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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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纳税申报程序,确保纳税申报的及时、准确、完整,防范纳税风险。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关键控制要求
3.1合法、合规:
所有税费申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得少申报、延迟申报各项税费。
3.2申报人、审核人、审批人分层把关、各负其责。
4程序要求与关键控制点
4.1纳税申报表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
税务会计应在纳税申报期内根据本单位当期账面销售收入与当期金税卡、地税网站开具发票情况以及当期进项税认证结果进行核对一致后进行分析填报,无票确认收入作无票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
4.1.2.营业税纳税申报:
税务会计应在纳税申报期内根据本单位当期账面销售收入与当期开具发票情况进行核对一致后进行分析填报。
4.1.3其他税费申报:
税务会计应在纳税申报期或税务要求时间内根据本单位账面各税费计提或税务规定进行申报。
4.1.4因特殊原因产生的实际申报与账面的差异,税务会计应在每月20日前分析、填写《纳税申报与账面差异表》报主管领导审查,同时会同相关会计在次月申报前将差异处理完毕。
4.2纳税申报审核
税务会计应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并及时填报《纳税申报审核表》报领导审核。
公司财务负责人为纳税申报审核第一复核人,应对数据填报的规范、准确及差异内容进行复核。
4.2.3如本单位未设置审核人员编制,应至少保证有一位领导进行复核。
4.3税费的申报、缴纳
各税费应比税务规定申报期限至少提前一天申报,并确保税款在限缴日期前入库。
税款缴纳后,税务会计应在当期并五个工作日内入帐和登记台帐。
4.5纳税申报资料的保管
纳税申报完毕,税务会计负责纳税申报表及申报审核表、税收缴款通知书复印件的整理、装订,以便备查。
4.6帐面情况变化的备查
纳税申报完毕后,如须调整前期帐面税金数据,税务会计应在收到缴纳税金凭证的当天及时进行纳税申报调整。
4.7纳税规划
公司财务部应于每年2月底前提出年度纳税规划建议方案,方案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实施。
纳税规划追求节税目标时应有充分的税收政策法规支持,以避免涉税风险。
5激励措施
激励措施见附表6。
6相关制度
《发票管理制度》
7工作记录
7.1《纳税申报审核表》CW015-01税务会计保管,期限5年;
7.2《纳税申报与账面差异表》(电子档)CW015-02税务会计保管,期限5年;
8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起草,并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
附表1:
各税申报时间及计提说明
税费种类
报送资料
申报缴税期限
计提人
复核人
计提时间
计提依据
营业税
营业税申报表
每月1-15日
税务会计
财务部长
业务发生时
租赁收入等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季初月1-15日
税务会计
财务部长
按月计提
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次年1-4月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每月1-15日
税务会计
财务部长
业务发生时
工资、红利等
年报1-3月
印花税
印花税申报表
每月1-15日
税务会计
财务部长
按月计提
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表
每月1-15日
税务会计
财务部长
按月计提
应纳流转税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申报表
每月1-15日
税务会计
财务部长
按月计提
应纳流转税
防洪保安资金
防洪保安资金申报表
每月1-15日
税务会计
财务部长
实缴时
销售收入及人数
附表2:
CW015-01
公司名称
申报期间
申报税(费)
所属期间
本期账面应交
上年年底帐面应交
申报缴纳
差异
差异原因
合计
财务部长意见:
财务部长:
日期:
备注:
说明:
1、本表适用于地税纳税申报表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申报审批。
2、如果当期有零申报的税种,应在表中体现为零。
制表人:
日期:
附表3:
激励措施
序号
类型
细则
1
纳税申报时限,非正常延期申报及税款滞纳
1、税务会计无正当理由造成非正常延期申报及税款滞纳,且未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的,处罚50-100元;
3
报送数据的准确性
纳税申报数据填报不准确,对税务会计处罚50元。
4
资料的保管
1、纳税申报相关资料未按时间装订保管,并集中存放的,处罚税务会计50元;2、纳税申报相关资料遗失,处罚税务会计50元;
5
前期帐面税金数据的调整
纳税申报后,相关会计在收到纳税凭证的当天没有对前期帐面税金的差异进行帐务调整的,处罚相关会计50元。
6
纳税规划效益激励
纳税规划措施实施产生的效益,按千分之五的比例对相关纳税规划人员进行奖励。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
总则
1。
1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1。
2在生产过程中涉及职业危害的工序或场所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3本制度适用于齐鲁生物科技集团下属各公司。
2.申报管理
2.1集团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各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公司安监科需密切配合.
