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变电站现场运行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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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变电站现场运行操作规程

35kV变电站现场运行操作规程

(范本)

2005年12月30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变电站模式和设备调管围3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巡视3

第一节设备巡视制度3

第二节主设备的巡视项目4

第四章电气设备的运行7

第一节主变压器的运行7

第二节主变压器的投运和停运9

第三节分接开关的运行9

第四节瓦斯保护装置的运行10

第五节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10

第六节高压断路器的运行10

第七节隔离开关的运行12

第八节电容器的运行12

第九节互感器的运行12

第十节母线的运行13

第十一节高压熔断器的运行13

第十二节避雷器和避雷针的运行13

第十三节接地装置的运行13

第十四节低压配电装置的运行14

第十五节直流系统的运行14

第十六节UPS电源的运行15

第十七节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运行15

第十八节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16

第十九节监控系统的运行17

第五章倒闸操作17

第一节倒闸操作的一般规定17

第二节倒闸操作注意事项18

第三节变压器的操作19

第四节线路开关的操作20

第五节站用电系统的操作21

第六节二次装置的操作21

第六章事故处理21

第一节事故处理的原则21

第二节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21

第三节变压器的事故及异常处理22

第四节主变差动保护动作的处理23

第五节主变过流保护动作的处理23

第六节高压断路器的事故处理23

第七节线路开关跳闸的处理24

第八节越级跳闸事故的处理24

第九节直流系统的事故处理24

第十节互感器的事故处理25

第十一节隔离开关的故障处理25

第十二节系统事故的处理25

第七章水灾、火灾事故的处理26

附录27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保证变电站的安全、经济运行,加强变电站的运行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      电力局(公司)主管生产局长、生技科、县调、变电站及各级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第二章      变电站模式和设备调管范围

第3条      变电站模式

1、常规变电站

2、农村小型化I模式变电站

3、农村小型化II模式变电站

4、箱式变电站

第4条      调管设备的划分及运行

1、            地调调管设备:

2、            县调调管设备:

3、            本站调管设备:

4、            县调或本站调管设备的运行

第5条      计划检修按月度检修计划任务书的安排提前一天申请停电;计划临时检修,影响对外供电的,应提前三天向调度提出停电申请;不影响对外供电的,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停电时间以调度的批复为准。

第三章      电气设备的巡视

第一节          设备巡视制度

第6条      设备巡视应严格按照《安规》中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第7条      正常巡视:

变电站内的日常巡视检查,除交接班巡视外,每天早晚高峰负荷时各巡视一次,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熄灯巡视。

第8条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特殊巡视

1、新投运或大修后的主设备,24小时内每小时巡视一次。

2、对过负荷或异常运行的设备,应加强巡视。

3、风、雪、雨、雾、冰雹等天气应对户外设备进行巡视。

4、雷雨季节特别是雷雨过后应加强巡视。

5、上级通知或重要节日应加强巡视。

第9条      巡视时,应严格按照巡视路线和巡视项目对一、二次设备逐台认真进行巡视,严禁走过场。

第10条  巡视高压室后必须随手将门关严。

第11条  每次的巡视情况应进行记录并签名;新发现的设备缺陷要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内。

第二节          主设备的巡视项目

第12条  主变压器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正常巡视

1)变压器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2)变压器油色、油位是否正常,各部位有无渗漏油现象。

3)变压器油温及温度计指示是否正常,远方测控装置指示是否正确。

4)变压器两侧母线有无悬挂物,金具连接是否紧固;引线不应过松或过紧,接头接触良好,试温蜡片无融化现象。

5)呼吸器是否通畅;硅胶是否变色;瓦斯继电器是否充满油;压力释放器(安全气道)是否完好无损。

6)瓷瓶、套管是否清洁,有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

7)主变外壳接地点接触是否良好。

8)有载分接开关的分接指示位置及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9)冷却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

