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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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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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条件
基本标准(试行)》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教体艺[2008]8号)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各级各类全日制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本《标准》从师资、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器材、教学资料配备等方面,明确了开展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是中小学校办学应达到的基本标准之一,是教育检查、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对中小学校进行核查,尚未达到本《标准》的,应积极创造条件,使其尽快加以完善,通过三到五年的时间,力争达到标准要求。
各地在新建或改建、扩建中小学校时,应当按照本《标准》进行建设和配备。
少数因特殊困难,部分项目达不到本《标准》要求的学校,亦应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办法,保障艺术教育工作能有效实施。
一、师资配备基本标准
(一)任职资格
中小学艺术(音乐、美术)教师必须经过相应专业学习或培训,均达到《教师法》中规定的任职规定,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且每学年接受相应专业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72学时。
(二)学历要求
新任小学和初中艺术教师须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现任艺术教师的学历亦要努力达到以上要求,目前尚达不到的,应通过三到五年的时间,力争达标。
(三)配备要求
根据国家、省规定的教学大纲以及课程计划要求,结合学校开展课外艺术活动需要,学校应当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数限额内,采取专兼结合方式,足额配备艺术教师,确保音乐、美术课程开足课时。
小学(不分年级),每6-8个班配备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初中(不分年级)每10-14个班配备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不分年级)每12-16个班配备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
城市、县(区)学校艺术(音乐、美术)教师以专职为主;农村中小学可以专、兼职相结合。
农村中小学校至少要配备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各1人(学校办学规模不足12个班的学校至少配备专职(或兼职)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
二、工作条件基本标准
学校需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备艺术(音乐、美术)学科专用教室和教学设施、设备。
配备时要本着先进、科学、合理的原则,以能适应艺术教学的特点,便于学生操作、体验、感悟和掌握,达到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需要为出发点。
配置音乐、美术教学设备,应在满足课堂教学活动的基础上,兼顾师生开展课外活动的需要,发挥其最大效能。
器材设备要妥善保管,及时维护。
每年对消耗性的器材设备应给予更新和补充,以确保课堂教学和课外艺术活动的正常进行。
由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基础差异较大,本着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目录中列出了三种不同的配备方案,供不同地区和学校参照配备。
其中第二种方案是按照艺术(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学校完成艺术(音乐、美术)课程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
办学条件较好的地区和学校应努力按第一种方案进行配备,鼓励学校按高于第一种方案的标准进行配备。
暂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学校可按照第三种方案配备,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达到第二种方案的要求。
教学设备的配备数量是按装备一个音乐(美术)通用教室,每室50人的需要量进行配备的。
暂没有音乐(美术)通用教室的,按实际需要量配备;音乐(美术)通用教室多于一个的,按实际个数相应增加配备数量。
目录中数量加“()”的为选配项,在配备过程中一般应按先“必配”后“选配”的次序进行。
各地可结合实际对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此外,各校图书馆(资料室)须将艺术类图书、杂志、音像资料等列入配置计划,为师生提供必要的艺术教育信息资源。
办学总规模在12个班以下的学校,按能开展艺术教学正常需要进行配备。
(一)小学音乐教学场地与设备
1.场地要求(以每个年级6个平行班,每班50人设计)
序号
场地名称
一类
二类
三类
1
音乐通用教室
按低、中、高年级,可设3间,每间不小于100m2(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00m2)
