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伊车乡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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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伊车乡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伊车乡中心学校教职工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修订稿)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使我校的教育管理水平与教师教学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充分调动我校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霍尔果斯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当前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倡导“育人为本”的原则,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促进教师为全面实现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为依据,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二)坚持“民主决策、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考核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实施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

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考核目的

(一)对教师全面了解和评价,评价成为有效手段,有利于教师素质的提高。

(二)教师的受聘任教、实施奖励、晋升工资都是以教师考核的结果为依据的,将教师考核结果和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联系起来,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考核使教师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激励自身奋发向上,努力工作,破除教师工作“大锅饭”现象,起到教师之间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四)教职工考核促使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能发挥教师的真实水平,扬长避短,有利于学校的工作,达到培养教师优化队伍,提高学校教育水平和办学质量的目的。

四、考核测评结果的使用

A、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的依据。

B、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考核的依据

C、作为教职工聘任的依据

D、作为教职工绩效分配的依据

五、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六、考核内容及办法

全体教职工均纳入学校考核范畴,学校分教师系列和管理、教辅、后勤系列两类进行考核。

为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性质,所有奖励性项目均应在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发放。

(一)教师

对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根据我校实际,设立师德、考勤、工作能力、工作成效项目。

1、师德(16分)。

主要考核教师遵纪守法、遵守师德规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具体办法见附件一《伊车中心学校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考勤(14分)。

主要是对教师日常出勤和在岗履职情况的考核。

工作能力(35分)。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反映承担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量,体现多劳多得,向一线教学岗位的教师倾斜。

工作成效(35分)。

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的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效。

强化对教育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育教学成果的考核。

七、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党支部书记

组员:

工会主席、教务主任、教研主任、总务主任、党建专干、办公室主任、政教主任、平安办主任、支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少队辅导员以及各教研组长。

领导小组考核分工

职业道德:

由党支部、工会考核,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把关;

职业能力:

由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考核,由副校长负责把关;

考勤:

由工会、教务处考核,由工会主席负责把关;

工作量:

由校委会考核,由副校长负责把关;

班主任考核:

政教处、总务处、平安办、教务处、团支部、少先队,按班主任考核细则执行,由校长负责把关;

后勤人员的考核:

由总务处、政教处、平安办考核,由校长负责把关;

教辅人员的考核:

由党建专干、办公室主任、工会考核,由工会主席负责把关;

党政管理人员:

校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党建专干、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政教主任、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平安办主任、科室副职(团支部书记、少队辅导员、支委委员)。

由党政办组织考核,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把关;

考核成绩汇总由办公室负责;

考核结果由校长审核、公示并上报。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并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指导、检查、监督各部门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研究解决绩效考核中遇到的问题。

(2)管理考核方案执行要公开透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对有不同意见的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给予核实反馈。

(3)管理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规范程序,客观公正。

对违反纪律,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4)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评定。

八、附则

1、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2、本方案修改权在学校教代会,解释权在党政班子。

3、本办法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本办法未涉及事宜参照上级相关文件或法规精神执行。

考核标准具体说明:

一、德16分

见《伊车乡中心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二、能(35分)

1、计划、总结(2分)

A、教学计划要有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材分析、改进措施、教改创新以及教学进度,少一项扣0.2分;教学计划需进行讨论研究,学情分析和改进措施为重点。

B、总结要写出教学完成情况,学生学习情况,教学中的主要经验与体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整改与措施,教学研究的完成情况,少一项扣0.2分;

C、教学计划、总结必须实事求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者得2分,晚一天扣0.2分;

2、教案(4分)

A、教案前附课程标准,教案中要有单元目标(三维目标)、单元教材分析,单元重、难点以及单元课时安排;少一项扣0.5分。

B、内容和需要分课时备课,课时有三维目标、重点、难点、教法、教具准备、教学过程、板书设计、课后反思等(反思次数以上级考核标准执行)等,少一项扣0.1分(以教务处记录为主);

C、符合学生心理特点,有创新,有师生互动设计,体现课程改革理念

D、超周备课,任课教师每周一按时到学校教研组长处签阅,此项以教研组长的记录为准,教研组长到教务处签阅,不签阅者一次扣0.5分。

E、备课可采用教案本或教务处统一印发的备课纸张,按模版中的内容进行认真备课。

必须符合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实际情况,可以借助网络查询资料,但不得照搬,必须有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如有照搬者一次扣1分。

