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管理办法(正文)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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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管理办法(正文)终稿.doc

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更好地推动监理单位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地开展工作,根据“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1-2000),监理合同和新源公司管理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洪屏电站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管理由江西洪屏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屏公司”)委托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项目部(以下简称“建管项目部”)具体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参与江西洪屏抽水蓄能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

第二章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

第四条监理单位人员、设备及组织机构的管理

(一)监理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安排现场人员进场,其数量与质量均应满足工作需要。

负责本项目工作的总监、副总监及各专业主要监理人员应是专职为项目服务的人员,并应保持相对稳定,其变更应事先征得建管项目部的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0天,工作日离开工地超过24小时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周日或节假日必须有一位总监或副总监在工地值班。

总监及副总监离开现场必须向建管项目部书面请假。

总监理工程师及部门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在工地现场累计时间每年不得少于9个月,每次离开工地现场连续时间不得超过14天。

监理单位必须按监理人员配置计划的人数和资历安排现场监理人员,在监理单位无法满足现场管理需要的情况下,建管项目部要求监理单位调整、增加监理人员人数或调换人员以满足工作的需要,监理单位应予以配合并及时做出调整。

(二)监理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购置和调进相关仪器设备进场,其数量与质量也必须满足工程需要。

仪器设备进场后应对计量类产品进行有效检测与率定,达不到要求者应进行退换。

(三)监理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与工程实际需要配置合理的组织机构,配齐各专业人员,对所有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等。

(四)监理单位在合同签订后还应做好相应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内部质保体系、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及工作程序的编制。

上述工作应做到:

1.全部进行了编制,提交的时间符合合同规定。

2.内容满足工程建设及监理工作需要。

3.编制施工所用的表格,且内容全面、实用,能满足工程需要和有关规定。

4.质保体系已建立,且运作正常。

第五条监理人员考试准入制度及持证比例要求

(一)监理人员考试准入制度

自2012年1月1日起,洪屏工程将逐步实行监理人员考试准入制度。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专业管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通过洪屏公司/建管部组织的专业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监理专业管理工作。

(二)监理人员持证比例要求

各工程建设项目从事管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监理员以上资格。

对于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的监理人员,可视为持证。

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师、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占全部监理人员的比例,2012年应达到35%,2013年应达到45%,2014年应达到55%。

第六条设计管理

(一)参加与协助洪屏公司与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合同、协议。

主持设计协调会,参加科研试验有关的会议。

依据项目总进度编制年度、季度施工图需求计划,并与设计单位交流沟通后,协助洪屏公司与设计单位签订供图协议,负责督促设计单位依据合同、协议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图纸和电子文件,并负责催交。

(二)熟悉前期设计文件,检查下阶段设计单位履行合同的情况,检查勘测设计文件(包括勘测报告、设计说明书、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勘测设计任务书和审批文件,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的规定。

定期向建管项目部书面报告设计进度、图纸完成情况、设计质量和存在的问题等。

对涉及合同、协议的变更负责提出处理意见。

(三)代表建管项目部审核确认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通知等,书面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四)确认后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建管项目部审核同意后,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期限向施工单位签发。

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重大问题(涉及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变动及施工承包合同变更的问题)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管项目部相关职责部门报告。

(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六)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七)代表建管项目部审核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八)按建管项目部制定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处理各项设计变更。

(九)参加并主持专题讨论会,会同洪屏公司、建管项目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主要包括如下:

1.及时提出需要研究讨论的重大技术专题、内容和应达到的目的等;

2.对拟讨论的专题提出几种解决方案和建议,供建管项目部参考,并为专题讨论准备有关资料、文件;

3.参加讨论会并拟写“专题讨论会纪要”;必要时提出邀请参加专题讨论会咨询专家名单供建管项目部参考等。

(十)按设计合同的要求,检查督促设计人员做好现场服务工作,并对设计人员提出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意见及时研究,尽快落实。

(十一)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按时间要求、按程序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二)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应进行研究并发现具体问题,审查的全面性及深度应到位,审查意见应正确。

第八条施工单位施工准备的管理

(一)应对施工单位组织机构和各级管理人员、主要作业及特殊工种人员组建和进场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审验资质证件。

(二)应对施工单位的设备进退场时间及完好情况有所了解并进行了有效控制。

(三)应对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等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进行了审批和管理。

(四)应对施工单位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全面掌握。

(五)对施工单位劳务雇用情况应做到有效管理。

(六)施工测量网点的建立与复测应按要求进行并达到精度要求。

(七)掌握风、水、电及附属设施建立情况,并对总平面布置进行控制。

(八)对施工单位的实验室资质进行核查,并对其试验室、测量队的人员、设备配置情况全面了解。

第九条施工质量管理

(一)对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作业的监督检查应到位。

(二)对施工单位“三检查”执行情况控制应有效。

(三)对工程所有部位和工序、工艺应都做到跟踪检查及有效控制。

(四)对工程中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特殊工艺旁站监理应到位并发挥作用。

(五)应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层次、逐项(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

