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细则及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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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细则及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
XXXX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公司盘活资产、控制风险的需要,加强我省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被处置的固定资产确实属于无法继续使用或不需使用,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在处置前安全、完整,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收入的公正性,理顺资产处置流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总部《XXXX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XXXX集团〔2009〕22号)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XXXX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的目标:
全程可视,流转可控,职责明确,控制风险,提高效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本部及各地市分公司。
第二章固定资产处置范围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公司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报废,是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包括正常报废和非正常报废。
2.固定资产盘亏,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实际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低于账面数量和价值而发生的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3.固定资产转让,是指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是指不同类型、不同用途资产的产权变更行为。
4.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第三章固定资产处置职责分工
第五条按照分级管理原则,XXXX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实行集团总部、省级公司、地市级公司三级审批。
(一)集团总部审批范围:
1、固定资产报废:
(1)正常报废:
一级干线固定资产。
(2)非正常报废:
一级干线固定资产及单项资产账面净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盘亏:
单项资产账面净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转让:
房屋、土地的非公开转让。
4、非货币性交易:
房屋、土地的非公开置换。
(二)省公司负责集团审批范围以外的资产处置的审批。
固定资产转让、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评估项目的资产处置)报集团总部备案。
(三)地市公司负责本地区待处置固定资产的管理,资料的收集、审定和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有综合管理部门、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审计监察法律部门、使用部门。
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包括:
信息化部门、综合部、网络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存续管理部等。
(一)综合管理部门:
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权限办理固定资产处置的上报和财务审批手续。
(二)专业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负责建立本专业闲置资产库信息,并及时更新;组织对拟处置固定资产进行专业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固定资产处置的经济效益并提出可行性论证,确保采取最优方案处置资产,发挥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信息化部门:
负责组织BSS域和MSS域信息系统及其相关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2、综合部:
负责组织上市运营主体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运输设备、通用设备(不含信息化资产)等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3、存续管理部:
负责组织非上市公司(包括原网通存续、原联通存续、新时空、国脉通信集团及其所属企业)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4、网络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
负责组织除以上资产外的所有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三)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职责:
负责在库闲置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组织财务、审计、监察及专业归口管理等部门进行报废固定资产的实物处置,及时回缴变价收入。
(四)审计、监察、法律部门职责:
负责对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审核,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五)使用部门职责:
负责向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反馈闲置资产信息,收集待处置固定资产相关证据,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省(集团)公司批准后将资产移交物资采购部门。
第四章固定资产处置流程
第七条固定资产正常报废的审批
(一)地市公司层面
1、地市公司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符合正常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正常报废申请表,注明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及报废原因等信息,资产责任人、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专业管理部门。
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公司的报废申请实行连续编号,以保证所有处置资产均被记录。
2、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固定资产处置的经济效益,鉴定人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移交财务部门审核。
3、地市公司财务部门对拟报废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信息进行审核,资产会计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领导审批后,上报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5、地市财务部门在接到省公司同意正常报废批复文件后,注销报废资产卡片,转入清理,通知专业部门建立账销案存备查簿,通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资产回收,待收到报废资产变价回收单等资料后,进行核销处理。
6、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组织对报废资产实物进行回收,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估价、变卖等处置工作,及时回收变现资金,填制变价回收单,交财务部门入账。
7、固定资产报废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依据年度预算目标编制固定资产报废计划。
(二)省公司层面
