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医院口腔楼实验室工程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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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民医院口腔楼实验室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XX市人民医院口腔楼实验室工程项目
(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XX-XX-ZX)
招标人:
XX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
山东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XX年6月
XX市人民医院口腔楼实验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XX市人民医院口腔楼实验室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XX-XX-ZX
三、采购项目情况:
标段号
项目名称
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一
XX市人民医院口腔楼实验室工程项目
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原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07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XX年6月24日8时30分至XX年6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山东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临街楼一楼标书发售处。
3.方式: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合格方可发售采购文件。
但是,最终资格是否合格由评审小组根据响应文件要求在评审时确定。
4.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XX年7月14日8时00分至XX年7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XX市XX南路153号)
六、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XX年7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XX市XX南路153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XX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XX联系地址:
山东省XX市XX西路67
联系方式:
XX-XX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XX-
地址:
山东省XX市经济开发区XX路159号
XX年6月23日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投 标 须 知 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
XX市人民医院口腔楼实验室工程项目
2
建设地点
XX市人民医院
3
招标人名称
XX市人民医院
4
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原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质量等级
合格。
7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8
招标范围
全部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9
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60%,完成竣工审计支付至最终审计结算值的95%,余留5%作为保修金,待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尾款。
10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11
质量保修期
2年
12
招标控制价
31.607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
13
发标时间、地点
时间:
XX年6月24日8时30分至XX年6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山东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街楼标书发售处。
14
勘察现场
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对现场进行勘察。
1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6
投标有效期
90天(日历日)。
1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不退)。
18
答疑安排
疑问提出时间及地点:
XX年7月4日8时前以邮件形式发至XXXX@,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
答疑回复时间:
XX年7月4日17时前。
19
投标截止时间
XX年7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0
开标时间
XX年7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1
开标地点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XX市XX南路153号)
22
联系方式
采购人:
XX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宋颖联系地址:
山东省XX市XX西路67
联系方式:
186XX5091
代理机构:
山东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山东省XX市XX路
项目负责人:
XX
联系电话/传真:
XXXXXX2185XXX
23
招标代理机构
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金额:
0.6万元,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形式:
电汇(含电子转账,如同为华夏银行可采用转账方式)
开户名称:
山东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营业部
行号:
XXX
账号:
XXXX
(注:
请在投标保证金凭证备注中注明“口腔楼实验室850”,电汇以公对公账户汇出,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到账时间:
投标人应提前办理保证金电汇,需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我公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XX:
XXXX电汇)
监督电话:
XX-2XX
25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身份证;
下列证件提供原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身份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①上述资质证明文件中要求提供证书原件的,所有原件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应为有效证件,供应商对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26
注:
投标人负责施工图的深化设计。
一、总则
1、工程综合说明除投标须知表外:
1.1招标依据: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1.2现场情况:
三通一平。
1.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4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手续,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1.5以本工程招标文件和国家、地方和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投标依据。
2、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见投标须知表。
3.2具有完善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3.3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
3.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文件。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购买招标文件及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规定发出的补充资料和投标答疑会记录。
招标公告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因此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解答,答复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每位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何种原因招标人都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通知将以书面形式送至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回确认函。
7.3为使投标人有时间充分地将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
8、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
8.1投标报价
8.1.1报价范围:
投标人依据现场实际场地情况深化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标准图集、招标人的有关要求进行报价,计算时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企业现状,计算出企业报价的个别成本(包括社会保障费),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对规费和税金的内容和费率进行修改变动,其它可竞争费用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工程报价包含全部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8.1.2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的方式进行投标总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
8.1.3除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即不含变更的全部费用)。
8.1.4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检验检测费管理费和利润;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8.1.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1.6建筑垃圾处理、渣土受纳费及环保噪音费等应根据现场条件及有关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
有关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以外发生的噪音费以及出现的处罚应由中标人承担。
8.2工程结算:
中标价加有效签证。
最终以审计方出具审计报告为准
8.3严格执行工程结算审计制度。
8.4投标文件所涉及费用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文字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凡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汉语及中文。
10、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单位概况表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投标报价说明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其他资料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时班子人员的配备及项目经理的综合情况、施工进度,各阶段的保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及环保施工组织措施等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投报的产品的规格、产地、品牌、使用寿命、性能和质量等
(三)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0、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利用表格、图示、文字全面响应该招标文件,以便更详细全面地说明其能力。
全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格式及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在须知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投标须知表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须知表的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
0.6万元,采用电汇或网上转帐形式从基本账户汇出。
12.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必须做到于开标前汇到山东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账户上(以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附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5招标代理费按【2011】534号工程类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3、投标预备答疑及勘察现场
13.1投标人应在投标答疑前,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作出澄清和解答。
13.2勘察现场
13.2.1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因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均不负责任。
13.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13.3投标预备答疑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及会议记录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由于投标预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中所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表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须知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
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采用不含金属物方式装订,并顺序编写页码,外形平面尺寸为国际A4纸型;投标文件应胶装,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不宜分册装订。
1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但修改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字样。
15.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3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表所述的单位地址。
16、投标截止期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16.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根据须知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留。
六、开标
18、开标
18.1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仪式,如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缺席开标仪式,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它证件无效。
18.2开标会议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验证。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以开封。
18.3投标文件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8.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8.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8.4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当众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七、评标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领导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但是按照第21款规定校核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详细审阅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20.2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
(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4)未按规定报价,存在严重的缺项漏项;
(5)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接受;
(7)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8)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及质量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
(10)提供的业绩、经营情况不真实、准确;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0.3细微偏差是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0.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视为无效投标。
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1、错误的修正
2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则以大写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低价者为准。
21.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2.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详细审阅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将被淘汰。
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合格入围投标人,只有成为合格入围投标人,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22.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将对入围投标人进行询标。
询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进行评价与比较。
将按评标标准依次对入围投标人进行评审。
23、特殊情况下的评标
如果根据本招标文件第25条的规定所有投标均被界定为废标,或者投标人串通投标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者,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25.1项目开标前,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取消其投标资格: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密封;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会事宜;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5.2项目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重大偏差的认定见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2)评标标准中明确规定的情况;
(3)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4)投标人拒绝接受按照本招标文件(除22条以外)规定修正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5)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不当活动;
(6)投标人串通投标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方式;
(7)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5.3项目定标后,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1)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2)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投标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
投标人给代理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代理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5.4评标委员会评议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其他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26、评标
26.1评标内容的保密:
26.1.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为止,凡属于审查、报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6.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或评标领导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6.2评标组织:
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招标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按评标办法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评标委员会组成的办法: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2/3。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的规定。
26.3评标的基本标准和方法
26.3.1本工程采用工程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综合实力、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及标书质量等为评标定标的标准,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以报价合理、确保质量和工期等为评标定标的标准,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26.3.2根据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