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2744408602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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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2744408602doc

版次: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Q/JWL-QM-P09-A01-2010

 

设备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分发号:

发布日期:

2010年月日实施日期:

2010年月日

 

设备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

1.1.固定资产管理总则

1.2.固定资产标准与分类

1.3.管理机构及职责

1.4.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1.5.未使用及不需用固定资产管理

1.6.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2、设备分级管理制度

2.1.总则

2.2.分级管理

2.3.归口负责管理内容

2.4.归口管理要求

3、设备前期管理

3.1.设备的选型及采购

3.2.设备到货接收

3.3.设备的安装调试

3.4.设备的验收移交

3.5.新设备的入帐

3.6.投产前准备

3.7.重大工程设备的前期管理

3.8.新设备质保期的管理

4、设备后期管理

4.1.设备台帐管理

4.2.设备的移动

4.3.设备的闲置

4.4.设备的保管

4.5.设备的报废

4.6.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与增值

5.生产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

5.1.设备的运行管理

5.2.生产设备的维护

5.3.设备润滑管理

6.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查制度

6.1.设备点检制

6.2.点检作业分类

6.3.设备的分类点检

6.4.点检作业文件的编制

6.5.设备点检的操作分工

6.6.点检工作的实施程

6.7.点检管理要求

6.8.点检记录管理

6.9.点检工作要求

6.10.无泄露管理制度

7.设备的维修管理

7.1.维修人员的配置及工作范围

7.2.维修任务来源

7.3.维修策略

7.4.设备检修分类

7.5.检修计划的编制与检修计划的执行

7.6.外协修理

8.备件管理制度

8.1.备件的申报原则

8.2.备件申报时间

8.3.备件申报要求

8.4.备件的领用

8.5.备件的再利用

8.6.备件的再利用

9.设备统计制度

9.1.设备统计人员配置

9.2.设备统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9.3.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统计人员职责

9.4.分厂及有关部室设备统计人员职责

9.5.统计工作项目

10.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0.1.设备事故定义和分类

10.2.设备事故报告

10.3.设备事故救援和抢修

10.4.设备事故调查

10.5.设备事故处理

10.6.设备事故统计

 

设备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设备管理制度

1.1.固定资产的设备管理总则

1.1.1设备是企业实物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

为了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的设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1.2设备管理必须坚持“实物形态管理与价值形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中国铝业下达的生产任务目标和发展规划,正确核定设备需用量,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并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管好、用好、修好、改造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的投资效益,确保设备的安全完整有效和保值增值。

1.1.3按规定计提设备折旧,合理补偿设备在生产中的耗费,以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1.2.固定资产设备标准与分类

1.2.1设备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使用期限超过二年,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非生产经营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也比照设备实施管理。

1.2.2按照设备的经济性质和使用情况,固定资产设备可分类如下:

1.2.2.1生产经营用设备:

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类设备。

包括:

a.各种机、电、运输设备;

b.传导设备;

c.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等;

d.大型工具、生产办公用具。

1.2.2.2非生产经营设备:

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设备。

1.2.2.3未使用设备,包括:

a.尚未使用的新增设备;

b.调入尚待安装的设备。

1.2.2.4不需用(闲置)设备,指已不再适合本企业使用,且闲置可以调出的设备。

1.2.2.5租出设备:

指经批准出租给外企业使用的设备。

1.2.2.6融资租入设备:

指以融资租赁形式租入的设备。

1.2.3在计算设备机台时,凡自身能完成一定生产过程或构成一定独立工序者,计算为一台(套)设备,若干辅机应随同其主机共算一台(套)设备。

1.3.管理机构及职责

1.3.1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装备能源部是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形态中设备等的主管部门;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财务部是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形态的主管部门;华泽铝电有限公司所属分厂及部室(简称“各单位”)等是固定资产中设备等的使用单位。

1.3.2各级管理职责:

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装备能源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形态中设备、仪表仪器、大型工具、办公用具等的日常管理,包括验收、建账、调拨、报废鉴定、投保的配合等日常工作。

负责固定资产的设备实物管理,设备台帐及卡片的建立,对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等管理工作。

