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685849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29.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docx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docx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共有专职职工31人,其中专职实验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16人,专职实验技术人员15人。

第二条专职实验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按以下文件执行:

1.《福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2008]63号

2.《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岗位聘任试行办法》[2004]7号

3.《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1号

第三条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编制

第一条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岗位共设22个,编制15个。

第二条专职实验技术人员15个,各人根据自已的专业及特长选择合适的岗位及相应的编制,并服从实验教学中心统筹安排。

第三条实验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岗位1个,编制1个。

第四条工程结构实验室岗位7个,编制5个

1.MTS伺服加载系统岗位1个,编制1个

2.MTS伺服加载系统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1个,编制1个

3.三向地震模拟振动台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1个,编制1个

4.普通加载系统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1个,编制0.5个

5.桥梁模型实验室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1个,编制0.5个

6.本科实验教学岗位1个,编制0.8个;(7个实验项目:

钢筋混凝土简支梁试验0.1个编制,应变片粘贴试验0.1个编制,静应变试验0.1个编制,无损检测试验0.1个编制,工程模型认识实习0.1个编制,有机玻璃荷载横向分布模型实验0.1个编制,工程振动测试技术0.1个编制,结构抗震试验方法0.1个编制);

7.《实验力学与方法》60学时,教学岗位1个,编制0.2(光弹实验0.06,应力及振动测试0.11,抗震实验方法0.03)

第五条岩土及地下工程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1个

第六条水利工程实验室及给排水工程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1个

第七条交通工程实验室及路基路面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1个

第八条测量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2个(高级编制1个,工人编制1个)

第九条建材实验室本科教学岗位(除压力机房)1个,编制1.5个

第十条建材实验室科研性实验(土北楼1楼搭盖及土北205房)指导及配合岗位1个、编制0.2个

第十一条建材实验室压力机房岗位1个,编制0.2个

第十二条光弹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0.1个

第十三条开放式管理系统管理、实验室网站管理——即网管员岗位1个、编制0.5个

第十四条保管员岗位1个,编制0.5个

第十五条计算机房岗位1个,编制1个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吊车3台,1个岗位,编制0个

 

第二章岗位津贴发放

第一条学校给实验中心专职实验技术人员11个编制,学院补4个编制,实验中心津贴总数每年由学校及学院下拨到实验教学中心

第二条实验中心根据岗位的编制数发放

第三条学院按院机关科研及教学超工作量计算办法发放实验中心超工作量补贴(编制数按15个计),实验中心根据各个岗位实际超工作量情况发放。

第四条根据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实验管理办法,中心在校开发公司中将有一部分收入,中心将根据各个岗位考核情况,以奖金形式发放。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一条实验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

1.负责实验中心建设、规划、管理和主持日常工作。

2.负责实验中心大型科研项目、大型科技开发项目(实验费10万元以上)总体工作安排并协调各种关系,组织实施。

3.主管人事、培养、检查、监督、考核各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工作。

4.实验中心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审查及批准

5.实验中心易耗品采购计划审查及批准

6.完成校、院临时布置的重大事项工作。

第二条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一

1.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2.研究生实验教学

3.实验设备管理

4.实验教学评估与检查

5.协助主任进行人员考核工作

6.学院、实验中心临时安排的工作

第三条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二

1.日常实验中心环境卫生检查工作

2.科研实验安排与协调、科技开发项目(实验费在10万元以下)总体工作安排并协调各种关系,组织实施。

3.实验室安全管理

4.协助主任进行人员考核工作

5.学院、实验中心临时安排的工作

第四条MTS伺服加载系统岗位

1.负责工程结构实验室MTS电液伺服加载系统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2.参与配合或指导利用MTS电液伺服加载系统的科研性实验。

3.MTS伺服加载系统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

4.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MTS伺服加载系统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

1.配合或指导利用MTS电液伺服加载系统的科研性实验。

2.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三向地震模拟振动台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

1.配合或指导利用三台阵地震模拟加载系统的科研性实验。

2.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普通加载系统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

