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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采掘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采掘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治理文件汇编

 

2021年5月

1、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

2、顶板治理制度………………………………………………………7

3、矿压监测制度………………………………………………………10

4、技术例会制度………………………………………………………13

5、技术文件存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14

6、企业进展规划、中长期进展规划、年度生产打算编制审查决策技术治理制度……………………………………………………………16

7、矿井灾难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打算的制定和审批治理制度……21

8、各系统设计、调整、审批、备案的技术治理制度………………23

9、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检查、考核、评比治理制度………………………………………………………………………24

10、技术治理事故的追查分析、责任追究制度………………………29

11、开工、停工、复工许可制度………………………………………30

12、锚杆支护质量操纵与监督治理制度………………………………30

13、中腰线治理制度……………………………………………………38

14、生产能力治理考核制度……………………………………………40

 

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了明确我矿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要求,理顺各级治理技术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我矿的技术治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审批的所有人必须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业务。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阅读技术文件,对比规范、标准进行审查,并对审批的内容承担技术责任。

二、审批的内容:

凡本矿与安全技术设计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均需报批。

含矿井初步设计〔含安全专编〕、开拓延深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安全专编〕、单项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采区方案设计、采区设计、施工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专门工程设计及专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通风设计、通防安技措施、供电设计、井下焊接报告、瓦斯日报等。

三、审批的方法、程序

1、技术文件的编制、送审:

按矿部的职能划分由职能部门负责。

一样要于工程施工前十五天编制完毕,并按规定送审。

2、审批的方法:

采纳先会审后审批的方法。

3、参加会审的单位及个人:

矿长、总工程师及分管生产、安全、机电矿干,矿副总、生产治理中心、技术治理中心、安全监察中心、机电科、通防科、调度室、运输工区、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及技术文件的编制人和相关联的技术人员。

4、会审由编制职能部门牵头组织。

5、审批的程序:

①、设计。

设计编制人申请会审→职能部门组织会审→设计人依照会审意见对技术文件进行修改→设计职能部门负责人〔副总〕审查→参加会审人员审查、会签→矿总工程师审批。

②、规程、措施。

编制人申请会审→职能部门〔相关专业副总〕组织会审→编制人按会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职能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查→参加会审人员会签→安全监察中心负责人审查→矿总工程师审批。

③、图纸、报表。

绘制人、填图人申请图纸会审→职能部门负责人〔副总〕组织审查会签→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④、专门工程设计、开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及措施〔包括规程第50、137、262、269、270条规定的等项目〕。

编制人→职能部门〔副总〕审查→矿部组织会审→参加会审人员会签→安全监察中心审查→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⑤、机电工程方案、设计、规程、措施。

编制人申请会审→职能部门组织会审→编制人依照会审意见修改→修改后的文本交会审人员会签→安全监察中心审批→机电矿长审批→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⑥、三下开采设计〔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

设计人申请会审→设计单位审查→矿部组织会审→会审人员会签→矿长审签→呈省煤炭治理部门审批。

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通防工区编制→矿部组织会审会签→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审查→报市煤管局审查→呈省煤炭治理部门审批。

⑧、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票。

申请单位申请→机电科长审查→机电副总审查→安全监察中心审批→机电矿长审批〔机电矿长不在家时由值班矿干审批〕。

四、审批的时限

各级审批负责人接到技术文件后,应在最短的时刻内抓紧审查终止,并要符合下例要求:

1、矿审批人员,对审批的设计、规程、措施,要及时批复,不得拖延。

在正常情形下,凡属报省煤炭工业局批准的设计、规程、措施,编写人员必须提早40天报矿,矿必须在10天内审批完毕,提早30天报公司。

2、凡属报公司批准的设计、规程措施,编写人员必须提早30天报矿,矿在10天内审批完毕,提早20天报公司。

3、凡只需报矿批准的设计、规程和不需编制作业规程的综合性措施,独头面回采措施,编制人员必须提早15天报矿,矿在5天内审批完毕,提早10天返回施工单位。

4、凡只需报矿审批单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补充措施、通用措施,编制人员必须提早10天报矿,矿在7天内审批完毕,提早3天返回施工单位。