2。
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集团安保部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网上和书面),申报时按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内容,备案工作完成后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由集团安保部统一保存。
2。
3公司安监科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确保以下信息的准确性.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2。
4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安保部需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
**年**月**日
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融入整个团队,理解公司文化,明确在新员工试用期间总经理办公室、新员工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通过外部招聘的新员工都要进行试用期考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X所有处于试用期新员工及其指导人.
第二章试用期管理
第四条试用期期限
1、试用期期限:
试用期主要针对从社会招聘的新员工,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新进员工试用期限应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设定。
具体规定如下:
1。
1管理技术人员及以上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原则上为3年,试用期为3-6个月。
1.1.1主管及以上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1.1。
2业务骨干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
1.2基层员工(物业工程人员、消防监控人员、行政助理、投资助理、营业助理、采购助理、行政前台)劳动合同期限签订为2年,试用期2个月。
1.2基层员工(秩序维护员、保洁、车场收费员、收银员、客服专员)劳动合同期限签订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
1.3特殊岗位人员及经公司领导审批的其他岗位人员根据双方协商结果约定试用期,原则上不得低于1个月及超过6个月。
第五条试用期管理
1、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间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执行。
2、指导人指导与考核
2。
1公司对新员工实行指导人指导与考核的办法;
2。
2指导人确定原则:
2.2。
1指导人应是部门经理、组长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
2。
2.2为保证指导效果,指导人最多允许同时指导2人,特殊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3指导内容:
2。
3。
1指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及相关业务接口人;
2。
3.2安排新员工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
2。
3。
3根据部门工作目标,与新员工共同制定工作计划报备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合理安排新员工的日常工作和阶段;
2。
3。
4在日常工作中,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建议每月至少一次)根据新员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和指导;
2。
3.5试用期间,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
2。
4指导人考核:
2.4.1考核人:
指导结束后,指导人的直接上级通过与指导人和新员工面谈,了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情况,对指导人工作进行考评;
2.4。
2考核内容:
指导人的直接上级从不同方面对指导人的指导内容进行考察。
2。
4。
2。
1是否给与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
2。
4。
2.2是否坚持与新员工进行阶段性的面谈;
2。
4.2.3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
2。
4.2。
4新员工对指导人的评价。
2.4.3考核结果:
部门经理或组长应在季度或年度绩效考评中考虑指导人的指导业绩,对其绩效考核等级进行向上或向下的适当调整。
第三章试用期考核转正
第六条试用期考核:
1、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为试用期间的考核和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两种形式。
期间考核每位新员工不得少于一次,期终评议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综合考评进行.
1。
1管理技术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试用期间考核由部门组织,考核结果报备总经理办公室。
期终评议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组织。
1.2基层员工试用期间考核及期终评议考核由部门组织,总经理办公室监管。
2、考核内容
2.1试用期间的考核:
考核形式及内容统一由部门根据岗位性质自行安排,如拟定方案、专业知识笔试、试用期员工在岗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及考核结果等.
2。
2期终评议考核内容:
2。
2.1新员工入职培训成绩;
2。
2.2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对其工作或学习完成任务情况、工作态度等综合考评打分.考核指标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2。
2.2.1职业道德:
包括忠诚度、工作素质、团队意识、业务学习、服务意识等内容;
2。
2。
2。
2工作态度:
包括责任心、积极性、协调性、细致性、遵守制度、出勤情况等内容;
2。
2。
2。
3作业能力:
主要指业务能力,含:
知识技能、判断能力、主观能动性、自我开发等岗位必需的能力;
2。
2.2.4工作成果:
员工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不知的工作或学习任务,并达到每月的改进目标,含完成任务、完成效果、成本意识、创新能力及突出表现.
