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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项目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项目

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任务书

 

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

项目建设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第一章二期工程项目背景

1.1总体背景描述

2001年12月,水利部和国家气象局以水规计[2001]626号文向国家计委上报了《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国家计委委托于2002年7月对《修改稿》进行评估,核减了部分项目,并对整个项目提出了分期建设的建议。

共核减投资6114.60万元,将《修改稿》中提出的总投资169732.00万元调整为163257.40万元,并提出按照尽量维持系统的完整性和优先保证特别重点的原则,将特别重点的防洪地区和重要防洪城市的系统建设放在第一期,将其它防洪地区以及现有防汛系统还能基本正常运行的省市系统建设放在第二期。

一期工程投资为7.7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22亿元,地方投资2.49亿元。

2002年11月,水利部和中国气象局重新编制了《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简要报告》,上报国家发改委。

2003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一期工程的建设。

2005年5月,经水利部水规总院的审查,水利部正式批复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与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一起完成的《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并经国家发改委核准一期工程概算为:

8.02亿。

2005年11月水利部组织召开“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开始全面部署并组织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建设。

已经实施的建设项目取得了预期成果,并已发挥积极的作用。

有关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的《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一期工程的建设内容、遗留在二期工程中应建设的内容,参见总体可研建设任务、一期工程和遗留工程表。

总体可研建设任务、一期工程和遗留工程表

信息采集部分:

序号

项目

总体可研内容

一期建设内容

遗留未建内容

1

水情

6个流域机构、31个省共224个水情分中心、3171个中央报汛站

5个流域机构、19个省共125个水情分中心、1884个中央报汛站

1个流域机构、25个省共99个水情分中心、1287个中央报汛站

2

工情

4个流域机构、24个省共228个工情分中心

试点建设了1个流域机构、2个省共4个工情分中心

4个流域机构、24个省共224个工情分中心

3

旱情

27个省共267个旱情分中心

试点建设了5个省共28个旱情分中心

26个省共239个旱情分中心

通信系统部分

序号

总体可研内容

一期建设内容

遗留未建内容

1

100座大中型重点水库提供语音数据传输

100座大中型重点水库提供语音数据传输

2

224个水情分中心卫星小站

部分在水情分中心中实施

继续完成。

3

665个偏远地区、常规通信难以解决的中央报汛站

部分在水情分中心中实施

继续完成。

4

15个机动通信系统

15个机动通信系统

5

12个蓄滞洪区预警通信系统

已完成6个

重点蓄滞洪区预警通信系统改造(6个)

6

永定河、小清河微波干线改造

已完成

计算机网络系统

序号

总体可研内容

一期建设内容

遗留未建内容

1

中央、7个流域机构和31个省的骨干网

已建

2

224个水情分中心

已建125个

续建99个

3

228个工情分中心

已建4个

续建224个

4

267个旱情分中心

已建28个

续建239个

5

7个重点工程管理局

已完成4个

续建3个

6

灾备系统

灾备系统

决策支持系统

1、总体可研内容

数据库

1

历史大洪水库

2

超文本库

3

热带气旋库

4

工程数据库

5

图形库

6

动态影像库

7

方法库

8

社经数据库

9

实时水雨情库

应用系统

1

信息接受处理

2

气象产品应用

3

洪水预报

4

防洪调度

5

灾情评估

6

信息服务

7

汛情监视

8

会商

9

防汛抗旱管理

10

抗旱信息

11

系统集成

2、一期建设内容

序号

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

建设范围

1

数据库

历史洪灾库

中央

防洪工程库

中央

图形库

中央

社会经济库

中央

电子沙盘建设

中央

历史大洪水库

中央

实时水雨情库

中央

热带气旋库

中央

数据库维护系统

中央

2

平台

支撑平台

(硬件、系统软件、开发与运行环境)

中央、7个流域、31个省

平台详细设计、系统技术规约

中央

项目办管理信息系统

中央

3

应用系统

防洪调度系统

中央、7个流域

信息服务系统

中央

防汛会商支持系统

中央

防汛业务管理系统

中央

工情汇集系统试验

中央

热带气旋信息服务

中央

气象产品应用系统

中央

预报方案编制

中央

洪水预报系统

中央

水情会商系统

中央

汇集系统软件

中央

3、遗留未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数据库

完成剩余水情、工情、旱情分中心的数据库环境建设;

