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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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建设
邯郸市建设局(通知)
邯建建[2010]53号
关于印发《邯郸市建筑施工企业2010年度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市政公用施工单位、各有关外埠企业:
为了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促进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2010年度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质[2010]213号)的安排,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邯郸市建筑施工企业2010年度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
安全 许可 检查 方案 通知
邯郸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6日印发
附件:
邯郸市建筑施工企业2010年度
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促进邯郸市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为依据,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综合检查,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加大市场清出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三类人员”依法依规坚决查处。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由市建设局统一安排部署,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检查范围为所有在我市注册并取得企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含:
专业承包、劳务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和外埠企业;所有应办安全许可的企业)。
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属的]建筑企业及在本县施工的外埠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检查工作(不含:
市内三区、邯郸县、高开区,马头工业城所属的企业);其他在邯注册企业及在主城区施工的外埠企业全部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检查工作。
市、县检查组要检查每个企业2-5个在建工程工地。
(注:
所有应参加检查的企业,无故未参加本次安全检查,在今年的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年检)中,将按照不合格或不具备安全条件处理)。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已经取得资质证书,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
(二)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经重新审查的,包括:
资质升级、增项、改制、合并、分立等;
(三)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延期的;
(四)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五)建筑施工企业的“建造师”必须“注册”到本企业,见到“注册证”。
“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个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检查时,邯郸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站和各县(市、区)建设局要依据“本通知”附表1和附表2的内容逐条认真检查,并如实填报检查表,并统一报送市安监站作为对检查结果进行复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2010年5月25日—6月5日):
各施工企业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并将本通知的附表1、附表2;(10日内)报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各县企业上报到各县(市、区)建设局。
由各县(市、区)建设局在6月10日前,统一汇总上报到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二)第二阶段,统一检查(2010年6月5日—30日):
邯郸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组织的(市区片)专项检查从6月5日开始。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并于6月10日以前开始展开对本县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要突出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或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却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建设局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于5月30日前报邯郸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组织本县施工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对照国家和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组织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整改。
要对检查情况和结果进行详细登记,逐一建立台帐。
今后要不定期开展对本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抽查,要对这次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举一反三,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严格复查,对复查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提出处罚建议。
(三)第三阶段(2010年7月1日至9月5日),市安监站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的企业进行复核。
各县(市、区)建设局6月30日前将专项检查结果上报市安监站,市安监站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检查情况按照企业总数的50%进行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视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对其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发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处罚;发现“三类人员”和“注册建造师”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现各县(市、区)建设局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规违纪的要通报批评。
市建设局抽查:
市建设局将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9月5日期间,对全市10%企业进行抽查。
(四)第四阶段.总结上报(2010年9月1日-5日),邯郸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组织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对问题企业进行处罚,写出专题情况报告上报市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处),经局领导审核后,于2010年9月10日前上报省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现场和每个人员。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检查组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
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市安监站要把这次检查作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长期性、有效性。
(三)廉洁自律,文明执法。
各级各部门在检查中要严格检查标准,严肃工作纪律,不准收受企业任何形式的礼品和礼金,对违规违纪者要按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联系人:
杜安民
电话:
(0310)3125645
邮箱:
附表: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表
2、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情况统
计表
附表一
邯郸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表
所在县(市):
企业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日期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独立法人合法有效性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资质与许可证一致性
四、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人员职称及数量配备
五、建造师的情况
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和注册建造师取得安全证情况(重点查:
注册证和个人安全证)
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制度落实情况
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情况
2
各级职能部门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齐全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齐全
4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停工整改和复查)
6
承发包合同中列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目标
六、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1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文件(经费使用情况)
2
安全生产投入发票、安全用具合格证书
3
落实安全防护用品和教育培训专项资金
4
安全防护用具、服装
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三类人员配备情况
1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
3
安全机构设置文件及人员任命文件、安全机构的工作职责
4
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名单
八、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
1
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书
2
台帐与实际特种作业人员人证相符
九、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1
下发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文件及计划
2
依据安全教育考核汇总表内容抽查1—2名工作人员
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
下发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通知
2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及定期检查措施
3
职业危害防护用具
十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重大危险源清单及应急预控措施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公司和工程情况)
2
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公司和工程项目)
3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4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公司和工程项目)
2
落实设备安装、拆除、检测、维修、使用等情况
十三、施工起重设备
1
现场起重设备按标准规定使用
2
落实设备安装、拆除、检测、维修、使用等情况
十四、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1
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与现有工程相对应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以来,每年工伤保险投保情况
十五、施工现场检查
1
施工现场检查是否有不良记录
自查(企业)单位:
(公章)负责人:
填报人:
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说明:
各企业在自查后,上报本表时,在表后附:
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3、安全证;4、“三类人员证”;5、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和个人“安全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检查组留复印件)。
(县级建设局)检查组:
检查人:
时间:
(市安监站)复查组:
复查人:
时间:
附表2
邯郸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情况统计表
县(市)(章)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法人代表
职工年平均人数
资质类别及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类人基本情况
注册建造
师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情况
工伤保险情况
主项资质
增项资质
资质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A
B
C
人数
安全证数量
种类
数量
注:
工伤保险需填报至2010年6月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