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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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
北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甲方):
餐厨垃圾收运单位(乙方):
餐厨垃圾处理费结算单位(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丙方核定、收缴、结算餐厨垃圾处理费的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服务内容
1.甲方产生餐厨垃圾按照重量核定量:
吨/(□年、□半年、□季度);按照容积核定量:
(120升)桶/(□年、□半年、□季度)(请在相应周期前的□中划√,具体收集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2.收集地点:
区(县街(乡镇)。
3.收集时间:
。
第二条 餐厨垃圾处理费的缴纳和结算
1.根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京政容发〔2013〕95号)要求,甲方应当将合同约定的餐厨垃圾处理费缴至丙方专用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
2.餐厨垃圾处理费标准:
如按照重量计费,为元/吨(以北京市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如按照容积计费,应当依据北京市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北京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容积计量收费标准》(京政容发〔2013〕95号文附件1)执行。
甲方缴纳的餐厨垃圾处理费包括收集运输费用和处理费用,各环节费用分割比例以甲方住所地区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为准。
3.乙方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北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单》(京政容发〔〕95号文附件3),记录每次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的数量,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结算方式:
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甲方按照年度缴存餐厨垃圾处理费。
每一年度开始前日内,甲方将餐厨垃圾处理费缴存至丙方专用账户,本年度届满后日内,丙方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北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单》记载的餐厨垃圾收运量,计算并结清甲方实际发生的本年度餐厨垃圾处理费;依据餐厨垃圾处理费分割比例,计算并结清乙方应得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
(2)甲方按照半年缴存餐厨垃圾处理费。
每半年度开始前日内,甲方将餐厨垃圾处理费缴存至丙方专用账户,本半年度届满后日内,丙方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北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单》记载的餐厨垃圾收运量,计算并结清甲方实际发生的本半年度餐厨垃圾处理费;依据餐厨垃圾处理费分割比例,计算并结清乙方应得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
(3)甲方按照季度缴存餐厨垃圾处理费。
每季度开始前日内,甲方将餐厨垃圾处理费缴存至丙方专用账户,本季度届满后日内,丙方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北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单》记载的餐厨垃圾收运量,计算并结清甲方实际发生的本季度餐厨垃圾处理费;依据餐厨垃圾处理费分割比例,计算并结清乙方应得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
5.甲方应当缴存的首个计量计费周期餐厨垃圾处理费为人民币元;自第二个计量计费周期起,甲方的餐厨垃圾核定量及缴存餐厨垃圾处理费金额以前一个计量计费周期内的实际量为基础,由甲、乙、丙三方以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6.甲方缴存的餐厨垃圾处理费不足的,应当按照丙方要求及时补足;甲方缴存的餐厨垃圾处理费有剩余的,可抵缴下一计量计费周期的餐厨垃圾处理费,没有下一计量计费周期的,丙方应当将剩余费用返还甲方。
7.甲方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后,丙方应当开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票据。
8.丙方向乙方支付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的具体方式为:
。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餐厨垃圾收运服务,有权要求乙方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并有权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举报投诉。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产生的餐厨垃圾全部交由乙方收集清运,并按时向丙方缴存餐厨垃圾处理费。
3.甲方负责本单位或管辖区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
将餐厨垃圾装入绿色120L(升)标准的收集容器内,并保证餐厨垃圾装载不外露,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如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餐厨垃圾收集不满1个标准容器的,也按照1个标准容器记录。
4.甲方不得将木筷、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建筑垃圾等非餐厨垃圾装入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
5.甲方应当保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有专门存放地点,满足乙方车辆作业需求。
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收集清运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应当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完成餐厨垃圾装车工作,并在《北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7.其他约定:
。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资格与水平;如乙方为经营性企业,应当具有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安全、稳定、环保、及时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并做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台账管理工作。
3.乙方有权依据相关收费标准,要求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用。
4.如甲方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将非餐厨垃圾混入餐厨垃圾且拒不拣出的,乙方有权拒绝收集清运,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对混装垃圾乙方给予收集清运或乙方协调生活垃圾收运单位收集清运的,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计量计费。
5.乙方应当采用符合要求的收集工具和专用运输车辆收集、清运餐厨垃圾。
6.乙方收集工具和专用运输车辆应当做到密闭、完好、整洁,功能齐备,不得有遗洒、泄露等现象。
7.乙方应当将餐厨垃圾运输至符合规定的垃圾接收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8.乙方每次收集完毕后应当将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乙方在收集清运过程中损坏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等甲方财产的,应当予以赔偿。
9.乙方在收集清运过程中应当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10.其他约定:
。
第五条 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当在本区县人民政府监督指导下设立专用账户并向社会公布,用于餐厨垃圾处理费的结算。
2.丙方应当按照甲方人数、经营状况等情况,科学合理地核定餐厨垃圾产生量。
3.丙方受本区县人民政府委托,有权监督并督促甲方按时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
4.丙方应当对收取的餐厨垃圾处理费进行单独核算,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收取的餐厨垃圾处理费,专门用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5.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甲方、乙方结算餐厨垃圾处理费和收集运输费用。
6.丙方应当按照北京市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与垃圾接收单位结算餐厨垃圾处理费。
7.丙方应当主动向甲方、乙方告知有关收费政策及标准,并出示相关文件供其查询。
8.丙方收费人员上门收费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
9.其他约定: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经丙方书面催缴仍未缴纳的,除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丙方有权通知乙方对甲方暂停提供服务。
2.乙方未提供餐厨垃圾收集清运服务,或收集清运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未达到服务标准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履行或履行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将解除合同的日期等信息告知丙方,并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4款的约定做好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工作。
4.其他约定:
。
第七条 转让限制
甲、乙、丙三方均不得将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及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三方以外的任何人。
第八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项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有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后方可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未有新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提供餐厨垃圾收运服务,直至新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提供服务为止。
丙方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北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单》记载的继续提供服务期间餐厨垃圾收运量,结清乙方应得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
5.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的,合同有关内容按照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收件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收件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收件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