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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部分

朔里矿职工培训教案专用纸

授课人:

授课时间

课时数

30

所授课题:

信号把钩工安全操作标准及相关要求

教学目的:

提高职工操作水平和业务技能

重点难点:

信号工安全操作标准

把钩工安全操作标准

授课内容:

(实践教学部分)

轨道安全设施

轨道安全设施主要有:

B型阻车器、常闭式捕车器、联动保险挡、保险绳。

另外,还有封闭门、道岔上锁、按钮上锁等。

B型阻车器主要运用在上车场为平车场的斜巷轨道上部车场和上车场为平

车场及上车场不是平车场中间各阶段车场,主要起到防止车辆误进入斜巷轨道

或非运行车辆的车场。

常闭式捕车器与绞车实现联动,走钩时打开,不走钩为常闭状态。

主要起

到防止车辆误入轨道的一种安全防护设施。

联动保险挡主要是运用在上车场为平车场的斜巷轨道的一种安全设施,此

联动保险挡为两道,前后各一道,两道之间用钢丝绳连接,前道打开则后道闭

合,后道打开则前道闭合。

轨道信号工安全操作标准

一、一般规定

1、轨道信号工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

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提升信号的装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施可靠。

3、信号采用转发方式:

轨道上山采用下口车场转发中间及上口车场信号的方

式,轨道下山采用上口车场转发中间及下口车场的方式。

严禁直接向车房发送

提升信号。

3、绞车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

设施进行检查试验,确认正确无误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二、收发信号

1、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发送信号。

2、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

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信号。

3、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

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送信号。

4、信号工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清楚准确。

当把钩工允许发

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5、信号工操作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打点峒室,以便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

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三、其它规定

1、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一点停、二点拉、三点松)

指令含义进行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更不得使用矿

灯作为临时信号,以防混乱。

2、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信号工应提前与

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3、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

需离岗必须请示领

导决定。

4、信号工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轨道把钩工安全操作标准

一、一般规定

1、轨道把钩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

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2、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把

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3、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的挡车器或挡车栏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

方准打开。

4、超过12º的斜巷轨道提升,应架设保险绳。

二、准备工作

1、把钩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

钩头(矿车钩头和钢丝绳钩头)及各种使用工具必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并检查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

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2、详细检查斜巷内确认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它

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障碍和隐患要及时处理消除,如有其他工作人员应通

知其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3、把钩工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4、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5、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应符合规定。

6、运送超高、超重、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

7、斜巷轨道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首先和信号工联系检查信号装置应可靠,如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

严禁运送。

2)运送硝化甘油类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木质车箱内,车箱内部铺有胶皮

或麻袋等软之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如检查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拒

绝运送。

3)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否则严禁运送。

4)必须在提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三、摘挂钩操作程序

1、把钩工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钩。

2、把钩工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

碰伤身体。

2)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甩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

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应站在人行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5)摘挂钩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

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3、把钩工摘挂钩时如遇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

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倒,造成事故。

4、斜井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

高、超长、超高时,都不得发开车信号。

5、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料,要严格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

施作业,采用的连接装置,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6、把钩工在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

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牢靠,然后了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

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峒、信号。

峒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7、车辆运行时,把钩工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

信号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认异常或事故性质,

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8、把钩工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

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

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上部车场把钩工还

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应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后,把钩工在提升前必须对

轨道线路、巷道环境有无障碍、隐患、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

并切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

提升。

2、串车进出车场,把钩工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

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3、在倾斜轨道设置的风门,当车辆通过后,必须能够自动关闭并严禁同时打

开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以外事故。

4、把钩工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要求以及违反操作规

程,严禁摘挂钩进行提升作业。

5、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倾斜轨道的有关

安全规定。

主要轨道提升绞车管理

1、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行操作。

2、绞车前出绳处应设托绳轮,滚筒排绳整齐无咬绳现象。

3、钢丝绳头与滚筒要用专用卡绳装置卡牢。

不得系在滚筒轴上。

使用中,

滚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绳,另外要有留作试验的补充绳。

4、运行车辆的倾斜巷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

的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5、把钩工(信号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

