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管理环保水保职责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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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管理环保水保职责制
文件名称
编制:
文件编号:
EA002
环保、水保职责制
审核:
批准:
施行日期:
批准后立即生效
中铁二局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
第四项目部环保、水保职责
项目部环保、水保职责
1、认真贯彻实施公司环保、水保方针和环保、水保目标,确保公司环保、水保管理体系文件在施工生产管理中有效运行。
2、负责所管理项目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按合同要求确保工程环保、水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3、负责施工项目环保、水保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4、负责按照公司环保、水保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开展环保、水保活动。
5、配合公司内部和外部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6、建立环保、水保管理体系运行信息收集登记制度,准确传递环保、水保活动信息。
7、负责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按各自的环保、水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8、以公司名义,由项目部负责主持主办的投标项目,由项目部负责投标前的标书评审和中标后的合同评审及合同签订,做好评审记录和合同分发记录,并负责10天内将评审记录和合同分发清单报工程部。
项目经理环保、水保职责
1、项目经理是工程环境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对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决策,并对环境体系的运行负责。
2、组织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布的环境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进行环境策划,建立健全安全环保、水保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并狠抓落实。
三、制订和发布环境方针、目标,并使全体职工理解和执行。
四、推进环境体系的建立,并确保贯彻实施。
五、领导环境保证组织,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给予必要的环保、水保活动经费。
六、强化全员环保、水保意识,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环境意识的教育。
七、组织研究适应安林高速公路建设需要的环境战略,制定相应的工程创优规划,配备必要的资源。
八、主持环境工作会议、环境分析会议,对与环境有关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九、掌握环境管理动态,协调内外关系,正确处理环保、水保与数量、进度之间的关系,在经营和奖惩中落实环境否决权。
十、重视建设、设计和监理单位有关环境问题的投诉和改进意见,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保、水保保证的能力。
副经理环保、水保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线施工生产,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与总工程师共同领导和组织推进生产设备更新和新技应用及推行,提出实施方案,努力推进技术进步。
3、对产品的环境、质量和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组织重大环保、水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负责领导组织物质供应、设备管理,为施工生产提供保证。
5、组织召开生产会议,并对作出的生产决定督促实施。
6、定期向经理报告工作,提出环保、水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7、负责竣工交付后的服务工作,确保用户满意。
8、参加项目部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工作。
总工程师环保、水保职责
1、保证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在本线的有效运行。
2、负责全线生产技术的组织领导,对重大的技术环保、水保问题作出决定,提出方案,并督促落实。
3、组织编制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环保、水保计划和技术措施等环境管理文件。
审定批准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等环境管理文件。
4、组织科技攻关和技术培训,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推进工程创优及环境改进工作。
5、负责施工过程控制的监督、检查,有序组织施工生产。
6、对项目部开展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纠正和预防措施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审核项目部统计技术规划。
7、主持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做好工程竣工交付工作,监督完成交验后的服务工作。
分管安全领导环保、水保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保、水保的组织领导。
督促各级环境安全部门行使管理权,落实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实现环保、水保安全目标。
2、组织制定项目部环境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办法。
3、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组织环保、水保安全事故的分析、鉴定;审定环保、水保安全事故的处置措施。
4、组织实施项目部创优规划,组织推进工程创优及环保、水保改进工作,指导开展创优工程的活动。
5、督促各级环境安全部门认真开展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控制和检查,负责落实纠正措施,并督促实施。
6、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全面环保、水保管理活动,主持全面环保、水保管理成果评审发布会。
7、监督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检验、试验及状态控制,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8、在职责范围内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合同部环保、水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经营、合同管理、计划统计、等方面的有关法规和制度,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环保、水保方针、目标和环保、水保管理体系文件。
2、负责项目部的经营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工程信息,跟踪建筑市场状态及工程招标信息,参加股份公司组织的投(议)标工作。
3、负责项目部合同评审及归口管理,参与项目部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
4、负责本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计划、统计、调度管理办法的制订。
5、负责项目部预算和验工工作,以及施工建议计划、施工计划、施工统计及工程调度管理工作。
6、负责项目工程的索赔工作,收集索赔基础资料,编制工程索赔报告。
7、参与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对本部门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整改和验证。
8、在职责范围内,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合同部负责人环保、水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经营、合同管理、计划统计等有关的法规和制度,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环境方针、目标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2、领导和约部对项目部经营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经营人员收集工程信息,跟踪建筑市场状态及工程招标信息,参加股份公司组织的投(议)标工作。
