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微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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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微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南沙区微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总分:
100分)
评定项目
评定要素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得分
扣分说明
备注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40分)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40分)
(一)安全管理人员(5分)
a)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
b)企业必须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主任。
标准分:
5分。
①没有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扣3分。
②未按规定配备安全主任的,扣2分。
(二)法律法规、标准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分)
1.法律法规、标准
a)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照齐全。
b)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标准分:
6分。
①许可证照缺失一种扣1分,最多扣5分。
②没有未及时组织进行的,每项扣1分。
2.企业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c)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
d)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标准分:
5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齐全或内容不完善,每缺一处扣1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5分。
3.企业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a)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b)各岗位操作规程;
C)各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到设备、作业岗位显著位置。
标准分4分。
①制订的安全操作规程不齐全或内容不完善,每缺一处扣0.5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4分。
②安全操作规程未张贴到作业岗位,扣1分。
(三)隐患排查和治理(10分)
1.隐患排查
a)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标准分:
5分。
①安全生产责任人每月少于一次检查的扣2分。
②没有将事故隐患记录存档的扣1分。
2.隐患治理
a)针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b)整改完成后,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标准分:
5分。
①没有整改措施,扣2分。
②没有完成隐患整改工作,扣2分。
③没有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扣1分。
(四)安全教育培训(10分)
1.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标准分:
3分。
①教育培训记录和台账不齐全或内容不完善扣1分。
②未建立教育培训记录和台账扣3分。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a)安全生产负责人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
b)安全主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与其工作所在的行业相关的安全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合格。
标准分:
3分。
①安全生产负责人没有取得安全证书或没有按规定参加再培训,扣1分。
②注册安全主任没有按要求参加与其工作所在行业相关的安全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扣1分。
年度考核不合格扣1分。
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a)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应进行与所在岗位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b)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定期复审。
标准分:
4分。
①无证上岗或考试不合格,一人扣0.5分。
②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一人扣1分;未定期复审,每发现一人扣1分。
③本项目总扣分不超过4分。
二、生产设备设施基本安全要求
(50分)
二、生产设备设施基本安全要求
(50分)
二、生产设备设施基本安全要求
(50分)
二、生产设备设施基本安全要求
(50分)
二、生产设备设施基本安全要求
(50分)
二、生产设备设施基本安全要求
(50分)
二、生产设备设施基本安全要求
(50分)
二、生产设备设施基本安全要求
(50分)
(一)低压电气线路(4分)
1.固定线路
a)线路架设应稳固、牢靠、规范、整齐;
b)线路导线绝缘保护完好;
c)线路标志齐全、清晰;
d)金属线槽或桥架接地连接可靠。
标准分:
2分。
①线路架设不稳固、牢靠、规范、整齐扣0.5分;
②线路标志不齐全扣0.5分;
③线路导线绝缘未保护扣0.5分;
④接地连接不可靠或不连接扣0.5分。
2.临时线路
a)临时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设置的临时线路应有标识牌。
b)临时线路应设有总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保险丝。
c)临时线路应设有与用电设备接地连接的接地保护导线,接地保护导线应与电网接地系统连接。
d)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敷设临时线路。
标准分:
2分。
①每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总计最多扣2分。
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临时线路,该项为缺项,不扣分。
(二)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3分)
a)动力照明柜、箱整洁、完好,箱(柜、板)前方(或下方)1米的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b)动力、照明配电柜(箱)及插座,其线路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c)电器元件的接线端子与导线连接紧固,无过热烧损现象。
d)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应设置“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
e)编号、识别标记齐全。
f)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必须分设接地端子排和零线端子排,接地连接可靠。
标准分:
3分。
逐台检查,按a、b、c、d、e、f六项分项扣分,不符合项每项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3分。
(三)电焊机
(3分)
a)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b)电源线、焊接电缆绝缘保护层无破损。
c)焊机外壳应有接地端子,且与接地系统连接,焊钳绝缘可靠,夹紧力好。
d)应定期检测焊机一、二次绕组和绕组与外壳间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Ω,应保存检测记录。
e)焊机电源线不得超过3米。
标准分:
3分。
①逐台检查,按a、b、c、d、e五项分项扣分,不符合项每项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3分。
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电焊机,该项为缺项,不扣分。
(四)手持电动工具(3分)
a)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插座和开关线路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接地保护导线与接地系统连接。
b)定期检测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应保存检测记录;
①Ⅰ类电动工具大于2MΩ;
②Ⅱ类电动工具大于7MΩ;
③Ⅲ类电动工具大于1MΩ。
c)电源线必须用护套软线,无接头和绝缘层无破损。
d)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应完好,无松动。
标准分:
3分。
①逐台检查,按a、b、c、d三项分项扣分,a、c、d分项不符合每项扣0.5分,b项不符合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3分。
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手持电动工具,该项为缺项,不扣分。
(五)移动电气设备(3分)
(五)移动电气设备(3分)
a)移动电气设备的电源开关线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b)移动电气设备应设置接地端子,且与接地系统连接,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Ω,应保存定期检测记录。
c)电源线应采用带有接地导线的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