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信号装置以及各种使用工具必

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范围内的钢丝绳不得有打结、

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6、提升作业严禁超载、超宽、超高,严禁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的作业,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或用异物代替,提升大型部件或器材必须有审批过

的安全措施。

7、详细检查斜巷内确认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

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障碍和隐患要及时处理消除,如有其它工作人员

应通知其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井口信号工安全操作标准

一、作业标准:

1、我矿副井信号的规定:

1)灯光保留联络信号:

为正常使用信号;

2)灯光不须保留:

一般电铃信号,备用、临时信号;

3)信号标志

(1)正常信车信号:

一号点;

(2)升降物料信号:

二号点;

(3)高罐信号:

三号点;

(4)升降人员信号:

四号点;

(5)落罐信号;五号点;

(6)上下口联络口号:

六号点;

(7)紧急停车信号:

发现危险时,紧急停车使用,一般情况不准使用。

2、信号工接班后,应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它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

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完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提升操作。

3、在上岗期间,应主动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

指令后,信号工有责任监护乘人和装罐等情况,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

号。

4、信号发出后,主信号工应手不离停车信号按钮,并应密切监视提升容器、

连接装置、钢丝绳、安全门、指示信号等运行情况,注意监听声响,发现异常

情况,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好方可重新发送信号。

5、当下放重物或超长物件(罐底吊)时,应与下口绞车司机操作台事先取得

联系,再要点走钩,做到相互配合,安全施工措施。

6、发出开车信号后,不得随意取消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

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7、主信号工收到不明信号,均不得发出开车信号,问明原因后,消除原发

信号再重新发送信号。

8、上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

9、当绞车连续运6小时以上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所属信号通讯系统进行

全面检查并试运行,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准发送提升信号。

10、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

处理。

11、开车信号发出后,如发现提升容器运行方向或运行速度与所发信号不符合

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重发开车信号。

12、提升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爆破材料等特殊作业时,各信

号工与绞车司机联系好以后,按特殊作业措施及《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二、安全工作标准:

1、副井信号工必须由责任心强,精力充沛、具有一定井口工作实践经验、经

过正规培训、熟悉本井提升设备、信号设施等情况,经考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担任。

2、应在便于观察了望及收发信号的信号工房(室)内工作。

信号工不得随意

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做其他工作,非信号工不得随便进入信号室,更不得乱动

打点信号。

3、当班期间应遵守岗位责任制,并集中精力按局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准等

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

上、下口

信号工要准确掌握七个点位的作用并能熟练操作。

4、罐笼等提升容器在运行中,一律不准进行交接班,须待罐笼到位停稳,并

打定点信号后才能交接。

交接班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5、信号工安全操作的“三准”、“三不发”、“六注意”

1)三准:

看准、听准、发准信号;

2)三不发:

罐门未挂好不发信号;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副井作业。

2、坚持副井作业“五不打”即副井提升物料时遇到设备超长、超宽、超高、

超重和捆绑不牢靠的坚决不打。

3、每罐限乘28人,严禁超员乘罐。

三、信号工误发信号的原因与严重后果

信号工误发信号的原因:

1、思想开小差,造成精力分散。

2、身体疲劳,精神疲惫,昏昏欲睡,造成精力集中不了。

3、精神出现间歇性失常造成行为失控。

4、管理不严格造成劳动纪律涣散,导致误发信号。

5、技术不精,操作失误,导致误发信号。

严重后果:

1、误发信号能使提升司机错误操作,造成过卷事故。

2、能造成断绳事故。

3、能造成罐笼蹲罐。

4、能造成提升系统的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严重损坏等。

5、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6、能造成矿井停产和其他方面的事故。

井口把钩工安全操作标准

一、升降人员时安全操作:

1、升降人员时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清点人数,不准超员乘罐,超过规定人数

时,必须制止。

2、把钩工要维护好乘罐秩序,严格执行东进西出制度。

严禁拥挤抢上、抢下。

防止人员坠井事故。

3、罐笼到达正常停车位置时,必须发出停车信号,罐停稳后,才准打开安全

门,落下摇台撩起罐帘并挂牢固,人员方可进出罐笼。

4、人员进入罐笼后,要认真检查乘罐人员的肢体及所携带的工具是否露出罐

外,确认安全后,挂上罐笼,撩起防脱挂钩。

5、绝不允许非把钩工代替撩起罐帘。

6、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任何人员进出罐笼。

7、升降人员时,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8、携带爆破材料入井时,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9、禁止人员与物料混合提升。

10、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

11、升降人员时,上下井口阻车器必须闭合,严禁一切车辆通往井口,在井

口5米范围内不准停放车辆。

在上下人员时前,必须将罐内杂物清理干净。

12、提升物料、矸石时,需要提升人员时,必须用推车机将矿车推出罐外后,

才允许进人,严禁乘罐人员抢先进入罐内,用人力将矿车推出。

二、升降物料时安全操作

1、升降物料时,检查装车数和重量是否超过规定,要检查矿车、料车钩头是

否完好。

2、升降物料时,按下列程序操作:

1)罐到位停稳后打开井口安全门,总信号工发出停车信号,打开罐门、放下

摇台。

2)打开罐挡,察看罐内车辆情况,确认无影响进车问题后,操作推车机,推

车装罐。

3)推车装罐后,检查车位是否合适,经检查没有问题后,方可合上罐挡,升

超摇台,关闭安全门。

3、装车时,把装罐车放过阻车器后立即关闭阻车器挡好后边的车,任何时候

不得把车提前放过阻车器。

4、推车机在运行时,道心严禁站人。

5、推车机将车辆推入罐内后,应立即返回至前阻位置,不得停留在摇台上,

以防造成事故。

6、严禁人、物混合提升。

7、使用平板车,特殊型专用车提升物料时,遵守下列规定:

1)装载时不得超重、超长、超高和超宽。

2)装车物料必须稳固,不偏载,并捆绑牢靠。

3)车辆在罐内位置适当,稳固,牢靠。

4)物殊型号物料车从罐笼出车侧进罐时,把钩工必须与总信号工联系,经

允许后,方准推入罐内,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准发出信号。

5)升降管子、轨道等长料时,按专项措施进行。

6)用罐笼吊运大型设备及无聊时,必须按专项安全措施执行。

7)遇到罐内卡车或车在罐内掉道时,要与信号工联系打定点后,按矿、区

规定的相关安全措施并由当班队长监督处理。

三、运送爆破材料时安全操作

井口把钩工必须通知提升绞车司机和下口把钩工,说明爆破材料的类型、

数量和提升时间。

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3、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罐内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箱,不得滑动。

运送其他类炸药时,爆破材料箱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

如将炸药或电雷管

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

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

其他类炸

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

4、在装有爆破材料的罐笼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护

送人员不得超过4人。

5、罐笼提升速度:

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

他类炸药时,不得超过4m/s;吊桶升降速度,不论运送何种爆炸材料,都不得

超过1m/s。

6、接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7、升降爆破材料时,需经矿当日值班领导批准后才准装罐。

严禁在上下井口

附过存放爆破材料。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把钩工必须有立井把钩工工作经历,熟悉把钩工作,并经过专业培训,考

试合格、获证后方可上岗,并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在每班工作前必须对罐挡、摇台、承接装置、阻车器、推车机、安全门及

井口闭锁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在绞车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意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

安全门、罐门、钢丝绳等设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井口不准有闲杂人员在井口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看。

5、井底禁止任何人从罐下通过。

6、升降人员或物料,要等罐停稳信号工消过点后才能打开安全门取下罐门。

严格按照该岗位安全操作标准作业。

7、装卸四超物料时,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措施要求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装卸,

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

8、下放危险物品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专人负责,在非交接班时进行。

9、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设备情况,接班者要

检查信号灯、铃、按钮、阻车器、推车机、摇台、罐座、罐内阻,罐挡是否灵

敏可靠,安全门、罐门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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