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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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变更流程的规范管理,防范信息系统风险,明确变更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分工,规范变更的实施过程,合理、有效的调配资源,减少变更对生产系统的影响,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的适用单位是总行信息科技部,各分行信息科技部门参考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的管理范围是生产系统变更的申请、审批、通告、实施、记录、回顾和关闭的管理过程。
第四条 变更评审会是由专业技术专家、系统及应用对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以及信息科技部领导组成,针对变更进行的技术评审工作。
第五条 生产环境是指所有已投产的各类系统,包括所有总行统一组织投产的和各分行自行投产的各类应用系统(含业务、内部管理和办公等),以及支持其运行所需的系统、网络、设备、机房基础设施等。
第六条 生产变更是指在生产环境内对系统和服务所实施的所有改变,包括设备、系统软件、网络、应用软件等配置及系统参数的改变。
生产变更分为重大变更、常规变更、标准变更及紧急变更。
第七条 重大变更指应用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中投产或阶段性上线的变更,或是对生产运行、系统架构影响较大、对系统资源需求较大的,必须经过变更评审会评审的变更。
第八条 常规变更是指对系统架构影响较小、对系统资源需求较少、非阶段性上线的升级补丁变更。
第九条 标准变更是指实施风险小、实施频率较高、有标准实施规范的,且经过各级变更审批者预授权的变更。
包括常规数据库维护、常规数据清理、常规网络维护、常规演练、常规运维参数调整、常规重启、配置信息维护、日常安全管理维护、日常应用版本维护、新建配置项等。
第十条 紧急变更指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由生产事件和问题引发或第三方(含有权机关、合作伙伴)要求急需处理的需要立即实施的非计划性上线变更。
第十一条 分行上报总行信息科技部进行变更审批,报送总行信息科技部审批;其他重要系统的变更以及涉及到分行基础设施的重大变更,也必须上报总行信息科技部审批。
第十二条 计划内变更/计划外变更:
计划内变更是指在已制定的常规维护计划中的变更;例行维护日、重大版本上线日实施的变更。
其余的变更均为计划外变更。
第十三条 配置项:
指为保证IT服务水平而对其进行管理的一系列IT服务相关的组件,包括软件、硬件、服务等,配置项之间存在相互关系。
第二章 变更角色及职责
第十四条 变更管理的角色分为变更请求者、变更受理者、变更管理者和变更审批者、变更实施者、变更经理。
第十五条 变更请求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填写变更单的申请信息,并提交变更
(二)在变更被退回后,修改变更或补充资料,重新提交变更
第十六条 变更受理者的主要职责是:
(一)从IT和业务的角度来评估和检查变更请求,确保实施变更时,既能满足业务的要求,同时确保对服务造成的影响最小
(二)同时还应完成变更的测试,准备回退计划,以及任务的安排和指派
第十七条 变更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计划变更(包括回退方案等)、安排任务
(二)技术方案上负责,把关变更计划中技术方面的问题
(三)计划变更并创建实施任务,准备实施方案以及回退方案
(四)更新操作手册或运行操作规程
(五)关联所有与变更相关的配置项
(六)跟踪变更的执行情况
(七)对实施完成的变更单进行回顾
(八)负责关闭变更
第十八条 变更审批人的主要职责是:
根据各专业不同要求对变更进行相应的审批,可以批准、否决或退回变更单。
第十九条 变更实施人作为变更操作过程的实施人,职责包括:
(一)协助变更管理员制定变更实施方案、变更实施计划
(二)按时实施变更尽量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如果变更实施失败,按要求执行回退方案,将生产环境(硬件/软件)恢复到变更前状态
(四)纪录变更实施相关的信息,确保文档的完整性
(五)与变更管理员沟通,通报变更实施的进度和结果
第二十条 变更经理负责整个变更流程的质量,负责对非标准类型变更机制审批。
变更经理的职责包括:
(一)负责确保变更管理流程的日常顺利运行
(二)建立考核指标监控变更管理流程的有效性和效率,提出改进流程的建议
(三)确保变更标准和步骤得到遵循
(四)确保变更请求得到有效评估,授权和实施
(五)审批变更请求,确保只有授权和必要的变更才被实行
(六)召开变更评审会,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回顾变更,改进变更流程
第三章 创建变更单
第二十一条 业务需求方提出变更需求,由变更的具体实施负责人根据变更需求创建变更单。
第二十二条 变更单创建时间:
非紧急变更必须提前创建,紧急变更可当日创建。
第二十三条 变更的依据是提出变更的前提条件,需要作为变更单的附件提交。
变更的依据可以包括不限于:
(一)系统自查报告
(二)业务需求书
(三)为了解决事件或问题的变更需求
(四)内部变更需求书
第二十四条 变更方案是保证变更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
变更方案信息包括:
(一)实施计划:
协同工作计划表
(二)测试报告:
相关测试部门提交的测试报告
(三)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列表
(四)应急预案:
针对每个风险点制定的处理办法,并预留足够的时间和资源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
