车险承保实务规程修改及注意事项.docx
《车险承保实务规程修改及注意事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险承保实务规程修改及注意事项.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车险承保实务规程修改及注意事项
车险承保实务规程修改及注意事项
一、投保单填写
(一)车损险及车身划痕险选择汽车专修厂:
取消。
(二)行驶区域:
增加场内行驶栏目,分为省内行驶、场内行驶和固定行驶路线,该三项系数不能同时选用。
家庭自用车不能选用“固定行驶路线”及“场内行驶”。
(三)保险期间:
取消了起期和终期必须是零时起24时止的限制。
允许实时起保,但保单起期不早于投保单录入时间。
是否实行实时起保,由省分公司通过程序提供的参数进行控制,需向总公司备案。
(四)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1、机动车损失保险
明确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包含车辆购置税。
家用车条款取消“核定座位在9座以下”的限制,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按0.9%计算;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0.6%不变。
程序上对未投保车损险的车辆,不填写新车购置价也允许保存。
2、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无最高限额限制。
3、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按驾驶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和乘客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分别填写,乘客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可以不同,但最多只能是两种。
投保人可以只投保驾驶人或乘客,也可以同时投保驾驶人和乘客,投保乘客座位数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核定载客数(驾驶人座位除外)确定。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最低为1000元,以1000元的整倍数增加。
4、机动车盗抢险:
升格为主险,可以单独投保,并可以加保不计免赔率特约保险。
保险金额计算方式不变,程序上不再限制其与车损险保额的关系,只限制其不超过投保时车辆实际价值。
摩托车、拖拉机也可以投保该险。
在折旧率表上,家用车客户群增加了10座以上客车,非营业用车客户群增加了10座以上客车、微型载货汽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同时将低速载货汽车修改为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5、免税机动车关税责任险条款:
新增区域主险,广东和深圳地区使用,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但不能超过投保时购置新车应缴的关税额。
6、附加险
(1)车身划痕险:
除5千限额外,增加了2千、1万、2万三档限额档次。
(2)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和每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批准开办该险种的分公司应在系统中进行每次事故责任最高限额参数配置,不配置,系统控制为50万元。
每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超过5万元。
(3)附加选择修理厂特约条款:
此附加险原来为风险修正系数。
本特约条款无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4)附加家庭自用汽车多次出险增加免赔率特约条款:
新增车损险的附加险,本特约条款无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5)附加租车人人车失踪险条款:
新增盗抢险的附加险,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以盗抢险为限。
(6)附加法律费用特约条款:
新增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附加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按1万元、2万元、5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7)附加约定区域通行费用附加险:
新增5年以下车辆车损险的附加险,保险金额为5000元或10000元,保险金额和约定区域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二、保费计算方法
(一)标准保费的计算
1、机动车损失保险
标准保费计算公式中的新车购置价改为保险金额,并取消未足额投保计算公式。
家庭自用车增加10座以上费率,费率值与6-10座一致。
标准保费=基础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2、第三者责任保险
调整了责任限额为100万元以上的保费计算公式。
