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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种子质量检验与评价

第九章种子质量检验与评价

(12学时,其中实验8学时)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教学应实现以下五个教学目的:

一是增强学生的种子质量和法律意识,全面理解种子质量的概念。

二是了解种子质量检验及其意义,了解国内外种子检验的发展概况。

三是熟悉种子检验规程掌握种子质量检验的方法步骤。

四是学会种子净度、纯度、水分、发芽率的检验方法。

五是熟悉种子质量分级方法及主要作物种子的质量指标。

教材分析种子检验技术与质量评价,是本课程的三大重要内容之一,技术含量高、规范性强是其突出特点。

教材没有这部分内容。

本章教学内容共分四节。

第一节种子检验概述,主要介绍种子检验及其意义、国内外种子检验工作发展概况和种子检验与质量控制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二节种子检验技术,包括扦样、种子质量检验、签发种子检验结果报告单。

种子检验技术的关键部分是种子质量检验,净度、纯度、水分和发芽率是必检内容。

第三节种子检验有田间检验的内容和依据、检验的时期、检验方法和田检报告单的填写。

第四种子分级的内容比较简单,只有分级方法和分级标准两部分。

教学重点难点:

本章教学内容重点一是种子质量检验技术,包括四个必检项目。

二是种子质量分级标准,难点是种子纯度检验的方法技术。

教学方法:

理论教学以讲授为主,以挂图(表)配合教学,第一节种子检验要突出基本概念、种子检验意义的教学,强调95规程的特点,切忌照本宣科。

第二节种子检验技术教学以扦样、签发报告单的条件和报告单内容、填写要求为主,具体项目(如净度)的检验方法与技术放入实验实习课中讲述。

第三节田间检验可到种子田进行现场教学。

第四节内容尽管很重要,但因为很简单,在借助图表的情况下简单说明即可。

应当强调的是要求同学们熟记主要作物种子的质量指标,不因为简单而不重要。

技能训练,本章有4个实验课,分别对种子纯度、净度、水分和发芽率进行检验,这与一般实验课不同的是以技能训练为目的。

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按标准及程序操作,成绩评定可采用形成性评价,即将学生的检验结果与教师准备实验材料的真实结果进行“比对”考核,按基本符合、偏离、严重偏离三类逐个核定学生成绩。

对本课程种子检验技能成绩不合格的,可申请重做,其成绩按重做后的结果进行比对考核评定。

教学内容

第一节种子检验概述

一、种子检验及其意义

(一)种子检验是以国家现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为依据,应用科学的方法,对农业生产上使用的种子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分析,以判断其使用价值的过程。

种子的质量(品质):

种子质量是由种子不同特征、特性综合而来的一个概念。

检验中的种子质量应以种子的播种适合性,生产性能和增产替力等综合考虑,可概括八大方面的指标:

真、纯、净、饱(千粒重)、壮(芽率)、健(病虫感染)、强(活动芽势)、干。

广义的种子质量:

美国种子科学中心认为应考虑:

物理质量、生理质量、遗传质量、病理质量、产品质量(包装、标签、外观等)。

(二)意义或作用(5个)

1、是保证农作物种子质量的重要措施,防止伪劣种子上市。

(1)通过检验能够了解种子质量,不合格种子不能销售;

(2)因为种子必须检验合格,进而会使生产者控制、提高质量;

(3)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利安全贮藏,提高纯度等。

2、维护经营企业信誉,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利益。

种子经营者的口号是;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质量是种子公司的生命线。

可见质量的重要性,提高种子质量必须加强种子检验工作。

假如种子质量出问题没有及时补救,或者虽然妥善处理但经营的种子经常出现问题,企业信誉会怎么样呢?

关于保护农民权益问题,种子质量检验的结果是解决问题的基本依据之一。

3、防止病、虫、杂草的传播和蔓延。

4、有利于贯彻优质价政策,促进种子品质提高。

5、有利于加强种子执法管理。

国家种子法规授权种子检验员“对于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种子的,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有权制止其经营活动,扣押种子”。

种子质量不合格是种子管理站,工商局按规定处罚的依据。

二、国内外种子检验发展概况

(一)国际种子检验的起源与发展。

种子检验起源于欧洲。

德国的诺培博士于1871年编写出版了《种子手册》,1884在萨兰德建立了第一所种子检验室。

由此,诺培博士成为公认的种子科学和种子检验创始人。

1897年美国颁布了检验规程。

1892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跨越国家的斯堪的维亚种子检验规程,1906年德国汉堡举行第一次国际种子大会,使种子检验向国际合作迈了第一步。

