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三五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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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三五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规划

江苏省“十三五”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要求相适应的院前急救管理和服务模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急救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主要精神、“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目标任务要求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制订本规划。

一、全省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情况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部署,按照《江苏省急救医疗体系建设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快建设步伐,全省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在日常院前急救和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应急医疗救援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

一是院前急救医疗网络不断健全。

全省共设有13个市级急救医疗中心。

与2010年末相比,全省各市城区急救分站从119个增至161个;县(市)急救医疗站从49个增至59个(其中独立设置的从13个增至18个),县域以下急救医疗点从87个增至274个。

2013年,卫生、财政部门共同出台了《江苏省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13-2015)》,投入1.2亿资金用于救护车和硬件设施、设备采购及更新,急救车辆快速增长,从“十一五”期末的597辆增至1522辆,增加了2.5倍。

二是院前急救专业队伍不断壮大。

院前急救医疗专、兼职从业人员5796人,较2010年末同比增加了4倍。

其中,急救医师1097人,增长了32%;急救护士996人,增长了43%;驾驶员932名,增长了47%;调度员414人,增长了20%;担架员301人,增长了30%,形成了一支完备的急救专业人员队伍,在急危重症的救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是院前急救医疗管理不断规范。

修订《急救医疗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对加强急救工作科学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发挥了良好作用。

统一全省救护车名称和急救专用标识,规范救护车警灯警报器审批,有效清理不合规的救护车辆,规范了救护收费行为,保障医患合法权益。

将院前急救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对口支援任务考核,市、县急救医疗中心(站)与当地三级综合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选派急救医师定期到急诊科、重症医学科、骨科进修临床业务,不断提高急救水平。

四是院前急救服务能力逐步增强。

全省出救量以每年10~15%的速度上升,2015年全省院前急救机构出救总量达120万次,出车总里程约4000万公里,比2010年翻了一倍。

各地急救医疗中心(站)积极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护,经受住了“昆山8·2特大事故”、“盐城6·23特大风雹灾害”等突发事件的严峻考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得到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虽然我省院前急救医疗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看,与我省经济大省的地位还不相匹配,与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院前急救医师短缺,待遇偏低,职业发展受限,突出表现为“进不来,留不住”。

二是相关政策不配套,急救事业发展面临许多瓶颈。

三是内部建设管理落后,表现为一些地方“独立型”院前急救模式尚未确立,急救学科建设薄弱,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院前急救资源未得到合理使用。

(二)“十三五”院前急救工作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健康中国”作为一项国家战略,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强调,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级试点,加快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努力打造健康江苏。

特别是江苏作为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预计“十三五”末,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占户籍总人口的25%,老龄人口的健康和医疗急救形势十分严峻。

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快速增长,高危孕产妇增加,精神疾病和重大传染病发病率上升,院前急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预计“十三五”期间全省急救量将以每年15~20%的速度递增,院前急救任务将非常繁重,同时也对院前急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院前急救医疗事业,是重大民生工程,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益性的重要体现,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加快发展步伐。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维护和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为出发点,着力健全政府主导的急救医疗事业发展机制,大力推进制度创新,落实政策配套,重点建设和发展院前急救专业队伍,完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特别是加快农村地区的急救站点建设,提高院前急救医疗技术水平,提高急救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增强人民群众对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的获得感。

(二)原则

1、政府主导。

全面履行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保障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规范运作。

合理设置网络布点,实现人才队伍、车辆装备、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实现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

3、及时有效。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急救资源的可及性和服务效能。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

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市、县(市)、社区(乡镇)三级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着力充实和稳定急救专业人员队伍,着力健全城郊、农村地区院前急救网络和站点,探索院前急救服务分类调度,初步实现城乡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均等化,院前急救服务效率显著提升。

