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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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协议书
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协议书
项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签订本技术协议,内容如下:
一.供货范围
1.1.永和镇村电站组件配置表(光伏组件要求:
265Wp/每片)
二、基本性能要求
2.1.总则
2.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光伏电站项目之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采购供货项目。
2.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为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供货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1.3.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货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1.4.本技术规范书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1.5.在签定技术协议之后,甲方保留对本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乙方应允诺予以配合。
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甲、乙双方会同监理方商定。
2.1.6.产品必须通过金太阳认证。
2.2.标准和规范
供货设备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的要求,本技术规范未作规定的要求按照下述标准执行。
除本规范对标准和规范另有规定,供货项下所使用和提供的所有设备、器件、材料和所有设计计算及试验应根据以下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程、或经批准的其他标准或同等的适用于制造国的其他相关标准。
如提供的设备或材料不符合如下标准,其建议标准和以下标准之间的所有详细区别应予以说明,乙方应就其可能影响设备设计或性能内容的标准用中文文本提供甲方,以备参考。
(1)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IEC61215-2005《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IEC61345-1998《太阳电池组件的紫外试验》
IEEE1262-1995《太阳电池组件的测试认证规范》
(2)国家标准:
GB2297-1989《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6497-1986《地面用太阳电池标定的一般规定》
GB6495.1-1996《光伏器件第1部分:
光伏电流-电压特性的测量》
GB6495.2-1996《光伏器件第2部分:
标准太阳电池的要求》
GB6495.3-1996《光伏器件第3部分:
地面用光伏器件的测量原理及标准光谱辐照度数据》GB6495.4-1996《晶体硅光伏器件的I-V实测特性的温度和辐照度修正方法》
GB6495.5-1997《光伏器件第5部分:
用开路电压法确定光伏(PV)器件的等效电池温度(ECT)》
GB6495.7-2006《光伏器件第7部分:
光伏器件测量过程中引起的光谱失配误差的计算》GB6495.8-2002《光伏器件第8部分:
光伏器件光谱响应的测量》
GB6495.9-2006《光伏器件第9部分:
太阳模拟器要求》
GB20047.1-2006《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第1部分:
结构要求》
GB20047.2-2006《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第2部分:
试验要求》
GB/T9535-1998《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GB/T14009-1992《太阳电池组件参数测量方法》
GB/T18912-2002《太阳电池组件盐雾腐蚀试验》
GB/T11009-1989《太阳电池光谱响应测试方法》
GB/T11010-1989《光谱标准太阳电池》
(3)行业标准:
SJ/T2196-1982《地面用硅太阳电池电性能测试方法》
SJ/T9550.29-1993《地面用晶体硅太阳电池单体质量分等标准》
SJ/T9550.30-1993《地面用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质量分等标准》
SJ/T10173-1991《TDA75多晶硅太阳电池》
SJ/T10459-1993《太阳电池温度系数测试方法》
SJ/T11061-1996《太阳电池电性能测试设备检验方法》
SJ/T11209-1999《光伏器件第6部分标准太阳电池组件的要求》
2.3.性能要求
(1)一般要求:
1)光伏组件选用多晶硅电池组件;
2)输出功率:
≥255Wp,正公差(0至+2%);
3)效率(以组件外形面积计算转换效率):
≥15.7%;
4)填充因子:
≥75%,符合IEEE1262-1995《太阳电池组件的测试认证规范》;
5)光伏电池组件长度×宽度×厚度:
1640mm×990mm×35mm;
6)符合IEC61400-21、IEC61215的长期室外电气和机械性能标准要求;
7)功率衰减指标:
2年功率衰降≤2%;3年功率衰降≤3%;4年功率衰降≤4%;
5年功率衰降≤5%;10年功率衰降≤10%;25年功率衰降≤20%。
8)选用电池符合《地面用晶体硅太阳电池单体质量分等标准》的A级品;
9)热冲击:
-40±3℃到+85±3℃;
10)光伏组件要求同一光伏发电单元内光伏组件的电池片需为同一批次原料,表面颜色均匀一致无斑点、无色差、无机械损伤、无隐裂,无结点、焊点无氧化斑、栅线完整均匀、无虚印,玻璃无压痕、皱纹、彩虹、裂纹、不可擦除污物、开口气泡均不允许存在,电池组件的I-V曲线基本相同;
11)电池组件的封装层中不允许气泡或脱层在某一片电池或组件边缘形成一个通路;
12)电池与边框距离:
>3mm;
13)应具有可靠的抗风压、抗冰雹冲击能性试验。
耐雹撞击性能:
23m/s耐风压:
2400Pa;荷载(长期):
≥5400Pa。
(2)上盖板(低铁钢化玻璃):
应当采用保证光伏组件运行的高可靠性的材料,提供的数据需满足或优于以下参数。
1)玻璃厚≥3.2mm;
2)光伏组件用低铁钢化玻璃铁含量应不高于0.015%;
3)太阳光直接透射比:
在300nm--2500nm光谱范围内,光伏组件用低铁钢化玻璃折合3mm标准厚度的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应>91%;
4)光伏组件用玻璃弓形弯曲度不应超过0.2%;波形弯曲度任意300mm范围不应超过0.5mm;两对角线差值/平均值≤0.1%;
5)缺陷类型:
压痕、皱纹、彩虹、霉变、线条、线道、裂纹、不可擦除污物、开口气泡均不允许存在。
(3)晶体硅电池片:
应当采用保证光伏组件运行的高可靠性的材料。
供货方应当负责对购进的电池片取样试验(如果出现异常情况,次数应当增加),并将对结果进行分析,或供应商提供的试验报告,分析结果或试验报告应当提交供货人。
提供数据需满足或优于以下参数。
1)电池功率:
≥4.33Wp;
2)转化率:
≥17.8%;
3)产品外形尺寸:
(长×宽)156mm×156mm;
4)硅基电阻率:
1.0-3.0Ω?