按低、中高年级,可设2间,每间不小于90m2(或人均使用面积1.30-1.80m2)
至少有1间,面积不低于65m2
2
舞蹈室
1间,面积不小于150m2(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00m2)
1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00m2
选配
3
器乐室(含器具室和排练室)
器具室1间;器乐室1间(使用面积不小于200m2)、小型排练室若干间。
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1间大型排练厅。
器具室1间;器乐室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50m2)。
选配
4
音乐创作室
1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80m2,可与电脑室共用
可设1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80m2,可与电脑室共用
选配
5
音乐艺术活动场室
不少于600个座位,有较好的演出舞台和灯光音响
不少于400个座位能够有演出舞台和基本灯光音响
有适合学生艺术实践的室内活动场地
备注:
形体舞蹈室应装备把杆、照身镜、木质地板(或专用地胶)等;以上场地的采光、照明、通风、防火、防噪、防暑等项应达国家安全标准(下同)。
考虑到音乐教学的特点,建议将音乐学科的相关教室设置在文化科目的教学区域外,有条件的学校可专设艺术楼。
另外,条件较好的学校应配套建设相应的艺术实践活动场馆,如表演项目所需的排练室,观摩、演出用的场馆、舞台(可结合体育馆、礼堂等场地进行建设),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可适当放宽。
2.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编号
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1
音乐通用教室
按一间标配
1.1
五线谱示教板
块
1
(1)
(1)
1.2
五线谱书写板
可设计成多块、活动的五线谱绿板
块
1
1
(1)
数量及规格根据需要设计
1.3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台
1
1
1
1.4
信息传送中控系统
进行切换,编辑计算机、网络、视频展示台、投影机、DVD、录像机、音频等设备的信号
套
1
1
(1)
1、设备的技术指标适时选择
2、音频设备的技术指标建议按照专业水平选择
1.5
显示设备
电视或背投或投影屏幕等设备
套
1
1
(1)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
1.6
合唱台
阶高不小于300mm,阶宽不小于400mm;形式为固定式或抽拉式
套
1
1
(1)
教室面积允许时可用固定式
1.7
学生座椅
小学低年级
设计轻便、稳定、可自由组合的音乐凳,色彩宜鲜艳
个
50
50
50
小学中、高年级
设计可折叠、不固定的座椅
张
50
50
50
1.8
器具柜
可根据教室条件和器具、资料的情况自行设计
个
2—3
1—2
1
放置音乐器具及音乐资料
1.9
教学音像资料
套
1
1
1
1.10
教学用打击乐器
套
1
1
1
1.11
课堂教学
学生用乐器
选用易学易奏、便于集体合奏的乐器如竖笛、口风琴等
支
50
50
50
2
舞蹈室
按一间标配
2.1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台
1
1
(1)
2.2
音响设备
DVD、功放、音箱、麦克等
套
1
1
(1)
建议按照专业水平选择
2.3
摄录像设备
套
1
1
(1)
以能辅助完成教学任务的标准选择
2.4
显示设备
电视或背投或投影屏幕等设备
套
1
1
(1)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
2.5
器具柜
个
2—3
1—2
(1)
放置舞蹈器具及教学资料
3
器乐室
3.1
乐器柜(L×D×H)
1200×500×2400(mm)或其它规格,内部格局根据乐器的存放要求设计
个
具体数量和规格根据需要确定
3.2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台
1
1
(1)
3.3
影视音响设备
DVD、功放、音箱、麦克、电视等设备
套
1
1
(1)
按照专业要求选择配备
3.4
指挥台
按专业要求设计
个
1
1
(1)
3.5
谱架
个
具体数量和规格根据需要确定
3.6
座椅
部分座椅高度可调
张
具体数量根据需要确定
4
音乐创作室(初中)
4.1
教师总控台
音频信号的采集、编辑、传输设备;视频信号的传输设备
套
1
(1)
设备的性能指标适时选择;总控台桌的规格具体设计
4.2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台
1
1
(1)
4.3
影视音响设备
DVD、功放、音箱、麦克和电视
套
1
(1)
按照专业要求选择配备
4.4
学生台
MIDI键盘、计算机、耳机
套
50
(50)
(二)初中音乐教学场地与设备
1.场地要求(以每个年级6个平行班,每班50人设计)
序号
场地名称
一类
二类
三类
1
音乐通用教室
1间,面积不小于100m2(或人均使用面积1.50-2.00m2)
1间,面积不小于75m2(或人均使用面积1.30-1.80m2)
至少有1间,面积不低于75m2
2
舞蹈室
1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4m2
1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m2
选配
3
器乐室(含器具室和排练室)
器具室1间;器乐室1间(使用面积不小于200m2)、小型排练室若干间。
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1间大型排练厅。
器具室1间;器乐室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50m2)。
选配
4
音乐创作室