1.配合或指导利用普通加载系统的科研性实验。

2.负责普通加载系统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3.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桥梁模型实验室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

1.配合或指导有机玻璃模型科研性实验。

2.负责结构馆有机玻璃模型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3.结构馆有机玻璃模型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

4.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工程结构实验中心本科实验教学岗位

1.协助任课教师或负责完成工程结构实验中心本科实验教学任务。

2.工程结构实验中心本科实验教学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

3.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4.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5.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实验力学与方法》教学岗位

1.从事《实验力学与方法》的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岩土及地下工程实验中心岗位

1.协助任课教师或负责完成岩土及地下工程实验中心本科实验教学任务。

2.配合或指导在岩土及地下工程实验中心从事科研实验工作。

3.岩土及地下工程实验中心本科教学实验室(除隧道、路基路面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

4.负责岩土及地下工程实验中心本科教学实验室(除隧道、路基路面本科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5.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实验中心及给排水工程实验中心岗位

1.协助任课教师或负责完成本科实验教学任务。

2.配合或指导科研实验工作。

3.水利工程实验中心及给排水工程实验中心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

4.负责本科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5.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交通工程实验中心及路基路面实验室岗位

1.协助任课教师或负责完成本科实验教学任务。

2.配合或指导科研实验工作。

3.交通工程实验中心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

4.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5.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测量实验室岗位

1.协助任课教师或负责完成本科实验教学任务。

2.配合或指导科研实验工作。

3.测量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

4.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5.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建材实验室本科教学岗位(除压力机房)

1.协助任课教师或负责完成本科实验教学任务。

2.本科教学实验室(除压力机房)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

3.负责建材实验室(除压力机房)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4.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建材实验室科研性实验岗位

1.配合或指导科研实验工作。

2.土北楼1楼搭盖及土北205房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3.土北楼1楼搭盖及土北205房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

4.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建材实验室实验机房岗位

1.负责建材实验室实验机房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2.建材实验室实验机房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

3.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光弹实验室岗位

1.负责完成本科实验教学任务。

2.配合或指导科研实验工作。

3.光弹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

4.负责光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5.完成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开放式管理系统管理、实验中心网站管理岗位

1.岗位职责同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的网管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条保管员岗位

1.负责学院仪器设备材料领取登记管理及档案工作。

2.负责国有资产清查、固定资产报废工作。

3.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学生低值易耗品领取工作。

4.每学期教师借,还教具及学生借还教具。

5.本学期学院新增设备申报进帐。

6.完成校、院、室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房岗位

1.负责计算机房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2.计算机房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

3.配合教师在计算机房从事教学工作。

4.完成校、院、室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吊车岗位

1.负责工程结构实验中心、岩土及地下工程实验中心、水利工程实验中心共3台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2.负责起重设备的年检工作。

3.完成校、院、室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4.本岗位具体负责人未到位时,暂由相关实验技术人员承担。

第二十三条实验中心各基础实验室及专业实验室主任岗位

1.负责各实验室建设与规划工作。

2.负责各实验室本科实验教学实验课程与实验项目的设置。

3.负责提高各实验室科研实验服务水平。

4.负责各实验仪器设备采购计划。

第四章岗位聘任与考核

第一条实验中心的岗位聘任及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条实验中心共设岗位22个,编制15个,实验技术人员根据自已的专业特长应聘。

第三条实验中心将充分考虑各实验技术人员的应聘岗位,同时有权作适当的调整。

第四条实验中心根据岗位职责对各岗位进行考核。

第五条实验中心专职实验员实行坐班制。

第六条坐息时间、仪器设备保管情况、开机率、实验室卫生及安全、实验教学完成质量、仪器设备及教学档案管理是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其它事项按“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辅人员岗任聘任与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第八条取消“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辅人员岗任聘任与考核实施细则”中的“负责计量论证和资质论证工作。

第九条实验技术专职人员聘任表与考核表(内部使用)

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聘任表

姓名

所在实验室

聘任时间

职称

职务

聘任岗位

岗位1

编制数

岗位1

编制数

岗位2

编制数

岗位2

编制数

岗位3

编制数

岗位3

编制数

岗位4

编制数

岗位4

编制数

总编制数:

岗位职责及任务

按各聘任岗位分别填写岗位职责与任务:

受聘人签章

年月日

实验

中心

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部处

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考核表

姓名

所在实验室

聘任时间

职称

职务

聘任岗位

岗位1

编制数

岗位1

编制数

岗位2

编制数

岗位2

编制数

岗位3

编制数

岗位3

编制数

岗位4

编制数

岗位4

编制数

总编制数:

考核

1.个人总结(按各聘任岗位分别填写)

 

2.实验中心平时检查情况:

坐息检查情况

仪器设备保管情况

贵重仪器设备保管情况及开机率

实验室安全及卫生情况

本科实验教学完成质量

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情况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实验教学档案管理

校、院、实验中心临时布置任务完成情况

其他

3.实验中心考核意见:

 

4.岗位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

岗位1

应得编制数

应得津贴

岗位2

应得编制数

应得津贴

岗位3

应得编制数

应得津贴

岗位4

应得编制数

应得津贴

岗位津贴

总额

注:

根据岗位考核情况,编制数可大于额定编制数

横向科研奖金

注:

由科研实验转入校开发公司的经费发放,分配依据仍然按岗位考核情况

受聘人签章

年月日

实验

中心

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部处

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按福州大学有关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相关文件已汇编在土木工程学院: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汇编》,主要有第二至第十条,根据实验中心具体情况,作第十一条与第十二条的补充规定。

第二条福州大学仪器设备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条福州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四条福州大学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暂行管理办法

第五条设备档案管理试行办法

第六条设备档案查阅和借阅制度

第七条福州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八条福州大学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条例

第九条福州大学计算机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十条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十一条实验中心各基础实验室及专业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计划。

第一十二条为了便于仪器设备管理、日常维护工作及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利用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经费采购的仪器设备归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具体由各专职实验员负责。

在旗山校区实验室建设中有部分仪器设备挂在教师名下,应在09年初与专职实验员办理交接手续(土工原位测试实验室、隧道工程实验室除外)。

利用学院其他经费采购的仪器设备学院认为是共享仪器设备的,应归实验中心统一管理。

 

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实验教学是教学环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教学的继续、补充、扩展和深化。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实验技能,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训练学生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严肃科学态度及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本科实验教学指导性文件:

1.2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工作条例》

1.3土木工程学院: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汇编》

1.1实验教学中心: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

2.本管理办法是在以上本科实验教学指导性文件的基础上归纳总结提升出可操作性管理办法

第二章本科实验教学体系

1.《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已制定出本科实验教学三层次体系:

由“基础实验--综合实验--科研与应用实验”构成的独立实验教学课程新体系。

2.旗山校区实验室建设已满足三层次实验教学新体系实现的基础条件。

3.实验中心三个基础实验室及五个专业实验中心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应向实验中心上报本学期为本科生开出的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应能体现基础实验项目、综合实验项目及科研与应用实验项目。

第三章本科培养计划中的实验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时,有条件的实验课程将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相对脱离,实验教学独立设课并列到实践教学环节中,如《建筑材料》课程可分成《建筑材料》与《建筑材料实验》两门课程,《建筑材料实验》单独给出学时及学分;

2.培养计划中独立实验课程时间安排上跨度大一点,不要集中在前几个学期,甚至可跨过8个学期,实验室实行开放后,实验时间由学生自主选择,学生在4年学习期间到实验室预约。

3.实验课程不设课程表,但每年有实验开出计划表,每年不同时间段安排不同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及预约。

第四章实验室开放

1.旗山实验室建设已满足实验室开放条件;

2.根据省级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要求及国家级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要求,2008年开始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室全面开放;

3.实验室开放提高了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满足了学生二人或二人以下一组的学生实验基本要求,也缓解了实验员及实验指导教师在某一时间段的工作压力;

4.实验室开放是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讲求实效,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

5、各实验室应本着进行实验教学改革的思想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中心统一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基础实验验室及专业实验中心主任直接负责本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具体实施。