如发现从教案集或网上借鉴过多并不符合学生实际则按没有教案计。

F、不得照抄旧教案,或抄袭别人的教案,如发现或别人举报一次(经查实,属实者)一次扣2分;

G、体现备课的协作精神,并能体现出集体智慧的力量,争取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

每个教研组每学期必须安排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语文、数学组每学期三次,英语组每学期两次,其他教研组每学期最少一次。

集体备课要有记录、教学设计等内容,学期末由教研组长整理好交到教研主任处,否则取消本组教研组长的评优资格,并在学期末从本组所有教师(包括教研组长)的工作量考核总分中扣除1分。

若连续检查或抽查两次,没有教案上课或备课次数(教案)不足者,按教学事故给予行政处罚(教案4分扣完后可得负分)。

3、课堂教学(3分)

依据教学常规“七认真”操作,由教研组长负责,结合一学期教务处汇总的“七认真”检查记录,组织进行课堂教学考核。

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上课接打玩手机、不监督眼操、不上早读、坐着授课(特殊情况除外)等,一次扣1分;如出现任课教师脱岗现象,发现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4、培优辅差(2分)

开展培优辅差工作和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均为1分。

辅差和提高有计划(0.4分)、有记录(0.4分)、有总结(0.2分)(三项一致)得分,不一致扣0.5分,全无得0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个名次及以上每生得0.2分。

5、公开课及听课交流(4分)

(1)公开课(2分)

成功完成指定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以集体课的形式备课,讲课人写草案,小组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及讲座,以课堂教学推出的优质课作为校级公开课,上校级公开课的教师每人得0.5分,上乡级、县级、州级、自治区和国家级公开课的教师分别得0.8分、1.2分、1.6、2分。

(2)听评课(2分)

A、教师每学年听课不得少于30节,校长、书记、副校长、教研主任、教务主任每学年听课不得少于50节(听课不能局限于中心学校)。

每学年听课不得少于60节、其它任教不满三年的教师及教研组长每学年听课不得少于40节。

B、听课以自己所任学科为主,听完课要评课,评课表的评语栏中要有评语,评语要详细,学“亮点”,补不足,评课少一次者扣0.4分,不说不评者扣0.2分(以教研组组长记录);

C、听课教师及时向授课教师实事求是的给予反馈,讲课教师要虚心接受;

6、作业批改(2分)

A、作业要求布置适度,体现层次性,次数要够,教师要批改学生作业和练习册,如发现不及时批改或不批改,发现一次扣0.5分。

B、学生作业书写要规范整洁、有错误要及时订正,作业中批改错误出现两次以上的扣0.5分;

C、教师在作业批发中的评语要求准确、恰当,起到促进作用,作文要有眉批和总批,少一次扣0.1分。

D、一至三年级的学生要重视培养学生的书写规范能力;四至六年级的学生要强调改正书写不规范的习惯;七、八年级的学生要强调独立完成,不抄作业。

作业要求干净整齐、及时改正;如无订正,发现一次扣0.1分,如有抄袭作业者,发现一次扣0.1。

E、各科作业书写规范的评比采取不定期检查或采取上报式检查。

G、依据教学常规“七认真”检查,作业批改由教研组长负责检查评估,其他作业作如下规定,音乐作业:

唱国歌和活动任务;体育作业:

课间操、大课间、阳光体育和其他活动任务;美术作业:

作业和活动任务;信息技术作业:

学校布置的一些任务(限时材料或重要材料的打印、及时完成远程设备、多媒体设备的维护),由中层领导赋分。

优秀的是2分,良为1.8分,合格为1.5分。

H、除以上之外其他不参加统考的科目,在认真完成全学期教学任务的前提下,作业批改得1分。

主课教师兼任副课教学者,以其主课作业为检查依据。

7、业务学习(包括教研组活动)(2分)

(1)教研组各项活动(1分)

教研组每位教师必须按教研组长的安排和要求参加教研组的各项活动,不服从安排或不参加活动者不得此项分值。

(2)业务学习(1分)

A、为了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促使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变育人意识,由教科室和教研组组织各科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学习形式根据学习内容定为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