1、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正常报废申请资料后,进行审核、鉴定,鉴定人员及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移交省公司财务部。
2、省公司财务部对报废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批范围内的进行批复。
3、正常报废的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由专业管理部门上报集团审批。
集团批复后,省公司财务部对地市公司进行批复。
第八条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审批
(一)地市公司层面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申请表,注明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及报废、盘亏原因等有关信息,由资产责任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专业管理部门。
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2、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的可行性,核实盘亏资产,鉴定人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审计监察部门。
3、审计监察部门进行审计及责任认定后,移交财务部门。
4、财务部门对非正常报废(盘亏)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信息进行审核,资产会计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请公司领导层审批。
5、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以市公司文件形式上报省公司专业归口管理部门。
应同时形成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及拟报废资产处置方案。
6、固定资产报废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依据年度预算目标编制固定资产报废计划。
7、地市公司财务部门在接到同意报废(盘亏)批复文件后,删除报废(盘亏)资产卡片,并进行账务处理,待收到报废资产变价回收单等资料后,进行核销处理,同时通知纪检监察、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和专业部门。
8、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对报废资产实物进行回收,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估价、变卖等处置工作,及时回收变现资金,填制变价回收单,交财务部门入账。
9、非正常报废(盘亏)处置完毕后,财务部以文件形式向省公司上报资产处置执行情况说明,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反馈。
(二)省公司层面
1、省公司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鉴定,对资产处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盘亏资产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鉴定人员及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交审计、监察部门。
2、审计、监察部门对地市公司非正常报废、盘亏资产的责任认定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财务部门。
3、省公司财务部对审计、监察部门提交的非正常报废(盘亏)资产的基本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经办人及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对不需上报集团的资产,根据专业部门意见进行批复;需报集团的提交专业部门上报集团审批。
5、集团总部负责审批的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与盘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团总部授权省级公司审批:
(1).因不可抗力而毁损的资产;
(2).因外界因素而毁损的室外资产;
(3).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报废的资产;
(4).因市政建设强制拆迁的房屋、构筑物、线路等资产;
(5).集团总部及省级公司认定退网的固定资产。
第九条固定资产转让
(一)地市公司层面
1、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转让申请,详细说明拟转让资产的信息及使用状态,提交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2、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通过询价等途径了解资产实物市场行情,对资产进行市场估价,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拟订转让方案,形成可行性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拟转让资产进行审核论证,形成会议纪要,以市公司文件形式上报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4、省公司批复后,由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进场,进行评估,确认评估结果,完成固定资产实物转让合同的执行工作,并负责收回转让价款,连同批复文件、中介机构评估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转让)、合同、协议、单证等一并报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5、财务部根据文件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并删除资产卡片。
6、资产转让处置完毕后,财务部以文件形式向省公司上报资产处置执行情况说明,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反馈。
(二)省公司层面
1、房屋和土地的转让:
(1)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评估论证,组织财务部、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资产处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通过后,联席会议人员签字送交省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2)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专业管理部门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3)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对非公开转让的,由专业管理部门上报集团进行审批,集团公司批复后)由财务部会同专业部门对地市请示进行批复,同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4)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对于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转让,聘请入围的评估、拍卖机构,组织地市进行评估。
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5)评估完成后,专业管理部门组织联席会议人员对评估结果进行论证,通过后,移交财务部门。
(6)、财务部收到转让固定资产审批资料后,将备案申请函、《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资产评估报告》、《省级公司资产评估备案项目受理情况表》上报集团公司,办理备案手续,并将资料移交地市公司。
2、其他固定资产的转让:
参照房屋、土地转让流程。
3、房屋、土地的非公开转让以及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的转让,应报集团总部审批,其他固定资产转让由省级公司审批。
4、公开转让是以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进行固定资产转让。
5、需要评估的经济事项,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要在集团总部指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
第十条非货币性交易
(一)地市公司层面
