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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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部门关于矿井防治水的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着力构建“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科学、管理到位”的煤矿防治水工作体系,实现对矿井防治水多方位、多渠道的闭合式管理模式,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具体如下:
一、成立防治水绩效考核领导组
组长:
赵喜军
副组长:
牛上锋
成员:
赵晋阳王育明郝建国霍建明李鹏
郭清福凌红兵张明社吕敏拽
领导组职责:
1)赵喜军负责推动矿井防治水绩效考核工作正常开展,负责矿井防治水绩效考核工作的总体部署、监督和落实。
2)赵晋阳负责监督矿井防治水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
3)牛上锋负责矿井防治水绩效考核办法的编制工作。
4)王育明负责在采、掘队组开展防治水绩效考核工作。
5)郝建国负责在机电部门开展防治水绩效考核工作。
6)霍建民负责矿井防治水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管理。
7)李鹏负责在通风部门开展防治水绩效考核工作。
8)郭清福负责矿井防治水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监督。
9)凌红兵、张明社负责依据本办法进行各工种、专业的奖罚计算工作。
10)吕敏拽负责开展矿井防治水绩效考核工作的资金投入。
二、执行标准
1、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防治水规定》;
3、各级主管部门出台的防治水方面的文件;
4、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之地测防治水专业的各项标准;
三、考核内容:
(一)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内容
1、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
1)建立防治水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配备3名以上地测防治水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队员不少于6名,实现采、掘、探分离,并持证上岗。
2)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制度、“雨季三防”岗位责任制、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水害排查岗位责任制、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水害防范措施或综合防治水措施、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
2、地质资料
1)地质报告
(1)煤矿在不同生产阶段,必须具备相应的质勘探报告。
(2)矿井地质报告必须通过验收,报告须结论明确,有针对性,能指导生产。
2)地质说明书
(1)煤矿各项采掘工程在设计施工前,地测部门须按规定分别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简称“三书”)。
(2)必须有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由设计部门提交的并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
(3)“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等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3、掘进给向及现场检查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巷道开工单应提前3天送交地测科;
(2)重要巷道的开口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3)巷道开口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m以上贯通测量及两井间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m,煤巷30~40m,机掘50-100m,突出煤层煤巷掘进60m,)发送到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5)井下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排水设施是否完好、齐全、有效;
6)是否配备专门的探放水设施;
7)是否按探放水设计钻探施工;
8)是否执行探放水规定;
9)是否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
10)探放水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1)是否按规定开展“雨季”灾害防治。
4、基本矿图
1)煤矿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矿图:
(1)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
500或1:
1000(3)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4)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5)主要保安煤柱图,比例尺1:
1000或1:
2000(6)井筒断面图,比例尺1:
200或1:
500(7)井底车场平面图,比例尺1:
200或1:
500(8)主要巷道平面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9)矿井充水性图(10)矿井涌水量和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2)
(1)图纸内容、精度必须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
(2)基本矿图的绘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3)图上图标、线条、注记等,符合现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的要求;(4)图面清洁,线条均匀,色泽准确适度,按图例要求的字体注记,图面表达和注记无矛盾。
(5)采掘工程平面图每1个月更新填绘一次,并绘制采空区、老空积水区等容易造成水患的内容;井上下对照图每3个月更新填绘一次,其它图种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更新。
5、地质预报及水情水害预报
1)地质预报应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
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有文字和附图。
2)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
3)预报结果无错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4)地质预报应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5)生产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应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对受水害威胁的工作面要定期探测。
