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登记办理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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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登记办理指南
劳动用工登记办理指南
劳动用工登记办理指南
为什么要登记?
用工登记首先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
通过掌握登记信息,观察其变动情况,政府部门可以了解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及时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
此外,建立备案制度后,宏观管理部门可以定期对辖区内劳动用工登记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劳动用工的存量、变量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为政策制订提供决策依据,使劳动就业政策更有针对性。
实行用工登记制度也是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用工登记的范围是哪些?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招用编制外人员、军队所属单位招用非军籍人员,均为用工登记的所属范围。
用工登记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用工登记证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营业执照副本或上级部门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一份。
怎么进行登记?
今年开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进行用工登记。
终止合同的,须在终止后7日内进行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要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变更手续。
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登记的信息应当包括: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如果单位拒不提供或不及时更新劳动用工信息怎么办?
从今年起,各就业、失业、统计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机构将组织力量调查摸底,掌握本地区用人单位户数及现有劳动用工情况,为每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账,建立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
劳动保障部门会采取提前通告、跟踪催办和监督检查等办法,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对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此外,职工也可以进行举报。
用工信息数据库建成并联网后,职工将可以查询用人单位是否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备案的内容是否真实等。
用工登记工作流程图
用工单位填写用工登记表及花名册
用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发放用工登记证
用工单位录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持证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
持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办理变更或注销
申请职业介绍机构行政许可工作审批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逐项填写《职业介绍机构开办审批表》一式两份;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在相应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
3、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4、职业介绍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5、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身份证、大专以上毕业证书、职业介绍从业资格证明,专职人员不得少于三人。
6、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出具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租赁的场所应有租赁证明和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且租赁期应在一年以上并符合房屋租赁的相关法规),房屋面积20平方米以上。
职业介绍机构审批流程图
申办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报告和规定的相关资料
申办单位或个人填写:
1、淮北市职业介绍机构申办审批表
2、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
劳动保障部门考察、审核申办者相关资料
对符合开办条件的给予发证
不符合开办条件的给予说明理由
按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外国人及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淮就业许可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2、劳动部颁发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审批条件:
一、用人单位需聘任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从事的岗位是用人单位有特殊需要,内地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它国际旅行证件。
三、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持有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
2、具有所要从事工作的技能资格证明或相应的学历证明及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审批程序: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应持申请表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证机关办理核准手续,发证机关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状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
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外商投资企业聘用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须填写《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并给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本市行政区域内聘用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的用人单位向淮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办理在淮就业审批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公司章程、合同的复印件;
2、拟聘用外国人书面申请报告;
3、聘用意向书;
4、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和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5、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7、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份。
二、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所需材料: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证明;
3、劳动合同;
4、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份,二寸照片三张。
三、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复印件;
2、聘雇台、港、澳人员书面申请;
3、劳动合同;
4、拟聘用人员的个人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
5、拟聘用人员的台胞证或回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拟聘用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7、台、港、澳、人员的就业申请表一份,二寸照片三张。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的外国人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凭此证书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对符合条件的台、港、澳人员发给《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
审批责任:
严格按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认真核查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内容,符合资格和条件的进行核批,不具备资格和条件的而审核通过的,一经发现,追究经办人责任和分管领导失察责任。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承办处室:
劳动就业管理局劳动用工管理科
电话:
3027710
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在淮就业审批流程图
用人单位申领《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外国人就业登记表》或《香港、澳门、台湾在内地就业申请表》及审批办法
用人单位填写《申请表》、《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有效文件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外方投资企业、无主管部门企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经办人员提出拟办意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处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审签
签发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