少一次扣0.2分,病假和事假扣0.1分过后将学习内容补齐;

B、业务学习要有记录,教研主任及时签阅,学习中按要求积极参与讨论并能谈出自己独到的见解,起到众人受益的效果,无记录不得分,以教研组长记录为主;

C、学习讲座活动分学段组进行。

D、各科教师都要将更新教育观念、尝试教学创新、转变育人思想作为本学期教学工作的一个重点。

E、后勤及教辅人员也依据个人岗位特点写月工作小结,学期末写学期工作总结,少一次小结扣0.3分,无期末总结扣0.8分,各项内容齐全并且真实、切合实际的,得此项满分2分。

8、考试(4分)

A、每学期期末考试前由教科室负责对全校教师进行考前培训学习。

B、考试前如有请假的教师须在开始考试前三天向教务处出示请假条,教务处可以不安排监考,但监考一项不得分。

监考表一经公布,教务处不再进行修改(排重的情况除外),考试过程如有教师请假,监考教师自行调整自己的监考场次(不影响此项考核),教务处不负责调整。

C、每年的中考学生食宿、车辆等安排由校办公室负责。

中考带队教师由九年级班主任和九年级其他任课教师组成。

D、孕期5个月(包括5个月)以上的女教师,教务处不安排监考。

孕期7个月(包括7个月)以上的女教师教务处不安排阅卷,但要做好自己所任科目的试卷分析。

(1)监考(1.5分):

在考试中(包括期中考试、初三毕业前模拟考试),如果各科教师能在监考环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无责任事故出现,则不影响以上此环节考核得分,若在监考中出现脱岗或坐着监考、接打电话、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发现一次则在全校通报批评一次,并扣除此环节的分值1分。

监考过程出现其他重大失误者此项不得分。

(2)阅卷(1.5分):

阅卷时间及分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科由组长安排阅卷和登分,教师不得批阅自己所任学科的试卷,不得登自己所任学科或班级的分数,均由组长统一安排。

阅卷结束后由教务处、教研室组织对各科试卷和登分表进行抽查,如发现没有按时登分者或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此项不得分。

(3)试卷分析(1分):

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做好自己所任科目的试卷分析工作,不能按时上交者或敷衍了事者扣除1分,不完成(不上交)试卷分析者此项不得分。

(注:

学校教辅人员等无任课任务的教职工在无特殊工作情况下,教务处可安排监考,考试一项分值取全体任教教师平均分的70%,不参加监考者考试一项分值为零。

9、工作量(12分)

工作量具体设置如下: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条件》规定;

(1)初中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每周课时12节(或二个班的教学任务);英语每周课时12节(或三个班的教学任务);

物理、化学和每周课时12节或三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

历史、政治、地理、生物、体育(课外训练组、队每周必须在2小时以上)每周课时15节或三个班的教学任务;

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课外训练组、队每周必须在2小时以上);

微机﹙信息技术教育﹚每周14节(三—九年级)。

(2)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每周课时14节或承担两个班的教学任务;

英语每周14节或三个班的教学任务;

三—六年级思品、科学每周课时16节的教学任务;

一、二年级思品、地方、综合、民团等不参加统考的科目,每周课时18节的教学任务;

(3)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育教学的第一线,并做好中心校的管理职能,校长(书记)每周担任课(标准课时)不少于2节;副校长(副书记)每周担任课(标准课时)不少于4节;中层干部每周担任课(标准课时)不少于50%。

团支部书记、少先队员辅导员、支委委员、班主任、党建干事、心理辅导员按每周3课时计算。

根据《伊车乡中心学校中层干部考核细则》对中层以上行政人员进行考核量化,按管理人员工作量与教学工作量的比值,推算出工作量得分。

(4)教辅人员的工作量:

教研组长的工作量按每周3课时计算;各功能室管理员的工作量按每周1课时计算;“标准化建设”指标负责人乡级按每周2课时、校级按每周1课时计算;工会委员、信息员、成教负责人按每周1课时计算。