(六)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中间产品见证取样和平行检测应做到按规范要求进行,其真实性控制应到位,不合格材料控制应有效。

(七)应按规定提交各种报告、报表。

(八)质量事故及缺陷调查、统计、分析及处理应做到全面、及时、彻底。

(九)对施工单位试验室的管理应到位,应受控。

(十)施工测量点线检查、收方检测应按规定执行,做到准确及时。

(十一)施工记录手段应齐备,表格填写应符合要求。

(十二)机电设备到货验收应及时、认真、全面。

(十三)对施工中出现的紧急事件处理应做到及时、果断、稳妥。

第十条工程进度控制

(一)监理年度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做到按时编制与及时汇总。

(二)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各类计划的审批应及时正确。

(三)各类报表、报告的编制和汇总应及时准确。

(四)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及时与到位。

(五)应制定或采取施工进度控制的措施与手段。

(六)工程例会、进度分析、计划调整、施工记录等现场日常工作应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物资设备管理

(一)应对承包商各级甲供材料需求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应及时准确。

(二)参加物资设备验收应准时,准备充分,工作效率应符合洪屏工程相关管理办法。

(三)对物资设备的数量验收和质量测试、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监理操作规程。

(四)对承包商甲供材料、物资设备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应该到位。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

(一)监督承包商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应到位,安全管理网络应正常运转。

(二)对特殊、危险作业程序和事故隐患的检查及提出应到位与有效。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认真、及时、全面,准确。

(四)应做到按相关协议和程序文件要求对承包商进行日常检查与考核。

(五)对业主、建管部提出的事情,按期保质完成,执行业主、建管规章制度无折扣。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一)监督检查承包商内部相关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的建立与运作。

(二)监督检查承包商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三)按着有关协议和程序文件对承包商环保与文明施工进行日常检查与考核。

(四)对工地上发生的未按环保要求和不文明的现象能够有效控制。

第十四条合同费用控制

(一)预付款支付审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

(二)计日工的核定与批准应正确合理。

(三)现场计量签证应按程序办理,记录应齐全,计算应准确。

(四)工程量审核应准确无误,且按时完成。

(五)对地质超挖、超填工程量的审核应合理、准确。

(六)安全文明施工补助费、环保设施费以及协调等费用的审批与支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七)应及时办理合同支付签证。

(八)授权范围内的各项费用控制应合理、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合同商务管理

(一)工程变更程序应按要求执行。

(二)工程变更审查应做到原因清楚,依据可靠,内容全面,范围清楚,计费准确。

(三)价格调整应做到引用依据可靠,套用定额正确,单价计算准确。

(四)为索赔事件发生而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应全面及时。

(五)应能够及时组织和协调索赔事件的处理。

(六)应公平、公正提出索赔的处理意见。

(七)工程分包管理应全面、清楚、有效。

(八)对施工单位的保险工作应进行了管理。

第十六条信息管理

(一)对工程项目划分与编码应及时、全面、准确的审查。

(二)各项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反馈应做到了及时、全面、顺畅准确。

(三)对于P3、Project软件等信息管理技术的建立、应用应按规定完成。

(四)对施工单位的各类原始记录及竣工资料的管理应做到定时检查、认真审核。

(五)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检查和验收应符合工程达标投产标准和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争创“精品档案。

第十七条监理组织协调

(一)应建立了有效的协调制度。

(二)应按时召开各种协调会议,相关记录及整理发放应齐全及时。

(三)协调方式方法应得当,效果应显著。

第十八条廉政建设

(一)应按廉政合同进行履约;

(二)廉政从业规定的执行情况应满足要求。

第三章考核

第十九条建管项目部依据监理合同设立质量保证金、进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将提取的各项费用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对监理人设计质量、进度、安全、服务等方面完成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对于监理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约定的考核项目,直接从监理费中扣除。

第二十条建管项目部对监理单位的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年度兑现”的方式,季度考核在下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完成,年度兑现完成时间为次年元月。

第二十一条对监理的考核分两部分组成。

1:

对于监理合同中考核条款中明确的考核项目,其费用从相应保证金中或监理费中直接扣除,详见合同考核条款(附录2);2:

对本季度监理工作的考核,按照监理工作考评表(附录1)中所列项目逐条进行打分,得出每季度考评得分。

考评总分共300分,得分高于270时,返还全部应返保证金及当年罚款数额;得分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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