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梯伤人事件看人身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赔偿主体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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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梯伤人事件看人身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赔偿主体二

从电梯伤人事件看人身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赔偿主体

(二)

一、结合实际情况,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董云华诉心连心集团湖南岳阳超市有限公司、李秀珍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判决日期:

2014年2月18日)】

【简要案情】:

2011年2月24日17时31分48秒,董云华与李秀珍在心连心超市岳阳步行街店购物后乘超市内设专用电动扶梯出门。

李秀珍上电动扶梯后,手抓住电动扶梯外的不锈钢栏杆上,而下肢随着电动扶梯前行,形成身体重心滞后。

17时32分,李秀珍松手放开不锈钢栏杆,身体向后倒下压在董云华身上,致董云华倒下受伤,后被送至岳阳市一人民医院检查治疗。

一审法院认为心连心超市岳阳步行街店对于电动扶梯的控管不存在过错,董云华所诉损害赔偿因缺乏要件而不能构成。

对董云华要求心连心超市岳阳步行街店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判决:

驳回董云华的诉讼请求。

董云华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本案中,董云华与李秀珍一同到超市购物,俩人的身份都属于消费者。

因此,俩人与心连心超市之间存在消费服务的法律关系,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确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范围。

据此,心连心超市应从保障消费者安全的角度来检查自己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发生在2011年2月24日,农历正月二十二,此段时间正值年后人流量较多的季节,且事发时段在当天17时31分,也是企事业单位下班的晚高峰,在这一特定的时间段,事发电梯口作为消费者进出心连心超市的主要通道,即使心连心超市在电梯口张贴了相应的警示标语,但对于年老或者体弱多病的特殊群体来讲,其作用有限,心连心超市仍有必要安排专人做好引导。

本案受害人董云华在事发前系视力有缺陷的残疾人,其母亲李秀珍事发时也已76岁,由于心连心超市没有履行此项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董云华受到伤害的直接原因系李秀珍不当使用超市电梯导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李秀珍应当对董云华的受害承担侵权责任,心连心超市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情况,酌情认定李秀珍承担本次事故80%的赔偿责任,心连心超市承担本次事故20%的赔偿责任。

二、商场电梯故障,经营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上诉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与被上诉人景洪霞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判决时间:

2014年7月10日)】

【简要案情】:

2012年5月20日9时30分,原告景洪霞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中孚店购物,在乘坐商场西门电梯时,电梯突然倒行,导致景洪霞被电梯带倒摔伤。

【原审法院认为】:

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法律保护。

原告景洪霞在被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中孚店购物时,因电梯倒行而受伤住院,被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作为该店的经营者对运行电梯负有养护、管理、保证安全等义务,对进入其消费场所的消费者负有保障人身安全的义务,因被告经营场所内的电梯运行异常造成了原告的伤害,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以其已经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电梯符合国家安全运行标准为由,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小区电梯故障,小区物业无责,电梯生产商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马森与北京瀛海尚志益民物业管理中心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判决时间:

2015年2月13日)】

【简要案情】原告于2013年2月22日前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南海家园14号楼2单元602室亲戚家做客,至23日凌晨近1点许乘坐该单元电梯离开,在下行临近1层时电梯突然停车,造成原告腰骶关节损伤。

【本院认为】:

产品生产者对其售出产品具有信息反馈和质量追踪责任,本案中,被告西子电梯公司生产并售出的ReDa型号电梯发生故障造成原告马森受伤,而该公司售出上述型号电梯后再没有进行质量管理跟踪,其公司对原告马森所受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本案被告世纪通和公司作为事故电梯的保养维护责任人,应及时发现和排除电梯安全隐患,保障电梯正常运行。

而本案事故电梯突然停运并非正常运行,原告马森在电梯故障发生时受伤,被告世纪通和公司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到全面的管理责任,亦应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本院认定被告西子电梯公司和被告世纪通和公司对原告马森所受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告马森要求被告瀛海物业中心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四、小区电梯保修期间,伤者乘坐电梯受伤,小区物业和电梯维修方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沈佩芬诉上海巨力电梯有限公司、上海百利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判决时间:

2014年2月26日)】

【简要案情】:

2013年2月3日11时许,原告进入本市水电路XX弄广达小区X号楼4号电梯时,该电梯发生故障,在层门和轿门开启的情况下突然异常向上移动,致使原告被上升的轿厢绊倒,上半身扑倒在轿厢内,下半身悬挂在轿厢外。

随着电梯轿厢的继续上升,原告下半身被挤在轿厢地板和一楼层门的门楣之间,该事故造成原告重伤。

【本院认为】:

关于本案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事发当日,被告巨力电梯公司接受被告百利达物业公司的报修,对广达小区2号楼4号电梯实施维修服务。

