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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某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苏州市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苏州中心城市地位,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并配合新一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修编,特编制苏州市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第2条  本规划的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按照商务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实施手册》和《苏州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修编工作组织实

施意见》编制。

  第3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对违反本规划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

  第4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和规划图纸四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条  本规划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规划、商贸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执行。

解释权归苏州市贸易局和苏州市规划局。

第二章  规划目的、依据

  第6条  规划目的

  通过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来推动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工业化的快速良性发展,使苏州现代商贸服务业成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繁荣城市面貌、强化城市功能、促进公平竞争的现代服务业支柱产业,从而达到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增强辐射力与凝聚力的目的。

  第7条  规划依据

  1、《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实施手册》(国家商务部200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2007.5)

  4、《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苏州市人民政府2006年)

  5、《苏州市服务业布局规划》(2006.5)

  6、《苏州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第一阶段成果2004.12)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8、《江苏省社区商业建设规范(试行)》(2007.3)

  9、《苏州市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第二阶段)设计任务书

  10、现状基础资料调研

第三章  规划范围、规划对象、规划年限

  第8条  规划范围

  苏州市区7个行政辖区的范围,即平江区、金阊区、沧浪区、相城区、吴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共分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

古城圈层,以苏州古城护城河为界,面积约14.2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

内城圈层,东至东环路,西、南至京杭大运河,北至沪宁高速公路,面积73.2平方公里。

  第三层次:

中心城圈层,与《苏州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的范围一致,面积约599.9平方公里。

  第四层次:

外城圈层,以苏州市区7个行政辖区(即平江区、金阊区、沧浪区、相城区、吴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和苏州工业园区)的范围为界,约3425平方公里,扣除太湖、阳澄湖等大型水域,规划用地面积约1650平方公里。

  第9条  规划对象

  本规划是对商业网点,包括商业服务功能区、大型零售网点、商业街、商品交易市场的布局进行规划。

  第10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分两个阶段:

  近期:

2007~2010年

  远期:

2011~2020年

第四章  规划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第11条  规划指导思想

  11.1  加快推进商贸业现代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组织、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以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构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商贸中心城市、江苏省商贸大市,使商贸服务业成为苏州经济发展的先导性支柱产业之一。

  11.2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创新发展思路,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业态创新和管理创新,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重点拓展商贸服务业建设的新空间,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现苏州商贸业现代化、品牌化、信息化、国际化的新飞跃,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网络体系完善、业态结构优化、服务功能齐全、方便居民生活的区域性购物天堂。

 

  第12条  规划原则

  12.1  与城市发展相结合。

根据城市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步骤及实施政策等来确定商业规划的布局、业态、规模、政策。

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配置设施完善、具有较强的辐射能力和竞争力的网络格局,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市的商贸服务业功能。

  12.2  与经济发展相结合。

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消费群体分布和购买力水平的分析,确定商业网点的数量、规模、档次,充分发挥商贸服务业的导向作用,促进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

  12.3  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必须坚持与旅游、文化、会展、制造等产业的互相配合、联动发展,以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开发新的商贸服务业空间,提供新的商业服务,吸引更多的外来消费。

通过与其它相关产业的结合,实现传统商业文化与现代商业潮流的有机组合,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相关产业的共同发展。

  12.4  与结构调整相结合。

根据不同商业区域的特点,确定各业态商业网点的类型、规模和数量,在保证基本消费,突出地域特点的同时,鼓励业态多样化,做到大、中、小商业网点协调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2.5  与文化传承相结合。

现代商业的发展要充分体现所处地域的历史文化特色,在商业网点的改造和建设中,要采取保存、利用、创新等途径来承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塑造独具特色的商业景观、商业文化和商业形象,对于商业上的老字号,要采取妥善保护的办法,使传统商业和现代商业有机结合,以展示苏州历史文化的魅力。

  12.6  与持续发展相结合。

商业网点的布局应符合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交通通畅的要求,从而切实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在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的同时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促进社会、经济、生态的协调发展。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13条  总体目标

  13.1  立足苏州中心城区,服务苏州市域,辐射长三角地区,依据苏州城市的特色,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商贸服务业新格局,以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及城市发展的需要。

  13.2  到2010年基本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标志性商业格局,商贸服务业在长三角地区占据重要地位;到2020年接近世界发达国家中等城市商业水平,使苏州成为流行时尚、著名品牌、新型服务的重要集聚地,成为具有特色的购物、休闲、旅游、度假胜地。

  第14条  商贸业相关指标预测

  14.1  苏州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测

  预测2007 ~2010年苏州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15%,2010年达到860亿元;预测2011 ~2020年苏州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12%,2020年达到2671亿元。

  14.2  苏州市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预测

  预测2007 ~2010年苏州市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5%,2010年实现增加值441亿元;预测2011 ~2020年苏州市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2%,2020年实现增加值1370亿元。

