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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安监管

曲安监管〔2012〕14号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

根据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139号文的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鉴于国家对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的适用行业、数量标准的界定及具体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为能够在《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文本下发后及时开展工作,现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调查摸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2年1月3日至3月30日。

具体调查阶段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

1月10日至30日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涉危单位了解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方法步骤,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制定调查工作方案,对调查工作做出周密部署;动员乡、镇、街道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定调查人员,并进行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和调查方法培训。

(二)调查阶段:

3月1日至3月25日

按照制定的调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调查。

调查人员核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基本情况,并认真填报调查表。

(三)数据汇总、上报阶段:

3月26日至30日

认真核实调查数据,整理调查结果,填报调查汇总表,并将调查结果按时上报。

三、调查范围和方法

本次调查摸底的范围主要是工、矿企业在产品生产工艺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凡是属于这个范围的企业(包括使用液氨进行冷藏、冷冻的企业,使用氰化物进行选矿、电镀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用于农药、医药、液晶中间体生产的企业等),都要调查清楚。

使用行业和使用数量标准可先参考国家安监总局已在网上公布的草稿(附件3、4)

调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调查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基本调查单元,采取调查人员上门调查方式进行。

调查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前,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培训。

调查人员上门调查核实企业基本情况后,填写《曲靖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街、乡、镇有关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后,将其上报至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调查表进行审核,并同时制作审查表电子文档。

四、有关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

近几年来,我市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曾多次发生事故或险情,已成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

这次调查摸底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要针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经济成份复杂,涉及行业多,覆盖面广,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调查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的特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一把手”挂帅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调查工作方案,稳步推进。

要克服摸底调查工作技术性强、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确保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准确。

(二)采取有力措施。

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摸底调查既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召集乡镇、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充分发挥各乡镇(尤其是乡镇安监站)、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力量,把此项工作做实做细。

要保证调查工作经费,配备充足的调查人员和车辆,提高摸底调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

(三)建立监管台帐。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此次摸底调查,摸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基本情况档案,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单位安全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

(四)及时上报信息。

请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曲靖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曲靖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均为电子文档,WORD格式)和曲靖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调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科。

联系人:

徐珍电话:

3115726

电子邮箱:

qjwh163@)

附件1:

曲靖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2:

曲靖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3:

开展调查的重点行业类别

附件4:

首批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草稿)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调查通知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1月16日印

打字:

徐珍校对:

钟秀芬(共印12份)

附件1

曲靖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安监局二〇一二年月日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生产规模

使用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储存

备注

品种

数量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库房(最大库存(M3))

储罐(最大存储(M3)

附件2

曲靖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盖章)

地址

企业类型

成立日期

行业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占地面积

(平方米)

职工总人数

安全管理

机构

□有

□无

安全管理

人员数

二、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

三、危险化学品主要用途:

四、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

储存

方式

库房(个数)

总面积(M2)

最大库存(吨)

储罐(个数)

总容积(M3)

最大存储(吨)

其他(具体说明)

周转期(天)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

序号

危险化学品名称

使用方式

工艺

类型

设计

使用量

(吨/年)

设计储存能力

是否属于剧毒化学品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1、在“使用方式”栏下方空白栏内,如果本单位是利用化学反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活动,则分别填写所使用危险化学品参与的化学反应类型。

化学反应类型可从“无机反应”中的“化合反应、分解反应、置换反应、复分解反应”,“有机反应”中的“取代反应、加成反应、加聚反应、缩聚反应、消去反应、水解反应、裂化反应”和其它反应(加注解)中选择。

如果本单位是利用其他方式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活动,则分别从燃烧、涂敷、填充(混合)、溶解、传导(热、冷)、吸附、萃取、其它(加注解)中选择填写。

2、在“工艺类型”栏下方空白栏内,如果本单位是利用化学反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活动,则分别填写所采用的工艺。

所采用的工艺可从“重点监管的化工工艺”中的“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非重点监管的化工工艺”中的“电镀工艺、化学镀工艺、交联工艺、脱氢工艺、焙烧煅烧与烧结工艺、浸取工艺、水解水合工艺、羰基化工艺、偶合工艺、酯化工艺、缩合工艺”和“其它”(加注解)中选择。

如果本单位是利用其他方式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活动,则不填写。

3、在“设计储存能力”栏下方空白栏内,分别填写本单位按照产品设计能力所设计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能力,单位:

