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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绝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防止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掌握绝缘变化规律,及时发现缺陷或薄弱环节,预防或消灭绝缘事故,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能长期、安全、经济的运行,制定本管理标准。

1.2本标准规定了绝缘监督管理的职责、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1.3本标准适用于动力公司绝缘监督管理工作。

2职责

2.1总工程师职责:

了解并听取绝缘工作情况,检查督促检修车间电气专业做好绝缘工作的监督。

并及时解决绝缘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2技术安环科职责:

技术安环科电气专责工程师应掌握绝缘监督情况,督促做好绝缘监督工作,并及时处理绝缘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常与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试验专责人员联系,取得绝缘监督工作中的技术指导。

2.3检修车间电气专业职责:

2.3.1检修车间电气专责工程师:

组织和监督试验、检修班组做好绝缘监督工作,并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会,分析设备绝缘状况,总结运行经验,提出消除缺陷的措施,制定设备改造绝缘方案,检查及要求改进监督工作,可根据要求召开绝缘分析会,组织检修、试验班组消除设备缺陷等。

2.3.2检修车间主任:

应每周检查一次运行提出的绝缘缺陷、试验班的试验报告、检修总结报告、并安排消除缺陷的措施,掌握每项预防性试验工作的进度。

应做好绝缘监督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的技术水平,并督促安排好人员的培训工作和技术学习工作,必要仪器的购置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2.4继保班职责:

2.4.1在主任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绝缘监督工作的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负责日常技术管理、绝缘监督工作。

2.4.2按时完成电气设备的绝缘预防性试验,大修试验和其它常规性试验工作。

2.4.3掌握全公司电气设备的试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分析绝缘变化趋势,及时查出绝缘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研究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2.4.4做好电气设备绝缘改进,鉴定和缺陷消除工作,对异常运行的电气设备提出加强监督的措施。

2.4.5参加公司绝缘事故的调查分析,掌握绝缘事故情况,并协同技术安环科研究防止对策。

2.4.6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改进试验方法,改进试验仪器,组织绝缘测试技术的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

2.4.7建立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向上级监督部门定期报送总结。

2.5电气检修班职责:

在检修电气专工的领导下,安排、消除设备的绝缘缺陷,改善绝缘状况,加强维护和定期检查巡视,保持设备应有的健康水平。

2.6运行车间电气人员职责:

在运行车间电气专工的领导下,加强电气设备巡视工作,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绝缘缺陷或异常现象,发现外界条件(如水、灰、蒸汽)对电气设备绝缘造成危害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督促领导安排消除,并负责验收。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绝缘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设计选型和审查、监造及出厂验收、安装和投产验收、生产运行、检修、试验、技术改造和电气设备重点监督内容,共5个部分。

其中电气设备重点监督内容为便于操作按设备进行了细化,主要分为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过电压及小四器、消弧线圈和并联电容器、外绝缘、输电线路和其它共8个部分。

3.2认真执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规程》《高空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设备外绝缘污秽分级标准》等绝缘监督的政策、技术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和反事故措施。

3.3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试验报告制度,对试验结果应综合分析作出明确结论,及时编写出试验报告,检修车间电气专业及技术安环科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

3.4检修车间电气专业每年结合检修工作定出检修试验计划,对绝缘有劣化趋势的设备,应由检修车间电气专业提出,技术安环科批准缩短试验周期。

3.5检修车间电气专业根据试验报告及运行和检修班提出的缺陷、检修总结等,组织检修试验班制定处理方案,并及时安排计划,进行消除缺陷。

3.6主要的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应报技术安环科。

3.7技术管理:

3.7.1检修车间电气专业、继保班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以下相关制度:

3.7.1.1人员岗位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7.1.2大型高压电气设备入厂监造和验收制度。

3.7.1.3电气设备试运行制度。

3.7.1.4设备缺陷及事故统计管理制度。

3.7.1.5电气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制度。

3.7.1.6试验报告与原始记录保管制度。

3.7.1.7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7.1.8仪器、仪表检验和工器具试验制度。

3.7.1.9仪器、仪表的保管、使用和借出制度。

3.8各种技术档案资料必须准确、清晰、连续,并与实际相符。

3.8.1符合实际运行情况的电气设备一次系统图,防雷保护与接地网的图纸。

3.8.2电气设备的铭牌、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产品证明书和随设备供应的图纸资料。

3.8.3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记录、交接试验报告。

3.8.4电气设备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的记录和有关专题报告、总结。

3.8.5电气设备缺陷统计资料和处理记录,事故分析报告和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8.6设备绝缘分析资料、报告和总结。

3.8.7充油设备的绝缘油化验、色谱分析、微水分析和电气试验报告。

3.8.8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计划及完成情况统计表

3.8.9电气设备大、小修试验和预防性试验报告。

3.8.10电气设备事故后的检查试验报告和处理后的试验报告。

3.8.11高压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

3.8.11.1高压试验专用仪器、设备等应指定专人维护保管,并实行定置摆放,其放置环境须干燥清洁。

3.8.11.2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其合格证、校验标签、使用说明书应齐全、有效,保证试验仪器仪表使用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各单位应定期将仪器、仪表送到有检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与校核,校验超周期者不得使用。

