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亭中学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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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亭中学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九亭中学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管理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1、校长管理岗位(七级)

岗位职责:

(1)领导和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教育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倡导执着进取、无私奉献精神。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提高教师素质,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

(4)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6)坚持民主管理,广泛征求教师意见,鼓励教师献计献策,搞好学校工作。

(7)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美化、绿化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8)组织召开校务会议、行政会议,及时研究工作、布置工作、总结工作、汇报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参照执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中有关校(园)长的素质要求,并按学校隶属关系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教育局按照学校规格、规模和领导岗位的职责、任务,结合本市的有关等级标准,确定具体任职条件。

具体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5)在8级职员岗位(副科级)上工作2年以上。

(6)符合区教育局党委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2、书记管理岗位(七级)

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在本学校的贯彻执行,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深化教育改革,认真实施素质教育。

(2)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基本建设、经费管理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与校长共同做好本校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

(4)加强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基本任职条件:

参照执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中有关校(园)长的素质要求,并按学校隶属关系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教育局按照学校规格、规模和领导岗位的职责、任务,结合本市的有关等级标准,确定具体任职条件。

具体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5)在8级职员岗位(副科级)上工作2年以上。

(6)符合区教育局党委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3、副校长管理岗位(八级)

岗位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协助校长领导学校的分管工作。

(2)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教导处制订和实施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主持日常的教学工作,建立优良的教学秩序,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出改进措施。

(3)分管德育副校长负责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风尚,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4)分管后勤副校长抓好总务后勤管理工作,加强学校财产、财务管理和饮食饮水安全保卫工作。

(5)分管教科研副校长负责教师在职进修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和培养学校骨干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验;负责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及组织实施、总结表彰工作。

(6)分管现代教育技术副校长负责抓好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水平;负责电化教育、多媒体仪器设备管理。

基本任职条件:

参照执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中有关校(园)长的素质要求,并按学校隶属关系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教育局按照学校规格、规模和领导岗位的职责、任务,结合本市的有关等级标准,确定具体任职条件。

具体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5)在9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6)符合区教育局党委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二)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五级)

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

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成为学科教学带头人。

积极运用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指导并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

(6)指导中级、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7)开设拓展课,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指导学科竞赛工作。

(8)主动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优秀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赞同,在教书育人方面起表率作用。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资历:

须在教师高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6年。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能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

任期内有两次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评价优良。

教学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3)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有成效。

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4)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区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在区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六级)

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

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成为学科教学带头人。

积极运用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指导并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

(6)指导中级、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7)开设拓展课,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8)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认可,在教书育人方面起表率作用。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资历:

一般在七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能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

任期内有一次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评价良好。

教学改革意识强,有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3)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有成效。

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奖项,或在区级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4)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区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贡献。

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七级)

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

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积极运用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

(6)指导中级、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7)开设拓展课,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8)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认可,在教书育人方面起表率作用。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

任期内有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评价良好。

教学改革意识强,有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3)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有成效。

(4)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区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贡献。

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

4、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八级)

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教学效果较好。

承担各类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有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

(6)指导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7)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参与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8)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认可。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资历:

须在教师中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突出成绩。

任期内有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评价良好。

教学改革意识强,有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3)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有成效。

(4)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区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成效。

5、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九级)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教学效果较好。

承担各类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有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

(6)指导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7)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参与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8)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认可。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资历:

一般在十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突出成绩。

任期内有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评价良好。

教学改革意识强,有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3)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有成效。

(4)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成效。

6、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十级)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教学效果较好。

承担各类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有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

(6)指导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7)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参与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8)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认可。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要求:

取得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突出成绩。

任期内有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评价良好。

教学改革意识强,有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3)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有成效。

(4)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成效。

7、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十一级)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有一定教学效果。

承担校级公开课或教学研讨课。

(4)能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参加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

(6)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参与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人文素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资历:

一般在十二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成效。

任期内有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评价良好。

(3)业绩与成效: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等方面有成绩。

8、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十二级)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有一定教学效果。

承担校级公开课或教学研讨课。

(4)能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参加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

(6)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参与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人文素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资历:

一般在十三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成效。

任期内有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评价良好。

(3)业绩与成效: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等方面有成绩。

(三)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1、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

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严于律己,在工作中能不断提高服务师生的意识和能力。

(2)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业务较为精湛,对所从事的工作能够做到精益求精。

(3)认真完成本职岗位上的常规工作,注重工作效率,在师生中有好口碑。

(4)服从总务处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所有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技能岗位职责。

(2)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应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具体任职条件:

(1)具有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须在本工中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

(2)通过高级工等级考试,能独立完成岗位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

2、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

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严于律己,在工作中能不断提高服务师生的意识和能力。

(2)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业务较为精湛,对所从事的工作能够做到精益求精。

(3)认真完成本职岗位上的常规工作,注重工作效率,在师生中有好口碑。

(4)服从总务处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所有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技能岗位职责。

(2)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应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具体任职条件:

(1)具有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须在本工中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

(2)通过中级工等级考试,能完成岗位技术要求的工作。

3、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初级工)

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2)善于学习,不断钻研相关业务和技术。

(3)完成本职岗位上的常规工作,在师生中有较好口碑。

(4)服从总务处的领导,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所有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技能岗位职责。

(2)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应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具体任职条件:

(1)具有相应的等级证书。

(2)通过初级工等级考核,能完成岗位技能要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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