(五)人员安排:
变更负责人、开发室、系统运维室、应用运维室、其他相关室、厂商、集成商
(六)验证方法:
通过系统、网络、业务等测试手段,对变更结果进行有效验证
第二十五条 变更单的申请信息主要包括:
(一)影响业务运行的时间和范围:
即影响对外服务的时间和范围,将作为变更通告的信息来源
(二)影响监控的时间和范围:
将作为变更通告的信息来源
(三)计划实施时间: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窗进行变更实施
(五)变更类型:
重大、常规、标准和紧急
(六)变更分类:
包括应用、系统和网络等
(七)变更概要:
简单描述变更的内容
(八)变更原因、业务影响分析、技术影响分析:
描述变更的依据,并从业务和技术两方面阐述对外服务的影响
(九)变更内容描述:
详细描述变更的内容
(十)关联的部门:
变更涉及到的本单位其它部门
(十一)关联的业务系统:
变更涉及到的其它业务系统,包括需要协同及受到影响的系统
(十二)变更的前提条件:
变更实施需要满足的条件
(十三)是否永久变更:
非永久变更是指该变更实施后,在未来某一时点内需回退到实施前状态的临时性变更
第二十六条 紧急变更可以在获得相关领导的口头授权后,进行实施。
实施完成后,及时补单。
第二十七条 变更内容已经纳入配置管理的,应在变更单中关联需要变更的配置项,并按照规定,对相应配置项的变更属性进行修改。
第四章 变更评估
第二十八条 变更管理者对变更申请者提交的变更单的内容进行评估。
评估时,变更管理者需要重点关注变更方案、变更时间、变更影响。
变更管理者还需要对变更单中提示的配置项的冲突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冲突配置项的变更不会影响变更单的预期结果。
第二十九条 对变更资料填写不全、申请时间不符合要求、描述不清的变更申请,变更管理者可以退回变更申请者补充材料或直接修改变更内容。
第三十条 在变更单提交审批前,变更管理者可以根据需要,直接修改变更内容。
第三十一条 变更管理者根据需要,可以调整审批环节、审批人和实施执行人。
第五章 变更审批
第三十二条 变更审批者进行变更的审批。
变更审批人可以批准、否决或退回变更单。
第三十三条 变更审批者不能对变更单进行修改。
第三十四条 重大变更需要经过变更评审会评审。
变更评审会评审的结论应填入变更单中。
第三十五条 紧急变更的审批需要先前口头授权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
第六章 变更实施和关闭
第三十六条 变更实施必须在相关责任人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实施。
第三十七条 实施前,变更管理者根据变更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对变更进行变更通告。
变更通告内容要求包括变更的业务系统、变更时间、影响业务范围、影响监控范围、时间。
第三十八条 变更实施过程必须保证双人操作。
第三十九条 变更实施后,实施人填写实施结果。
实施结果信息包括:
变更实际开始时间、变更实际完成时间、变更实施人、实施复核人和实施结果(实施成功、回退、实施后引入问题)。
第四十条 实施复核人根据验证方法对实施结果进行验证。
第四十一条 对变更内容已经纳入配置管理的,应在变更实施完成后,按照规定,对变更单中关联的变更配置项的变更属性进行差异修正和正式提交。
第四十二条 实施任务完成后,变更管理者应指定专人对变更进行回顾,变更回顾要包括由变更引起的任何事件。
回顾人应对实施方案的合理性、验证方法的有效性及实施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回顾,并提出后续改进建议。
第四十三条 对于审批未通过的变更单,由变更管理者关闭变更单。
第七章 关键指标
第四十四条 指标内容包括:
(一)各种变更类型(重大、常规、标准、紧急)的变更数量及占比
(二)各种变更分类的变更数量及占比
(三)按关闭代码(完成、回退、审批未通过、实施引入问题)的变更的数量及占比
(四)由事件或问题引发的变更的数量及占比
(五)引发新的事件的变更的数量及占比
(六)计划内变更/计划外变更的数量及占比
(七)各类在有效服务时间内的停机变更的数量及占比
(八)各类变更在有效服务时间内的停机时间总计
第八章 关键指标衡量标准
(一)满足客户的变更实施的数量
(二)变更所带来的利益与变更成本的比较
(三)服务中断数量、因为错误规则导致的缺陷或返工、不完整或缺乏评估这类现象的减少
(四)减少XX的变更数量
(五)减少积压的变更请求数量
(六)减少无计划变更和紧急修复的数量和百分比
(七)变更成功率
(八)减少变更失败的数量
(九)减少变更回退的数量
第九章 评价及报告
第四十五条 评价过程包括:
数据采集、指标计算和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
第四十六条 指标计算:
根据不同指标绘制一定周期内的指标变化趋势图。
第四十七条 指标评价:
(一)分析评价结果及其产生原因
(二)按照评价结果及其分析情况,每月编制评价情况报告
第十章 持续改进
第四十八条 变更经理根据管理水平指标发展趋势,以及评估报告,制定变更管理的改进计划。
第四十九条 变更经理根据改进计划,对变更管理的实施过程进行持续改进,对管理的关键部分进行控制,对影响变更管理水平提高的部门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五十条 变更经理对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评估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应的管理指标进行调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范由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
各分行可基于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办公系统正式发文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