在校验周期内,使用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通电检查和维护。

3.8.11.3新购仪器、仪表应送有检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与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3.8.11.4高压试验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校验,其校验周期一般为1年。

3.8.11.5各发供电单位每年应制订高压试验仪器、设备的校验计划,及时与新疆电科院有关部门联系,完成对以下仪器、设备的定期检验。

1)高压介损测试仪、交直流分压器、高压直流发生器、开关机械特性测试仪、开关接触电阻测试仪、超声波测试仪。

2)单、双臂电桥、直流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变比测试仪。

3.8.11.6超声波探伤仪应每年送技术监督局计量中心进行检定。

3.8.12有关试验规程、补充规定、事故措施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制度。

3.3运行监督

运行单位应严格按相关运行、检修规范和规程及反事故措施的要求,分别组织运行和检修人员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处理工作。

发现异常时,应予以消除,对存在的问题需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运行监视。

对运行中设备发生的事故,应组织或参与事故分析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3.3.1在设备的生产运行过程中,应根据设备特点、运行情况、季节变化等加强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如变压器和电抗器在日常巡视注意检查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呼吸器干燥剂颜色、上层油温、绕组油温、油枕及套管油位、绝缘油色谱及噪声有无异常;SF6气体绝缘设备的气体压力;避雷器的泄漏电流;发电机的机内温度场的分布规律等。

3.3.2运行车间电气专工须建立、健全高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要建立高压电气设备图纸资料、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试验、事故调查、缺陷处理等技术档案。

3.3.3应实行高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交接和报告制度,运行车间电气专工应对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3.4运行车间电气专工应做好高压电气设备事故的统计分析,对原因不明的事故,上报时须有本车间领导签署的意见。

3.3.5现场运行人员须对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对加装在线监测的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做好记录。

3.3.6运行值班人员发现高压电气设备缺陷时,须根据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填报缺陷通知单,按危害程度提出消缺期限要求;对逾期未处理的情况,应报告绝缘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

3.3.7运行单位应定期对运行人员的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

3.3.8变电站运行巡视检查外绝缘瓷表面不得有严重积污,运行中不应出现放电现象;瓷套、法兰不应出现裂纹、破损或放电烧伤痕迹。

4报告和记录

4.1报告的目的是使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各单位、各部门及各专业监督检测机构的工作情况,以便及时协调处理。

4.2需要通报备案的内容主要有:

4.2.1实施专业技术监督检测主要仪器设备损坏或停运。

4.2.2重要受监督检验、检测设备、检测结果异常,并有可能危及设备的安全运行或重大经济损失。

4.2.3受监督设备发生与监督项目有关的事故。

4.2.4实施监督检测过程中发生受监督设备的损坏及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4.2.5由于监督检测人员的过失发生漏检、漏测、误检、误测、误记、误判等并可能因此而造成设备不能按时及安全投运的。

4.3报告按由下而上的程序进行,紧急情况或内部意见不一致的,当事人有权越级通报。

4.4本标准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主要报告、记录、报表等,除按本标准规定办法报告外,还应按日常行政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并由专人负责上述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以备查阅。

5绝缘监督小组:

组长刘忠辉

副组长顾守昌

成员赵勇何步书刘闪李坤白吉义陈彦胜梁刚邹方平谢洪武

6附则

6.1本标准由技术安环科负责监督、考核。

6.2本标准由技术安环科负责解释。

附件B电气设备绝缘定级原则

设备绝缘等级

设备绝缘定级条件

一级绝缘

满足下列条件的设备:

1、试验项目齐全,结果合格,并与历次试验结果比较无明显差别;2、运行和检修中未发现(或已消除)危急、严重和一般缺陷。

二级绝缘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

1、主要试验项目齐全,但某些项目处于缩短检测周期阶段;  2、部分试验项目漏试或结果不合格但暂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3、运行和检修中发现暂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严重和一般缺陷。

三级绝缘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

1、主要试验项目漏试或结果不合格。

2、预防性试验超过规定的期限:

需停电进行的项目为规定的周期加6个月;不需停电进行的项目为规定的周期加1个月;、、因缺陷而降低耐压试验标准;

4、存在未消除的危急缺陷。

根据设备绝缘的试验结果,结合运行和检修中发现的缺陷,以及对安全运行的影响程度,确定设备的绝缘等级。

设备绝缘等级分为三级(见表1)。

设备绝缘缺陷分类:

危急缺陷:

设备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绝缘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严重缺陷:

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的绝缘缺陷,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一般缺陷:

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绝缘缺陷。

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如色谱试验数据超过注意值,但跟踪显示数据稳定,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附件C绝缘监督异常情况警示通知单

编号:

年月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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