在各级节点全面开展防洪工程数据库、旱情数据库、图形库、社会经济数据库的建设

2

水情业务应用系统

部署到流域、省级和地市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完善和增强洪水预报系统功能,补充洪水预报系统的预报断面;扩大防汛抗旱天气雷达应用系统的数据源。

3

防汛业务用系统

部署到流域、省级和地市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

4

抗旱业务应用系统

建立健全中央系统、流域机构、省和地(市)的四级相关抗旱数据库,应用系统的完善和提高。

5

资源整合与系统集成

包括中央、流域、省、地(市)

天气雷达系统

总体可研内容:

1、6部基本覆盖整个淮河和黄河中游的新一代天气雷达。

2、120个气象部门的四要素自动气象站。

3、208个水利部门的遥测雨量站。

4、气象部门到水利部门的信息传输系统。

5、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淮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以天气雷达产品应用为基础的流域暴雨洪水监测预报业务系统。

一期水利部建设内容:

1、120个自动气象站资料自气象部门向水利部门传输的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系统。

2、同时在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分别建设天气雷达业务应用系统。

1.2二期工程可研报告编制的依据

1、《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NFCS-CMS-OD-02),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重点项目办公室,2001.10;

2、《关于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的评估报告》,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2002.7;

3、《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简要报告》(NFCS-CMS-OD-05),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重点项目办公室,2002.8;

4、国务院,发改委批准一期工程建设的文件,2003.6;

5、《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005.7;

6、国家发改委核准《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概算的文件,2005年;

7、水利部审批《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文件,2005年;

8、《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金水工程”规划)》(水规计(2003)456号文);

9、一期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果的相关材料;

10、《全国水利“十一五”发展规划》;

11、《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第二章二期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2.1对一期工程进行全面的总结

2005年6月水利部批复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1、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实施完成的全国水利信息骨干网络建设、异地会商系统建设;部署的通信系统、水情分中心建设、工情分中心试点建设、旱情分中心试点建设等都已经取得积极的成果,并已在防汛抗旱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国家防总领导的防洪决策提供了科学的手段和依据。

2、一期工程中的125个水情分中心的建设和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正在全面实施建设,这些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实现了所属区域中央报汛站信息在30分钟内传送的国家防办的目标,提高防汛决策的支持能力和水平。

为构建覆盖全国性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立跨流域、跨区域防汛抗旱业务应用积累了经验,奠定基础。

3、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前期工作的开展及一期工程的实施,建立了从水利部到流域机构、省的建设管理体系,制定了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颁发了一系列的标准规范,培养了一批项目管理和建设的技术人才,取得了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

4、一期工程的建设带动了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满足国家级建设任务的同时,加快了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投入,特别是增加了省级报汛站的建设内容。

5、一期工程建设在水情信息采集方面,仅能完成60%的中央报汛站,尚有40%的中央报汛站需在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已经开始实施的一些省区也还未能全部覆盖区域内的中央报汛站;在工情信息采集、旱情信息采集方面只是实施了个别的试点,尚无法实现工情信息、旱情信息的采集、传输、管理;在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方面也仅仅能够完成防汛的部分功能。

6、一期工程由于前期工程周期相对较长,由于一些技术发展较快,设计方案与实施的方案需要考虑部分调整;一些西部省区的配套资金的落实相当困难;已建系统的运行维护经费落实较难;建设与管理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可研重点:

全面总结一期工程的建设成果与经验

一期工程的实施情况与实际应用效果评价。

一期工程的设计、实施、管理经验。

一期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或面临的问题。

一期工程设计目标的实现程度与偏差原因。

2.2社会的发展给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为适应我国社会变革的新形势,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水利部提出了:

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

推进"两个转变"是防洪保安、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人水和谐的迫切需要。

2、“十一五”及今后十年我国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基本建成大江大河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基本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的水利基础设施;初步遏制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并有所改善。

到2010年,水旱灾害损失率(水旱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量的期望值占同期GDP的比重)由现状分别降低至多年平均1.0%以下。

“十一五”及今后十年我国防汛抗旱工作总体目标的确定,为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新的课题,新的任务。

3、实现水利工程体系的科学合理运用,实现优化调度,实现洪水资源化,抗旱手段的多元化,要求我们必须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信息,并进行科学的分析,努力提高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处理、调度指挥和灾后评价等方面的科技水平。

2.3二期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防洪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期工程的建设取得的成果和实际应用已经在一定的范围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一期工程建设具有局部性,尚有40%的中央报汛站需在二期建设,在工情信息采集、旱情信息采集方面基本上还是空白。