d)防护罩、屏护、盖应完好、无松动。
e)移动电气设备应有安全识别标记。
标准分:
3分。
①逐台检查,按a、b、c、d、e五项分项扣分,不符合项每项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3分。
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移动电气设备,该项为缺项,不扣分。
(六)生产、加工设备(3分)
a)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装置。
b)机器的高温区、燃烧区、高压溅射区,加工物抛射区,以及机器运转或移动区等应设置防护装置。
c)应设置防止作业人员肢体与切削装置接触的防护装置。
d)对可能过度释放如噪声、粉尘、有毒气体、射线、电磁干扰、冲击、振动或其它有害因素的机器,应设置防护装置。
e)对因工艺和材料因素可能产生异常燃烧和爆炸的状况,应设置监测装置和联锁保护装置。
f)机器电气系统应设置总电源开关,状态完好。
g)接地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电源线应套管固定安装。
标准分:
3分。
①应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的安全要求进行检查。
②单台检查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3分。
③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生产、加工设备,该项为缺项,不扣分。
(七)特种设备(3分)
(七)特种设备(3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a)特种设备的使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取得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管理档案,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b)在用特种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修。
应保存定期检验或定期校验的记录。
c)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标准分:
3分。
①不符合a)和c)条款,扣1分。
②没有按规定制订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扣0.5分。
③不符合b)条款,每台设备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2分。
④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特种设备,该项为缺项,不扣分。
(八)工业气瓶(3分)
a)工业气瓶外观无明显腐蚀,漆色标志正确。
b)工业气瓶安全附件应齐全、完好,压力表应有定期检定合格标志。
c)工业气瓶放置应有防倾倒措施。
d)工业气瓶在工作场地应按限量存放量,与明火间距符合规定,存放场所符合规范。
e)不同种类的气瓶不得混放。
f)乙炔气瓶和氧气瓶存放间距应大于5米。
标准分:
3分。
①单台检查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3分。
②c至f项有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1分。
③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工业气瓶,该项为缺项,不扣分。
(九)空压机
(3分)
a)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应有定期检定合格标志,铅封完整,工作状态指示正常,表盘上应标示出最高工作压力红线。
b)螺杆式空压机的门(盖)具有启开联锁保护,应确保运行时不得开启或拆卸。
c)电气设备有接地端子和接地标志,接地端子的接地连接导线与接地系统连接。
标准分:
3分。
①应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的安全要求进行检查。
②单台检查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3分。
③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空压机,该项为缺项,不扣分。
(十)仓储场所及设施(5分)
(十)仓储场所及设施(5分)
普通货物仓库
a)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b)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织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c)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d)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e)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f)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g)仓库应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h)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i)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标准分:
2分。
①单项检查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2分。
②普通仓库违规存放危化品,扣2分。
2、危险化学品仓库
a)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
b)危险化学品应按禁忌物料分类、分区、分库存放;
c)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有专人管理;
d)易燃易爆化学品仓库内的电气设施应采用符合防爆级别的防爆型电器;
e)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禁止吸烟、禁火等警示标志;
f)仓库内应设置安全告示牌,标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要点、应急措施等。
g)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
标准分:
3分。
①不符合a)条款,扣1分。
②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本项总扣分不超过3分。
(十一)设备设施运行管理(2分)
a)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帐。
b)应定期对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c)企业应每季度由持合格证的电工对电器设备、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
标准分:
2分。
①不符合a)条款,扣0.5分。
②不符合b)条款,扣0.5分。
③不符合c)条款,扣1分。
(十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现场管理(4分)
a)使用现场应通风良好;使用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当班使用量。
b)使用现场应根据其存放或使用物品的特性采取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使用场所的设备、工艺管道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c)使用现场与高温区、明火产生点的间距应大于30m。
d)酸、碱、毒物使用现场应设置清洗、稀释用的水源和冲洗设施。
标准分:
4分。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4分。
(十三)生产作业场所安全设施管理(5分)
1.安全通道
a)建(构)筑物及生产经营场所通道应畅通无阻。
b)作业场所工具、设备、物料实施定置管理,保持规范整洁、畅通。
标准分:
2分。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2分。
2.防火安全
a)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埋压、遮挡灭火器材。
b)消防器材、设施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
c)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工作期间不得上锁。
标准分:
3分。
①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
②消防器材、设施未进行有效维护,扣1分。
③消防器材、设施被埋压、遮挡,扣1分。
(十四)梯台及防护栏杆(2分)
a)梯台、防护栏杆稳固、牢靠。
b)防护栏杆的高度应大于1.05米。
标准分:
2分。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2分。
(十五)警示标志(4分)
依照标准GB2894规定,在危险作业场所/或区域/或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如:
a)禁止吸烟;b)禁止合闸
c)注意安全;d)禁止靠近
e)当心火灾;f)禁止烟火
g)当心触电;h)当心机械伤害
i)当心落物;j)当心烫伤
标准分:
4分。
发现有一处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要求扣0.5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4分。
三、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
(10分)
(一)应急救援(5分)
应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标准分:
5分。
①没有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扣3分。
②没有定期组织演练,扣2分。
(二)事故管理(5分)
a)按规定及时向属地安监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b)对员工进行有关事故案例的教育。
标准分:
5分。
①没有规定及时报告的,扣3分。
②没有开展有关事故案例的教育,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