5、如遇到的专门情形及其它应急措施,矿审批人员接到措施后,必须在当天之内审批完毕下发至施工单位或上报。

五、审批要求

1、作业规程由矿采掘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地测、技术、通风、运输、机电、调度、安监等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集体会审,会审后的作业规程,送矿总工程师批准。

审批意见必须附在作业规程内,一并贯彻执行。

2、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3、作业规程中所有签名栏,一律手签,不得打印。

4、凡工程建设公司承担的矿建工程,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提早报工程建设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再报所在矿井进行审批,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相关技术资料必须及时报所在矿井技术部门存档。

5、首次采纳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6、采煤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由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会审,对涉及采煤工作面设备安装、拆除及运输等内容的措施,机电副总工程师必须参与会审,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7、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设计、重大贯穿测量设计、一样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由矿设计,矿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备案。

8、受水害、火灾严峻威逼的回采工作面和采纳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面设计由矿设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审批。

9、防止煤与瓦斯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采区设计方案由矿设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审批。

10、凡属报公司审批的设计、规程、措施,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会审,形成会审意见后,公司批复或行文上报。

公司及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上报及催办。

11、在正常情形下,设计、规程、措施由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批。

假设分管负责人因事外出等缘故不能审批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代其审批,并向分管负责人说明。

如遇应急措施,部门审批人员不能及时审批时,终审人员直截了当签字生效,终审人员因事外出,可托付他人代批签名生效。

12、关于不属于矿管辖范畴的设计,矿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申请立项。

由公司批准立项后,由矿托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六、审批人员职责、权限、义务

1、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对矿技术治理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技术、调度指挥、通防等职能科室。

采、掘、机电、运输、安监等单位在技术治理上同意总工程师领导。

2、副总工程师对总工程师负责,负责分管专业技术治理工作,受总工程师托付,副总工程师可行使总工程师职权。

3、职能科室设立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及技术员,负责出台各种技术治理制度、标准、细那么、方案和措施等。

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技术治理负责。

5、审批人员对报批的设计、规程、措施,必须认真批阅,积极提出修改意见。

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畴,同编写人员负同等技术责任。

6、技术治理职责:

①、总工程师职责

协助矿长贯彻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部门和公司的有关决定和规定,组织制定本矿的长远规划和年度打算,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探查打算和设计、地质报告及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矿区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解决本矿资源的合理开发、采掘平稳、均衡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环境爱护、运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开发等技术问题;负责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灾难预防、环境爱护措施,并检查督促事实上施;负责组织技术攻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技术治理工作。

③、技术治理中心首席工程师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编制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的接替,合理优化设计,及时解决生产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负责矿井地质、水文推测预报日常工作;负责每周一技术例会的召开与技术工作安排;负责组织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监督其贯彻与实施。

在副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设计、采煤、掘进、机电、支护专业的生产技术治理工作,参与编制矿井年度生产打算、生产接替安排;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推广工作。

④、安全监察中心主任职责

参与审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事实上施;参与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月度〝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措施的落实。

负责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责

全面负责本单位生产技术治理;负责作业规程及措施的编制,并协助单位负责人贯彻、实施;抓好单位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全面提高本单位职工业务操作技能。

7、义务

1、矿生产、技术及安监部门,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形,发觉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及时纠正。

安全质量检查时,必须检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形,如发觉问题,应采取措施,赶忙纠正。

2、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复查每月进行一次,由矿采掘副总工程师负责召集技术、安监、通风、机电、地测等部门每月对规程措施进行复查,复查记录留存备查,对复查中存在的问题,由技术部门下发至有关单位整改执行。

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当掘进工作面的通风、供电、避灾路线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换补充。

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施工工艺改变时,应随时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当掘进工作面地质条件有专门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采取应急处理。

3、技术治理中心建立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为要紧内容的的技术档案治理制度,规范各类技术资料〔纸质版、电子版〕的治理,每一工程所有技术操纵的记录,按工程进行归类存档。

4、技术中心是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主体,区队工程技术人员依据相关资料及规定执笔主编,在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过程中,区队长应积极参与,提出针对性的意见,编制完成后认真审查。