1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80m2,可与电脑室共用
1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80m2,可与电脑室共用
选配
5
音乐艺术活动场室
不少于600个座位,有较好的演出舞台和灯光音响
不少于400个座位能够有演出舞台和基本灯光音响
有适合学生艺术实践的室内活动场地
2.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编号
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1
音乐通用教室
按一间标配
1.1
五线谱示教板
块
1
(1)
(1)
1.2
五线谱书写板
可设计成多块、活动的五线谱绿板
块
1
1
(1)
数量及规格根据需要设计
1.3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台
1
1
1
1.4
信息传送中控系统
进行切换,编辑计算机、网络、视频展示台、投影机、DVD、录像机、音频等设备的信号
套
1
1
(1)
1、设备的技术指标适时选择
2、音频设备的技术指标建议按照专业水平选择
1.5
显示设备
电视或背投或投影屏幕等设备
套
1
1
(1)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
1.6
合唱台
阶高不小于300mm,阶宽不小于400mm;形式为固定式或抽拉式
套
1
1
(1)
教室面积允许时可用固定式
1.7
学生座椅
设计后背或一侧设可折叠式书写板,椅下设可放物品的筐架的座椅。
座椅固定
张
50
50
50
1.8
器具柜
可根据教室条件和器具、资料的情况自行设计
个
2—3
1—2
1
放置音乐器具及音乐资料
1.9
教学音像资料
套
1
1
1
1.10
教学用打击乐器
套
1
1
1
1.11
课堂教学
学生用乐器
选用易学易奏、便于集体合奏的乐器如竖笛、口风琴等
支
50
50
50
2
舞蹈室
按一间标配
2.1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台
1
1
(1)
2.2
音响设备
DVD、功放、音箱、麦克等
套
1
1
(1)
建议按照专业水平选择
2.3
摄录像设备
套
1
1
(1)
以能辅助完成教学任务的标准选择
2.4
显示设备
电视或背投或投影屏幕等设备
套
1
1
(1)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
2.5
器具柜
个
2—3
1—2
(1)
放置舞蹈器具及教学资料
3
器乐室
3.1
乐器柜(L×D×H)
1200×500×2400(mm)或其它规格,内部格局根据乐器的存放要求设计
个
具体数量和规格根据需要确定
3.2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台
1
1
(1)
3.3
影视音响设备
DVD、功放、音箱、麦克、电视等设备
套
1
1
(1)
按照专业要求选择配备
3.4
指挥台
按专业要求设计
个
1
1
(1)
3.5
谱架
个
具体数量和规格根据需要确定
3.6
座椅
部分座椅高度可调
张
具体数量根据需要确定
4
音乐创作室(初中)
4.1
教师总控台
音频信号的采集、编辑、传输设备;视频信号的传输设备
套
1
(1)
设备的性能指标适时选择;总控台桌的规格具体设计
4.2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台
1
1
(1)
4.3
影视音响设备
DVD、功放、音箱、麦克和电视
套
1
(1)
按照专业要求选择配备
4.4
学生台
MIDI键盘、计算机、耳机
套
50
(50)
(三)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音乐教学场地与设备
1.场地要求(以每个年级8个平行班,每班50人设计)
序号
场地名称
一类(较高要求)
二类(一般要求)
三类(基本要求)
1
音乐通用教室
1间,面积不小于100m2(或人均使用面积1.80-2.00m2)
1间,面积不小于75m2(或人均使用面积1.50-1.80m2)
至少有1间,面积不低于75m2
2
形体舞蹈室
1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4m2
1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m2
选配
3
器乐室(含器具室和排练室)
器具室1间;器乐室1间(使用面积不小于200m2)、小型排练室(含琴房)若干间。
有条件的学校可设1间大型排练厅。
器具室1间;器乐室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0m2),小型排练室(含琴房)若干间。
选配
4
音乐创作室
1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00m2,可与电脑室共用
1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80m2,可与电脑室共用
选配
5
音乐艺术活动场室
不少于600个座位,有较好的演出舞台和灯光音响。
不少于400个座位能够有演出舞台和基本灯光音响
有适合学生艺术实践的室内活动场地
2.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编号
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1
音乐通用教室
按一间标配
1.1
五线谱示教板
块
1
(1)
(1)
1.2
五线谱书写板
块
1
1
1
1.3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台
1
1
1
1.4
信息传送中控系统
进行切换,编辑计算机、网络、视频展示台、投影机、DVD、录像机、音频等设备的信号
套
1
1
(1)
1、设备的技术指标适时选择
2、音频设备的技术指标建议按专业要求选择配备
1.5
显示装置
电视或背投或投影屏幕等设备
套
1
1
(1)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
1.6
合唱台
阶高不小于300mm、阶宽不小于400mm,固定式或抽拉式
套