3、指导预算工程师管理项目部合同评审、合同交底及归口管理工作,参与项目部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
4、审核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和计划、统计、调度管理办法。
5、指导和审核项目部预算和验工工作,以及施工建议计划、施工计划、施工统计及工程调度。
6、负责项目部的工程索赔,办理竣工末次验工计价的相关工作。
7、领导和约部参与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对本部门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整改和验证。
8、在职责范围内,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预算工程师环保、水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的法规和制度,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环境方针、目标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2、参加公司承办的投标建设项目的报价编制工作,根据公司确定的报价编制原则及基础资料合理编制报价。
3、参加项目工程的索赔工作,及时收集各类基础资料,负责编制索赔资料。
4、根据施工合同,按照公司或公司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制定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并主办管段内工程的季、年度验工计价及竣工末次验工报表的编制工作。
5、根据施工承发包合同所规定的补充预算编制原则及有关基础资料,编制补充预算,做好合同外价款清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6、负责公司项目部的合同评审、合同交底及合同归口管理,参与项目部分包合同的签定工作。
7、参与概、预算定额管理,收集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定额缺项工程的补充工作。
8、在职责范围内,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计划统计工程师环保、水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计划统计管理的有关法规和制度,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环境方针、目标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2、制定公司项目部计划统计管理办法,并负责检查落实。
3、编制上报年度计划、季度计划、调整计划、滚动计划;下达年、季、月度计划及调整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下达计划的落实。
4、负责编制项目部的统计报表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所属各单位的统计资料,确保统计工作依法进行。
5、负责编写统计分析,查找影响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原因,及时提供项目部领导参阅,以便正确决策。
6、负责相关统计技术的运用和掌握对统计技术图表的分析。
7、在职责范围内,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调度人员环保、水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调度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环境方针、目标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2、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司项目部对各施工单位的生产活动进行不间断指挥。
3、接受上级的调度命令,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发布项目部的调度命令和通知,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及时准确收集和掌握工程全面情况,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对施工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协助现场解决施工问题。
5、参加交班会,汇报施工生产情况,提出各单位需要解决的问题,将交班会上的决定及时传达各施工单位并检查落实。
6、建立各类台帐、图表、通话记录并负责部份统计技术的运用。
7、按期编制并上报调度报表,及时向领导提供生产情况分析和建议。
8、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情况。
9、收集和及时发布有关防洪、防暑、防风暴等气象预告。
10、在职责范围内,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办公室环保、水保职责
1、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落实公司环境方针和目标,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参与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3、建立与环境管理体系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制定部门岗位环境职责。
4、编制项目部职工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
5、实施对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6、在职责范围内,保证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办公室主任环保、水保职责
1、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落实公司环境方针和目标,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参与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3、组织建立与环境管理体系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制定部门岗位环保、水保职责。
4、组织编制项目部职工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
。
5、组织实施对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6、在职责范围内,保证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工程部环保、水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环境方针、目标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2、负责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指导性环境计划、指导性施组编制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管段内各项目经理部的设计文件复核和技术交底;参与重、难点工程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指导。
3、负责项目部的施工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变更设计管理的具体工作,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工程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工作,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生产和技术方面问题。
4、参与安全、环境管理和创优工程规划措施的制定及有关环保、水保活动。
5、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对成品、半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保持;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控制;工程分承包方评价;测量仪器的管理等工作;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完成用
户对分承包方产品的验证工作。
6、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分析不合格品潜在原因,组织制定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7、组织指导编制竣工文件,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交验和回访服务。
