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复习讲义考纲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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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活复习讲义考纲版
政治生活复习讲义(2011年)
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框题一:
人民民主专政:
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1)我国的国家性质
考点1:
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1.国家:
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考点2: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环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①人民民主的特点:
广泛性和真实性
②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表现为:
依法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及犯罪活动。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
是人民当家作主。
考点3: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
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表现为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也表现在随着我国的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日益得到充分的实现。
考点4:
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1)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我国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时代新内容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
考点5:
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
我国宪法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
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框题二:
政治权利与义务:
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考点6:
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含义: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②重要性: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
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考点7:
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考点8:
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1)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①含义:
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②表现: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
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国家在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提示:
平等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但不能说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同的。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①关系: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②要求:
根据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
我们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①原因: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②要求: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框题三:
政治生活:
积极参与重在实践
1.关于政治生活的信念:
崇尚民主与法治。
2.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
这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是我们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3)参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框题一:
民主选举投出理性的一票
考点1:
我国的选举制度及其选举方式
1.选举方式:
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
(1)直接选举:
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的方式,称为直接选举。
它使每个选民都有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
①优点:
每个选民都有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
②局限性:
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情况下无法使用。
(2)间接选举:
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他们代表选民选举,这种选举方式,叫作间接选举。
①优点:
选举成本较低,便于组织。
适用于选民人数众多、分布较广的情况。
②局限性:
难以表达每个选民的意愿。
(3)等额选举
①基本含义:
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的选举方式。
②优点:
以等额选举的方式确定候选人,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到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③局限性:
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选择。
影响选民的积极性。
(4)差额选举
①含义:
如果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就是等额选举。
②优点:
差额选举在候选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竞争,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
③竞选的优点及局限性:
在差额选举中,候选人按照既定的规则,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介绍自己,开展竞选。
这种竞选方式有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但如果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
2.选择选举方式的主要依据
采取什么样的选举方式,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
3.我国采取的选举方式适合国情
选举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要采取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选举方式。
根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面对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框题二:
民主决策:
作出最佳选择
考点2: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重要性(作用):
使政府决策能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间接参与和直接参与:
通过民主选举,选举代表人民意志的人进入决策机关,参与决策,这是使各项决策能够反映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
同时,随着我国民主形式日益丰富,民主渠道逐步拓宽,公民将有更多的机会直接参与决策,对科学决策的形成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
(1)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这是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在作出决策前,决策机关通过多种方式了解社情民意的过程,也是公民积极参与决策形成的过程。
①方式:
包括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通过网络发表建议、新闻媒体,向决策机关反映社情民意,表达意愿。
②重要性:
信息是决策的依据,民意是正确决策最重要的信息资源。
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2)专家学者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这是通过专家咨询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听取专家的意见,集中学者的智慧,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3)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公民在真正了解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这是通过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有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①依据: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有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②作用:
对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有利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4)公民还可以通过社会听证制度参与决策。
在听证会上,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可以帮助决策机关发现拟定的决策方案存在哪些问题,并加以修正、完善。
听证于民是为了决策利民
考点3:
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1)公民通过各种渠道、采用不同方式参与决策过程,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
(2)公民参与民主决策。
首先,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其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再次,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最后,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框题三:
民主管理:
共创幸福生活
考点4:
我国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及其意义
1.我国的村民自治
(1)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在农村,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村民自治的内容
选举:
广大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的成员。
自己选举当家人,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决策:
村民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
凡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都由村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管理:
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形式,是村民规范自己和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村里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
监督:
村民在自治实践中,广大村民创造了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保证村民能够切实监督村干部的行为和村委会的工作,使村民自治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城市居民自治
(1)居民委员会的性质:
在城市,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居民委员会的作用:
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管理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居民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方面,居民委员会作用发挥着重要作用。
(3)城市自治的内容
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民主选举产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的监督和质询。
3.实行基层民主自治的意义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框题四:
民主监督:
守望共同的家园
考点5:
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1.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监督谁、谁监督)
(1)我国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监督权。
(2)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及具体内容:
批评和建议,申诉或诉讼,指控、告发或者揭发、举报,等等。