根据《伊车乡中心学校教辅人员考核细则》对教辅人员进行考核量化,按教辅人员工作量与教学工作量的比值,推算出工作量得分。

(5)工勤人员(会计、出纳、图书阅览室及收发员、宿舍管理员、食堂管理员、门卫)的工作量均算满工作量。

根据《伊车乡中心学校工勤人员考核管理细则》从日常工作和教职工民主评议方面对工勤人员进行考核,按考核分计算出工作量得分。

(7)关于跨课头的规定:

一类统考科目语数英每跨一门课每周课时量加1.5节,其他二类统考科目非统每跨一门课每周课时量加1节;非统考科目每跨一门课每周课时量加0.5节。

(此项以跨课头的教学计划、总结、教案为依据,无这三项者视为不跨课头)

(8)长期在一线教学岗位的教师,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及以上者可照顾1/3工作量。

对男教职工59岁、女教职工54岁者学校不再安排主要工作,若需提前休息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三分之二。

但享受学校的福利待遇。

(9)临时代课课时补贴:

按学科不同补助标准也不同(安排代课教师需请假三天以上<不包括三天>,请假三天之内由任课教师自行调换课并及时上报教务处),教研组和班主任必须严格要求代课教师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敷衍了事。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所有科目均为10元/节,此款的收支工作由教务主任统计制表上报财务处统一发放。

临时代班主任补贴:

具体标准为9元/天。

从原班主任当月的194元补贴中出,此项由政教处制表上报财务室统一发放。

(10)法定的婚假、产假、直系亲属丧假等不扣工作量津贴。

(11)体育教师无正常原因不组织开展课间操、阳光体育和其它体育活动及中考训练,根据检查扣除相应工作量分。

(12)音、美教师的工作量中含组织、指导学校的各类文娱、艺术活动或环境布置等要求,无正常原因,不组织、不指导或不服从安排者,根据检查酌情扣除相应工作量分。

(13)若提前结束的课,根据学校的需要和安排,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不扣除工作量分。

(14)参加青蓝工程的教师(指导老师),在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后加临时工作量0.5分。

三、勤(14分)

10、考勤(14分)

A、请假审批手续及程序:

(1)学校副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一周以内病事假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交教育局审批。

校长和书记请假相互审批,一周以上报教育局领导审批,并报组织部备案。

(2)教职工请假三天以内交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交校长审批。

B、请假有关规定:

(1)请假必须先履行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工作安排在假条中写明),若提前返回及时消假。

(2)跨天调课要记假,并且必须书面报告教务处,否则按旷工处理,离开岗位没有履行手续或返校没及时消假均按旷工处理。

(3)请假后特殊情况需延假者,必须电话告知副校长或校长,返校后立即完善有关手续。

C、考勤有关规定:

(1)全体教职工上班统一时间。

迟到、早退、忘签到每次分别扣0.2分(包括各项活动);无故旷课一节扣1分;无故旷课一天扣3分;查岗一次不在算半天旷到扣除1.5分。

晚自习与正常上班同等处理。

(2)允许教师一月内请假一天(不得半天累计),不算全勤。

每月内请假超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

(3)三天以上(含三天)五天以下(含五天)的病假需要校长的批准和乡级医院门诊治疗单,如手续不全按旷课计算;五天以上的病假需要校长批准和乡级以上医院治疗单或住院证明,如手续不全按旷课计算(节假日如果统一休息,则不计算到请假天数)。

连续请假五天以上(包括五天)、累计达七天以上(包括七天),学期末不参与评优。

(4)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扣分,逾期者按事假处理;(另:

如果直系亲属不在本地的可另加往返路程时间,探亲假须放在寒暑假)。

哺乳期、怀孕前七个月的女教师要按要求参加升旗、集会等活动,否则按考勤处理。

(5)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事假累计超过20天,病假超过三个月的,按《霍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管理办法》处理。

(6)凡在职教师报考专业、函授学习、自学考试请假等,(以通知为准)不扣考核分,不扣绩效工资,不记全勤;但必须完备请假手续,并自己调课后报教务处备案,否则按事假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事故全部责任。

(7)所有教职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办理临时请假手续者,必须亲自向负责考勤人员请假(由教务主任出示请假条),说明外出地点、理由、所用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一节课,临时请假一月不得超过四次(含四次)。

返回时向负责考勤人员销假,若未请假,学校检查发现不在岗者,按半天旷课处理。

由教务处负责。

D、对男教职工59周岁、女教职工54周岁者,学校不再安排主要工作,若需提前休息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三分之二,但享受学校当年的福利待遇。