由于一期工程的投资限制和西部地区配套资金落实等原因,一期工程的实施可能尚有一些不完善之处,需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补充完善。

近年来,出现旱情的地区不断扩大,旱灾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在一些地区已经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期工程由于投资和技术等原因,在决策支持的业务应用等功能方面尚不够完善。

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发挥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整体作用,积极应对各种防汛抗旱等水利应急事件,特别是加快重点易旱地区的系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尽快启动二期工程的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一期工程建设成果,扩大系统的建设范围和深化系统的建设成果,构建一个覆盖全国、功能完整的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是十分必要的。

可研重点:

认真分析一期工程建设的局部性和存在的不足,结合新的形式,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更加准确地描述二期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从系统建设的覆盖性和功能实现的合理性,补充强化二期工程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进一步分析旱情灾害的影响,强化抗旱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从全面提高全国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描述二期工程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三章二期工程可研编制的思路和原则

3.1二期工程可研报告编制的总体思路

依据2002年7月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的评估意见、2003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简要报告》,参考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建设中相关文件和技术报告,结合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的现状(特别是一期工程建设的相关成果)和防汛抗旱“两个转变”新思路提出的新要求,充分考虑近几年相关技术的发展,继承近年来水利相关项目的建设成果,综合考虑已经审批立项或准备审批立项的一些项目的建设内容,避免重复建设。

综合分析二期工程的业务与技术要求,基于一期工程建设的基础和框架,进一步优化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体系及建设任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工情信息采集、旱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高度重视信息源的建设和整合,拓宽信息服务的领域,扩展业务应用的范围,强化业务应用的深度,提升决策支持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

在相关项目投资方面中央应给予西部更大的倾斜。

可研重点:

认真总结一期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不足。

继承一期工程的建设成果,扩大建设范围与开发深度。

认真调查研究系统应用需求的新变化,调整建设范围和内容。

进一步调研近几年一些相关系统的建设内容,整合相应的建设成果,避免重复建设。

对已建、已审批或正在审批的其它应用系统,在可研阶段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加强资源共享的接口设计与开发。

重点研究工情信息、旱情信息采集与传输的方式和技术。

重点研究补充完善各级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研究各单项工程的分解与统一设计、开发、推广应用的可行性。

3.2二期工程可研报告编制的原则

1、实用性与先进性相结合的原则。

2、一期工程成果继承与补充完善的原则。

3、一期工程相关技术的继承原则。

4、统一设计、开发、推广应用的原则。

5、技术方案比较的原则。

6、资源整合与系统集成的原则。

可研重点:

从实际应用出发,重点研究工情信息、旱情信息采集的可行性。

认真研究新技术的有效应用。

认真研究一期工程和已建系统的成果继承和进一步补充完善。

对提出的技术方案应有可行的多方案比较。

对新建的系统如何实施统一设计、开发、推广应用。

强化对已建系统和拟建系统的资源整合,特别是信息资源的整合,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的系统集成。

在二期工程中应研究减少西部地区配套投资问题,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二期工程的总体目标与总体架构

4.1二期工程的总体建设目标

1、全面实施中央报汛站的更新改造,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中央报汛站的实时信息在30分钟内上报到国家防办。

2、全面实施工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基本建成工情信息采集体系。

3、全面实施旱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基本建成旱情信息采集体系。

4、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连接流域、省区、地市级的水利信息网络。

5、完善水利通信网络建设,重点加强移动通信系统建设。

6、补充完善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增强系统功能,扩大应用范围。

7、组织实施标准体系和安全体系建设。

8、实施资源整合,构建防汛抗旱决策会商环境。

4.2二期工程总体架构

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二期工程的总体架构为:

三类信息采集系统(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工情信息采集系统、旱情信息采集系统)。

一个基础(通信与网络)。

二台一库(数据汇集平台、应用支撑平台、数据库系统)。

三类业务应用(水情业务应用、防洪调度业务应用、抗旱业务应用)。

一个会商环境(防汛抗旱决策会商环境)。

二个体系(安全体系,标准体系)。

二期工程总体架构如图4.1.1所示:

安全体系及标准体系

第五章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5.1水情信息采集系统

依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总体可研报告,共需完成224个水情分中心集成建设及所辖3171个中央报汛站测验和报汛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建设。

目前一期工程已安排125个水情分中心集成建设及所辖1884个中央报汛站(雨量、水位、流量站等)测验和报汛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其中流域所属的283个中央报汛站未进行流量测验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150个中央报汛站未进行水位测验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因此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水情采集系统的建设基本范围是:

遗留的99个水情分中心集成建设及所辖1287个中央报汛站(雨量、水位、流量站等)测验和报汛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以及流域所属283个中央报汛站流量测验设施设备和150个中央报汛站水位测验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涉及6个流域和25个省区(北京市、天津市、安徽省、湖南省、江西省和西藏自治区已在一期工程建设完成)。

基本建设范围见表5.1.1。

二期工程中具体的水情分中心及中央报汛站数量在可研阶段研究确定。

表5.1.1二期工程水情信息采集系统的基本建设范围

单位

水情分中心总个数

站点总数

一期建设分中心个数

一期建设中央报汛站

遗留在二期分中心建设个数

遗留在二期建设中央报汛站

备注

长江委

11

112

11

112

一期不含流量测验建设内容

黄委

12

268

10

150

2

118

一期不含水文观测和流量测验的建设内容

松辽委

1

8

1

8

一期不含流量测验建设内容

珠委

1

3

1

3

一期不含流量测验建设内容

海委

1

10

1

10

一期不含流量测验建设内容

太湖局

1

1

1

1

合计

27

402

24

283

3

119

北京市

1

56

1

56

天津市

1

31

1

31

河北省

11

168

5

88

6

80

山西省

6

84

6

84

内蒙古

5

73

5

73

辽宁省

9

114

9

114

吉林省

8

83

1

14

7

69

黑龙江

8

83

1

10

7

73

上海市

1

6

1

6

江苏省

11

121

9

108

2

13

浙江省

7

69

1

7

6

62

安徽省

9

136

9

136

福建省

6

73

6

73

江西省

8

158

8

158

山东省

11

135

8

118

3

17

河南省

13

226

11

207

2

19

湖北省

9

145

8

139

1

6

湖南省

12

120

12

120

广东省

9

88

7

66

2

22

海南省

1

15

1

15

广西

8

114

7

97

1

17

四川省

9

194

5

121

4

73

重庆市

3

58

2

40

1

18

贵州省

7

55

7

55

云南省

5

45

5

45

西藏

1

15

1

15

陕西省

8

143

4

70

4

73

甘肃省

4

51

4

51

青海省

1

26

1

26

宁夏

1

25

1

25

新疆

4

59

4

59

省合计

197

2769

101

1601

96

1168

全国合计

224

3171

125

1884

99

1287

可研重点:

进一步调研确定水情分中心及相关的测站数量。

进一步调研确定每个测站的实际情况与建设内容。

研究增加黄河凌情监测问题。

初步确定其建设目标。

5.2工情信息采集系统

工情信息分为基础工情信息、实时工情信息和洪涝灾情信息。

依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总体可研报告,共需完成228个工情分中心及所辖927个工情采集点建设、3个工程险情信息移动采集站。

一期工程仅安排4个工情分中心及所辖30个工情采集点的建设内容,因此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将全面开展工情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基本建设范围包括:

遗留的224个工情分中心及所辖897个工情采集点建设、3个工程险情信息移动采集站等,具体涉及4个流域、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单位。

基本建设范围见表5.2.1。

二期工程中工情分中心及工情采集点的具体数量在可研阶段研究确定。

表5.2.1二期工程工情分中心和工情采集点的基本建设范围

序号

单位

工情分中心个数

工情采集点个数

备注

1

长委

2

黄委

16

59

一期工程安排了1个工情分中心、3个采集点的试点建设。

3

松辽委

4

珠委

5

淮委

3

16

6

海委

10

51

7

太湖局

1

3

流域合计

30

129

8

北京市

3

9

天津市

5

10

上海市

5

11

重庆市

3

35

12

河北省

10

104

13

山西省

6

19

14

内蒙古自治区

5

10

15

辽宁省

12

26

16

吉林省

4

13

17

黑龙江

8

21

一期工程安排了1个工情分中心、11个采集点和省级工程中心的试点建设

18

江苏省

13

58

19

浙江省

9

26

20

安徽省

15

51

21

福建省

7

6

22

江西省

8

14

23

山东省

11

64

24

河南省

16

74

25

湖北省

9

35

26

湖南省

5

7

一期工程安排了2个工情分中心、16个采集点和省级工程中心的试点建设

27

广东省

19

58

28

广西自治区

12

34

29

海南省

2

8

30

四川省

13

73

31

贵州省

32

云南省

33

西藏

34

陕西省

6

19

35

甘肃省

36

青海省

37

宁夏自治区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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