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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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DOC
文件编号:
HYJ/QD-ZB-002
吊索具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
生产制造部
编制:
xxxx时间:
审核:
xxxx时间:
审批:
xxxx时间:
发布日期:
2015年9月25日实施日期:
2015年9月25日
xxxxxx有限公司
目录
1目的……………………………………………………………………2
2适用范围………………………………………………………………2
3引用标准和文件………………………………………………………2
4术语和定义……………………………………………………………2
5职责……………………………………………………………………2
5.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
5.2生产制造部…………………………………………………………2
5.3综合办公室…………………………………………………………3
5.4各车间………………………………………………………………3
5.5物资采购部…………………………………………………………3
5.6仓储部………………………………………………………………3
6管理程序………………………………………………………………3
6.1吊索具管理…………………………………………………………3
6.2吊索具使用…………………………………………………………4
6.3吊索具检查维护……………………………………………………5
6.4吊索具安全操作要求………………………………………………5
6.5吊索具的采购………………………………………………………13
6.6吊索具的报废………………………………………………………13
6.7吊索具使用培训……………………………………………………15
7相关记录……………………………………………………………15
1.目的.
为了加强吊索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强化员工使用吊索具的安全意识,规范正确的使用方法,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以及报废处理的安全管理和要求。
3.引用标准和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05月01日国务院令第549号
GB5972-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规定的吊索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提升系统(含钢丝绳、磁力吸盘、麻绳、平衡梁、吊钩、卸扣和各种软吊带等)。
5职责
5.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监督各部门及车间按公司相关规范要求的开展管理工作,确保正确使用吊索具。
5.2生产制造部
负责建立公司各类相关的吊索具技术规范、标识和报废标准。
负责公司所有起重机械上的吊索具管理;评估吊索具需求,向物资采购部提出采购申请并与仓储部一起对采购的吊索具进行检查鉴定;按吊索具标识要求,完成吊索具的标识。
5.3综合办公室
负责定期组织吊索具专项检查和对车间吊索具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加强检查督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5.4各车间
负责本车间的吊索具管理、正确使用、日常检查维护及更新;建立《吊索具管理台帐》和《吊索具检查维护记录》,做到专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维护,并明确责任人职责。
5.5物资采购部