10)  各控制箱及二次端子箱是否关严,电缆穿孔封堵是否严密,有无受潮。

11)  警告牌悬挂是否正确,各种标志是否齐全明显。

2、            特殊巡视

1)大风天气时,检查引线摆动情况及变压器上是否有悬挂物。

2)雷雨天气后,检查套管是否有闪络放电现象,避雷器放电计数器是否动作。

3)暴雨天气时,检查站内外排水情况,周围是否有洪水、滑坡、泥石流、塌陷等自然灾害的隐患。

4)大雾天气时,检查瓷瓶、套管有无放电现象,并应重点监视污秽瓷质部分有无放电现象。

5)下雪天气时,根据积雪检查各接点的发热情况,并及时处理积雪和冰柱。

6)发生近距离短路故障后,检查变压器各侧套管接头有无异常。

7)主变满负荷或过负荷运行时,应加强巡视。

第13条  有载分接开关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有载分接开关的分接指示器指示是否正确,电压指示是否在规定电压允许偏差范围内。

2、            控制器电源指示灯是否正常。

3、            分接开关储油柜的油位、油色及其干燥剂是否正常。

4、            分接开关及其附件各部位有无渗漏油。

5、            计数器动作是否正常,能否及时记录分接变换次数。

6、            电动操作箱门关闭是否严密,防潮、防尘、防小动物措施是否良好。

第14条  真空断路器的巡视检查项目

1、            分、合闸位置指示是否正确,与实际运行位置是否相符。

2、            断路器及重合器指示灯是否正确。

3、            支柱绝缘子及套管有无裂痕或放电现象。

4、            引线驰度是否适中、接触是否良好,试温蜡片有无融化。

5、            断路器支架接地是否完好。

第15条  SF6断路器的巡视项目

1、            每日定时记录SF6气体压力。

2、            断路器各部分有无异音(漏气声、震动声)。

3、            套管有无裂纹或放电声。

4、            引线驰度是否适中、接触是否良好,试温蜡片有无融化。

5、            分、合闸位置指示是否正确,与实际运行位置是否相符。

6、            断路器支架接地完好。

第16条  油断路器的巡视检查项目

1、            分、合闸位置指示是否正确,与实际运行位置是否相符。

2、            油色、油位是否正常,有无渗漏油痕迹,放油阀关闭是否紧密。

3、            排气管是否完好、有无喷油现象。

4、            表面是否清洁,各部件连接是否牢靠,有无发热变色现象。

第17条  弹簧操动机构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机构箱门是否平整、开启灵活、关闭紧密。

2、            储能电动机的电源刀闸或熔丝接触是否良好。

3、            检查分、合闸线圈有无变色、变形或异味。

4、            断路器在分闸备用状态时,合闸弹簧是否储能。

5、            各辅助接点、继电器位置是否正确。

第18条  电磁操作机构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机构箱门是否平整、开启灵活、关闭紧密。

2、            检查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有无变色、变形或异味。

3、            直流电源回路接线端子有无松脱、锈蚀。

第19条  隔离开关的巡视检查项目

1、            绝缘子是否完整无裂纹、无放电现象。

2、            机械部分是否正常。

3、            闭锁装置是否正常。

4、            触头接触是否良好,接触点是否发热,有无烧伤痕迹,引线有无断股、折断现象。

5、            接地刀闸接地是否良好。

第20条  电容器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检查三相电流表是否平衡,有无不稳定或激增现象,各相差应不大于10%。

2、            放电线圈及三相放电指示灯是否良好。

3、            电容器分档刀闸位置是否正确。

4、            电容器内部有无放电声;外壳有无鼓肚、渗漏油现象;瓷套有无裂纹、闪络痕迹。

5、            电容器油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6、            电容器内部连接线是否牢固可靠,。

7、            电容器避雷器是否完好,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第21条  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的巡视检查项目

1、            互感器套管支柱绝缘子是否清洁,有无放电痕迹。

2、            瓷件是否完好,无裂纹损坏。

3、            接头是否牢固、无过热变色现象。

4、            充油式互感器油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5、            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第22条  防雷设施的巡视检查项目