1、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置换申请,说明拟换入、换出资产的详细信息,提交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2、物资采购管理部门通过询价等途径了解资产实物市场行情,商议置换价格,对资产进行市场估价,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成立工作组,拟订置换方案,形成可行性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拟置换资产进行审核论证,形成会议纪要,以市公司文件形式上报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4、省公司批复后,由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进场,进行评估,确认评估结果,执行固定资产实物置换合同。
并将经专业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签字的置换资产实物清单,连同批复文件、合同、协议、单证等一并报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5、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资产使用部门对换出资产进行拆除。
6、建设部门对换入资产在工程项目完成初验并开通运行后,向财务部门提供设备转固依据。
7、财务部根据文件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并删除换出资产卡片,建立换入固定资产卡片。
8、资产置换完成后,财务部以文件形式向省公司上报资产处置执行情况说明,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反馈。
(二)省公司层面
1、房屋和土地的置换:
(1)、省公司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评估论证,并组织财务部、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资产置换的可行性进行评估,通过后,联席会议人员签字送交省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2)、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3)、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需要上报集团审批的,由专业管理部门上报集团进行审批,集团公司批复后)由财务部会同专业部门对地市请示进行批复,同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4)、物资采购管理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聘请社会有资质入围的评估机构,对拟置换资产进行评估,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
(5)评估完成后,专业管理部门组织联席会议人员对评估结果进行论证,通过后,移交财务部门
(6)、财务部收到置换固定资产评估手续后,向集团公司办理备案手续,同时通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7)物资采购管理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拍卖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选定置换商,并将相关资料移交地市公司。
2、其他资产的置换:
参照房屋、土地置换流程。
3、房屋、土地的非公开置换以及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置换,应报集团总部审批,其他固定资产置换由省级公司审批。
4、固定资产公开置换是指以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进行的固定资产置换。
5、需要评估的经济事项,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要在集团总部指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遵循《XXXX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XXXX集团〔2009〕611号)和《XXXX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XXXX集团〔2009〕22号)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中XXXX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流程图-固定资产正常报废
2.流程图-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
3.流程图-固定资产转让
4.流程图-固定资产置换
5.单式-固定资产正常报废申请表
6.单式-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申请表
7.单式-报废资产变价回收单
8.单式-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
9.单式-固定资产盘亏申请表
10.单式-固定资产转让申请表
11.单式-固定资产置换申请表
陕西XXXXXX化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建立公司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保持固定资产的完好,更有效地服务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范围
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器具等。
第二条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上述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不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实物资产均确定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管理责任
综合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购买、盘点、维修等管理,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各使用部门负责所使用实物的保管,各使用责任人负责日常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管理内容
本制度包括:
固定资产的计划预算、请购、购置,具体实物的控制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固定资产的相关记录,固定资产的交接、使用、维修、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变卖;以及定期报告有关固定资产状况,以便决策层做出有关未来资金支出,资金合理配置的决策。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编号、建帐
第五条凡是满足固定资产条件的资产必须划分归类、统一管理。
分类如下:
A类:
房屋和建筑物
B类:
设备类
(1)通讯设备:
传真机、电话交换机(小总机)等。
(2)办公设备:
计算机(台式、便携式)、打印机(激光、喷墨、点针式)、复印机、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电视机、影碟机、音响等。
(3)建筑物附属设备:
楼宇内设电梯、中央空调、发电机组等。
(4)运输设备:
轿车、越野车、面包车、客车、卡车及各类专用车等。
(5)其它设备。
C类:
仪器仪表
D类:
办公家具:
办公桌椅、会议桌、沙发、饮水机等
F类:
其它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编号、建卡与标签
(一)每一固定资产均须有其对应的编号,该编号是鉴别每一项资产的系列编号,即其识别名。
凡办理固定资产手续的各种设备,均需根据固定资产交接凭证,按照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编号。
进行设备统一编号,以便日后清查与校对。
(二)每台设备在进行统一编号后,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应按部门建立分册。
《固定资产卡片》见附表1。
(三)在固定资产上应永久地贴上其识别标签(建筑物及一些难于贴签的资产除外),标签须固定在商标附近的明显处,标签记载的内容包括:
名称、型号、编号、使用责任人。
(四)编号原则:
易于识别,归类明确,便于科学控制。
(五)贴签:
在不易损伤、剥落的位置贴签,同类固定资产的贴签位置应统一。
《固定资产编号总表》见附表2。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实物帐目