负责吊索具采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选择有制造许可的厂家保质定量地统一采购。
按相关的吊索具技术规范,负责吊索具供应方的资质调查与评价。
5.6仓储部
采购的钢丝绳由仓储部按照保管规范统一存放,并和生产制造部一起对采购的吊索具按规范标准进行检查鉴定及更新,需求部门提出领用申请,适量领用,不得过量库存。
6管理程序
6.1吊索具管理
6.1.1凡属于设备上的吊索具由生产制造部负责管理,其他吊索具有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6.1.2各单位应落实1名人员作为本单位的吊索具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吊索具的管理,协调本部门的吊索具管理事务并负责对请领的吊索具进行检查、鉴定、标识及报废处理。
6.1.3各车间负责人和生产制造部主管应指导督促本单位吊索具管理责任人做好本单位的吊索具管理工作。
6.1.4各车间和生产制造部吊索具责任人应评估现有运作对吊索具的需求,明确本单位所需吊索具类型,建立本单位吊索具的管理台帐。
6.1.5公司各吊索具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接受公司吊索具技术规范的相关培训,了解和掌握公司吊索具使用要求。
6.1.6各单位应根据实际使用要求,对吊索具实施管理,指定合适的地点存放吊索具,并有明确的标志。
6.2吊索具使用
6.2.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吊索具的技术规范,选择使用合适吊索具。
6.2.2吊索具使用人员在每次使用吊索具前,应检查吊索具的完整性。
发现有缺陷或不符合公司吊索具使用规范的吊索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本部门的吊索具责任人报告。
如确认其有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废,并及时更新或申请采购新的吊索具。
6.2.3使用吊索具时应采取正确有效的吊装方式。
注意保护工件和吊索具。
6.2.4吊索具每次使用完毕应及时将吊索具放回定置位置,方便下次使用。
6.2.5钢丝绳编接的长度应大于绳径的15倍,且不小于300mm,连接强度不小于抗拉强度的75%。
6.3吊索具检查维护
6.3.1综合办公室应协调各车间、生产制造部对公司内的吊索具进行定期检查,可以指定相关专业人员或联系供应商提供检查,完成检查记录。
6.3.2各车间的吊索具责任人,每日班前检查本车间吊索具是否完好,是否在其定置位置等。
同时将那些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及时报废。
6.3.3在检查吊索具时,可以进行必要的测试,来验证相关的判断。
6.3.4对在吊索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吊索具管理责任人员应报告车间负责人,协调相关责任部门立即进行整改与处理。
6.4吊索具安全操作要求
6.4.1钢丝绳
a、钢丝绳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b、严禁超载使用,不应受冲击力。
在捆扎或吊运物件时,应注意不要使钢丝绳直接和物件的快口或尖角相接触。
在它们的接触处应垫以木板及其它衬垫物防止物件的快口棱角损坏钢丝绳而产生设备和人身事故。
c、钢丝绳穿用的滑车,其边缘不应有破裂和缺口。
d、钢丝绳子使用中特别是钢丝绳在运动中不要与其它物件相摩擦,更不应与钢板的边缘斜拖,以免钢板边缘割断钢丝绳,直接影响绳的使用寿命。
e、在高温物件上使用钢丝绳时,必须采用隔热措施,以免高温影响钢丝绳的寿命。
f、使用中发现钢丝绳长度不够,必须采用卸扣连接,严禁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吊运物件,以免由此产生剪切力。
g、钢丝绳应经常对其润滑,防止生锈和减少使用中绳弯曲时运行阻力。
h、存放钢丝绳时必须先将绳清洗后涂好润滑油,盘绕好,置于干燥处,钢丝绳下面垫付发木板或枕木,并定期检查。
i、钢丝绳使用中,尤其注意防止钢丝绳与电焊线相接触,因碰电后绳受损坏。