8、负责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的收、发和相关环保、水保记录的保管。
9、负责编制项目部统计技术应用规划。
10、参与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在职责范围内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工程部负责人环保、水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环境方针、目标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2、负责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指导性环境计划、指导性施组编制工作,组织管段内各经理部的设计文件复核和技术交底;参与重、难点工程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指导。
3、负责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工程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工作,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参与安全、质量、环境管理和创优工程规划措施的制定及有关环保、水保活动。
5、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对成品和半成品的标识、可追溯性保持;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控制;工程分承包方评价等工作;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完成用户对分承包方产品的验证工作。
6、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分析不合格品潜在原因,组织制定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7、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交验和回访服务。
8、参与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在职责范围内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内业工程师环保、水保职责
1、严格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环保、水保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作好本部门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施工技术文件的完整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2、负责编制本部门受控环境文件资料清单,并按照规定对受控文件资料进行跟踪控制。
3、负责对本部门受控和非受控文件分别加盖受控和非受控标识,作出作废与保留两种标识。
4、根据有关部门发出的文件更改通知单,及时更改本部门的相应文件及受控文件清单,同时立即通知文件的使用者及时进行更改。
5、将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分类编目、整理、保管,以便查阅,并注意防潮、防蚀,防止文件丢失、损坏。
6、建立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的分发、借阅制度,有组织、有秩序地使用施工技术资料。
7、按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8、参与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在职责范围内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桥梁工程师环保、水保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环境方针、目标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贯彻执行项目部环境管理文件。
2、参加部承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计划编制;参加管段内的桥梁工程设计文件复核和技术交底;参与重难点桥梁工程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指导。
3、参与项目部施工技术和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管理,及时处理施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4、参与安全、质量、环境管理和创优工程规划措施的制定及有关环保、水保活动。
5、监督检查各工区开展成品的标识、可追溯性保持;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控制;协助各工区完成顾客对分承包方产品的验证工作。
6、参与竣工文件的编制,参加建设项目的竣工交验。
7、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分析不合格品潜在原因,组织制定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8、在职责范围内,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安质部环保、水保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有关办法、决议、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办法,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
2、负责项目部工程环保、水保和安全质量管理目标实施,对有关安全环境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供项目部领导决策。
3、负责对管段内检验和试验状态、不合格品的控制实施情况及不合格品纠正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环保、水保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实施。
5、负责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环境评定与验收管理的监督、检查,参加竣工交验工作。
6、负责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环保、水保、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及监督、检查。
7、参加项目部范围内伤亡事故、行车交通事故和工程环保、水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8、负责环保、水保记录的控制,确保环保、水保记录的准确、完整、有效和可追溯。
9、在职责范围内,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安质部负责人环保、水保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程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有关办法、决议、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办法,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
2、负责项目部工程环保、水保和安全管理目标实施,对有关安全环境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供项目部领导决策。
3、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环境安全生产动态,对环境安全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4、组织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水保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实施。
5、组织对项目部优质样板工程进行检查、评定,参加竣工交验工作。
6、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7、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环保、水保、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纠正和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8、负责对本部门环保、水保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在职责范围内,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环境检查工程师环保、水保职责