1、            避雷器正常巡视项目

1)瓷质、法兰部分有无破损、裂纹及放电现象;硅橡胶外壳表面是否有老化、裂纹等痕迹。

2)检查放电计数器是否动作,外壳有无破损。

3)检查引线是否牢固,接地是否良好。

4)避雷器内部有无异常声响。

2、            特殊天气的防雷设施巡视项目

1)大风天气时,检查避雷针的摆动情况。

2)雷雨后,检查放电计数器动作情况。

3)检查引线及接地线是否牢固,有无损伤。

第23条  母线的巡视检查项目

1、            各接头部分是否接触良好。

2、            检查软母线是否有断股、散股现象;硬母线有无机械损伤。

3、            接地故障后,检查瓷瓶表面是否有放电痕迹。

4、            大雪天应检查母线的积雪及融化情况。

5、            雷雨后,应检查绝缘子是否有破损、裂纹及放电痕迹。

第24条  阻波器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检查引线有无断股、接头有无放电现象。

2、            阻波器上有无搭挂物。

第25条  电力电缆的巡视检查项目

1、            电力电缆头是否清洁完好,有无放电发热现象。

2、            检查电缆沟有无积水、盖板有无破损、放置是否平稳、沟边有无倒塌现象。

3、            检查电缆终端防雷设施是否完好。

4、            检查电力电缆外壳、外皮等接地是否良好。

第26条  微机保护装置的巡视检查项目

1、            保护装置自检试验时,动作信号是否正确。

2、            运行监视灯指示是否正确。

3、            保护装置是否有装置故障的告警信号。

4、            检查液晶显示信息量(如电压、电流、功率一次值,保护投入情况等)是否正确。

5、            检查保护装置显示时间是否正确。

第27条  微机监控装置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检查后台机(含UPS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2、            检查主菜单中各个子菜单(功能开关)是否完备,检查有关数据显示是否正确。

各遥测、遥信量是否正确无误。

3、            后台打印机工作是否正常,打印纸安装是否正确,数量是否足够。

4、            检查或维护过程中,严禁更改后台机的参数、图表及实时数据。

禁止退出监控系统。

第28条  直流电源装置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检查蓄电池电压值,连接片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绝缘电阻是否下降。

2、             对铅酸、镉镍蓄电池组,检查每只蓄电池的液面高度,看有无漏液,若液面低于下线,应补充蒸馏水,调整电解液的比重在合格范围内。

3、             对充电装置,检查三相交流电压是否平衡,运行噪声有无异常,交流输入电压值、直流输出电压值、直流输出电流值等表计显示是否正确,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

4、            检查直流电源装置上的各种信号灯、声响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第29条  小电流接地微机选线装置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检查各指示是否正确无误。

2、            检查打印机电源指示灯是否完好,打印纸安装是否正确,数量是否足够。

3、            运行指示灯是否正常,自检功能是否完好。

第30条  计量和指示仪表的巡视检查项目

检查计量和指示仪表的指示值是否正确,指示灯是否正常。

第四章      电气设备的运行

第一节      主变压器的运行

第31条  变压器的运行必须满足现行《变压器运行规程》的要求。

第32条  主变额定运行方式

1、主变压器的运行电压一般不应高于该运行分接电压的105%。

2、变压器在上层油温不超过额定值的条件下,可以按照额定容量长期连续运行,这就是变压器允许的正常负荷。

第33条  上层油温经常在85℃以下,负荷不超过额定容量的变压器,可以短时过负荷运行,此时值班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将负荷限制在额定容量以内,过负荷时间不应超过30min。

第34条  经常在接近满负荷状态下运行的变压器,值班员可依据现行《变压器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计算本站变压器的过负荷倍数和时间,经县局生技科批准后生效。