cm(GB/T1552硅、锗单晶电阻率测定直排四探针法);
5)硅基少子寿命(裸测最小值):
≥2μs(GB/T1553硅和锗体内少数载流子寿命测定光电导衰减法);
6)氧浓度:
≤1×1018atoms/cm3(GB/T1557硅晶体中间隙氧含量的红外吸收测量方法);
7)碳浓度:
≤5×1017atoms/cm3(GB/T1558测定硅单晶体中代位碳含量的红外吸收方法);
8)外观要求:
无可视裂纹、崩边、崩角、缺口、虚印、漏浆、色斑、水印、手印、油污、划痕;色差面积≤电池片面积1/3;结点面积≤1.0mm×0.3mm,结点个数≤6个,结点面积≤0.3mm×0.3mm不做结点处理;
9)背铝平整,不能存在铝珠、褶皱;
10)栅线不允许黄变和氧化;主栅线缺失主栅线宽度方向缺损≤0.5mm,主栅线长度方向缺损≤1.0mm,缺损处≤1个;主栅线脱落不允许;
11)A级符合SJ/T9550.29-1993《地面用晶体硅太阳电池单体质量分等标准》;12)翘曲度<2.5mm;13)印刷偏移<0.5mm;
14)漏浆不允许边缘漏浆,正面漏浆面积<1mm2,个数<1个。
(4)乙烯和醋酸乙烯酯聚合物(以下简称EVA):
应当采用保证光伏组件运行的高可靠性的材料,并满足或优于以下参数。
光伏组件的封装层中不允许气泡或脱层在某一片电池或组件边缘形成一个通路。
(5)背板:
应当采用双层氟薄膜复合膜结构背板,并得到实践证明的、使用运行良好的材料,以保证光伏组件运行的高可靠性。
供货方向供货人提交背板材料取样试验报告,背板材料相关参数要求如下:
1)膜厚:
≥0.35mm;2)分层剥离强度:
≥4N/cm2;
3)其他标准:
(6)接线盒:
应当采用外壳具有强烈的抗老化性材料、较好耐紫外线能力,符合于室外恶劣环境条件下的使用;所有的连接方式采用插入式连接,提供数据需满足或优于以下参数。
1)最大承载工作电流能力≥15A;2)最大耐压1000V;3)使用温度-40~85℃;
4)最大工作湿度5%~95%(无凝结);5)防护等级高于IP65;
6)连接线规格4mm2×1500mm。
引出线用颜色或代码标识清晰;7)连接器抗拉力≥150N;
8)绝缘强度1kV电压下绝缘电阻>400MΩ;9)引线卡口咬合力>20N。
(7)焊带(汇流条/互连条):
选用符合GB/T2059-2000、GB/T2231-2001标准TU2无氧铜带。
(8)铝边框:
应当采用得到实践证明的、使用运行良好的材料,以保证光伏组件运行的高可靠性,材料满足或优于以下参数。
(9)硅胶:
应当采用得到实践证明的、使用运行良好的材料,材料需满足或优于以下参数(固化后性能)。
(10)其它要求1)互换性
所提供的光伏组件要有相同的设计和结构,所有光伏组件都可以互换使用。
所有光伏组件应采用统一的条码和或接线标记。
在正常使用中可以互换的光伏组件的性能和寿命要统一,都应可以互换而不须要改变接口特性。
2)铭牌和标志
光伏组件主要部件,以及列入备品备件清单的都要标明部件编号和制造厂的名称。
对成批生产制造的光伏组件,必须为同一批次,必须标出时间和序号。
3)抽检
甲方委托监理方对乙方提供的光伏组件进行抽检,乙方应配合相关工作。
2.3技术性能保证值技术性能保证值
2.4.质保期
产品、设备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计算,并提供只保证书。
三、包装、运输及交付
3.1.包装
(1)包装箱标志及要求: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型号及名称;
c)产品容量等级(配置电站容量的等级)型号;
d)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e)发站名称、到站名称;
f)毛重:
kg
g)内装电池数量
h)包装外形尺寸;
i)应有明显的“小心轻放”“防潮”“此面有仪表”等标志。
j)外包装上的字样和标记应清楚整齐。
(2)产品包装
a)产品采用纸箱包装;
b)包装箱应能保证产品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不得丢失、不变形;
四、质量要求及外观验收标准
4.1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T9535(或IEC61215);每个组件功率公差需要在0-+5W之间,组件平均功率必须为正公差。
百分之百EL测试。
4.2外观验收标准:
根据供方提供的符合金太阳的标准板;供方提供装柜照片,交货的同时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符合金太阳标准的瞬间测试报告。
A级品组件要求:
电池片上不允许明显色差;细栅线断线≤2mm不超过5条且不连续分布。
不允许缺角;不允许崩点和蹦边;不允许V型缺口;电池片不能并片。
五、质量检验、异议、产品保护和维修
5.1由于光伏组件产品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应用于工程项目后,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出现缺角、崩边、断电、无电、内部虚焊、电池片隐裂、组件尺寸超差等问题),乙方免费更换。
5.2保修期内,乙方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对出现故障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
5.3保修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5.4保修期满,供方应持续对设备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
对维修所需费用,乙方应收取合理的成本费用。
六、承诺与保证
6.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与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完全相符且保证为全新、完整、未使用的产品,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本合同中所述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并向需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书。
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规范的、正确的、最新的和完整的。
6.2乙方保证对其销售的产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或取得相关授权,无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