1、设区市全部建成“独立型”的急救医疗中心,自管急救站点至少在70%以上。

至少50%的县(市)建成“独立型”的急救医疗站。

急救医疗分站(点)覆盖城乡社区、乡镇,80%以上达到省建设标准。

2、充实急救人员队伍,重点补充急救医师数量,拿出空编的一定比例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实现急救人员数量适宜、队伍稳定、结构合理。

3、每5万人口配备1辆监护型救护车。

根据需要配备特种应急保障车辆。

4、完善市级“120”指挥调度中心,实现设区市范围内调度指挥一体化。

建立分级调度机制,提升急救资源利用效率。

5、实现市急救中心80%以上的救护车、县(市)急救站30%以上的救护车具备移动监护无线传输,做到危重症患者抢救院前、院内无缝对接。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院前急救医疗体系建设

在完善城市院前急救医疗网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的院前急救医疗网络建设;科学编制院前急救医疗网络站点设置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以每个分站覆盖人口为20万、平均服务半径3~5公里为标准,合理布局急救站点,构建市、县(市)、乡镇(社区)三级院前急救医疗网络;规划站点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分阶段完成,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出台《江苏省院前急救医疗分站(点)基本建设标准》,加强对各地站点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网络站点建设落实到位。

每5万人口配备1辆监护型救护车,“十三五”期间,各地救护车辆配置应全面达标,确保群众基本医疗急救服务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完善不同用途和性能救护车配备,城市救护车辆中,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和普通监护型救护车比例为1:

4—1:

6为宜,各设区市急救医疗中心负压车数量2—3辆、新生儿转运急救车1辆、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车和医疗救援物资储备车各1辆。

救护车辆适应院前急救医疗服务高强度、高损耗、高出车频率需要;随车急救装备配置符合国家标准,在性能、体积、重量、稳定性、抗震性方面能满足院前急救要求。

加强急救车辆和装备的精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按规定报废救护车辆和装备。

(二)充实和稳定院前急救人员队伍

以解决院前急救医师短缺、队伍不稳定、提升急救业务水平为重点,着力加强院前急救专业队伍建设。

1、积极拓宽进人渠道。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积极争取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支持,在人员引进、招聘上给予政策上的倾斜,通过政府适当加大投入等方式,努力解决“招人难”问题。

2、提高急救人员收入待遇。

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结合所在地其他同类性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水平,综合考虑行业特殊性,对院前急救机构在绩效工资核定时适当予以倾斜。

3、多渠道培养专业人员。

探索解决院前急救医疗人才招聘难问题的可行路径。

探索建立符合院前急救医疗专业特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明确培训目标、大纲和内容。

建立医疗救护员培训制度,以各种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初步紧急救护知识技能为重点,开展医疗救护员职业培训,壮大具有基本专业医疗救护知识和技能的院前急救医疗队伍。

4、探索建立院前急救与医院之间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完善院前急救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医院急救医学等相关专业医师在晋升主治或副高级职称前到院前急救机构工作一年,视作下基层对口支援服务,以缓解院前急救人员紧缺的矛盾。

院前急救医师派往二级以上医院免费进修学习,提高业务综合水平。

(三)深化院前急救医疗建设发展内涵

1、确立“独立型”院前急救医疗模式。

“指挥型”或依靠医疗机构贡献资源承担急救功能的市级急救医疗中心,要向“独立型”过渡转型,自有急救分站的比例要在原有基础上每年提高20%,到2020年,所有市级急救医疗中心,要实现所有网络急救分站的人、财、物的“自有化”。

县(市)也要逐步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型”急救站。

2、加强科学调度水平。

完善市级“120”指挥调度中心,县级急救站接受市级急救中心的统一调度,实现设区市范围内调度指挥一体化,最大程度地缩短调度时间,为院前急救赢得抢救时间。

引入急救优先分级调度机制,开展院前急救医疗业务的分类管理,优先确保危及生命的院前急救服务,实现院前急救服务的精细化运作,保障群众基本急救需求。

市级急救中心要引进分级调派处置系统(MPDS),提高急救受理与调度的专业化、标准化程度,加强调度员岗位培训和考核,提升急救资源的利用效率。

3、加强院前急救医疗学科建设。

加强院前急救医疗专业水平建设,鼓励院前急救医疗专业人员开展院前急救医疗技术创新,不断增强院前急救现场救护、途中救护、突发急性传染病救治的专业能力,提高抢救成功率。