1921年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第三次国际大会,创立了欧洲种子检验协会。

1924年在英国剑桥召开第四次国际大会,决定把原名改为现在的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多次颁布了《国际种子检验规程》(1953、1966、1985、1993、1996等),该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国国际种子检验会议,交流种子检验科技进展情况。

(二)国际种子及种子检验组织

ISTA(国际种子检验协会):

现设在瑞士苏黎世(InternationalseedTestingAssociation)

AOSA(北美官方种子检验协会):

1908年在美国纽约成立

OECD(国际经合组织):

1961年成立,对种子科技发展十分重要;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1947年成立;

FAO(世界粮农组织):

设有国际种子检验分部;

FIS(国际种子贸易协会)

IUBS(国际生物学联盟)

EC(欧共体)

UPOV(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AOSCA(美国加拿大官方种子认证机构协会)

ICIA(国际作物改良协会)

(三)我国种子检验发展概况

1956年农业部成立种子局,下设检验室。

1957年委托浙江农学院办种子干部培训班,推广苏联经验,以后各地陆续建立检验科。

1976年农业部颁发《农作物种子检验办法》和《主要农作物种子分级标准》、《主要农作物种子检验技术和操作规程》(试行)。

1981年在天津成立种子协会,并建立检验分会和技术委员会。

1983年国家标准局颁布GB3543—83《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分级标准》,一直沿用到1996年。

它对推动我国种子检验工作规范化、加强种子管理和提高种子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严重缺陷,与国际标准差别较大。

83规程是1983年3月18日发布,1984年1月1日实施。

它基本等效“全苏国家标准,”即仿1950年前苏联标准。

其存在的问题(有四个):

是其核心内容如净度、发芽率等有关内容早已被ISTA第10届大会废除,其结果在国际上无可比性,同时客观评价困难、水准低,如发芽与田间出苗相差较大。

二是“83规程”在表述上不符合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简称《GB/1导则》要求的定式。

第三是方法简单,如水分未规定低温恒重法适用的种类,“田检方法”与现行室内检验种子分级不吻合,矛盾大,人为性强,净度分析与分级要求保留小数位数不统一等。

第四是涉及种子仅65种,不足国际规程904种的1/10

1995年国家标准局颁布新规程和标准。

GB/T3543.7—1995简称“95规程”或“新规程”、“新国标”。

其特点如下6个:

1、全面调整了种子检验方法构成的标准体系,是国外先进标准的复合体。

“83规程”共5万字,“95规程”10万多字

“净度、发芽率测定”等效采用国际标准(93版);“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中,既有TSTA93版第八部分,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中则又采用OECD(国际经合组织)认证方案内容,并非完全等效于TSTA规程”。

“95规程”与“83规程”比,约有90%的内容不相同,其先进性不言而喻。

2、“田间检验内容;从规程中删法

因为它不是种检范畴,拟作单独“田检”标准另行报批,它属于种子认证范畴,由OECD修订,多为企业使用,因此以后种子检验不再采用田检、室检两环节的做法。

目前田检规程尚末出台,而在实际工作中又必不可少,特别是纯度田间明显,所以也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由种子公司负责。

3、净度分析采用快速法过去分为好种子、废种子、有生命杂质、天生命杂质四个部分,现在改为净种子、其它植物种子、和杂质三个部分。

4、废止了签证做法,改为签发结果报告单。

5、营养器官检验执行产品标准,新规程没有对其方法作出规定(国际检验规程中也无)。

因此检验中的种子指有性过程产生的,通常所见的传播单位,仅包括真种子及类似种子的果实(如瘦果、颖果、分果、小花等)。

6、“83规程”强制性,“95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三、种子检验与质量控制

种子检验可以控制种子质量,也可为质量评价提供依据,但它不能直接提高种子质量。

按照国际上的做法,质量控制应由种子法规、种子认证、种子检验三要素来控制。

(一)种子法规

国际上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颁布了《种子法》,并对植物新品种实行法律保护。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已于1997年3月20日分布(国务院令第213号),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要求品种权人对其注册品种的典型性状应提供说明,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

”这是对新品种进行质量认证和控制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2000年7月8日公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实施,内容包括总则、种子资源保护、品质选育与审定、种子生产、种子经营、种子使用、种子质量、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种子行政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十一章。

标志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现介绍一些基本内容:

1、假劣种子

假种子:

(1)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

子的;

(2)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劣种子:

(1)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2)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3)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

