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y7地块项目勘察设计.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738730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X 页数:67 大小:47.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njy7地块项目勘察设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njy7地块项目勘察设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njy7地块项目勘察设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njy7地块项目勘察设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7页
njy7地块项目勘察设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njy7地块项目勘察设计.docx

《njy7地块项目勘察设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njy7地块项目勘察设计.docx(6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njy7地块项目勘察设计.docx

njy7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人(章):

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杨工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庙南村凤凰一桥南岸展览中心楼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章):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余工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号保利中科广场座层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应按照范本(房建类)格式编制招标文件。

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

需要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监督机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

与范本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范本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序号

章节、条目

范本原文

拟删改的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修改:

修改详见招标公告。

第二章

 

增加:

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第三章

 

3.1.1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

3.1.3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修改:

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考察。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第三章

 

3.2.3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或者在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

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修改:

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日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

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标项目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规定的答疑时间期限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第三章

 

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修改:

补充材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第三章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

勘察设计投标不少于天。

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

勘察设计投标不少于天。

第三章

 

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

修改:

具体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首页>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

 

3.5.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修改:

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公开开标,开标的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开标时宣读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等开标信息。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如投标人代表不出席,视为同意开标信息。

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号

投标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监督人员,或者管理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

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3.6.2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删除

第三章

 

3.7.1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揭晓后,中标候选人所得投标补偿转作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立即返还,其中中标人的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立即返还。

如果重新招标,保证金立即返还。

修改: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人民币万元投标保证金。

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缴费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中的办事指引。

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予以否决投标,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给予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给予返还。

如果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立即返还。

第三章

 

投标有效期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修改:

投标有效期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第三章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修改: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四章

 

4.1.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逾期提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

4.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未按要求密封;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有互相雷同的现象和串通投标的嫌疑;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修改:

评标委员会按附件《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评标委员会按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第四章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审批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修改: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第四章

 

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一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在每一轮投票中,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每一轮投票结束后,如果有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进行附加投票表决排序和取舍。

修改:

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一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在评审中,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第四章

 

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经济性、独创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

修改:

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

4.4.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

方法一(一阶段评标法):

、、、、、、、、

方法二(二阶段评标法):

、、、、、、、、、

()评标委员会业主代表及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

()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序。

(方案补偿费按()步骤确定的最终排序进行补偿)。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

()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揭晓投标人身份,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方案排序前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如方案排序前名的投标人均不通过资格审查或有效性审查,则按方案从高到低的排序从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中替补名讲解;否则不替补)、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其余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方案最终排序的先后,依次推荐名中标候选人。

投标经济补偿费按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确定进行补偿。

()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最终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注释]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修改申请表中明确选择方法一或方法二。

4.4.3如果使用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将按以下步骤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登陆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下载投标文件。

()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表决,决定是否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编写评语。

()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打印并签署评标确认函,传真到交易服务机构。

()投标人通过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查阅评标结果。

修改: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委应严格按照评分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打分(格式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件《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如果有资格审查不通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评标委员会专家对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附件《商务文件评分表》、《技术文件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评出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全部专家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作为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全部专家技术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作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分)=商务部分得分×商务部分权重技术部分得分×技术部分权重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如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得票多的靠前。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第四章

 

增加:

评标报酬

评审酬金按《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指引》由招标人支付。

第六章

 

增加: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的排序另行确定中标人。

第八章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修改: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适用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

第八章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修改: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适用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

附件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删除

附件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修改详见附件。

附件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修改详见附件。

附件

正式投标人名单

删除

附件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修改详见附件。

附件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修改详见附件

附件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

删除

附件

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删除

附件

资格审查表

修改详见附件资格审查表

附件

投票表格

修改为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附件

投票汇总表格

修改为附件商务文件评分表、技术文件评分表

附件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删除

附件

评标委员会名单

删除

附件

投标方案评语

删除

附件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修改详见附件

附件

增加附件合同条款(另册)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

第三章投标┈┈┈┈┈┈┈┈┈┈┈┈┈┈┈┈┈┈┈┈┈┈┈┈┈┈┈

第四章评标┈┈┈┈┈┈┈┈┈┈┈┈┈┈┈┈┈┈┈┈┈┈┈┈┈┈┈

第五章定标┈┈┈┈┈┈┈┈┈┈┈┈┈┈┈┈┈┈┈┈┈┈┈┈┈┈┈

第六章授予合同┈┈┈┈┈┈┈┈┈┈┈┈┈┈┈┈┈┈┈┈┈┈┈┈┈

第七章知识产权┈┈┈┈┈┈┈┈┈┈┈┈┈┈┈┈┈┈┈┈┈┈┈┈┈

第八章合同通用条件┈┈┈┈┈┈┈┈┈┈┈┈┈┈┈┈┈┈┈┈┈┈┈

 

附件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附件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附件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附件正式投标人名单┈┈┈┈┈┈┈┈┈┈┈┈┈┈┈┈┈┈┈┈┈┈

附件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附件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

附件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附件投标书┈┈┈┈┈┈┈┈┈┈┈┈┈┈┈┈┈┈┈┈┈┈┈┈┈┈

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附件投标人声明

附件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附件资格审查表

附件投票表格┈┈┈┈┈┈┈┈┈┈┈┈┈┈┈┈┈┈┈┈┈┈┈┈┈

附件投票汇总表格┈┈┈┈┈┈┈┈┈┈┈┈┈┈┈┈┈┈┈┈┈┈┈

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附件评标委员会名单┈┈┈┈┈┈┈┈┈┈┈┈┈┈┈┈┈┈┈┈┈┈

附件投标方案评语┈┈┈┈┈┈┈┈┈┈┈┈┈┈┈┈┈┈┈┈┈┈┈

附件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招标

 

释义

 

2.1.1“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2.1.2“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2.1.3“招标”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方案招标,将工程相应的任务发包给符合勘察设计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

2.1.4“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1.5“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1.6“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1.7“监督机构”是指招标活动的监督机构。

2.1.8“招标管理机构”是指受监督机构委托管理招标活动的机构。

2.1.9“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见证招标过程,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

2.1.10“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包括招标预告、招标公告、招标程序和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录、图表、说明、投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其它一切补充资料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免责条款

 

2.2.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2.2.2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2.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2.4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2.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7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效力

 

2.3.1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使用电子邮箱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3.3招标人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失信处理方式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第三章投标

 

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考察。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质疑和澄清

 

3.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3.2.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意见。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2.3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日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

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标项目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规定的答疑时间期限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3.2.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