j、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裂破损情况,及时调换新绳、确保安全生产。
k、不允许吊索具悬挂货物时间过长。
l、禁止抛掷吊索具。
m、不得采用锤击的方法纠正已扭曲的吊索具。
n、不要从重物下面拉拽或让重物在吊索具上滚动。
o、吊索具使用完毕之后必须及时存放原处,禁止在吊钩上停留放置。
6.4.2白棕绳
a、白棕绳一般用于重量较轻物体的捆绑,起重量较小的滑车及扒杆缆风绳等,机动的起重机械或受力较大的地方不得使用白棕绳。
b、用于滑车或滑车组的白棕绳,在其穿过滑轮转弯时白棕绳与滑轮接触的一面受压、另一面则受拉,白棕绳的抗拉能力降低,为了减少白棕绳所受的、附加弯曲力,滑轮的直径应比白棕绳直径大10倍以上。
c、使用中如发现绳连续向一个方向扭转时,应设法抖直,以免损伤绳绳风纤维。
有绳结的白棕绳不要穿滑车或狭小的地方,以免增加绳的额外应力而易被拉断纤维降低白棕绳强度。
d、捆扎各类物件时,应避免使白棕绳直接和物件尖锐边缘接触,接触处一定要垫好麻袋、帆布或白铁皮,木片也可以,注意垫好,防止割断绳子。
e、使用过程中不要将白棕绳在尖锐或粗糙的物件上拖拉,也不要在地面上拖拉,以免降低绳的强度。
g、白棕绳在使用过程中,凡穿过滑轮的,应注意勿使白棕绳脱离槽而卡住拉坏发生事故。
h、不要将白棕绳和有腐蚀作用的化学品(如酸碱类等)油漆等接触,应置于干燥的木板上和通风的地方储存保管,不能受潮和高温烘烤,防止降低白棕绳的强度。
白棕绳严禁超载使用。
i、必须经常检查白棕绳有无断裂破损情况,及时调换新绳、确保安全生产。
6.4.3链条
a、首先应确认链条索具能承载的重量长度,并采用正确的方式系数。
b、有严重破损链条索具不能使用。
c、链条在使用过程中,无论是捆扎设备和构件或起重机械中,必须注意理直,不得扭转,一旦出现扭转现象,会降低链条的强度,同时会造成起重机机件损坏,严重的链条易于断裂发生事故。
d、当采用捆绑式起吊时应注意确保安全稳定,并注意载荷的重心位置。
避免物体滑落。
e、链条使用后必须存放在干燥处并进行上油处理,防止链条受潮湿而锈蚀。
g、链条不得超负荷使用;链条不允许持久的处在载荷下。
h、链条使用后必须进行定期检查。
6.4.4纤维绳
a、只选用带标识长度、极限工作力等标志的吊装带。
b、应确认吊装绳带能承载的重量长度,并采用正确的方式系数。
c、如果吊装绳带在可能受化学品污染或中在高温的场所使用,则应向供应商寻示参考建议。
d、吊装绳带易被伤害或机械损伤,易受化学、高温和光照等侵害,圆形吊装带如保护层上明显破损,即要能对承载芯材造成潜在的伤害,这样的吊装绳不得使用。
e、当使用蓝形吊装时应注意确保安全稳定,并注意载荷的重心位置。
避免物体滑落。
f、在使用吊装绳带时,不要让吊装绳子带处于打结、扭、绞状态。
并不得拖拉吊装绳带及负荷。
g、吊装绳带不允许持久的处在载荷下。
h、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不得用吊装带去吊装绳带棱角及尖利边缘的货物。
i、纤维绳带使用后必须进行定期检查。
6.4.5卸扣
a、必须注意作用在卸扣结构上的受力方向,正确安装。
否则卸扣承载能力降低。
b、如果卸扣是在可能受化学品污染的场所使用,则向供应商寻示参考建议。
c、有严重破损卸扣不得使用。
d、卸扣在装横销时,旋足螺牙后,应向旋松方向旋半牙,以防止螺牙旋紧受力后横销卡死。
e、卸扣安装后,钢丝绳受力时应仔细检查受力点是否在横销上,如发现受力点偏移至卸扣本体上应作及时调整,以防受力后卸扣变形。
f、卸扣不准超载使用。
卸扣使用完毕后,不允许高空将卸扣往下抛掷,以防卸扣落地碰撞而发生变形损坏。
发生故障及时修理。
g、卸扣使用后必须进行定期检查。
6.4.6吊环
a、使用前应检查其螺杆有无弯曲变形,螺纹丝扣有无损坏等。
b、如果吊环是在可能受化学污染的场所使用,则向供应商寻示参考建议。
c、使用时必须注意受力方向,一般来讲是垂直受力情况为最佳,纵向受力稍差些,严禁横向受力。
d、吊环拧入螺孔时必须拧到螺杆根部、以防螺杆受力后产生弯曲、甚至折断。
e、使用中发现螺牙太长,拧的不足时,须加垫片,然后再拧紧方可使用。
f、如果使用两个吊环螺丝钉工作时,两吊环间的夹角不得大于90°。
g、吊环使用后必须进行定期检查。
6.4.7起重钳
a、每次使用前应检查铰接部位的杆件有无变形、裂纹,检查裂纹可使用20倍放大镜对受力部位作重点检查。