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和监督管理。

负责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资产增减变动,资产折旧及帐务处理

各单位负责按有关规程合理使用设备,充分发挥设备的投资效益,确保设备的安全完整有效。

1.4.固定资产设备的日常管理

1.4.1无论以何种形式形成的设备,都要履行验收交接手续,确认工程质量及设备运行技术状况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正式转入固定资产。

上述手续没有完备之前,按购进价格和建安费等暂估入账,待正式转固后,予以调整。

1.4.1.1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技术开发项目,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和技术鉴定手续,装备能源部参与、确认形成固定资产,方可办理转固手续。

1.4.1.2非安装设备由装备能源部统一办理出库和移交转固手续。

1.4.1.3以抵债形式形成的设备,必须按有关审批程序纳入更改计划,办理设备出库、移交转固手续。

1.4.1.4大修结合改造形成的固定资产设备增值部分,应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1.4.2设备验收、交接后,须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并由装备能源部进行统一编号,装备能源部、公司财务部和使用单位凭《设备移交转固申请报批表》同时建帐建卡,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1.4.3华泽铝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装备能源部与公司财务部结合盘点定期对帐,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出现差异要寻找原因,及时处理。

1.4.4每年年底之前,公司财务部与装备能源部共同组织进行一次固定资产设备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卡相一致。

1.4.5各单位内部机构调整(包括解散、成建制分解或合并)时,装备能源部要及时组织办理固定资产设备内部调拨手续。

1.5.未使用及不需用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

1.5.1对未使用及不需用设备应及时清理,努力减少这两类设备存量。

对不需用设备应积极组织对外调剂或租赁。

1.5.2凡连续停用一年以上和新购入两年以上不能投用或变更计划后不能投用,但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设备,经装备能源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列为闲置设备。

闲置设备由装备能源部统一管理,原使用单位进行日常保管和维护。

长时间闲置或确定不用的设备,应完善制约监督机制,积极组织对外调剂,收回变卖收入。

1.5.3未使用的闲置设备,设备保管单位必须做好防潮、防锈、防腐、防变形、防变质等工作,其零部件不得拆卸挪用,以确保完整无损。

1.5.4改扩建等工程拆除的设备,必须及时回收利用,防止资产流失。

1.5.5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装备能源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设备租赁合同的签定,公司财务部按签定的合同及时收缴费用。

1.6.固定资产设备的报废管理

1.6.1固定资产设备的报废标准

1.6.1.1已超过折旧年限,且失去了工作能力,大修后也不能恢复其技术性能,无修理价值者;

1.6.1.2由于发生自然灾害或重、特大事故,使之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者;

1.6.1.3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会引发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污染,危害人身健康,且不能进行改造或改造不经济者;

1.6.1.4设备和装置,经生产验证或技术鉴定不能使用,无改造价值者;

1.6.1.5能源消耗高,或属于国家淘汰机型者(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淘汰产品目录为准);

1.6.1.6备件无来源,修复改造费用过高,修复后不能保证技术性能者;

1.6.1.7技术落后且维修费和运行费过高者;

1.6.1.8因改建、扩建或生产流程变动,拆除后无法利用且难以对外调剂者(包括拆除的设备部件);

1.6.1.9汽车、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起重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报废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6.2固定资产设备的报废审批程序

1.6.2.1固定资产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步技术鉴定,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公司装备能源部;

1.6.2.2装备能源部组织牵头会同公司财务部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鉴定小组,明确技术鉴定负责人,现场鉴定设备的技术状况,依据本制度规定的报废标准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并填写“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技术鉴定小组成员须签字认可。

1.6.2.3装备能源部牵头,会同公司财务部审核技术鉴定小组的鉴定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1.6.2.4在批复通过后,由营销中心根据批复对报废设备进行处理,并由装备能源部、公司财务部会同设备使用单位办理有关固定资产设备的实物帐卡和财务帐卡的注销手续。

1.6.2.5对批准报废的设备不得随意处理或再投入使用,须积极清理,按规定处置,收回残值。

在处置之前,由原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1.6.2.6报废汽车、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起重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处理,按国家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2.设备分级管理制度