基层区队同时是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贯彻执行的责任主体,区队长负要紧职责,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并监督执行。

5、矿技术部门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通知,收集相关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并向编制者提供可参考的技术资料,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初审,并建立治理台帐,初审并经完善后提交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技术部门分管负责人负治理职责。

6、安监、通风、技术、机运、地测等部门是掘进作业规程编制的参加单位,并对本部门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责。

各部门技术负责人参加会审时,应逐条审查,严格把关,提出明确的意见,对编制粗糙,内容不完善,缺乏针对性的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有否决权。

并负责本单位对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中相关内容的贯彻和监督执行。

七、说明

1、建立设计、规程、措施审批记录。

对设计、规程、措施审批时,由矿总工程师会同分管副总工程师及职能科室人员对报批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集体会审(一样性措施传审),会审时集思广益,提出审批意见。

参加审批人员在设计(规程或措施)和记录上签字,并由主办科室审批人员负责拟出审批意见,予以正式下发(分别存放于安全监察中心、技术治理这些(机电科、通防科、调度指挥中心、施工单位)或上报。

2、各设计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

假如确因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遇其它专门情形需要修改的,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修改,需报局总工程师审批的,必须在修改后重新报局总工程师审批。

3、未经批准的技术文件不得贯彻。

4、无设计、规程、措施施工的工程,矿相关技术负责人及总工程师不承担技术责任。

5、矿总工程师出差期间的技术文件一样由矿长审批,或由矿长或总工程师托付其它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代审。

6、通知会审人员不到会,又不留具体意见,视为认可,对技术文件同样承担相应的技术责任。

7、审批的结论必须有〝同意〞或〝不同意〞的字样。

否那么视为未同意文件。

二、顶板治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顶板治理,杜绝顶板重特大事故,预防顶板零星事故,保持矿井安全形势连续稳固,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一〕矿成立顶板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高洪道

副组长:

滕长江、孙仁礼、杜红军

成员:

罗进春、邓中新、管大祥、单君、陈顺明、潘中伟、盛振强、赵波荣、王行旗、陆守法、孟庆春、颜赶、夏延仁、罗卫东、王斯竹、韩朝明、吕正东、沈亚

〔二〕各岗位职责

1、矿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预防顶板事故负要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人、财、物的投入。

2、总工程师是技术治理第一责任者,负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技术治理工作。

3、分管矿长对分管范畴内防范顶板事故负治理责任。

4、安全矿长是安全监察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防范顶板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形。

5、技术中心负责工程设计、生产技术治理工作。

对全矿巷道支护设计、巷道的爱护、复修提出具体方案并编制技术文件,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顶板治理工作,协助分管领导搞好顶板治理的各项竞赛、评比活动。

做好围岩治理工程打算、现场治理、技术推广、安全技术保证。

负责按照技术规范和上级的要求做好地质构造等的推测、预报工作和测量工作。

6、施工单位是责任范畴内顶板治理的责任主体。

负责本单位施工工程规程措施的编制,并严格按设计、规程措施组织施工,规范现场操作,强化现场顶板治理,对包干范畴内的巷道负责日常巡查、爱护。

区长是现场施工单位第一责任人,带班区长对本工区所带班次顶板治理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顶板治理工作负责。

7、安监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划分的责任落实和现场施工质量,参与顶板治理隐患排查和治理,参与审批有关工程设计、规程和措施。

8、生产中心负责在籍巷道及采掘工作面顶板治理隐患排查,并按技术文件要求及时组织施工,指导施工单位现场治理。

9、供应科、运输工区、机电科等单位负责及时提供合格的支护材料、检测仪器、外表。

10、通防工区负责对全矿巷道失修情形进行全面普查,向生产中心提供月度修理打算,并建档储存。

二、规范技术、强化现场治理,切实开展各项活动,夯实顶板治理基础

1、进一步规范工程设计。

技术部门依照围岩应力及生产系统、质量标准化、精细化治理的要求,严格按设计规范、规程、规定做好各项工程设计,从技术上幸免先掘后改,前掘后修、留有安全隐患和违反有关规定的现象:

巷道的支护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两部分。

2、严格规程、措施的质量,提升规程、措施在安全生产中的指导作用。

规程、措施必须做到具有及时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开工前必须按照规定贯彻到每位职工〔作业规程必须考试〕,未参加学习、考核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

每月上旬由总工程师组织对现行作业规程、措施全面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3、强化现场技术治理,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把握生产作业场所的地质条件状况和生产情形,遇有条件改变,按程序及时汇报、调整技术方案,编制针对性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和按设计要求施工。

并按规定要求搜集、整理隐藏工程情形,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4、加强矿压监测、监控、分析、预报和总结工作。

采煤工作面按要求正常开展矿压监控工作,切实树立〝初撑力第一的观点〞;掘进工作面开展正常的锚杆拉力扭力监测工作;并通过分析、预报和总结,科学地指导安全生产。

5、加快科技攻关,坚持〝因地制宜、优化设计、强化治理、监测监控〞的原那么,开展围岩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摸索矿区的围岩应力特点,严格按要求认真做好支护设计、施工组织、矿压观测、技术总结和巷道施工验收工作。

6、矿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通防等部门对全矿所有采掘头面及在籍巷道顶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赶忙召开顶板分析会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同时通防工区对在籍巷道的失修情形进行建档治理。

7、正常开展顶板活动,矿每月召开一次顶板分析会,工区每旬召开一次顶板分析会,每次会议都要有记录,备于检查整改、落实责任。

工区每次班前会必须强调当班顶板治理本卷须知。

8、回采工作面回采终止、掘进工作面竣工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顶板治理方面的不足和好的治理方法。

9、加强专门时期、专门地段的顶板治理。

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放、收作及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顶板治理工作,专门是安装、初放、收作期间,生产矿长必须组织生产、安全、技术、施工单位等单位成立领导小组,现场跟班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监督指导安全生产。

掘进工作面开窝、拔门、三岔门、三角带施工、揭〔穿〕煤、过老空、过构造带、过应力集中区期间,必须强化治理,必要时由生产矿长组织有关职能单位现场跟班,确保安全作业。

10、加强正常生产作业期间的顶板治理。

采煤正常生产期间的端面顶板治理、防倒绳、水平销、柱鞋、网子、贴帮柱,支柱初撑力、工作阻力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措施的要求;掘进工作面必须规范前探梁,网子、撑木的使用以及锚固力、扭矩力等的治理。

11、严格落实巷道分片包干制度,每月月初由生产中心依照生产作业打算,按就近治理的原那么划分各单位的分片包干范畴,各单位全面负责该单位包干范畴内巷道的日常安全状况的调查、爱护,如巷道变形、破坏严峻需要矿组织力量修复的必须及时书面向分管矿长提出申请,由分管矿长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鉴定后制定修复方案,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如对包干范畴内的巷道情形不清晰、不爱护、直截了当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包干责任单位负责。

12、严格工程开、竣工或竣工移交验收制度。

采煤工作面初采、收作、掘进工作面开窝、拔门前必须由分管副矿长或分管副总组织有关职能单位现场检查、验收,确保安全作业。

单项工程终止后,施工单位要提出书面报告交生产中心,经确认后由分管矿长或副总组织有关单位验收,以确保工程按设计施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三、建立鼓舞机制,严格奖惩,促进治理水平的提高

1、工程设计评比。

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总负责,相关职能单位和组织部门参与,对工程设计、规程、措施按技术治理规范进行分系统、分类评比,并对评比出的优秀设计、规程措施进行一定奖励。

2、矿压监控考核:

由分管副总每月对各采掘单位支柱初撑力、工作阻力、煤巷顶板离层、围岩变形、锚杆锚固力、扭矩力检测等工作进行考核,依照工作成效给予100—200元的奖罚。

3、顶板治理考核。

每月对采掘单位及其头面的顶板治理成效及顶板治理活动开展情形由分管副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考核,在矿召开的月度顶板分析会上进行通报,关于掘进前三名的头面、采煤第一名的工区分别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4、围岩综合治理年度取得成效,依照治理成效、按设计施工情形给予有关单位及个人年度500—1000元的奖励。