2.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合法渠道
(1)信访举报制度。
我们可以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这是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
这是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
(3)舆论监督制度。
我们可以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
这是通过舆论监督制度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
舆论监督以其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等特点,在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上起着独特的作用。
(4)其他方式:
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都是近年来出现的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考点6:
公民要负责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利
(1)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
实行民主监督,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2)公民要负责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利
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一方面,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权。
另一方面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第三课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框题一:
政府的职能:
管理与服务
(1)我国政府的职能和责任
考点1:
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1.我国政府的性质: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2.我国政府的四种基本职能
(1)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政府担负着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
(2)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经济建设中负有重要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
(3)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一方面,政府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引导人民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另一方面,政府组织和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努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4)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政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提供公共服务。
例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优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等等。
3.政府职能是有限的
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
我国正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其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考点2:
我国政府的作用
(1)管理和服务:
一方面,人们的社会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
另一方面,人们又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2)正确处理与政府的关系
了解政府的性质和职能,相信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支持政府的工作,寻求政府的帮助,监督政府的行为,这是我们的公民意识和政治素养的体现。
框题二:
政府的责任:
对人民负责
考点3: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1.我国政府的宗旨:
为人民服务
2.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对人民负责。
3.对人民负责的表现和要求(怎样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
①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思想,为人民谋利益。
政府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必须深人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不能损害人民利益,违法失职行为要受到追究。
②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我们的政府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③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政府要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各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
还要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4.求助有门投诉有道
(1)方式与途径
政府为公民求助或投诉提供多种方式与途径。
例如,政府建立了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制度,国家还建立了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民求助或投诉提供了法律途径。
(2)公民学会向政府部门求助或投诉的作用与意义
公民要学会向政府部门求助或投诉,这有助于解决自己面临的困难,维护自己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促使政府不断改进工作。
第四课我国政府受人民监督
框题一:
政府的权利:
依法行使
考点1:
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要求
1.政府依法行政的含义
(1)含义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这就是依法行政。
(2)必要性: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也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2.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3.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
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
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公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
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考点2:
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1.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途径:
(1)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框题二:
权力行使:
需要监督
考点3:
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
1.政府权力的行使包括:
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
2.政府的决策是否科学,关系着国计民生。
政府必须审慎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我国政府正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以提高决策水平。
3.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必要性
权力是把双刃剑。
运用得好,可以指挥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人民;权力一旦被滥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4.政府接受监督的意义
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
政府只有接受监督,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才能更好地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作出正确的决策;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权威和公信力的政府。
考点4:
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1.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
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
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具体来说,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就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人民能够有效地监督政府权力的运行。
加强法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2.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1)政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表现
我国政府为了方便人民群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办事制度,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3)政府的权威
考点1:
政府的权威及其体现
1.政府权威:
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很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威望和公信力。
2.政府权威的体现
有权威政府的表现:
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依法行政的政府,它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廉洁、高效、团结合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有较高的信誉;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讲信誉的政府,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它得到人民的自觉认可和拥护;有权威的政府对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都会有促进作用。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自觉地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政府的标志。
考点2:
我国政府权威的来源和树立
1.从根本上讲政府的权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政府的工作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具有历史上任何政府不可比拟的权威。
2.树立政府权威的根本要求
①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优化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人民群众保持和谐关系。
②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
③政府工作人员要重品行、作表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他们应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
第三单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第五课我国的人们代表大会制度
框题一: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考点1: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具有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3)常设机关: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它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考点2: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考点3:
人大代表的产生
(1)法律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
我国各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有两种县级(包括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考点4:
人大代表的职责
1.人大代表的义务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2.人大代表的权利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议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提案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质询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框题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考点5: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