2.2。
3试用期间考勤、奖惩情况,奖惩为在试用期间受到公司层面的奖惩情况。
3、考核方式:
3.1试用期间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及考核用表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分值以百分制计;3.2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对其工作或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等考核打分可采取述职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指标见《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4、考核结果运用:
试用期间考核和期终评议的结果是员工转正定级定薪的主要决策依据。
4.1转正综合得分=试用期间考核分(30)+期终评议(70)+考勤、奖惩情况;
4.2期终评议得分=入职培训(20)+部门考评(50)+公司考评(30)
4.3考勤、奖惩情况:
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旷工、处罚1次扣2分;奖励1次加2分.
第七条试用期转正
1、试用期员工转正流程
1。
1试用期转正考核于每月15日左右进行;
1。
2根据每月试用期人员需转正情况,总经理办公室向各部门发布转正安排通知及名单;
1.3各部门在要求的期间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提交《转正审批表》(由新员工、指导人及部门负责人共同填写)、试用期员工总结报告、《试用期员工考评表》、及试用期间考核资料等.
1。
4转正面谈:
原则上新员工转正考核面谈由各部门自己组织,总经理办公室参与。
对于考核不通过、延长试用期或其他特殊之情况,总经理办公室须与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面谈内容应包括:
试用期内的工作心得,对所在岗位工作开展、所在部门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所属部门同事、领导的意见和评价;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考核面谈须形成书面记录并由面谈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保密资料保存。
1.5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最终评估得分情况填写是否转正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决定是否转正并通知员工转正结果;
2、有以下情况具备任何一条不得转正,并予以辞退:
2。
1经核实入职时所提供资料存在虚假情况时;
2.2在试用期间,经考核确实胜任不了工作的;
2。
3在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4不服从领导管理,做出有损公司或团队的事情且情节比较严重;
2。
5在工作中出现原则性失误,原则性是指本职工作内容完成不了或完成不合格;
2.6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名誉、经济损失或给管理造成诸多不便;
2.7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除了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
3、其他情况
3。
1提前转正:
如果新员工在试用期表现突出,本人可以向部门提出提前转正,提前转正流程与期满转正流程一致;
3.2终止试用或岗位调整:
若新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部门可对其岗位进行调整或终止试用;
3.3部门在试用期决定对新员工进行岗位调整,需与新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调岗理由,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经理办公室,并由员工本人填写《内部岗位异动申请审批表》,调整岗位后若新员工在1至3个月内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必须停止试用;
3。
4部门决定对新员工停止试用时,需按照公司离岗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责任权限
1、总经理办公室
1。
1制定公司级新员工指导与考核业务方面的制度,并对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1.2对于转正材料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要求部门重新整理、修改,对于因此而造成试用人员转正延期的情况,责任由用人部门自己承担;
1.3按期审核、汇总转正材料,为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对于因总经理办公室工作原因而造成拖延新员工转正时间的情况,责任由总经理办公室承担。
2、用人部门
2.1可以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实施细则;
2。
2有权按期检查、督促本部门指导人实施指导工作并按期填写转正申报材料;
2.3有责任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报送转正材料,同时审核材料填写的完整、正确性;
2。
4因用人部门原因而造成试用人员不能及时报全转正材料、办理转正手续的,责任由用人部门承担.
3、指导人与新员工
3.1指导人有责任对新员工实施指导,并按时填写转正材料;
3.2新员工有责任按时填写并提交转正材料;
3。
3因指导人或新员工本人原因而造成试用人员不能及时报全转正材料、办理转正手续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四章辞职或辞退
第九条试用期间员工辞职,新员工本人应依据《员工异动管理制度》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办公室,并提交《辞职申请》,如果未按规定擅自离职者,公司不支付任何工资。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离辞应按公司员工离职规定,填写《离职审批表》及《离职手续办理单》,业务方面诸如客户详细资料、货款等相关销售各项及公司公共财物须与接收人当面交接清楚,且接收人、部门负责人及监交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完成离职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如果试用期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公司有权扣发其当月工资至其办理完手续,出现以下工作交接的情形,公司按规定可不支付任何工资;
1、试用期员工在交接时工作交接不清;
2、试用期员工在交接时未认真填写;
3、试用期员工在交接时工作交接不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