在安质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环保、水保监察(检查)工作,其环保、水保职责是:
1、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环境工作计划,并协助领导组织实施。
2、认真收集各种有关环境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各种信息,协助领导分析环保、水保状况。
3、收集、保管环保、水保档案,参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环保、水保状况,监督、检查规范施工,参加项目部环保、水保大检查活动。
5、参与项目部环保、水保事故及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做好记录,及时填报有关环保、水保报表。
6、负责“环保、水保活动月”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环保、水保培训工作,指导并参加QC小组活动。
7、参与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环境评定与验收管理的监督检查。
8、参与建立环保、水保记录总清单。
安全监察工程师环保、水保职责
在安质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安全监察工作,其环境职责是:
1、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决定的情况。
2、参加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整理,提出改进措施,经领导批准,督促基层单位及时整改实施。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现象,进行制止,提出纠正意见,并有权进行处罚,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负责“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安全生产周”活动,并监督、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5、负责锅炉及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及行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各类安全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物机部负责人环保、水保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物资政策、法规及股份公司的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
2、按照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对各施工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进货、保管、发放等工作进行检查。
3、对物资合格分承包方、物资计划及订货合同进行审定和检查;对不合格物资进行评定和处置;督促厂办、业务部门做好“受控”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4.负责对物资分供方进行评价、并建立环保、水保记录。
5.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并负责对进货产品的验证、储存和维护,对采购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执行物资保管规定和执行搬运、贮存、发放程序。
7、在职责范围内保证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材料室环保、水保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令,遵守物资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负责对物资分承包方的评审,建立合格物资分承包方档案和对供货合同的签定。
3、负责分管物资的验证,做好在库物资的保管、保养及发放工作。
4、及时收集有关技术凭证,作好物资环保、水保记录和归档管理。
5、负责处理物资环保、水保争端;根据物资特性,及时组织物资的装卸、搬运、运输工作。
材料员环保、水保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令,遵守物资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负责对分管项目物资分承包方的评审,建立合格物资分承包方档案,负责物资供货合同的签订。
3、负责分管物资的验证,做好物资的保管、保养及发放工作。
4、做好分管物资环保、水保记录的整理及归档。
材料室主任环保、水保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遵守物资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负责对分承包方、采购计划和订货合同进行审核。
3、督促落实物资环保、水保记录的整理和归档管理。
机电工程师环保、水保职责
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的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按施工机械设备控制程序制定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2、根据施工现场的生产需要,组织编制好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使用计划,督促做好具体的实施安排和运用。
3、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台帐,掌握机械设备动态,负责检查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等业务工作。
4、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审核施工单位的机械配备、使用计划,并督促和帮助解决所缺机械设备,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
5、定期组织的设备安全检查和机械设备检查,参与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在职责范围内,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中心试验室环保、水保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物资政策、法规及股份公司的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
2、按照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对试验物品发放等工作进行检查。
3、对试验计划及订货合同进行审定和检查;对不合格废品进行处置;督促业务部门做好“受控”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4.负责对中心试验室进行评价、并建立环保、水保记录。
5.负责编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并负责对试验品的验证、储存和维护,对试验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执行试验品保管规定和执行搬运、贮存、发放程序。
7.在职责范围内保证环保、水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中心试验室主任环保、水保职责
1、加强和完善对产品的检验,按合同和规范标准实施并指导所属检测组试验部门的过程检验、最终的环保、水保检验和各项工作,对所参与环保、水保检验的符合性负责。
2、参与上级组织的工程环保、水保检查和环保、水保事故的分析会议。
3、负责对试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
4、负责对使用试验仪器设备按检定周期实施检定。
5、参与安全、环保、水保管理和创优工程规划措施的制定及有关环保、水保活动
6、在职责围内,保证环保、水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试验室检验、试验人员环保、水保职责
1、严格按照检验、试验有关的技术标准、规程、环保、水保计划、程序文件,进行检验、试验工作。
2、爱护检验试验设备,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的调整。
确保设备不确定度已知。
并负责作好检验、试验设备的状态的标识,保护好标识;
3、全面准确地填写环境检验、试验报告,并提交有关部门,对出具的环境检验、试验报告负责。
4、负责编制本部门受控环保、水保文件资料清单,并按照规定对受控文件资料进行跟踪控制,对本部门受控和非受控文件应分别加盖受控和非受控标识,对保留的作废与保留两种标识。
5、负责收集、整理检验、试验资料,填写有关报告、报表。
并将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整理、保管,以便查阅,并注意防潮、防蚀,防止文件丢失、损坏
6.在职责范围内保证环保、水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