b、钢板起重钳的牙口如出现30%磨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c、钢板起重钳的钢板出现裂痕或关键部位出现变形,不得使用。
d、钢板起重钳不允许持久的处在载荷下。
e、对转动部位的轴、销每周进行检查和润滑,如发现有较大松动、磨损、变形应及时更换。
f、夹钳使用后必须进行定期检查。
6.4.8磁吸盘
a、强磁吸盘必须在额定起重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载,以防事故发生。
b、被起吊工件的厚度和表面质量将会影响磁吸盘的起重能力,因此在使用前参阅性能曲线图,然后可确定起重器的实际起吊能力。
c、工件的材质对磁吸盘能力也有影响,对低碳钢工件其起吊能力可取为100%,而中碳钢工件则为95%,高碳钢工件则为90%,低合金钢工件则为75%,铸铁工件则为50%。
d、安装方法:
安装转动手柄时应将强磁吸盘放置在钢板上进行(保持磁吸盘及工件表面的清洁),这样强磁吸盘在通磁的情况下,手柄转动就会轻松自如,否则,即使用很大的力都难以转动手柄。
e、吊运工件时,应将强磁吸盘放置在工件的重心位置,然后将手柄从释放位置板动至吸持位置,检查滑动锁销或手柄滑键是否被定位锁定,在确认手柄已被锁定后,方能起吊。
f、吊完成工件后,应拉开磁吸盘锁定锁或掀下手柄顶端按钮,使用手柄的滑键与定位锁脱离,然后再板动手柄复位释放位置,使磁吸盘处于关闭状态,最后取下磁吸盘。
g、强磁吸盘使用环境条件
a)环境温度不大于摄氏60℃。
b)无剧烈振动及冲击。
c)周围介质中无腐蚀金属的侵蚀剂。
h、禁止使用磁吸盘同时吸附二件物件;禁止磁吸盘吸附刚性差的或长条形物件;在吸辅物件时,禁止用超出常规的力转动手柄。
i、磁吸盘使用后必须进行定期检查。
6.4.9手拉葫芦
a、工作前须检查各种部件有无损伤,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提升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容许荷重能力。
b、使用时应先将手拉细链反拉,让粗链松弛,以便葫芦有最大的提升余地。
c、一般情况下起吊重物,如用水平方向时,应在细链的入口处,垫物将手拉链托起,以防卡住。
d、严禁用人力以外的其他动力操作,重物起吊后,如细链一人可拉动时,则可进行工作,一人不能拉动时,则需根据各种环链手拉葫芦所需拉力增加人数,不能任意加人猛力硬拉,及免宜链受力过大而断裂,手拉人数一般可按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人数。
e、起重吊装前应检查上下吊钩是否挂牢,严禁重物吊在吊钩尖端等错误操作,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不得有扭链现象,以确保安全。
f、在起吊物件和设备时,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风站立或行走,防止环链损坏造成人身故障。
g、操作者如发现手拉力大于正常拉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
a)吊物是否与其它物件牵连。
b)葫芦机件有无损坏。
c)吊物是否超出了葫芦的额定载荷。
h、葫芦的摩擦片应保持干燥,严格禁止与油类接触以防止葫芦跑链。
i、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j、手拉葫芦使用后必须进行定期检查。
6.5吊索具的采购
6.5.1各分公司的吊索具责任人定期(每月)将需采购的吊索具清单交公司物资采购部,公司物资采购部在汇总吊索具采购需求后,集中采购。
6.5.2物资采购部确保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符合要求的吊索具。
6.6吊索具的报废
6.6.1在各车间吊索具定置存放处,应划出适当地方集中存放报废吊索具,并明确标识。
6.6.2吊索具的报废应由各车间的吊索具责任人确认并经本车间主任审核签字后再作报废处理,报废的吊索上应加上禁用标识,将其存放到报废吊索具定置处。
6.6.3吊索具使用到达规定的报废标准后,应立即无条件报废,不得超期使用。