(4)杂草种子比率超过规定的;

(5)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2、种质资源国家享有

国家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的,应当经国务院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品种培育者获得该品种独占权

保护品种培育者获得该品种独占权的制度。

选育品种获推广的,育种者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具体办法另定),申请领取授权品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4、种子使用者按自己意愿购买种子:

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强迫种子使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

(二)种子认证

1、概念:

种子认证是保持和生产高质量和遗传性稳定的作物品种种子或繁殖材料的一种方案,是种子质量保证系统。

在这种方案下,种子商、种子专业户应利用纯系种子以及认真的质量控制措施,并进行田间检验和室内检验等工作,确保生产出高质量的生产用种(良种)供应农业大田生产种植。

2、北美在种子认证上对品种发放和生产步骤是:

(1)育种家种子:

由育种家控制,挂白色标签,供作基础种子生产用种。

(2)基础种子:

由基础种子生产管理部门控制,数量有限,挂白色标签,作为登记种子生产用种。

(3)登记种子:

由登记种子生产组织管理,也作为商品种子等级,挂紫色标签,作为鉴定种子生产用种。

(4)鉴定种子:

由鉴定种子生产组织管理,是大量的商品种子,挂蓝色种子标签,供给农民大田种植用种。

我国学者提出的“四级种子生产程序”和上述国际通用步骤大体相似。

(三)种子分级标准

关于种子质量评价,国际惯例有两种形式,一是规定最低标准,二是依据标签(发票、合同、协议、检验报告单、广告目录等)真实性。

我国是对主要作物采用最低标准形式(具体标准见后)。

第二节种子检验技术

种子检验工作指种子收获后,收购、调运或播种前对每批种子进行的检验。

收购时主要检验种子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及棉花的健籽率等。

种子精选入库后,还需检验千粒重、病虫害等。

播种前主要检验种子发芽率。

检验的具体方法应按国家标准,即GB/T3543.1~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进行。

“95规程”由7个系列标准构成。

分别是:

总则、扦样、净度分析、发芽试验、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水分测定,其它项目检验。

其内容可分为扦样、检测和结果报告三大部分。

一、扦样

(一)概念与意义

1、概念:

扦样是从大量的种子中,随机取得一个重量适当、有代表性的供验样品的工作。

样品:

样品应由从种子批不同部位随机扦取若干次的小样(小部分)种子合并而成,然后把这个样品经对分递减或随机抽取规定重量的样品。

2、意义:

扦样是种子检验工作的第一步,是做好种检验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

扦样是否正确、有代表性,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不管哪一步骤都要有代表性,如果没有代表性,全部检验工作将失去意义。

(二)扦样的方法:

(略)

①扦样只能由受过训练,具有实践经验的扦样员(检验员)担任并按规定扦样。

②扦样后要填写扦样证书,并由双方签字。

国抽、部抽需有扦样单。

③有异质性的种子批应拒绝扦样。

(三)样品的处理与送验

1、处理:

样品必须妥善包装,以防在运输途中损坏。

①只有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样品应装入防湿容器内,一是供水分测定的样品(需磨粹的种类为100g,否则50g);二是种子批水分较低,并已装入防湿容器内。

②其它情况下可用布袋或纸袋。

③保留样品(封存样品)要在适宜情况下(低温、干燥条件)保存一个生长周期(甘薯等例外)。

2、送验:

样品必须由扦样员(检验员)尽快送检验机构不得延误。

经化学处理的种子,须将处理药剂的名称送交种子检验机构,每个送验样品须有记号,并附有扦样单。

二、种子质量检测

这部分内容多,技术性强,在实验课中讲,重在操作训练。

三、签发种子检验结果报告单

签报告单是将检验结果填写在统一的种子检验结果报告单上。

见后表

(一)签发结果报告单的条件(5个)

1、该机构目前从事这项工作。

2、被检种属于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中所列的一个种。

3、种子批与规程规定的要求相符;

4、送验样品按规程要求扦取和处理;

5、检验按规程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填写结果报告单

1、检验项目(报告单见下)

(1)净度分析:

种子净度是指样品中去掉杂质和其它植物种子后,留下的本作物净种子的重量占样品的总重量的百分率。

1结果以三种成分的重量百分率表示,其它植物种子数目测定结果用发现的种(或属)的种子数表示,也可以每kg的种子数表示。

种子检验结果报告单

NO:

送验单位

产地

作物名称

数量

品种名称

净种子%

其它植物种子%

杂质%

其它植物种子的种类及数目

杂质的种类:

完全/有限/简化检验

正常幼苗%

硬实%

新鲜不发芽种子%

不正常幼苗%

死种子%

发芽床;温度;试验持续时间;

发芽前处理和方法。

实验室方法:

品种纯度%;

田间小区鉴定:

本品种%;异品种%。

水分

水分%。

其它测定项目

生活力%;

重量(千粒)g;

健康状况:

检验单位(章):

检验员(技术负责人):

复核员:

填报日期:

年月日

②净度分析结果应保留一位小数。

成分小于0.05%的填报为“微量”,如果一种成分的结果为零,填-0.0-,各成分的百分率之和必须为100%。

③当某类杂质或某一其它植物种子的重量百分率达到或超过1%时,该种类应在结果报告单上注明。

④在其它植物种子数目测定时,将测定种子的实际重量、学名和该重量中找到的种子数应填写在结果报告单上,并注明采用完全、有限或简化检验。

(2)发芽试验

①填报正常苗、不正常苗、硬实、新鲜不发芽种子和死种子的粒数百分率,总和必须为100,填整数,某一结果为零,则将“—0—”填写该格中。

②填报采用的发芽床和温度,试验持续时间以及为促进发芽所采用的处理方法。

(3)纯度:

是指一批种子(或种子田)个体之间在特征特性方面典型一致的程度。

其检验对象可以是种子、幼苗、植株等。

1用种子或幼苗鉴定时,用本品种百分率表示。

2在实验室、培养室鉴pg须填报种子数、幼苗数或植株数。

(4)水分:

填报重量百分率,精确度为0.1%。

(5)其它测定项目

1生活力填报有生活力的种子百分率,填整数。

对豆、棉籽等需增填“试验中发现的硬实百分率”,硬实包括在有活力种子中。

2健康状况以供检的样品重量中感染种子数的百分率或病原体数目来表示。

填报病原菌的学名,同时说明所用的测定方法,包括所用的预措方法,并说明用于检验的样品数量。

3千粒重填报规定水分的千粒重,小数因种不同,重量10.00-99.99g的保留两位小数,100g以上的保留1位小数。

(6)某些项目末测定,应在这些空格内填上“末检验”字样。

2、附注扦样是另一个检验机构或个人进行的,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只对送验样品负责”。

3、说明如在检验结束前急需了解某一测定项目的结果,可签发临时结果报告单,在结果报告单上写上“最后结果报告单将在检验结束时签发”的

说明。

4、完整的结果报告单应有的内容为(9项)

1签发单位名称②扦样及封缄单位名称

2种子批的正式记号及印章④来样数量、代表数量

⑤扦样日期⑥检验单位收到样品的日期

⑦样品编号⑧检验项目

⑨检验日期

5、结果报告单不得涂改

第三节田间检验

鉴于目前国家“田检规程”尚未出台,而在实际工作中,田间检验又不必可少,特别是种子纯度的检验,以田间表现最为明显,而室内鉴定纯度比较困难,可靠性也相对较差,所以田间检验也是种子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不可忽视。

现将常用田检技术介绍如下:

一、田间检验的内容和依据

(一)田检的内容

田间检验:

是指在种子未收获之前,直接到种子繁殖田对生育期间种子的质量进行鉴定的一种方法。

田检的内容:

以品种纯度为主,同时检验杂草、异作物混杂程度、病虫感染程度以及生育情况。

田检的意义:

一是可以了解良繁过程中种子田的质量状况,以便及时采取去杂去劣等排杂、提纯措施;二是可以推测种子纯度;三是可以通过对田间生育状况的调查,预先掌握产种量和播种品质的好坏等,为种子收获后的运、加、贮藏、销售做好准备。

(二)田间检验的依据

不同品种由于其遗传组成不同,在生长发育的不同时期、品种之间在植株性状和果实性状等方面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是进行田间纯度检验的依据。

在各类性状中,有的易受环境影响而发生变化,在利用这些性状时,以单株为单位进行分析比较,比以单穗为单位要准确。

因此,田检时尽量以单株为单位进行。

二、田检的时期

田检一般在品种特征特性表现最明显的苗期、花期和成熟期进行。

常规作物至少在成熟期检验一次;

杂交玉米、水稻、高粱、油菜等花期必须检验;

蔬菜作物则在食用器官成熟期为必检时期,如叶菜类在叶球成熟期、果菜类在果实成熟期进行。

三、田间检验的方法准备、划区设点、取样检验

(一)准备工作(了解情况)