以常见急症现场初步处理常规、各种创伤现场初步救治常规、现场心肺复苏、搬运和护送规范等为重点,以岗位技能培训为手段,加强院前急救医疗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养院前急救专业队伍的医疗救护、突发事件处置和紧急医疗救援能力。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与考核,提升院前急救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

4、推进信息化建设。

将院前急救医疗体系信息建设纳入“智慧健康服务工程”,不断提升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信息化水平。

完善急救医疗指挥调度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统一全省各急救医疗中心(站)的院前急救医疗业务数据标准,建立全省院前急救医疗业务管理信息平台,推动全省急救医疗业务协同运行;“120”急救电话是全省统一、唯一的急救受理电话,在各市统一受理、分区调度、就近抢救、快速反应的基础上,加强“120”急救调度信息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联动。

推进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实现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管理和急救医疗服务智能化。

积极探索“院前急救医疗+互联网”便民急救医疗服务,促进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中的应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胸痛、卒中、创伤等医疗救治中作用,使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的功能得到充分体现;增加市级急救医疗中心调度席位,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理分析能力。

5、完善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机制。

强化医疗机构急诊资源配置,切实按照《医院急诊科建设管理规范》,加强医院急诊科设施建设、急诊医学专业队伍建设和急诊医学专科能力建设;加强院内急救管理,落实院内急救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落实急诊分流,引导患者合理使用急救急诊医疗资源。

加强院前院内信息交互协同,建设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救护车与院内急诊信息的实时交互平台,规范院前院内交接工作流程,建立院前院内急救、急诊绿色通道,建立和完善院前急救-院内急诊-危重症监护的新型一体化急救医疗体系。

(四)开展公众“自救互救”宣传和培训

充分利用各市院前急救医疗的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进行急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增进社会公众对急救医疗知识以及呼救方式的了解,开展对急救志愿者“自救互救”技能培训,逐步建立一支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增强自救意识,提高群众整体自救、互救能力和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要重视本地区的院前急救医疗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加大对院前急救医疗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相适应,重点向郊区、县(市)倾斜,以保证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正常运营,改善院前急救医疗所需的基础设施、车辆设备和专业人才等条件。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等部门要针对院前急救医疗事业的特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政策保障,提供政策服务,共同推进本地区的院前急救医疗体系建设。

(二)严格依法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卫生计生委《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院前急救机构、人员、技术等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加强执业行为和服务质量管理。

成立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组织,督导和评估全省院前急救建设工作。

积极推动院前急救医疗省级立法工作,完善院前急救医疗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为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三)深化内部改革

进一步强化内部运行机制、人事管理机制的改革,建立适应院前急救医疗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估机制。

修订完善《江苏省院前急救机构绩效评估指标》,加强对各级急救医疗中心(站)及其人员的绩效管理与考核,建立规范高效、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以调动院前急救专业人员积极性为目的,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岗同酬为原则,重点向急救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控制普通岗位及后勤岗位收入水平,拉开收入差距。

明确界定急救与非急救的业务范围,完善分类救护服务模式,逐步将非急救业务向社会开放。

(四)营造良好氛围

借助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院前急救医疗工作及取得的经验和成绩,普及急诊急救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的急救自救意识,转变公众的急救需求观念,最大限度地发挥医疗救援功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注重挖掘、树立、宣传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充分展示急救工作者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着力打造急诊急救服务品牌,提升行业形象。

六、实施与评价

本规划是全省“十三五”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院前急救医疗机构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及时序进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要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和机制,制定监测、评估的指标体系和办法,对规划的实施进度和效果定期科学开展监测与评估,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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