被告巨力电梯公司作为有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应急处理服务、排除相应故障,确保电梯使用安全,在其尚未对故障电梯进行认真、细致的全面检查,并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前,其电梯维修职责仍在履行过程中,故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停止故障电梯的使用,清退在电梯轿厢内的乘客并阻止乘客进入电梯轿厢,但被告巨力电梯公司未能切实履行其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导致原告进入未正常运行的电梯并因此受伤,其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被告百利达物业公司作为本市水电路1013弄广达小区2号楼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对其实施物业管理范围内的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安全性负有相应义务,其委托被告巨力电梯公司对故障电梯进行维修,应对被告巨力电梯公司维修电梯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但被告百利达物业公司负责电梯安全管理的人员未到修理现场实施对电梯维修工作的监督,也没有采取树立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来保障乘坐电梯人员的安全,故被告百利达物业公司对本案损害的发生亦存在一定的过错。

被告巨力电梯公司主张原告、业委会、消防人员等对本案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错,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故本院根据两被告对本案损害发生的过错程度,酌情确定被告巨力电梯公司、被告百利达物业公司分别按照70%、30%的责任比例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首先,在商场非因电梯故障导致消费者受伤,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经营者尽到安保义务,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经营者不能以电梯符合国家安全运行标准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第三,电梯生产者售出产品后未进行质量追踪,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后,电梯维修期间,电梯维修方和电梯管理者均有义务采取相应措施,停止故障电梯的使用,否则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当梅花的幽香随冬天的到来而传出,那么半空中漂泊的雪花,也会依偎这香气,随之飘舞。

当万物凋零,充斥于世界的凄凉席卷而来时,在一个角落里梅花却悄然盛放了,它似乎在告诉世人,它只是缺少一个盛放的机会。

春意回卷大地,生命再次降临与世界的每一角落,清凉的春雨中,流淌着无限的诗意,昨夜的桃花,已经在枝头上开出粉红的花蕊了吧,四角的花瓣,透出淡淡的清香,让人流连忘返,因为这样,所以没有人会去在意路边的小草,也在春天中娇嫩欲滴。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说你准备好了,你就能得到,就像小草一样,无论它怎么改变,都不会得到注意,但就不努力了吗?

不,努力是在为自己被发现做准备,并不是说就一定会被发现,所以无论你是普通还是不普通,都一定要努力,因为问心无愧的芬芳,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其实自己也是美丽的。

朝着夕阳看去,大片的火烧云朝着夕阳落尽,幻化成无垠的星空,在天空中闪耀,世界上从来不缺乏美丽,如果你不比别人努力,那么机会也不可能会降临到你的头上,一次又一次的,向着自己期盼的方向奔去,心底的泪水和汗水就让它隐盖在自己的步伐下,随着秋天的风,飘到记忆的尽头,在那里生根,发芽,总有一天,当你回头遥望时,你会发现,汗水凝聚的光芒是如此闪耀。

 

 

来到东北的一个月零两天当中,只有两天是阴天多云,其他的日子,天空都是碧蓝的,阳光都是灿烂的,一个同事说,他喜欢东北的天气,每天都是晴天,不像南方,经常都细雨蒙蒙,路上总是湿润的。

北方的路上,几乎不会有水,有的都是一块一块结成冰块的冰,日常的温度,几乎不足以融化冰块,所以即便每天都是大太阳,但是地上的冰块依旧非常坚挺。

恰如他说的,在北方的晴天当中,心情会变得舒畅许多,大抵下雨的时候,人的心情,都是柔软的吧,而柔软,总是容易多愁善感,我也会多愁,也会善感,也会在下雨的时候,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发呆,写日记,把自己的人生,一遍又一遍的清理,我觉得,在南方雨天发呆的时候,我把自己清理得很好。

来到北方之后,我学会了在灿烂之中清理,在欢笑当中清理,可能是因为,我开始体验到这种人群的生活,所以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越来越清楚,好多东西,已经真正的不能影响到我了,我在北方的阳光当中,并没有变得灿烂,但我看着灿烂,似乎就在我眼前!

 

 

 

 

 

她,不自觉地已经坠入了暮年人的园地里,当一种暗示发现时,使人如何的难堪!

而且,电影似的人生,又怎样能挣扎?

尤其是她,十年前痛恨老年人的她!

她曾经在海外壮游,在崇山峻岭上长啸,在冻港内滑冰,在广座里高谈。

但现在呢?

往事悠悠,当年的豪举都如烟云一般霏霏然的消散,寻不着一点的痕迹,她也惟有付之一叹,青年的容貌,盛气,都渐渐地消磨去了。

她怕见旧时的挚友。

她改变了的容貌,气质,无非添加他们或她们的惊异和窃议罢了。

为了躲避,才来到这幽僻的一隅,而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

她开始诅咒这逼人太甚的春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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