第35条  变压器在下列情况下,不允许过负荷运行

1、变压器严重缺油。

2、色谱分析、电气试验中有关指标不满足要求。

3、全天满负荷运行,且主变上层油温较高。

4、环境温度高于40℃。

第36条  冷却装置的运行

1、            主变在运行时,各散热器的上下阀门均应打开。

2、            冷却装置运行正常,手动和自动启动功能正常,电源正常。

3、            运行中应根据变压器上层油温,将冷却装置投入运行。

第37条  主变压器在运行中的监视

1、            油温监视

1)油浸自冷式变压器上层油温一般不宜超过85℃,最高不超过95℃。

当上层油温超过95℃时,应及时报告调度。

2)主变负荷超过额定负荷的70%长期运行时,应加强上层油温的监视。

2、            电压监视

1)主变的电压应在额定电压的±5%范围内变动,一般不得超过相应分接头电压的5%。

2)主变电压超过规定值时,应及时汇报调度。

3、            负荷监视

1)运行中的变压器应在允许负荷及以下运行。

2)主变经过事故过负荷以后,应将事故过负荷的大小和持续时间记入主变技术档案内。

3)主变三相负荷不平衡时,最大相电流不能超过允许值。

4、            油位监视

主变油位指示应与实际油位相符,应在气温突变或严重渗漏油情况下加强对主变油位的监视。

5、            油质监视

主变应每半年取油样试验一次。

不允许将试验不合格的油加入变压器。

第38条  主变压器的并列运行

1、            变压器并列运行应满足下列条件:

1)绕组接线组别相同。

2)电压比相等。

3)短路阻抗相差不超过10%。

2、            新安装、大修或变动过内、外接线的变压器,并列运行前必须核定相序和接线组别,并检查并列运行变压器的档位是否相同。

第二节      主变压器的投运和停运

第39条  在投运变压器之前,应仔细检查,确认变压器及其保护装置在良好状态,具备带电运行条件后,方可投入运行。

热备用中的变压器应随时可以投入运行,长期停用的备用变压器应定期充电,同时投入冷却装置。

第40条  长期停运、新安装、大修或试验后的变压器投运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1、各接触点良好,引线、母线桥完好,相序标志正确清楚。

2、油枕、散热器及瓦斯继电器阀门全部在打开位置。

瓦斯继电器内无气体。

3、分接开关位置与调度通知相符合。

有载调压开关的就地指示位置同远方指示器指示一致。

4、通风冷却装置能够手动或自动投入运行,信号正确。

5、远方测温装置与就地温度计正常,指示相符。

6、主变本体无遗留物,安全措施完全拆除。

7、变压器基础没有下沉或裂纹现象。

8、外壳应两点接地,且接地可靠。

9、主变压器本体无缺陷,油漆完整,无渗漏油现象。

10、   相应的图纸资料齐全,各种检修、试验项目合格。

第41条  主变压器投运前,必须按规定投入主变保护,严禁在主变无保护的状态下充电。

第42条  两台主变并列运行,其中一台停电操作前,应检查另一台主变是否有过负荷情况。

第三节      分接开关的运行

第43条  无载调压变压器,在变换分接头时,应作多次传动,在确认变换分接位置正确并锁紧后,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并对分接开关变换情况做好记录。

第44条  有载调压变压器操作时,必须在一次分接变换完成后,方可进行第二次分接变换操作,同时应观察电压表和电流表等有相应变动。

第45条  每次分接变换操作都应将操作时间、分接位置及累计动作次数等记入主变调压记录本中;对每次投停、试验、维修、缺陷与故障处理,也都应作好记录。

第46条  两台有载调压变压器并列时,调压操作应轮流逐级或同步进行。

第47条  有载调压变压器与无载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时,两变压器的分接电压将尽量靠近或一致。

第48条  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的维护,应按照制造厂家的规定进行。

无制造厂规定者可参照以下规定:

1、            运行6-12个月或切换2000-4000次后,应取切换开关箱中的油样作试验。

2、            新投入的分接开关,在运行1-2年后或切换5000次后,应将切换开关吊出检查,此后可按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周期。