学院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

6、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开放实验准备工作,并配派一定数量的指导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

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8、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9、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工作。

10、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开放记录工作。

11、各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开放管理工作,特别应充分重视利用计算机校园网等现代化手段做好开放管理工作。

12、每学期各实验室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实验室的具体开放细则,制定开放实验项目表、制定开放实验计划安排表,每年不同时间段安排不同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及预约。

第五章三性实验项目

1、根据省级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要求及国家级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要求,2008年实验中心含三性实验项目的实验课程必须达到80%以上;

2.旗山校区实验室建设中的仪器设备投入已满足绝大部分实验室开出三性实验项目的条件,2008年起绝大部分实验课程已开出三性实验项目;

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界定

综合性实验是学生在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门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知识对实验技能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型实验。

开设综合性实验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及查阅中外文资料的能力。

实验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视为综合性实验:

1)涉及一门课程的多个知识点;

2)涉及多门课程的知识点;

3)一门课程多项实验内容的有机综合。

4、设计性实验的界定

设计性实验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一种探索型实验。

开设设计性实验的目的在于着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实验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视为设计性实验:

1)教师给定实验目的、方案,学生自已选择仪器设备,拟定实验步骤加以实现的实验;

2)教师拟定实验题目和要求,学生自行设计方案加以实现的实验;

3)根据相关课程或理论的特点,学生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在教师指导下得以实现的实验。

5、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围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是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实验课程(含课程内实验和独立设课的实验,下同),均属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畴。

1)所有实验课程,都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大纲要求,逐步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2)基础实验课程和专业基础实验课程一般以开设综合性实验项目为主,专业实验课程一般以开设设计性实验项目为主。

6、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有关要求

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不是原有实验项目内容和学时的简单增删,也不是某一专业实验(践)环节的简单综合。

需结合实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要求,在保证基础教学的前提下,将专业培养的技能训练、知识、方法等包括进去。

在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时要保证整个教学体系的完整性,各环节学时分配的合理性。

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要尽量利用现有学校资源,突出学科专业的特点。

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设需经院分管领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认真研讨、论证加以确定。

4)设计性实验的开设一般在学生经过常规和综合性实验训练之后,可由相对简单逐步增加难度和深度循序渐进进行。

设计性实验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由学生自行选择。

7、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的认定程序

学院负责对所有的实验课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认定。

学院在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认定时,应成立项目认定专家组(专家组由二位高级职称和一位中级职称教师担任),并填写《福州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时,相关实验室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反映实验实际效果的实物和资料(包括模型、装置、照片、图片、程序等),实验实施的范围、效果说明、学生反馈意见及有关资料;

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指导书;

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学生实验报告;

4)、实验记录。

实验中心督导组将对实验室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

8、福州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

实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学时

项目类型:

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

相关课程名称:

教学大纲

是否有该实验项目的教学大纲(若有请附后):

有()否()

实验教学大纲对该项目的教学目的、要求是否明确:

明确()不明确()

实验教材(指导书)

是否有规范的实验指导书(教材、讲义):

有()不规范()没有()

指导书是否反映了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的内涵:

是()不全()否()

实验内容

实验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

是否体现了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的特征:

是()否()

实验内容简介

专家认定意见

专家名单

姓名

职称

从事专业

所在单位

签名

教学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年月日

第六章实验教学计划和大纲

第一条实验教学计划是专业培养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制定原则与要求与专业培养计划相一致。

实验教学计划应当从本学科专业特点和要求出发,由学科专业带头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门研讨,教学目的、要求与内容等要符合专业评估和本科教学评优的要求,保证实验项目的优化组合,不遗漏重要的实验项目与内容,符合3-5年专业发展需要,实验教学计划由学院审定。

 第二条实验教学大纲是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和实验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培养计划中规定开设实验的课程应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经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实验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

1、本课程实验教学在培养实验能力中的地位与作用;

2、本课程实验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3、本课程实验教学的基本方法与特点;

4、选定实验项目的原则,必做和选做实验的划分;

5、实验项目和学时分配,规定每个实验项目应达到的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冶金矿山地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