1
1
(1)
教室面积允许时可用固定式
1.7
学生座椅
设计后背或一侧设可折叠式书写板,椅下设可放物品的筐架的座椅。
座椅固定
张
50
50
50
1.8
器具柜
可根据教室条件和器具、资料的情况自行设计
个
2
1
1
放置音乐器具及音乐资料
1.9
教学音像资料
套
1
1
1
1.10
教学用打击乐器
套
1
1
1
2
舞蹈室
按一间标配
2.1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台
1
1
(1)
2.2
音响设备
DVD、功放、音箱、麦克等
套
1
1
(1)
建议按照专业水平选择
2.3
摄录像设备
套
1
(1)
以能辅助完成教学任务的标准选择
2.4
显示设备
投影屏幕或背投或电视
套
1
(1)
(1)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
2.5
器具柜
个
2
1
(1)
放置舞蹈器具及教学资料
3
器乐室
3.1
乐器柜(L×D×H)
1200×500×2400(mm)或其它规格,内部格局根据乐器的存放要求设计
个
具体数量和规格根据需要确定
3.2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台
1
1
(1)
3.3
指挥台
按专业要求设计
个
1
1
(1)
3.4
谱架
个
具体数量和规格根据需要确定
3.5
座椅
部分座椅高度可调节
张
具体数量根据需要确定
4
音乐创作室
4.1
教师总控台
音频信号的采集、编辑、传输设备;视频信号的传输设备
套
1
(1)
设备的性能指标适时选择;总控台桌的规格具体设计
4.2
显示设备
投影屏幕或背投或电视
套
1
(1)
视具体情况选择
4.3
学生台
MIDI键盘、计算机、耳机
套
50
(50)
(四)小学美术教学场地与设备
1.场地要求(以每个年级6个平行班,每班50人设计)
序号
场地名称
一类
二类
三类
1
美术通用教室
1间,面积不小于100m2(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00m2)
1间,面积不小于75m2(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50m2)
1间,面积不低于75m2
2
美术专用教室(含工艺制作室、电脑美术室等)
1间,面积不小于90m2(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80m2)
选配
选配
3
展示场所
可满足学校美术教育成果展示的室内和室外综合展示场所(如:
展厅、宣传展示栏、橱窗、陈列室等)
2.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1
美术通用教室
按一间标配
1.1
演示台
局部可升降,需配套羊毛毡(需要时铺上)
个
1
1
(1)
规格根据需要设计
1.2
信息传送中控系统
进行切换计算机、网络、视频展示台、投影机、DVD、录像机、音频等设备的信号
套
1
1
(1)
根据需要和条件选择设备,技术指标适时选择
1.3
显示装置
电视或投影屏幕或背投等设备
套
1
1
(1)
1.4
教具柜
外形规格及内部格局的设计应结合实际情况,以能满足展示作品,放置静物、写生灯具等要求为宜
套
1
1
(1)
1.5
静物台
可升降,四角装万向轮便于推拉。
配台布
套
1
1
1
1.6
静物灯
摄影灯
个
1
1
(1)
与静物台配合使用
1.7
写生教具
(1)
石膏像类
套
1
1
(1)
1.8
写生教具
(2)
石膏几何形体
套
1
1
(1)
1.9
写生教具(3)
静物
套
1
1
1
1.10
写生桌
桌面角度可调整,桌面高度可升降
张
50
50
50
1.11
写生架
木制或钢制,能调整和升降写生板面
架
50
50
50
1.12
写生板
木制,与写生架配套使用
张
50
50
50
非课时可置于教具柜中
1.13
写生椅
可升降、椅面下设置一个层架,便于放置书包或用具
把
50
50
50
1.14
美术教学挂图
套
1
1
1
1.15
遮光窗帘
规格根据需要设计
块
2
美术专用教室
根据需要和条件选择设备,技术指标适时选择
(五)初中美术教学场地与设备
1.场地要求(以每个年级6个平行班,每班50人设计)
序号
场地名称
一类
二类
三类
1
美术通用教室
1间,面积不小于150m2(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00m2)
1间,面积不小于90m2(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80m2)
1间,面积不低于90m2
2
美术专用教室(含工艺制作室、电脑美术室等)
1间,面积不小于90m2(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80m2)
选配
选配
3
展示场所
可满足学校美术教育成果展示的室内和室外综合展示场所(如:
展厅、宣传展示栏、橱窗、陈列室等)
2.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1
美术通用教室
按一间标配
1.1
演示台
局部可升降,需配套羊毛毡(需要时铺上)
个
1
1
(1)
规格根据需要设计
1.2
信息传送中控系统
进行切换计算机、网络、视频展示台、投影机、DVD、录像机、音频等设备的信号
套
1
1
(1)
根据需要和条件选择设备,技术指标适时选择
1.3
显示装置
电视或投影屏幕或背投等设备
套
1
1
(1)
1.4
教具柜
外形规格及内部格局的设计应结合实际情况,以能满足展示作品,放置静物、写生灯具等要求为宜
套
1
1
(1)
1.5
静物台
可升降,四角装万向轮便于推拉。
配台布
套
1
1
1
1.6
静物灯
摄影灯
个
1
1
(1)
与静物台配合使用
1.7
写生教具
(1)
石膏像类
套
1
1
(1)
1.8
写生教具
(2)
石膏几何形体
套
1
1
(1)
1.9
写生教具(3)
静物
套
1
1
1
1.10
写生桌
桌面角度可调整,桌面高度可升降
张
50
50
50
1.11
写生架
木制或钢制,能调整和升降写生板面
架
50
50
50
1.12
写生板
木制,与写生架配套使用
张
50
50
50
非课时可置于教具柜中
1.13
写生椅
可升降、椅面下设置一个层架,便于放置书包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