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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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促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为中山市迎接国家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做出贡献。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刘诗雄梁婉仪
副组长:
叶倩萍曾国祥唐梅宋秀国彭嗣浪罗国荣杨希杨纯彭修芸孙咏谊杨海霞
成员:
叶振涛刘珍珠 戴必俊 王学坤杨青陈洁文各年级主任语文老师
信息员:
薛浩蔡晓纯
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管理和监督本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2、加强领导,统一布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
3、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4、督促、检查本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加强教学管理,指导教师在教学中推行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
强化训练,切实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6、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
7、定期向县教育局语委办汇报工作及重要事项。
8、参加县教育局语委办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9、责本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调研。
10、负责本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结,规范整改各类文件和资料,搞好档案建设。
三、工作安排
组长:
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总体把关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并督促各部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副组长:
直接领导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统筹安排,有效管理。
组员:
具体组织各部门执行领导小组的语言文字推广工作
办公室成员:
上传下达上级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拟订、活动的开展和记录、档案资料的整理,语言文字专题网站建设及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推普员:
语文教师抓好“听、说、读、写”教学和学生的规范用语和规范用字,组织好每年的“全国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年级组长负责各类活动在年级中的协调工作。
教研组长负责教学常规管理中有关语言文字规范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
各
四、责任处室及工作任务
(1)教务处:
1、听课检查落实三表情况、教师教学用语及规范用字情况并记载。
2、检查教师教案、试卷、学生作业用字规范情况。
3、做好督导时随机调课听课的准备。
(2)学生处:
1、按期检查教师上课用语(100%做到使用普通话)和教案(正确使用规范汉字)。
2、落实教师板书、批改作业、出试卷等100%做到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3、把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教学管理,渗透到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活动之中。
4、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学习并组织相应的学生问卷答题。
5、加强学生校内外坚持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的教育,鼓励学生监督家长及亲戚朋友说普通话用规范字。
6、选好学校及班级推普员并发挥其作用。
7、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舆论宣传。
8、组织青年团员老师及学生开展“啄木鸟”行动。
(3)办公室:
1、组织教师学习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并组织相应的问题答卷。
2、教育并强化教师日常使用普通话、规范字意识,检查并记载。
3、对教师普通话考试情况及考试水平摸底,登记造册。
4、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督导检查及接待工作。
五、语文教研组长管理职责
1、组织语文教师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活动。
2、负责管理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统计表及等级证书复印件、培训记录。
3、负责学校语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牵头工作。
4、拟定学校创建工作方案。
5、做好学校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材料工作。
6、对学校创建工作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7、组织整理学校迎接督导评估专项档案资料。
8、办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栏及在学校网页开辟语言文字专栏。
9、做好迎接评估的检查、督促、接待工作。
(5)总务处、电教处、艺术组:
1、对学校各类标志、指示牌、文化阵地进行日常维护。
2、布置语言文字环境(花卉、横幅、展板等)。
3、在学校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图书室、报告厅及各功能室增设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提示牌。
4、督促职员职工交谈用语使用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