6.6.4公司综合办公室应协调公司废吊索具的最终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6.6.5吊索具报废标准
6.6.5.1钢丝绳报废标准
a、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达7-8根时应报废。
b、钢丝绳磨损直径减小,若超过原直径的40%应报废。
c、钢丝绳有整股断裂或绳芯挤出致使绳结构破坏,则应报废。
d、铝合金压头出现断裂或变形应立即予以报废。
e、吊装金属熔液、炽热材料,含酸、易燃和有毒物件,受过化学介质腐蚀的钢丝绳应报废。
f、超载使用过的钢丝绳不应继续使用。
钢丝绳外观严重变形、结构破坏、绳芯挤出或明显卷缩、堆聚现象应报废。
6.6.5.2起重钳报废标准
a、起重钳表面有严重撞击破损
b、起重钳滑轮和销子表面磨损10%
c、起重钳滑轮和销子变形或弯曲严重
d、起重钳牙口磨损达30%
e、主要受力处有裂痕
6.6.5.3卸扣报废标准
a、卸扣表面有严重损伤(凿痕、压痕、撞击痕、焊接热损伤等)。
b、横销的插销/锁定螺母、止推肩破损。
c、卸扣本体/横销的变形/弯曲严重。
d、卸扣本体/横销磨损量达直径的10%。
e、使用过程中发现横销能被拉松拉出。
6.6.5.4链条吊索报废标准
a、链条环上表面有严重损伤(凿痕、压痕、撞击痕、焊接热损伤等)。
b、链环严重弯曲。
c、链环上有裂纹或脱焊。
d、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量达原长度的5%。
e、链环磨损量达原直径的10%。
f、链环表面锈蚀严重。
6.6.5.5纤维绳/纤维带报废标准
a、长度明显拉长10%。
b、外观有明显损伤(烫伤、烧伤、起毛、割破、化学损伤等)。
c、纤维丝1%以上断裂。
d、缝线断裂,松驰。
6.6.5.6吊环报废标准
a、吊环表面有严重损伤(凿痕、压痕、撞击痕、焊接热损伤等)。
b、吊环螺纹磨损/变形严重。
c、吊环变形/弯曲严重。
e、吊环磨损量达直径的10%。
f、吊环轴肩破损/变形严重。
6.7吊索具使用培训
公司综合办公室部每年应不定期的组织吊索具管理、使用等人员对吊索具使用技能、安全进行培训或请供应商提供相关培训。
7相关记录
7.1吊索具管理台帐
7.2吊索具检查记录
编号:
HYJ/5.5.1-03
油漆管理台帐
使用单位:
使用日期:
XXXXXX有限公司
序号
名称
编号
规格
最大载重
起始时间
报废时间
状态
负责人
备注
编号:
5.6.1-03
吊索具检查记录
XXXX有限公司
钢丝绳检查记录
编号
规格
内容
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人
备注
1.钢丝绳有无断丝。
(在一个节距内断丝不超过6根。
)
2.钢丝绳有无磨损直径减小。
(不超过原直径的40%)
3.钢丝绳是否有整股断裂或绳芯挤出。
4.铝合金压头是否出现断裂或变形。
5.有无受过化学介质腐蚀或高温烫伤。
6.超载使用过的钢丝绳不应继续使用。
7.钢丝绳外观有无严重变形、结构破坏、绳芯挤出或明显卷缩、堆聚现象。
8.钢丝绳有无焊伤、有无接长现象。
9.钢丝绳润滑是否良好。
纤维绳/吊带检查记录
编号
规格
内容
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人
备注
1.长度明显拉长10%。
2.外观有明显损伤(烫伤、烧伤、起毛、割破、化学损伤等)。
3.纤维丝1%以上断裂。
4.缝线断裂,松驰。
吊环检查记录
编号
规格
内容
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人
备注
1.吊环表面有严重损伤(凿痕、压痕、撞击痕、焊接热损伤等)。
2.吊环螺纹磨损/变形严重。
3.吊环变形/弯曲严重。
4.吊环磨损量达直径的10%。
5.吊环轴肩破损/变形严重。
卸扣检查记录
编号
规格
内容
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人
备注
1.卸扣表面有无严重损伤。
2.横销的插销/锁定螺母、止推肩有无破损。
3.卸扣有无本体/横销变形/弯曲严重。
4.卸扣本体/横销磨损量是否达直径的10%。
5.使用过程中发现横销能被拉松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