5、为了强化现场治理,依照奖罚对等的原那么,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放、收作、拆除期间领导小组成员按会议纪要的要求现场跟班,期间保证了安全生产,不显现顶板方面的问题,给予相关人员100—200元奖励,如发生顶板安全事故,那么按规定追究现场跟班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6、鼓舞技术创新和攻关。

在生产过程中,关于采掘巷道支护、围岩综合治理方面能够提出合理的支护方案,并在实际应用中确实取得专门好的成效的,对有突出奉献的相关人员给予500-1000元奖励。

三、矿压监测制度

为把握顶板的活动规律,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围岩稳固状况监测工作,特制定如下矿压监测制度。

一、组织结构

组长:

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

采掘副总工程师

成员:

技术治理中心矿压监测组、生产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二、职责界定

矿总工程师:

对全矿矿压监测负总责。

采掘副总工程师:

矿压监测日常治理工作。

施工单位职责:

负责本工区矿压监测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矿压监测组职责:

负责编制矿压监测设计及日常矿压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三、掘进部分

1、煤巷矿压监测应符合如下规定: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试验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

顶板岩性观测孔同时作为顶板离层仪孔使用,施工单位必须按时、按指定地点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安装顶板离层仪,同时建巷道位移测站并定期测读,区长负责顶板离层仪和巷道位移测站的爱护治理。

顶板离层仪安装必须有工区技术员在现场监督。

技术员负责顶板离层仪的数据测读。

巷道位移测站由技术员在安装顶板离层仪时同时建立并定期测读。

巷道围岩移近量采纳测枪、测杆或其他测量工具量测。

巷道每隔100~200m布置一个围岩移近量监测站,对顶底板和两帮移近量均应进行监测,当发觉围岩移近速度急剧增加或一直保持较大值时,由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分析缘故,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锚杆受力状况采纳测力锚杆或锚杆液压枕监测。

巷道每隔300~500m布置一组监测点对锚杆受力状况进行监测,专门地段可适当加密,每组监测点至少监测9个部位〔顶板3个、两帮各3个〕。

2、岩巷矿压监测应符合如下规定: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试验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

⑵定期做混凝土强度检验:

将混凝土在10cm×10cm×10cm的立方摸板内捣实,并将模块在与井下相同条件下养护28天,进行试验。

强度标号不小于C15。

3、施工单位调整时,必须将巷道内顶板离层仪、牌板及资料一起现场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负责对巷道内顶板离层仪和牌板的保管。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把相关锚杆支护监测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技术员,接收单位技术员连续对顶板离层仪进行测读,做好原始记录并存档。

4、施工单位每周一下午技术例会上将监测数据交技术治理中心矿压监测组,矿压监测组收集整理后报送矿领导。

四、采煤部分

1、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测指标应包括〝三量〞及围岩破坏特点。

〝三量〞:

包括顶底板移近量、支柱载荷量、支柱〔活柱〕下缩量。

围岩破坏特点:

包括端面距及端面冒高、煤壁处切顶台阶数目与高度、煤壁片帮深度、顶板切顶线位置、采空区悬顶状况和冒落情形等。

2、炮采工作面矿压监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沿工作面长度方向在上、下安全出口以内3m开始,每隔10m左右设一条监测线。

⑵观测:

新设排支柱初撑力、工作面高度、活柱升出量;人行道采空区侧支柱工作阻力;末前排支柱工作面高度、活柱升出量。

⑶及时整理数据,运算顶底板移近量和移近速度,绘出压力曲线图,分析判定顶板来压情形,采取相应措施。

⑷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每班要有专人监测一次。

正常回采期间,每天监测一次。

3、采煤工作面两巷〔仅指煤巷锚杆支护巷道〕矿压监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测站沿用巷道掘进期间的,在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原施工单位必须将巷道矿压监测资料报矿技术治理中心审查后,移交给采煤工区。

⑵采煤区队应每周对巷道内的测站观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及时整理数据,分析顶板离层情形,采取相应措施。

4、正常回采的工作面,采煤区队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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