如果责任限额为100万元以上,则标准保费=A+0.9×N×(A-B),式中A指同档次限额为100万元时的保险费,B指同档次限额为50万元时的保险费;N=(限额-100万)/50万元,限额必须是50万元的整数倍。
3、车上人员责任险
按照驾驶人和乘客分别设置费率,取消原选择座位投保的计费方式。
标准保费=驾驶人标准保费+乘客标准保费
驾驶人标准保费=每次事故责任限额×费率
乘客标准保费=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费率×投保乘客座位数
4、机动车盗抢险
取消车龄分段;相同客户群的基础保费全国统一,不同客户群的基础保费仍然保留差异;增加了摩托车、拖拉机的费率。
保费计算公式不变。
5、免税机动车关税责任险条款
标准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6、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其覆盖范围已经扩大到9个险种,这9个险种可以独立选择是否投保。
车上人员责任险因投保方案较多,只能选择全部投保该特约条款或不投保该特约条款。
标准保费=∑适用本条款的险种标准保费×费率
适用本条款的险种标准保费指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车身划痕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车上货物责任险和油污污染责任险等9个险种的标准保费。
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险、新增设备损失险
费率值为15%;盗抢险和发动机特别损失险、车上货物责任险及油污污染责任险4个险种费率为20%。
提车保险单和提车暂保单可投保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按对应险种费率计算保费。
7、车身划痕损失险
增加了2000、10000、20000三个保额档次;新车购置价分段由原来的四段,缩减为30万以下、30-50万和50万以上三段;同时增加2年以下和2年及以上两个车龄档次。
根据投保机动车的车龄、新车购置价、保额所属档次查对应档次的固定保费,即为本险种的标准保费。
8、玻璃单独破碎险
20座以上营业客车细分为20-36座和36座以上,计费方式没有变化。
9、可选免赔额特约
取消了客户群和车辆种类之间的差异;增加了地域差异,全国分四个费率区域;将新车购置价分段10-15万、15-20万两档合并为10-20万这一档。
按照新车购置价和免赔金额查找对应的折扣系数。
该特约条款保费=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1-折扣系数),是负保费
10、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
该特约条款保费=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费率
省公司或地市公司可事先在程序中分国产或进口车型,在费率区间内对该条款费率值进行参数设置,一旦设定,全省或全地市该条款费率值就唯一确定,不允许出单员修改。
如果不事先对参数进行设置或设置参数超过费率区间,国产车默认为0.1,进口车默认为0.15,且不允许出单员修改。
11、家庭自用汽车多次出险增加免赔率特约条款
该特约条款保费=家用车损失保险保费×0.02,是负保费
12、租车人人车失踪险条款
标准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13、法律费用特约条款
标准保费=对应限额的固定保费
14、约定区域通行费用附加险
按照事故类型、车辆种类查找每5000元保险金额的保险费,并根据保险金额计算相应保险费
标准保费=保险金额/5000×每5000元保险金额的保险费
15、提车险
提车险费率表按险种进行了拆分,车损险和三者险保费金额取整到10位,车上人员责任险保费金额不变。
可以单独投保车损、三者和车上人责任险以及附加不计免赔率特约险。
(二)费率调整系数
主要变化:
一是四表合一。
车型系数表、单车风险修正系数表、车队费率浮动系数表和无
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表四部分合并为费率调整系数表。
二是取消了盗抢险车型系数,简化了车损险车型系数;仅保留了对特异车型、稀有车型、古老车型等上浮系数,系数值为1.3-2.0。
程序中,取消了车型代码库中的车型系数。
盗抢险车型系数全部显示为1,除了8年以上的老旧车车型系数是通过参数设置,不允许出单员修改外,其他情况下其默认值为1,出单员可以在1.3-2.0修改。
三是单车风险修正系数的变化。
1.取消了单车销售渠道、提供详细信息、选择汽车专修厂三个单车风险修正系数。
2.选择汽车专修厂系数升格为附加险。
3.对保留的系数进行了改造。
(1)多险种同时投保指同时投保车损险、三者险,该系数值由0.95变为0.95-1.0。
(2)客户忠诚度:
分为首年投保和续保,首年投保系数值为1.0,续保系数值为0.9,原则上仅适用于上一保险期间在我公司投保的车辆,是从车因素。
(3)平均年行驶里程系数修改为:
<30000公里为0.9,≥50000公里为1.1-1.3,原则上适用于车龄在一年以上的车。
(4)安全驾驶系数:
上一保险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的,系数值由0.95变为0.9,原则上是从车因素。
(5)约定行驶区域:
分为省内、场内和固定路线,固定路线系数由0.93变为0.92,省内系数不变为0.95,增加场内系数为0.8;该三项系数不能同时选用;家庭自用车不能选用“固定行驶路线”及“场内行驶”系数。
(6)与指定驾驶人有关的系数有4个,一是指定驾驶人系数,只要指定驾驶人就有10%优惠;二是把原来性别和驾龄的二维系数变为2个单维系数,此外还增加了年龄单维系数,这4个系数仅适用于家庭自用车。