3、            运行中的有载分接开关切换5000-10000次后或绝缘油的击穿电压低于25kV时,应更换切换开关箱的绝缘油。

4、            长期不调或长期不用分接位置的有载分接开关,应在有停电机会时,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间操作一个循环。

第四节      瓦斯保护装置的运行

第49条  变压器正常运行时,应将轻瓦斯保护接信号,重瓦斯保护接跳闸,有载分接开关的瓦斯保护接跳闸。

第50条  变压器运行中滤油、补油或更换净油器的吸附剂时,应将重瓦斯保护改接信号。

第51条  油位计的油面异常升高或呼吸系统有异常现象,需要打开放气或放油阀时,应将重瓦斯保护改接信号。

第52条  新投入或大修后的变压器冲击时,应将重瓦斯保护接跳闸;冲击完成后试运行的24小时内,将重瓦斯保护改接信号;待运行正常后,再将重瓦斯保护接跳闸。

第五节      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

第53条  高压配电装置包括高压断路器、隔离开关、母线、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力电容器、高压熔断器及避雷器等设备。

第54条  配电装置应保持清洁,充油设备的油位应保持正常。

第55条  各电气连接部分应紧固可靠,接点温度不超过70℃。

第56条  室内高压配电室的门应加装防小动物进入的挡板,门窗应关闭紧密,严防小动物入内。

通往主控室的电缆沟、孔洞均应堵塞严密。

第57条  设备构架应根据情况定期刷漆,以防锈蚀。

户外配电装置的瓷瓶应定期检测。

第58条  所有设备的名称、编号应清楚醒目,与调度命名相符,并按规定地点填写。

第59条  应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周期、项目对设备进行试验。

第六节      高压断路器的运行

第60条  一般规定

1、            停运的断路器在投入运行前,应对该断路器本体及保护装置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必要时进行保护装置的传动试验,保证分、合良好,信号正确,方可投入运行。

2、            操作中应同时监视有关电压、电流、功率等指示及红绿灯的变化是否正常。

3、            在带电情况下,严禁使用千斤顶或压板缓慢合闸。

4、            电动分、合闸后,若发现分、合闸未成功,应立即取下控制保险或跳开控制电源开关,以防烧坏分、合闸线圈。

5、            断路器动作后,应查看有关的信号及测量仪表的指示,并到现场检查断路器实际分、合闸位置。

6、            需要紧急手动操作高压断路器时,必须经调度同意后方可操作。

第61条  运行注意事项

1、            SF6断路器压力低于闭锁值时,应立即将该开关控制电源断开,并将机构卡死,禁止该开关带电分、合闸。

2、            运行中的SF6断路器应定期测量微水含量,新装和大修后,每三个月一次,待含水量稳定后可每年一次。

每年定期对SF6断路器进行检漏,年漏气率应符合规程规定。

3、            SF6气体额定气压、气压降低报警值和跳闸闭锁值根据不同厂家的规定具体执行。

压力低于报警值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及主管部门。

4、            新装和投运的断路器内的SF6气体严禁向大气排放,必须使用气体回收装置回收。

SF6气体需补气时,应使用检验合格的SF6气体。

5、            真空断路器应配有防止操作过电压的装置,一般采用氧化锌避雷器。

6、            运行中的真空灭弧室出现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断开控制电源,禁止操作。

7、            运行中的油断路器应定期对绝缘油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记入有关记录内;油位降低至下限以下时,应及时补充绝缘油。

8、            油断路器跳闸后油色变黑、喷油或有拒动现象,严重渗漏油等状况时,应及时进行检修。

第62条  重合器的运行

1、            整体式结构重合器采用高压合闸线圈;分布式结构重合器采用低压合闸线圈。

2、            运行中,应检查重合器有无渗漏油现象;瓷瓶、套管有无破损、裂缝及其它损伤,当发现有损坏情况时,应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更换。

3、            重合器动作后,应检查动作次数计数器,将读数记入开关动作统计表中。

第63条  负荷隔离开关的运行

1、 户外高压负荷隔离开关与35kV熔断器配合使用。

2、 负荷隔离开关可以在正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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