1、熟悉情况检验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被验品种的特征特性以及在当地的表现情况,同时了解种子田的背景,包括种子的来源、世代、上代纯度、种植面积,前茬作物以及田间栽培管理情况等。

2、确认品种的真实性观察种子田与所描述的品种特征特性是否一致。

3、种子田的隔离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种子田的总体印象如严重倒伏、杂草严重、病虫害诱发的矮化和发育不良等情况,则应拒绝田检。

(三)划区设点

1、划分检验区“四同一相连”田块可划分为一个检验区。

四同:

同一品种、同一来源、同一世代、同一栽培条件。

相连:

指品种相连的地块。

2、一个检验区最大面积为500亩。

500亩以上地块可根据均匀程度,另分检验区,或选3—5块代表田,代表田面积不少于检验面积的5%。

3、检验区内取样点数和穗(株)数,见书98页表7—2:

稻、麦

面积(亩)

点数

每点最少株(穗)数

10以下

5

 

500

11—100

8

101—200

11

201—500

15

4、原种田、亲本繁殖田、杂交制种田取样点数应加倍。

(三)取样方法与检验

1、取样取样点数和株(穗)数确定以后,取样点要设置均匀。

常用方法有

(1)对角线取样长条、方形地块,样点设在一条或两条对角线上。

(2)梅花形较小地块(10亩以下小麦、稻,蔬菜5亩以下)在地块四角及中心各设一点。

(3)棋盘式对于不规则地块,在纵横方向上,每隔一定距离设一点。

(4)大垄(畦)取样每隔一定的垄(畦)数设点,各点要错开,不在一条直线上。

检验计算

(1)通常是边设点边检验,直接在田间进行分析鉴定,检查时按行长顺序进行,以背光行进为宜,避免阳光直射、影响视觉。

田间检验一般在朝露未干时进行,此时各种性状和色素比较明显。

(2)在各样点上逐株(穗)鉴定,将本品种、异品种、异作物、杂草、感染病虫株数分别记载。

杂交制种田还要记载父(母)本杂株数,母本散粉株数,然后计算各项的百分率。

品种纯度=本品种株数/供检本作物总株数×100%

异品种=异品种株(穗)数/供检本作物总株(穗)数×100%

异作物=异作物株数/(供检本作物总株数+异作物株数)×100%

杂草=杂草株(穗)数/(供检本作物株数+杂草株数)×100%

病虫感染=有病虫株(穗)数/供检本作物总株(穗)数×100%

(3)杂交制种田计算父母本杂株散粉率及母本散粉株率:

母本散粉株=母本散粉株数/供检本作物总株数×100%

父(母)本散粉杂株=父(母)本散粉杂株/供检父(母)本株数×100%

(4)样点外,有零星发生的检疫性杂草、病虫感染株要单独记载。

四、填写田检结果单

田间检验结束后,应根据各项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计算种子质量指标所达到的级别。

一般苗期检验结果供定级等参考,花期、成熟期检验结果作为评定等级的依据。

如花期、成熟期检验结果不同时,按低的结果定级。

填写田检报告单应一式三份(下表见书77页表7-3)。

检验单位一份,繁种单位二份。

田间检验结果报告单

()字第号

繁种单位

地块位置

作物

品种或组合

繁种面积

(亩)

样点数

田间

纯度

检验

异作物%

隔离情况

异品种%

父本杂株率%

杂草%

母本杂株率%

病虫感染%

母本散粉率%

品种纯度%

田间检验结果:

纯度达()级

建议或意见:

检验单位(盖章):

检验员检验员证号

检验日期:

年月日

第四节种子分级

为了保护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利益,避免不合格种子用于生产所带来的损失,使栽培的优良品种获得优质、高产,必须对种子质量进行分级规范。

一、种子分级的方法

品种纯度是划分种子质量级别的主要依据。

1、常规种子原则上采用常规种不分级

纯度达不到原种指标降为良种,达不到良种的即为不合格种子。

净度、发芽率、水分其中一项达不到指标的即为不合格种子。

2、杂交种杂交种分一、二级

纯度达不到一级良种指标的降为二级,达不到二级良种降为不合格种子。

净度、发芽率、水分有一项达不到指标的即为不合格种子。

二、种子分级标准,是对种子质量所做的各种规定

1996年12月28日国家标准局发布(1997年6月1日实施)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对主要粮棉油及瓜菜种子的4项指标(即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进行了规定(下表),这是我们进行种子质量分级的法定依据,通常称为“国标”。

另外,各省可制订地方标准在分级时一并考虑采用。

主要作物种子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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