只有使用了指定驾驶人系数,才可以使用性别、年龄和驾龄系数。
程序控制指定驾驶人不得超过3名,当指定2名或3名驾驶人时,系统会自动算出性别、年龄和驾龄3个费率调整系数乘积,并仅把乘积高者即优惠少的驾驶人信息带出。
四是车队风险修正系数的变化。
1.取消了大额保费一次付清、续保、销售渠道三个车队风险修正系数。
2.新增了管理水平系数,改造了承保数量系数和过去三年平均赔付率系数。
(1)承保数量系数:
分段节点改为5台、20台、50台,系数值由0.9-0.98变为0.8-1.0;根据同一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人在一个投保年度内,在我司投保车辆数的情况选择使用;家庭自用车不能使用。
(2)经验及预期赔付率系数:
替代了“过去三年平均赔付率”
系数,系数值没有变化。
(3)管理水平系数:
根据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类型选用,系数值为0.7以上。
该系数不能与经验及预期赔付率系数同时使用。
五是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由追溯以往的等级制改成只与上年出险记录挂钩的浮动系数制,系数最高值由上浮100%下降为上浮30%。
系数由0.7-2.0变为0.7-1.3。
车队、单车都可使用的系数有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和车辆损失险车型系数。
六是其它变化。
1.费率调整系数由先加后乘改为全部连乘的方式:
费率调整系数=系数1×系数2×系数3×……
2.取消了上一保险期间和本年续保保险期间均满一年时才可以享受费率调整优惠的限制。
3.使用费率调整系数后,各险别的费率优惠幅度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执行。
七是提车险。
提车险取消专用风险调整系数,也适用该费率调整系数表,但不能使用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客户忠诚度系数和车损险车型系数。
和指定驾驶人系数有关的4个系数只能使用1个,指定驾驶人系数10%优惠。
可以使用车队系数。
(三)应交保费计算
取消了实交保费的概念。
各险种应交保费是在标准保费基础上使用了费率调整系数后的数值,相当于原来的实交保费,也就是签单保费。
各险种应交保费=各险种标准保费×系数1×系数2×……
(四)提车暂保单保费
提车暂保单保险期间也分为10天或30天,10天保费为30天的50%。
三、批改变化
此次增加了“变更指定驾驶员”、“使用性质”、“顺延保险期限”三项批改类型,使用性质批改包括条款变更的批改,可同时进行商业险和交强险的批改。
此次还增加了批改后,保险证保险期限的选择打印。
批改后,需要重新打印保险证时,系统能够提供保险期限的选择打印功能,即保险起期可打印批改生效日。
四、承保注意事项
(一)家庭自用汽车损失险条款包括了10座以上客车,因此,续保时对原用非营业条款承保的10座以上家用车,系统将自动调整为家用车条款承保。
由于10座以上家用车,三者险费率低于非营业用车,但车损险费率则大大高于非营业用车,因此,承保时应注意避免套用条款问题。
对车主是个人的10座以上客车,允许选择使用性质为营业,用营业用车条款承保。
(二)机动车盗抢险已成为主险,程序上取消了其保额低于车损险保额的控制。
考虑到盗抢险的逆选择风险较大,各分公司应严格控制单保盗抢险和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的承保。
各分公司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禁止承保盗抢险的车型和客户群,并明确单保盗抢险和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的承保条件。
原则上只有招投标业务时,才能承保摩托车的盗抢险业务,且必须人工核保。
(三)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取消了客户群、车种和车龄的限制,增加了免赔率的内容,但可以加保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原则上,禁止承保营业用车车身划痕损失险,限制承保10座以上、车龄在3年以上家庭自用车车身划痕损失险,对老旧非营业用车承保该附加险的,要严格控制。
程序上将可以实现(4月版)按车龄和座位/吨位及客户群设置参数,控制权限在省公司,各省级分公司可以结合当地业务风险特征和业务发展需要对车种、车龄和客户群进行控制。
(四)教练车特约条款进行了扩大使用范围的修改,修改后车上人员责任险可以附加该条款。
(五)免税机动车关税责任险条款限广东、深圳使用,是区域性主险,约定区域通行费用附加险限上海使用。
(六)承保提车险时,车损、三者、车上人员责任险均可单独投保,并且提车险和提车暂保单均可加保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七)提车暂保单有两种,一种只承保车损险和三者险,另一种承保车损险、三者险和不计免赔率特约险。
(八)对07年4月1日以前已经成立的车队,新增车辆,只能组成新的车队。
(九)对07年4月1日以前起保的业务,不能加保新条款。
(十)顺延保险期限的批改,要求投保人提供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报废证明”,并将复印件服帖在批改申请书的背面。
要求所有批改都必须人工核保。
(十一)原则上所有车队业务都必须提交人工核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