吨。

4、在“生产的产品名称”栏下方空白栏内,填写本单位所生产的产品名称。

如是本单位所生产的产品是化学品,化学品的名称可根据《化学命名原则》(1980)、国家标准《农药中文通用名称》(GB4839-2009)、《印刷油墨产品分类、命名和型号》(QB/T3597-1999)、《涂料产品分类、命名和型号》(GB2705-2003)、《纺织品用染料产品的命名原则》(GB/T3899.1-2007)、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确定;否则,填写惯用的产品名称。

5、在“设计能力”栏下方空白栏内,分别填写本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产品设计能力,单位:

吨/年。

6、在“行业代码”栏下方空白栏内,分别填写本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产品所属的行业代码(4位数),行业代码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一致。

可从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查找4位行业代码。

附件3

开展调研的重点行业类别

C—制造业

代码

类别名称

门类

大类

小类

C

制造业

14

食品制造业

1431

米、面制品制造

1432

速冻食品制造

1461

味精制造

1492

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1494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15

饮料制造业

1522

啤酒制造

1531

碳酸饮料制造

17

纺织业

1712

棉、化纤印染精加工

1723

毛染整精加工

1743

丝印染精加工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910

皮革鞣制加工

1921

皮鞋制造

1922

皮革服装制造

1923

皮箱、包(袋)制造

1924

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1929

其他皮革制品制造

1931

毛皮鞣制加工

21

家具制造业

2110

木质家具制造

2120

竹、藤家具制造

2130

金属家具制造

2140

塑料家具制造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210

纸浆制造

2221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2222

手工纸制造

2223

加工纸制造

2231

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

2239

其他纸制品制造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311

书、报、刊印刷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2512

人造原油生产

2520

炼焦

2530

核燃料加工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611

无机酸制造

2612

无机碱制造

2613

无机盐制造

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19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21

氮肥制造

2622

磷肥制造

2623

钾肥制造

2624

复混肥料制造

2625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2629

其他肥料制造

2631

化学农药制造

2632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2641

涂料制造

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3

颜料制造

2644

染料制造

2645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2651

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2652

合成橡胶制造

2653

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

2659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2661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2662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2663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2664

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2665

信息化学品制造

2666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2667

动物胶制造

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71

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

2672

化妆品制造

2673

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2674

香料、香精制造

2679

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7

医药制造业

2710

化学药品原药制造

2720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30

中药饮片加工

2740

中成药制造

2750

兽用药品制造

2760

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

2770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811

化纤浆粕制造

2812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2821

锦纶纤维制造

2822

涤纶纤维制造

2823

腈纶纤维制造

2824

维纶纤维制造

2829

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29

橡胶制品业

2911

车辆、飞机及工程机械轮胎制造

2912

力车胎制造

2913

轮胎翻新加工

2920

橡胶板、管、带的制造

2930

橡胶零件制造

2940

再生橡胶制造

2950

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

2960

橡胶靴鞋制造

2990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30

塑料制品业

3010

塑料薄膜制造

3020

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

3030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的制造

3040

泡沫塑料制造

3050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3060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3070

塑料零件制造

3081

塑料鞋制造

3082

日用塑料杂品制造

3090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141

平板玻璃制造

3142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3143

光学玻璃制造

3144

玻璃仪器制造

3145

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3146

玻璃保温容器制造

3147

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3148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11

铜冶炼

3312

铅锌冶炼

3313

镍钴冶炼

3314

锡冶炼

3315

锑冶炼

3316

铝冶炼

3317

镁冶炼

3319

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321

金冶炼

3322

银冶炼

3329

其他贵金属冶炼

3331

钨钼冶炼

3332

稀土金属冶炼

3339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3340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34

金属制品业

3411

金属结构制造

3412

金属门窗制造

3431

集装箱制造

3432

金属压力容器制造

3433

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4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062

印制电路板制造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代码

类别名称

门类

大类

小类

D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610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

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4690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附件4

首批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草稿)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最低设计使用量(吨/年)

CAS号

1

液氯、氯气

180

7782-50-5

2

液氨、氨气

360

7664-41-7

3

液化石油气

1800

68476-85-7

4

硫化氢

180

7783-06-4

5

甲烷、天然气

1800

74-82-8(甲烷)

