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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农村法制讲座讲稿
转变观念解放思想立足本职服务大局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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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观念解放思想立足本职服务大局
——参加第三期中青班培训心得体会
市司法局陈立五
2008年6月份至8月份经组织部调学,参加了济源市第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收获颇多,思前想后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珍惜机会,学有所获
(一)静心学习是我的迫切需要。
我是05年底的军转干部,到地方两年多从不适应到适应,实现了由兵到民、从官到兵的两个转变。
思想上和行动上经常斗争,地方的现实唤醒了我求知的欲望,一直在寻找学习的机会,充充电,更新更新知识,感谢组织部给我这次学习的机会。
(二)遵章守纪是我的不变本色。
96年军校毕业后,再没有脱产学习过,一开始有点坐不住,但我曾经是军人,遵章守纪是一名学员基本要求。
在两个月的学习中,我严格遵守学员制度,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没请过一次假,没有迟到早退现象。
既是在广州华工大也没有违纪现象,严格请销假制度,按时作息。
(三)提高理论是我的永恒追求。
到地方工作以来深感自己的理论水平较低,政策、法规掌握的不好。
经过两个月的系统学习,对十七大报告有了重新的认识,有了新的理解;市委党校的老师、外请的教授还有华南理工大学的著名教授、专家学者以渊博的知识,扎实的理论素养,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深深地折服了我;同时也掌握了一些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对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有了些了解,对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型政府有了进一步认识。
(四)转变观念是我的当务之急。
在去年和今年的“一创双优”集中教育中,我对“创新思想观念”有了些了解,经过这次学习,我认为无论干什么事,转变观念非常重要。
“思路决定出路,视野决定思路,平台决定视野”,“高度决定视野,角度决定观念”,这几句话一直萦绕在我的心间。
(五)解放思想是我的重中之重。
目前,市司法局正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召开了“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为主题,以“新时期、新发展、新形象”为重点的大讨论活动动员会。
全体干警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迅速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的热潮,把思想大解放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去,认真解决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标准、工作机制、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转变观念中开拓创新,在干事创业中凝聚合力,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
我要认清形势,迎头赶上,振奋精神,深刻认识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扎扎实实地推动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
(六)取长补短是我的努力目标。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以前在工作中取得点小成绩,常常沾沾自喜,现在想起来真是无地自容。
经过两个月的学习交流,我真是受益匪浅,重新校正我的人生目标。
中青班的40名学员,来自全市的各行各业,他们都是本单位的精英、中坚,他们中有扎根山区18年,把青春献给王屋的王屋镇社会事务办主任聂云;有朝气蓬勃、年轻有为奋斗在镇办的年轻干部;有市委、市政府机关默默无闻工作的幕后英雄们;也有从事新闻、信息工作多年的老师们;更有我们政法系统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们。
他们都是我学习的榜样,是我工作中的标杆,生活中的楷模。
“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前进的目标。
二、走南看北,观有所得
(一)山青地绿、碧水蓝天是我们济源发展的出发点
在这两个月里我们从北到南,在济源天是灰蒙蒙,山是雾罩罩,工厂冒烟,企业排不干净的水,珠江三角洲一带,山青地绿,工厂比比皆是不见烟,都是高科技的电子产品,是真正的碧水蓝天。
目前济源正在创建“园林城市”、“全国模范环保城市”,应早作规划、从长计议,把省委书记徐光春、代省长郭庚茂提出的“把济源建成河南最富最美的城市”作为我们努力的目标,树立“和谐济源”的新形象;要进一步彰显大气、秀气、灵气的城市特色,着力打造“山水之城”、“绿色之城”、“园林之城”和“生态宜居之城”,城镇化水平和城市环境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城市品位在中部地区独树一帜,树立“美丽济源”的新形象。
(二)工业立市、科技强市是我们济源发展的立足点
树立“工业带动、工业立市”的观念不能动摇。
济源的发展是靠工业娥步,靠工业“有为”,靠工业“有位”,济源经济的发展史实际上就是济源工业的发展史,工业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体和龙头,没有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GDP的增长将失去推动力,一、三产业的发展也将失去支撑和依托。
同时,工业已成为增加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今后加快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仍然是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只有工业大发展,才能带动经济大发展,也才能带动各项社会事业大发展。
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必须注重向高科技迈进,南方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就说明这一点,东莞的企业聚集了世界著名品牌,中国知名电子产品。
深刻理解新时期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把解放思想作为推动济源发展的第一动力;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集聚区工业发展平台的作用。
要主动跟踪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华商500强,抓住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在济源建立中原地区的加工厂,为济源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三)解放思想、抓住机遇是我们济源发展的根本点
广东东莞市和我们济源市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东莞是85年撤县设市,88年升格为地级市;2004年1月荣获“全国优秀旅游城市”,2004年3月荣获“全国篮球城市”,2005年4月荣获“国家卫生城市”,2008年1月又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等。
我市大胆突破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胆识和勇气,实现了1988年济源由县到县级市,再到1997年省辖市的跨越,实现了2003年成功跻身中原城市群的跨越,实现了2005年被确立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为加快发展赢得了更多的体制优势,拓展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基本要求,全面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确立了坚持用城乡一体化统一全市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确立了用城乡一体化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了一系列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兴办旅游、创文化品牌是济源发展的增长点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
“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愚公移山精神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弘扬“愚公移山”精神,打造王屋山品牌,王屋山要重点打造“道教文化”、“愚公移山文化”和重振“道教第一洞天”的气势;小浪底景区黄河水文化;五龙口景区要突出“人与生态和谐的特色文化”包装提升猕猴演绎挖掘文化内涵。
把济源打造成美丽的城市:
既包含丰厚的文化底蕴,又富有时尚的现代信息;既拥有完善的城市功能,又拥有素质良好的市民;既蕴藏城市规模的拓展,又包容着鲜明的城市个性,整座城市都努力实现着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理想。
三、结合本职,干有所思
我是在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工作,现就目前新农村建设中法制宣传工作的现状和应采取的措施作个人所想:
(一)目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状况
自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以来,担负着普法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在每一阶段针对不同时期宣讲了不同的法律知识。
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它极大地维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逐渐唤醒了人民的维权意识,但是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一是普及的内容与农村实际、农民现状脱节。
职能部门在很大程度上在很大一部分地区在农村宣讲法律知识时与其脱节,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讲得很少。
二是普法的形式与农村实际现状严重脱节。
对于广大农民而言,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理解水平差异很大,接受法律知识的能力也就各异。
在现实生活中,在向广大农村宣讲法律知识时,大部分采取的是我讲你听灌输式,收效其实不怎么样。
三是普法的群体与农村实际相脱节。
农村劳动力的大转移,大部分富裕劳动力纷纷外出,涌入南下北上打工的行列,但由于身份的限制绝大部分人在外打拼多年,最终选择的还是回乡,但这部分人群无论在哪一普法阶段基本上都未涉及,这就成了普及法律知识的死角盲区。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制保障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
实现这一目标,始终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在农村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应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村、组干部和村老年协会常务理事、个体户和青少年。
村级应建立普法依法治村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村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设置法制宣讲员,每个村民小组应有1至2名法制宣讲员,负责本小组自己组织的法制课宣传任务,同时负责村宣讲组课后的辅导。
协助村民组长组织参加村开展的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为处理本组出现的涉法事务当参谋,组村民提供一些简单的法律咨询。
要广泛树立“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多渠道筹措,争取支持,舍得投入,确保普法经费落实,筑牢预防屏障,夯实农村普法基础。
二是讲究针对性,突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
主要包括:
1、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
如:
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
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3、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
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
在农村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学习掌握好这些法律意义十分重大。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
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发展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基本保证,应继续下大力气抓好这些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是创新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应充分运用农村的各种宣传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村民学法用法,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
1、开辟阵地,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1)村民法制学校。
各镇办要利用村民法制学校对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制知识面授教育,利用农闲季节、阴雨天气和晚间组织村民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2)图书室。
现在各村逐步建立了“村级文化大院”,农村图书室应有一定数量的法律藏书,订阅一些法制报刊,建立定期开放和图书借阅制度,配备负责任的图书管理员,为农民学法提供服务。
(3)法制宣传园地。
可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完善法制宣传专栏,把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摘录上墙,用标语、标牌、板报、墙报等形式加以明示,使广大村民抬头见法,随时学法。
(4)拓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视野。
切实抓紧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农民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通过深入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利用报刊、杂志、刊登有关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专栏节目,组织宣传骨干深入镇办、村巡回演讲等活动,增强进城务工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充分的法制保障,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法制文艺宣传活动。
有条件的镇、村可建立文艺宣传队,利用农闲、节假日或配合本村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编演一些法制文艺节目,把教育寓于娱乐之中,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和效果。
(2)组织法律知识竞赛。
为了调动大家学法用法的热情,根据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配合经常性法制教育的内容,把法律知识融入其他竞赛活动中,如农民法律知识竞赛,以竞赛促进学法用法。
(3)开展“讲案学法”活动。
以镇办司法所为主,主要由村干部和法制宣传骨干针对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收集典刑案例,编成故事,以案释法,向村民宣讲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使人们通过了解案发的原因,触犯的条款,受到的惩罚,领悟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从而达到促进学法、懂法、守法的目的。
(4)把文明户评比活动加上法制内容。
配合这项活动,开展“法进家庭”活动。
及时向农户发放普法教材,“进村入户”力争达到户均一册以上,使村民学法有教材。
(5)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各镇办司法所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
3、更新农村法制宣传观念。
在宣传形式上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在寓教于乐中提高农民法制观念;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手段,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4、借势媒体,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媒体越来越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播及法律对生活的影响,每天播发的信息量越来越多,而且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准确度高,是农村最便于利用的法制教育信息资源。
农村应广泛号召村民群众收听、收看法制新闻节目,向大家推荐好的专题专栏,遇有重要的法制实况转播,如重大案件审判、重要法制讲座等,统一安排组织收看。
有条件的村里还应办好自己的有线广播搞好宣传。
利用好报刊资料,更准确地向农民宣传法律、解释法律,让法律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使村民经常受到法律的感染和熏陶,促进法律素质的提高,推进农村法制建设进程。
总之,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法律素质的全面提升,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面发展,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使命的顺利完成,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更周到的服务。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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