2.1.总则:

公司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2.2.分级管理:

公司设备管理分为三级,即公司级、厂和部室级、班组工段级。

2.2.1公司级:

对全公司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与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主管副总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对设备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主持全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公司装备能源部作为主管副总的参谋和助手,组织和管好全公司的设备;对全公司各设备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设备规划、选型、购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使用、保养、检修、改造、移动、闲置、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2.2.2厂、中心和部门级:

负责管理本单位所用的设备,贯彻公司有关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管理方面的各种制度和规定,分析研究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故障停机率,减少运行和维护费用,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各厂及中心、部室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并负责贯彻设备管理制度,编制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台账,培训操作工人,组织设备事故分析,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管理活动,填写有关报表,监督检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本部门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统计、考核以及参与、制定本单位设备改造方案、参与技术改造、验收,备件、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核等工作。

各部门设置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设备管理或公司要求本部门归口管理的设备综合管理,贯彻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账,填写有关报表等。

2.2.3工段(班组)级:

负责全工段(班组)设备的正确合理使用,精心维护,管好现场设备;工段长(班组长)作为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分厂搞好设备群众性管理工作,参加设备事故分析,并督促全体人员做好设备及附件的管理工作,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2.3.归口负责管理内容:

2.3.1总经办:

负责空调(设备自带冷却用空调除外)、复印机、彩电配置计划的审定及其它新增办公设备配备标准的制定和审批工作(不含生产用微机、打印机);负责机关车辆配置计划的审定(不含厂内运输车辆),使用、维护、备件计划的申报、审定、机关车辆的维修,对外维修点的确定、车辆报废的鉴定、保险费、养路费、购置费等相关费用管理和费用结算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炊事设备、洗衣设备、澡塘设施、绿化设备等公共福利设备配置计划的审报,使用、维护、检查、检修、备件计划的申报、设备报废申请及鉴定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监控设备、厂区大门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备件计划的申报、改造方案的确定;负责厂内运输车辆的管理,相关制度的制订。

2.3.2化验计控中心:

负责质量检查设备、微机、打印机、传真机、投影机、通讯及网络等办公管理用设备(含生产用微机、打印机)的配置计划、备件计划的申报及使用、维护,改造、维修、方案的确定、外修项目管理、报废鉴定、以及审验、年检取证等相关管理工作。

2.3.3装备能源部:

负责固定资产实物形态中厂房、办公用房、库房、构筑物及设备等的日常管理,包括验收、建账、报废鉴定、投保的配合等日常工作。

并负责厂外动力线路的管理。

2.3.4生产技术部:

参与电解槽、环保设施的相关综合管理工作及特种设备、环保设施的监测、操作取证等管理工作;负责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特种设备管理详见《华泽铝电有限公司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2.3.5运输分厂:

分厂内部货运及客运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修理、使用及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对外维修点的确定、车辆报废的鉴定、保险费、养路费、购置费等相关费用管理和费用结算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2.3.6动力分厂:

负责分厂内及西厂配电所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维修,全公司高压配电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碳素分厂35KV配电设备除外);高压电机的检测;槽控机的维修;空压站、水泵房设备的运行,日常检查、日常维护等;负责所维修管理设备备件计划的申报、改造方案的确定。

2.3.11检修分厂:

负责分厂内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维修备件计划的申报;全公司低压配电设备(不含动力分厂内部所属低压设备),碳素分厂35KV配电设备及设施的运行、检查、维护、维修、备件计划的申报;负责电解分厂,熔铸分厂、组装分厂、碳素分厂设备的专业检查,维修、备件计划的申报;负责动力分厂空压站、水泵房设备的专业检查、维修;全公司蒸汽管路,压缩空气管路、供水管路的检查、维护、维修、备件计划的申报。

2.3.12电解分厂(电一、电二):

负责分厂内电解设备、电解辅助设备的运行、日常检查、维护和电解设备的维修(电一维修项目:

打壳气缸及连接管网、改造后电磁阀和气控柜;电二维修项目:

打壳气缸及连接管网、气控柜;)、分厂内部自修设备备件计划的申报。

2.3.13其它分厂:

负责分厂内设备的运行、日常检查、日常维护、分厂内部自修设备备件计划的申报。

2.3.14供应部:

负责所有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购置,并组织相关验收。

2.3.15其它各部室:

负责本部室设备的运行、检查、日常维护。

2.3.16装备能源部:

负责本部门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全公司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能源计量、仪器仪表设备配置计划、备件计划的申报审定,使用维护,改造、维修方案的确定、外协厂家的确定、外协费用的结算、设备报废鉴定、以及审验、年检等相关管理工作。

除上述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内容外的生产设备外修;参与设备改造方案的确定,组织与实施、验收等。

2.4.归口管理要求:

2.4.1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所管理内容与设备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协助部门领导管好设备,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2.4.2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或兼职设备管理员)必须建立归口管理设备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并定期与生产部设备科设备统计员管理的公司总设备台帐核对,及时调整台帐变更内容。

3.设备前期管理:

设备前期管理是指设备规划工作起直到验收移交前这个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

3.1.设备的选型及采购:

3.1.1.设备采购年度计划:

每年10月底前,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征求各使用单位意见编制设备采购年度计划,报装备能源部汇总。

各单位(含归口设备管理部门)应结合自身生产需要(主要考虑因素:

生产成本、产品质量、维修成本、工作效率、安全和环境),选择参考的设备型号、生产厂家、价格及购置申请报告,注明购置的原因和必要性等,并由设备管理员填报《年度购置设备申请表》报归口管理部门,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主管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与每年10月31日前报装备能源部,经汇总后报公司研究通过,上报中铝总公司批准后编入下一年的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3.1.2.年度计划的落实:

按照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由装备能源部召集相关技术人员和使用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对设备的先进性(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经济性、可靠性、可维修性、兼容性(设备相互之间的统一配合性)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订货技术条件,参考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和金额等,由设备使用单位填报《购置设备申请表》报装备能源部,经主管副总审批同意,装备能源部以月度购置计划形式转物配中心,物配中心库存平衡后转供应部,由供应部向招标办公室提出招标申请,并由装备能源部提供设备订货技术条件,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公司各相关单位进行招标及定标,供应部进行购买。

各归口管理部门购置设备由归口部门进行市场调查,确定订货技术条件,参考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和金额等,由设备使用单位填报《购置设备申请表》报归口管理部门初审,汇总后报装备能源部,经相关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同意,装备能源部以月度购置计划形式转物配中心,物配中心库存平衡后转回供应部,由供应部向招标办公室提出招标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提供设备订货技术条件,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公司各相关单位进行招标及定标,供应部进行购买。

3.1.3临时采购计划:

设备购置原则上以年度购置计划为准,如确因工作需要急需,工艺流程改变造成工序能力不足或其它原因须临时购买的设备,装备能源部进行需求调查,经各主管副总批准后以月度购置计划形式转物配中心,物配中心库存平衡后转供应部,供应部向招标办公室提出招标申请,装备能源部(或归口管理部门)提供设备订货技术条件,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公司各相关单位进行招标及定标,供应部进行购买。

3.1.4、设备采购过程需有相关技术人员或使用部门人员参与,按招标办公室、供应部有关程序采购。

特种设备采购需有安全环境部人员参加,对参加投标单位资质把关审验。

购置合同签订后,签订合同部门应将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交装备能源部,装备能源部登记注册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2.设备到货接收:

设备到货后由采购部门及时通知装备能源部、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或安装单位等有关单位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认真检查设备质量,按照装箱单清点设备零部件及随机备件、工具、文件资料等,经初验合格后由装备能源部设备科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参加验收部门人员签字认可。

《设备开箱验收单》一式三份,采购部门一份,据此(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和入库手续;使用部门或安装单位一份,据此办理仓库领用手续;装备能源部存档一份。

对开箱检验中发现的资料不全、实物质量不符要求、缺损件等问题,开箱检验人员应逐一记录,商定处理意见,共同签署检验记录。

3.2.1设备资料管理:

对不需安装调试的设备开箱验收后,装备能源部对随机文件、图纸、说明书、装箱单、《设备开箱验收单》等资料进行清点整理装订后,将整套资料移交给档案室保管;对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开箱验收后装备能源部将随箱文件、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资料移交安装单位,在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完成后,安装单位将交工资料和《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单》装订成册,装备能源部签字盖章登记注册后,由装备能源部将交工资料移交档案室保管。

3.3.设备的安装调试:

由装备能源部或生产部统一协调安排。

3.3.1设备安装调试时,装备能源部协同供应部共同协调处理安装单位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检修部门相关检修人员应全过程跟踪,及时发现安装调试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为设备的验收移交和将来的运行、维修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3.3.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前,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安装单位或设备供应商对设备操作工人进行操作培训。

3.3.3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要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3.4.设备的验收移交:

对不需安装调试的设备开箱验收后,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并做为设备的最终验收依据。

对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在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向装备能源部提出验收移交申请(特种设备需有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检验并颁发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方可办理验收),装备能源部组织安装单位、使用部门、检修部门、采购部门共同参加设备的验收,并在《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单》上签字盖章,验收合格签字盖章后即完成设备移交。

《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单》一式三份,安装单位一份(原件入交工资料),采购部门一份,据此办理相关财务手续,装备能源部存档一份,交接其他各方保留复印件。

移交前安装单位应提交完整的交工资料,交工资料主要包括:

设备开箱验收单、安装调试记录、合格证、随机资料、设备总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液压原理图、备品备件和易损件清单及图纸、操作工人操作培训证明、生产厂家或安装单位联系方式等。

移交完成后使用部门正式使用设备,并按要求进行日常点检和维护,检修部门正式接管设备的维修、检查与保养。

3.5.新设备的入帐:

对不需安装调试的新设备,需到货验收合格,设备采购部门持《设备开箱验收单》及设备发票到装备能源部盖章登记后,方可持设备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相关的财务手续,对需安装调试的设备,采购部门需拿到《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单》后才能办理财务手续,财务部定期应向装备能源部递交转固设备明细,装备能源部根据财务明细台帐建立设备档案,登入设备台帐,为设备后期管理创造条件。

3.6.投产前准备:

设备投产前,由装备能源部设备管理员或装备能源部指定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或委托相关技术人员)根据有关技术资料编制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程、点检卡及润滑图表等,安全环境部编制设备安全规程;技术研发中心编制工艺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程、点检卡及润滑图表等由装备能源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

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点检卡及润滑图表由装备能源部统一管理并交技术研发中心备案。

3.7.重大工程设备的前期管理:

重大基本建设或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前期管理工作繁重时,由项目部负责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其管理内容包含设备前期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包括项目的规划、设备的选型、设备技术要求、参与设备招竞标、到货接收、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等。

3.7.1工程中设备的到货接收:

设备到货后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使用部门、安装单位等有关单位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认真检查设备质量,按照装箱单清点设备零部件及随机备件、工具、文件资料等,经初验合格后由项目部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参加验收单位人员签字认可。

《设备开箱验收单》一式三份,采购部门一份,据此(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和入库手续;安装单位一份,据此办理仓库领用手续,并最终进入工程交工资料中;项目部存档一份。

对开箱检验中发现的资料不全、实物质量不符要求、缺损件等问题,开箱检验人员应逐一记录,商定处理意见,共同签署检验记录。

3.7.2新设备的发票入帐:

工程中新设备到货验收合格,项目部持《设备开箱验收单》及设备发票到装备能源部盖章登记后,方可持设备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相关的财务手续。

3.7.3工程或设备的验收:

子项工程或局部单体设备在安装调试结束后项目部应组织监理部门、生产运行部、装备能源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设备使用部门和设备检修部门对其进行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资料,参加验收人员在《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单》盖章签字认可后完成验收。

所有设备应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明确完整,设备验收资料及验收记录最终进入工程交工资料中,《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单》及验收资料一式三份,安装单位一份(原件入交工资料);采购部门一份,据此办理相关财务手续;装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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