6

原油

180000

7

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

7300

8006-61-9(汽油)

8

氢气

180

1333-74-0

9

苯(含粗苯)

1800

71-43-2

10

碳酰氯

光气

11

75-44-5

11

二氧化硫

730

7446-09-5

12

一氧化碳

360

630-08-0

13

甲醇

木醇、木精

18000

67-56-1

14

丙烯腈

氰基乙烯、乙烯基氰

1800

107-13-1

15

环氧乙烷

氧化乙烯

360

75-21-8

16

乙炔

电石气

40

74-86-2

17

氟化氢、氢氟酸

40

7664-39-3

18

氯乙烯

1800

75-01-4

19

甲苯

甲基苯、苯基甲烷

18000

108-88-3

20

氰化氢、氢氰酸

40

74-90-8

21

乙烯

1800

74-85-1

22

三氯化磷

7300

7719-12-2

23

硝基苯

1800

98-95-3

24

苯乙烯

18000

100-42-5

25

环氧丙烷

360

75-56-9

26

一氯甲烷

1800

74-87-3

27

1,3-丁二烯

180

106-99-0

28

硫酸二甲酯

1800

77-78-1

29

氰化钠

1800

143-33-9

30

1-丙烯、丙烯

360

115-07-1

31

苯胺

1800

62-53-3

32

甲醚

1800

115-10-6

33

丙烯醛、2-丙烯醛

730

107-02-8

34

氯苯

180000

108-90-7

35

乙酸乙烯酯

36000

108-05-4

36

二甲胺

360

124-40-3

37

苯酚

石炭酸

2700

108-95-2

38

四氯化钛

2700

7550-45-0

39

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3600

584-84-9

40

过氧乙酸

过乙酸、过醋酸

360

79-21-0

41

六氯环戊二烯

1800

77-47-4

42

二硫化碳

1800

75-15-0

43

乙烷

360

74-84-0

44

环氧氯丙烷

3-氯-1,2-环氧丙烷

730

106-89-8

45

丙酮氰醇

2-甲基-2-羟基丙腈

730

75-86-5

46

磷化三氢

40

7803-51-2

47

氯甲基甲醚

1800

107-30-2

48

三氟化硼

180

7637-07-2

49

烯丙胺

3-氨基丙烯

730

107-11-9

50

异氰酸甲酯

甲基异氰酸酯

30

624-83-9

51

甲基叔丁基醚

36000

1634-04-4

52

乙酸乙酯

18000

141-78-6

53

丙烯酸

180000

79-10-7

54

硝酸铵

180

6484-52-2

55

三氧化硫

硫酸酐

2700

7446-11-9

56

三氯甲烷

氯仿

1800

67-66-3

57

甲基肼

1800

60-34-4

58

一甲胺

180

74-89-5

59

乙醛

360

75-07-0

60

氯甲酸三氯甲酯

双光气

1800

503-38-8

61

2,2'-偶氮-二-(2,4-二甲基戊腈)

偶氮二异庚腈

18000

4419-11-8

62

2,2'-偶氮二异丁腈

18000

78-67-1

说明:

1.最低设计使用量,是指企业需要取得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学品的最低年使用量。

2.化学品品种选取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60种化学品,另加2,2'-偶氮-二-(2,4-二甲基戊腈)、2,2'-偶氮二异丁腈两种易发生燃爆事故的化学品,共62种。

3.最低设计使用量的确定方法: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将其中化学品的临界量假定为10天用量,折算成年度用量而得到最低设计使用量。

由此得到氯、氨等54种化学品的最低设计使用量。

硝基苯、苯胺三种化学品与苯结构类似,同为有毒可燃性液体,根据类似原则,选取苯的最低设计使用量作为上述化学品的最低设计使用量;三氯甲烷、氯甲酸三氯甲酯与硫酸二甲酯性质类似,同为刺激性有毒液体,因此选取硫酸二甲酯的最低设计使用量作为上述化学品的最低设计使用量;苯酚、四氯化钛与三氧化硫性质相似,同为强腐蚀性有毒物质,因此选取三氧化硫的最低设计使用量作为上述化学品的最低设计使用量;偶氮二异庚腈、2,2'-偶氮二异丁腈属易燃、易自燃引发爆炸的固体物质,危害较大,参照一般易燃液体如甲苯的最低设计使用量作为上述化学品的最低设计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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