对男教职工50周岁、女教职工45周岁者,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因病经鉴定符合退休条件的,给予退休,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若不退休则按病假处理。

E、全勤(1分)

一学期有四个月均获全勤奖则得1分。

(全勤奖具体要求见考勤制度)

F、每月设立全勤奖30元,(每月不请假、无迟到、早退、无忘签到现象、每天4次正常签到、出差除外,查岗不在者不享受、外出学习者不享受)

四、绩(35分)

11、统考成绩(30分)

学生素质教育成绩由伊犁州教育处统一命题来计算考试人均分(各班级人数以教务处统计的开学初学生人数为准,不得有试读生,更不允许不让学生参加考试,正常转学、有医院证明的病休生及情况特殊的学生除外),无故缺考的学生均按0分计算。

一至九年级的所有统考科目(九年级仅限第一学期),以本学期全县的平均成绩为目标成绩(由教研室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成绩高于目标成绩2分(包括2分)或低于目标成绩3分(包括3分)者得基础分27分,在此基础上每提高1分加0.3分,提高2分加0.6分,以此类推30分封顶。

在此基础上降低1分扣0.1分,降低2分扣0.2分,以此类推无下限。

如果教师一人担任两门以上统考科目(包括平行班的同一科目)的教学工作,则该教师的最终统考成绩考核分为其所任各科目课时量所占的比例。

但在对成绩奖罚时按照单科成绩进行评比奖罚。

任非统考科目教学工作的教师考核分(绩):

取所有任统考科目教师平均分的70%。

九年级任课教师成绩考核分计算办法(限第二学期):

单科成绩各等级比例标准基数为A—10%、B—40%、C—45%、D—5%

各等级达标者得成绩考核基础分27分,若等级A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的教师在基础分上加0.4分,若等级B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的教师在基础分上加0.2分,若等级C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的教师在基础分上减0.1分,若等级D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的教师在基础分上减0.2分;若等级A每减少一个百分点的教师在基础分上减0.1分,若等级B每减少一个百分点的教师在基础分上减0.05分,若等级C每减少一个百分点的教师在基础分上加0.1分,若等级D每减少一个百分点的教师在基础分上加0.2分。

此分值上限为30分,但无下限。

12、教研论文、教研成果及获得荣誉(包括辅导奖)(4分)

(1)论文心得(2分)

论文、课例、教案、教具、学生参赛辅导等参赛获奖:

获国家级级得2分;省级得1.7分;州级1.5分、县市级得1.3分;校级按要求完成得1分,没有发表或没有稿件的不得分。

以公开发表刊物或稿件为依据。

(以上得分不累计,以最高等级为准)

(2)课题实验成果(2分)

凡承担并完成各级教科研课题研究任务,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7分,州级得1.5分、县市级得1.3分,校级得1分。

(必须有研究成果或结题报告的方可赋分)

(3)凡不任课的教职工以自己的工作心得或所发表的成果为依据赋分,标准同上。

13、会议记录(1分)

教师到每学期末必须上交会议记录本,要保证每次会议内容齐全,不认真记录或记录不全者一次扣0.1分,以此类推,直至零分。

注:

赋分执行负分制。

五、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按照以下步骤分配:

第一步,计算出全体教师每学期的考核分值,将两学期得分相加,得出所有教师一年考核得分总值,此为数据一。

第二步,计算出上级财政根据学校实际人数应该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得出数据二。

第三步,用数据二除以数据一,即得出每一分考核分所占金额数,此为数据三。

第四步,用每位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得分之和乘以每一分所占金额数(数据三),并减去该教师因迟到、早退、病事假、值班违纪等扣发金额,就是该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数,此为数据四。

第五步,把所有教师因迟到、早退、病事假、值班违纪等扣发金额相加,得出数据五。

第六步,把数据五用于奖励超工作量的教职工,以工作量设置中规定发放奖励,此为数据六。

满工作量但不超者此数据为零。

(注:

超工作量1分所得3元奖励金额×20周);如工作量不满者以同样方法扣除。

若全部奖励之后,数据五有结余部分,则转用于教师和学生的其他奖励开支。

若数据五用于奖励不足,则不足部分由学校出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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