  14.3  苏州市区现代商业规模预测

  预测2010年市区现代商业业态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市区总额的50%,为430亿元;2020年占比提升到60%左右,总额为1603亿元。

  14.4  苏州市区零售网点营业面积预测

  预测至2010年,人均零售网点营业面积1.2平方米,市区总营业面积控制在480万平方米左右;至2020年人均零售网点营业面积1.5平方米,总营业面积控制在750万平方米左右。

第六章  规划理念

  第15条  规划理念

  15.1  现代商业理念。

现代城市经济发展,需要现代商业与之相适应。

今后苏州商业主要通过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为主导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推动业态创新,同时运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手段和现代管理方式提高商业的科技含量和竞争能力。

  15.2  休闲商业理念。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休闲游憩时间的增加,休闲经济将得到迅速发展,促使商业向休闲化方向发展。

  15.3  景观商业理念。

将商业网点的布局和发展与提升城市形象、美化城市景观相结合。

  15.4  生态商业理念。

贯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使商贸服务业发展与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

  15.5  开发区商业理念。

商业网点布局应按照开发区自身产业结构特点、企业集聚形态布局和工作人群、居住人群的消费特征进行配置。

  15.6  交通枢纽商业理念。

充分挖掘城市交通枢纽站点的商业价值,尤其重视高速铁路、公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商业业态设置,应随着这类交通设施的建设、发展,结合站点配置便捷的商贸服务业网点,适应乘客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多种需求。

第七章  商业服务功能区布局规划

  第16条  标志性商业格局

  规划苏州市区标志性的商业格局:

“三核两副,两轴三带”。

  16.1  “三核”:

指三个核心商业板块,即古城核心商业板块、环金鸡湖核心商业板块和狮山核心商业板块。

  16.1.1  古城核心商业板块:

由观前、石路、南门商业服务功能区组成,规划在现状的基础上,整合这三个商业功能区,利用各自优势,错位发展,最终形成一个功能完善的古城核心商业板块。

  16.1.2  环金鸡湖核心商业板块:

以城市东进发展的战略为依据,由金鸡湖西中央商务区、湖东商业服务功能区和湖滨新天地、李公堤等商业街区组成。

打造引领时尚的现代核心商业板块。

  16.1.3  狮山核心商业板块:

由运河以西、以东两部分组成,以狮山路——三香路为联系纽带,设置现代商业新型业态;整合、提升整体商业环境,使之成为苏州老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合核后的现代核心商业板块。

  16.2  “两副”:

结合城市副中心形成两个城市副中心级商业服务功能区,即在相城区形成元和商业服务功能区、在吴中区形成吴中商业服务功能区。

  16.3  “两轴”:

东西商业发展主轴和南北商业发展次轴。

  16.3.1  东西商业发展主轴:

该轴线通过城市主干道串联起古城商业板块、狮山核心商业板块、环金鸡湖核心商业板块,从而形成东西向商业发展主轴。

  16.3.2  南北商业发展次轴:

该轴线通过人民路及其南北延伸段来贯穿古城商业板块、元和商业服务功能区、平江新城和吴中商业服务功能区,从而形成南北向商业发展次轴。

  16.4  “三带”:

环古城风貌休闲商业带、环金鸡湖风情休闲商业带以及沿太湖旅游度假休闲商业带。

  16.4.1  环古城风貌休闲商业带:

以护城河为核心,着重突出苏州古韵之休闲游憩,结合多处景观节点,设置旅游观光、文化娱乐等商业设施,确立融休闲、娱乐、观光、购物为一体的休闲服务定位,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休闲服务商业带。

  16.4.2  环金鸡湖风情休闲商业带:

以金鸡湖景观为核心,通过塑造滨水景观,完善商业设施,突出中西方文化交融,结合湖滨大道、文化水廊等景观节点,设置集中西文化、旅游观光、休闲餐饮为一体的风情休闲商业带。

  16.4.3  沿太湖旅游度假休闲商业带:

依托太湖滨水资源,形成以滨水区为主要载体,辅以旅游度假、文化娱乐、特色餐饮等组织形式,打造苏州乃至长三角的沿太湖度假休闲商业功能带。

  第17条  商业服务功能区布局规划

  苏州城市商业服务功能区等级体系:

市级、副中心级、区域级、镇区级和社区级五级体系。

  17.1  市级商业服务功能区指组成标志性商业格局中“三核”的商业服务功能区。

  17.1.1  观前商业服务功能区——零售主导型

  ●范围:

北至白塔西路,南至干将路,西起王天井巷,东靠临顿路。

规划用地面积约130公顷。

  ●功能定位:

零售主导型商业服务功能区。

以观前步行街为主干,以大型百货零售为主要支撑,以玄妙观道教文化、地方戏剧、老字号商店为文化底蕴,形成其核心商贸区;观前街以北区域,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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