(一)综合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帐目及固定资产数据库。
(二)固定资产数据库中记载固定资产所有详细情况的记录及完整说明,并应及时增补新的变更信息。
(1)固定资产数据库包括以下内容:
a.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厂家、置放地点、使用部门、责任人、使用状态;
b.单价、总值、币种;
c.购买日、投入使用日、预计使用年限、保修期;
d.主件与附件及其变更、大修记录、转移记录、调拨记录、停用记录、清理后报废记录;
e.计算机类基本配置、增加和变更配置的记录;
f.报损变卖日及变卖盈亏;
g.其它相关记录;
h.以上内容变更后的修正记录。
(2)固定资产的实物帐目管理:
a.固定资产购回后,固定资产管理员应首先进行登记,填写《固定资产明细表》,包括固定资产的购入时间、名称、型号、单位、数量、价格等。
领用后,做领用部门、领用人等有关内容的登记并登记固定资产总帐。
b.固定资产领用后,由领用部门在《部门使用固定资产登记表》(见附表3)、《固定资产个人使用登记表》(见附表4)中做相应登记,将《固定资产个人使用登记表》原件报综合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处保管,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改记录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更改备案记录。
(三)综合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盘点清查,要做到三清(数量清、价值清、用途清)、三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四)如发现帐务不清和帐外设备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以利于吸取教训改进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划预算、请购、采购、验收
第八条为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有效地减少采购成本,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固定资产采购实行预算控制制度。
(一)每年年底由公司各使用部门编写下年度《固定资产计划预算表》(见附表5),报综合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处。
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现有的设备数据库中有关设备的现状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计划,编制公司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预算,报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审批后确定的计划预算即为年度固定资产管理控制依据。
(二)预算内的采购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控制,预算外的采购由申请部门提请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三)固定资产计划预算半年调整一次,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协调各部门在7月份进行一次计划预算的调整。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请购
固定资产请购必须满足以下购置原因之一:
(一)为扩大经营规模,追加投资;
(二)更新设备;
(三)提高工作效率;
(四)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五)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六)用于研究和开发;
(七)便于管理和控制;
(八)政府指令性计划要求,如环境保护要求等。
第十条固定资产请购及报废流程程如下:
固定资产请购流程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注:
《固定资产请购表》见附表6。
第十条统一配置或大批量需求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请购表》,部门经理签明意见,交主管领导、总经理签批后返回综合办公室,同意购买则尽快办理采购事宜。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采购
固定资产均由综合部统一采购。
(一)购买时应选择正规的生产厂家或有信誉的销售商。
(二)购买前必须先寻价,应当至少有三家或三家以上供货商的报价。
(三)在报价的基础上选择性能价格比最优的方案。
(四)选型购置新设备要选择节能型和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
(五)方案选定后由综合部经理签批明确意见,与相关资料一并存档。
(六)购买大批量及30或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时必须要有经济技术论证报告,报告要从预购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
随后进行多方寻价,必要时可采用招标的形式。
(七)固定资产管理员购买,专业性强的设备可由请购部门协助采购。
(八)采购期最长不能超过两周(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综合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程序:
第十三条受赠及捐赠处理
(一)受赠:
固定资产因其它企事业单位拨入或捐赠而取得的: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以同类资产市场价格或由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估价入帐,其中接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记入固定资产价值。
(二)捐赠:
赠出的固定资产在数据库中应做详细说明,综合办公室做相应账目。
(三)受赠及捐赠固定资产的实物由综合部统一调配。
(四)固定资产如发生外借,出租,出售,捐赠等,必须由综合部事先经副总经理批准,报财务备案或核销。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验收
(一)所有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必须由相关部门办理验收手续。
(二)固定资产一般不入库,到货后由固定资产管理员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验收。
首先应对包装箱及设备的外观情况进行查看,若外观或部件有明显损坏时,要及时与厂家联系处理,并说明情况,严重的可要求厂家尽快来解决。
验收后,请购部门直接在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领用手续。
(三)验收时,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发票及其它有效单据同实物进行核验(若有订货单也应对照核验),并请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检验规格、质量等技术参数,确认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无误后,方可接收。
(四)固定资产管理员持验收单、有效票据、审批后的请购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领用、使用、异动、保养、维修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领用:
请购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填写《固定资产使用申请表》(见附表7),办理领用手续,配发给确定的责任人,并及时将箱内相关技术文件及保修单、《固定资产个人使用登记表》一并报综合部保管;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及时给固定资产编号、贴签、建档、录入数据库。
请购部门人员须做相应记录。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
(一)固定资产使用原则:
有效利用、充分使用、爱护珍惜、定时保养、定期检查、损坏赔偿。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人员:
负责一切与本部门固定资产相关的事宜并做好相关记录;使用人为固定资产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要求操作并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丢失,使用责任人应负主要责任,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
(三)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