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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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三节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第四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第五节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第六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七节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八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第九节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第十节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第十一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十二节安全用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强化餐饮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文化娱乐场所、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从法人到各级负责人、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此制度适用于餐饮业内部所有部门安全生产和工作环节,也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是规范餐饮业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过程中安全责任的制度规定,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餐饮业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主要工作方针,同时以谁主管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工作原则。
餐饮业所有工作人员有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餐饮业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支持、督促企业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并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确保客人及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
依据《安全生产法》对餐饮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
特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各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部门职务及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部门主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职责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安全生产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负责组建应急救援组织,指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报告总经理,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报告。
同时组织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对本单位的设备,建筑物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
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8、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本单位设备大、中修计划,按期对特种设备,配件进行年审和检测,对设备、建筑物的各类技术档案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9、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及重大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11、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经批准后负责落实。
12、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3、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职工的执行情况。
14、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
15、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施工和生产。
16、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17、组织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发证工作。
18、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9、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0、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1、在业务上接受地方监察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在向行政领导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三、部门领班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协助单位领导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督促义务消防员,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和要害部门人员的消防知识训练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6、参加本单位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指定并组织实施放火应急演练。
9、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10、负责本单位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锅炉、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管理。
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11、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12、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建档、年审、检验工作。
1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四、办公室文员安全职责
1、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做好各类人员(包括职业病患者)的健康检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调离。
3、做好新员工的上岗前体检与调离职工的离岗体检,分配工作时注意禁忌症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与处罚。
在规定期间内不予晋级和提职
5、做好工伤职工的评审、鉴定与保险工作
6、执行劳动法,做好劳逸结合,休息休假和工时管理工作
五、值班经理安全职责
1、每日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是否完好,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
2、监督营业场所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安全工作标准检查员工的工作,及时纠正“三违”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批评教育。
3、在发现火险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报警,积极采取措施,遏制事态发展。
六、值班领班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3、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肃劳动纪律,坚决反对各种违章现象。
4、认真开展新职工上岗前的班组安全教育,在新职工独立操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带领。
5、重视班组安全建设,注意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6、经常检查工作区域中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7、严肃查处各种事故苗头和未遂事故,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8、发生轻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并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9、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职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七、员工安全职责
1、每日按要求佩带使用劳保用品。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
3、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引导顾客疏散,安全逃生。
八、厨师长安全职责
厨师长是厨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其安全职责:
1、组织厨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2、组织厨师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
3、督促厨师严格遵守和落实厨房的各项安全制度;
4、组织厨师经常清理灶具,烟道,烟罩等部位,防止因积油引起火灾。
5、经组织厨师常检查燃气管道,阀门及灶具连接处是否有漏气,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报告。
6、保持厨房消防器材完好,熟练使用灭火器(毯)。
7、下班前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下班。
九、厨师安全职责
1、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遵守厨房的安全防火,安全卫生制度,防止烹饪期间发生火灾。
3、进入岗位,先检查岗位灶具是否安全,点燃燃气时必须遵守用火(气)规则。
4、严格遵守厨房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5、熟练使用灭火器(毯);
6、离开岗位要关火,断气;
7、遇有火灾和险情,及时报告和处理。
十、营业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营业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给顾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上锁和占用,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严禁遮挡。
3、在电闸箱、电插座、照明灯具等用电器50厘米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4、安装的电器及使用的电源线,必须选用阻燃型,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
电气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安装。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餐饮业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