6)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临时性预报、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
7)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8)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天发水害通知单。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的现象。
6、防治水
1)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水措施。
有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计划。
(2)有1:
2000—1:
10000的综合水文地质图、1:
500的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和1:
500的综合水文地质剖面图。
2)矿井涌水量及泵房排水能力:
(1)矿井排水系统健全,设施完善,并每年进行联合排水试验。
(2)矿井排水设备、设施的排水能力满足矿井。
最大涌水量要求。
(3)有井下涌水量、井下突(涌)水点、水文观测孔(灰岩)观测记录、周边矿井(特别是小煤矿)调查记录。
3)防治水工程技术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凡进行采掘作业的工作面,都必须进行探放水,并有探放水钻孔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要求。
(2)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3)对相邻煤矿旧巷积水区和开采范围及水文地质情况必须清楚,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具备完整的防排水系统图。
(5)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排查分析记录。
(6)工业工场及必须采取防洪排涝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54、255、256条规定。
4)防治水工程质量:
(1)井上下防治(探)水工程应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2)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钻孔,有大量老空积水(包括周边矿采空区积水)无法排除时,应留设防(隔)水煤柱。
煤柱设计应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情、水害监测系统齐全、设备状态完好。
(4)及时治理地面塌陷区及裂缝,并制定安全措施
7、开采沉陷治理
1)各类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未出现差错。
2、各种“三下”工程,如建(构)筑特保护、维修、复垦、迁村购地等未出现差错,效果明显。
8、关闭废弃煤矿调查
对井田范围内关闭废弃的小煤窑和周边关闭的煤矿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
对其分布、开采范围、对生产矿井的危害等情况清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能与相邻煤矿建立适当的资料交换关系。
9、防治水基础台帐
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气象资料台账;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抽(防)水试验成果台账;矿井突水点台账;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水质分析成果台账;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水源井(孔)资料台账;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二)各生产队组井下责任区范围内防排水设施(包括:
水泵、排水管路等)及钻探设备(钻机、钻杆等)的现场管理;
(三)各科(室)队“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和探放水机制的落实情况。
(四)钻具维修、保养及管理;
(五)各科室所涉及地测防治水工作及隐患整改情况;
四、考核办法:
(一)由矿井防治水领导组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地测防治水”专业组及各个科(室)队进行检查验收一次,以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见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省标一级的地测防治水专业评分及考核标准。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否决本单位当月验收考核资格
1、工作面存在严重防治水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包括不执行探放水原则的);
2、未完成当月矿井防治水重点任务的(包括所有考核对象);
3、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
4、严重破坏或故意破坏矿井防治水设施的;
5、对防治水管理人员(包括安全员)现场指出隐患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
(三)年终依据每月的检查验收考核的综合结果对各个科室队进行奖惩。
五、奖罚办法:
1、每月根据对各个科队的检查验收结果进行排名,前两名对专业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科室管理人员,给予50元—500元不等的奖励。
后两名专业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科室管理人员,给予100元—800元不等的处罚。
对于无资格参与验收考核的已后两名的规定予以处罚。
2、年终根据每月的检查验收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比,前两名对科(室)队集体年终奖分别上浮50%、30%,后两名对科(室)队集体年终奖分别下浮40%、20%
六、保障措施:
1、各科(室)队必须由正职负责分管本单位矿井防治水工作,地测科搞好协调,各科(室)队及时按地测科要求整改存在的矿井防治水问题和隐患,组织实施地测科下达的月重点工作任务。
2、各科(室)队必须安排一名技术员协助科队长负责本单位“防治水”专项管理工作,对“三定”落实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及本矿《矿井防治水综合措施及管理制度》。
4、井下各类防治水设施(防水闸门、水沟、排水设施)安装完毕后,地测科、技术科、安全科参与验收并进行把关,验收合格后,交相关单位使用和管理。
5、地测科根据矿井防治水工作需要,每月给调度、通风、技术、机运、运输、各采掘队组下达当月矿井防治水重点任务。
6、矿井防治水绩效考核每月在检查验收时要实事求是,严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细化、量化,通报和评级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中的相关条款,逐项逐条进行。
7、各科(室)队对于检查出的问题,由各科(室)队负责人负责安排落实整改,安全科监督其整改情况。
如科队自行无法整改解决的,要上报矿委进行研究确定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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