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深圳市电焊工职业技能竞赛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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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深圳市电焊工职业技能竞赛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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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深圳市电焊工职业技能竞赛细则
一、比赛的组织机构
裁判组
保密小组
理论小组
外观评定小组
无损探伤小组
赛务小组
监考小组
裁判组
裁判组负责整个比赛的裁判工作,裁判组设裁判长一人,副裁判长和裁判员若干名。
裁判员按比赛规则、评分标准对裁判的内容进行评定,并在有关评分表上签字。
裁判长全面负责组织执行竞赛的仲裁和技术管理工作,并行使下列职责:
决定发布开始各结束比赛的时间信号;对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的选手,有权决定取消其比赛资格;对比赛时违反竞赛规则的选手,有权决定取消其比赛资格;处理比赛中出现的问题。
副裁判长协助裁判长工作,负责竞赛全过程的监督、保密和评审工作。
裁判组下设以下几个小组:
(1)赛务组:
全面负责有关赛务工作,纪律监督和状况记录;比赛计时;比赛场次、工作的抽签;选手进入赛场的安排;比赛试件和焊接材料烘干、装筒和发放的组织;试件运送及移交等。
受裁判长的委托,负责竞赛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工作。
赛场供电电源可靠性和焊条烘焙程度的检查与落实;编码保密程度的监督;赛场执行人员工作状况的监督;评审工作过程准确和可靠性的监督;焊接设备、工器具工位与选手是否相符的监督。
(2)监考组:
负责理论比赛现场和操作比赛现场的监考工作;赛前核对选手准考证;对违反比赛规则的选手,及时提出警告并作好记录;及时做好监考记录;制止非规定人员进入比赛现场;比赛结束时,及时将试件交保密小组。
(3)保密组:
负责竞赛全过程的保密工作;参与赛务组的抽签工作,并采取保密措施;负责底片的交接、跟踪及保管工作。
(4)外观评定组:
全面负责比赛试件的外观;对评分原则、评分标准和记录表格的复核和成绩汇总工作;和无损探伤小组一起,解决考件中外观检查的疑难问题。
(5)无损探伤组:
负责比赛试件探伤的实施和成绩评定工作。
(6)理论组:
负责理论比赛试卷的命题组卷和成绩评定工作。
二、比赛内容
(一)理论考试的范围和要求
1、以深圳市电焊工中级和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大纲中应知内容为依据。
2、考试题目类型:
判断题、选择题、填空题和问答计算题。
3、理论试题有竞赛委员会在临考前组织命题,分A、B卷,最后考题由组委会抽签决定。
(二)实际操作比赛项目
1、比赛项目如下,比赛结果计入个人成绩和团体总分。
场次
项目
材质
规格
焊材
焊接方法
第
一
轮
项目一
板横位对接焊
Q235
δ=12
J422
手工焊条
电弧焊
板立位对接焊
板仰位对接焊
项目二
管水平固定对接
20#
Ф=89×4.5
J422
手工焊条
电弧焊
管垂直固定对接
管45度固定对接
第
二
轮
项目一
板横位对接焊
16Mn
δ=12
J506
手工焊条
电弧焊
板仰位对接焊
项目二
管垂直固定对接
20#
Ф=89×4.5
H08Mn2SiA
手工钨极氩弧焊
管45度固定对接
注:
竞赛开考前15分钟有裁判长从项目一和项目二中各抽取一项作为当天的竞赛项目。
2、试件组对定位焊要求规定如下:
(1)组对时试件的间隙、钝边、反变形均由参赛选手自定。
(2)板组对时的点固焊应采用与正式焊接相同的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点固焊采用的焊接材料规格由选手自定。
(3)板对接焊试件定位焊在坡口内的两端,定位焊每段长≤20mm。
点固方法由选手自定,板材对接的点固焊在坡口内的两端,定位段≤10mm,对接板两端不允许加引弧板和引出板。
(4)管子对接焊时的定位焊在正面坡口内,定位焊数不得超过三点,每段长度≤20mm,且不准在仰焊位置(即5-7点钟位置)
3、试件均采用单面焊双面成形完成。
4、试件焊接时的定位高度不得超过1.2m(试件顶部标高),焊接过程中不准取下和移动或任意改变焊接位置。
否则取消考试成绩。
5、试件的焊接方向如下规定:
(1)板对接焊采用一个方向焊接,不得由中间向两端焊或由两端向中间焊,其余层数的方向和打底焊的方向要一致,盖面焊缝采用单道焊。
(2)管子对接水平固定焊和450固定焊均采用两半圆自下而上焊接。
6、选手比赛工位、场次以抽签决定,比赛时间及相关规定如下:
(1)正式组对时间和焊接时间由相应焊接项目评分标准确定。
(2)相关规定:
比赛的工件由工作人员分发到工位上,正式组对前10分钟,选手进场检查试件,确认无误后,听到组对命令后开始组对,组对完成后自行按竞赛项目要求固定焊接试件位置,由监考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正式焊接;考试时间到后要全部停止焊接,赛务组拉闸断电。
7、试件的检验要求:
(1)板焊接:
正面外观检查焊缝全长(但两端各20mm焊缝不评分):
100%X射线拍片(去除两端各20mm焊缝)。
(2)对接管:
焊缝正、反面外观检查;100%X射线拍片。
8、本届比赛满分为100分,分配如下:
(1)板对接占50分,其中:
X射线探伤50%,外观成绩50%;
(2)管对接占50分,其中:
X射线探伤50%,外观成绩50%;
9、参赛选手在第一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任务不加分,参赛选手在第二轮比规定时间每提前3分钟完成比赛任务实操总分加1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0、参赛选手允许自备工具清单:
面罩、手套、锤子(尖口、圆头各一把)、凿子、锉刀、钢丝刷、砂纸、刚直尺、水平尺、活动扳手、直磨机、角磨机、钢丝钳、钢锯条、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鞋、帽、平光镜)。
12、焊接比赛开始后一律不准使用电动工具(仅允许在试件组对时使用)。
三、理论考试考场纪律
1、理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参赛选手提前10分钟进考场。
入考场前,由监考人员查验准考证,经认可后方可进入考场。
3、参赛选手应按指定座位号入座。
4、理论考试采用笔试方法,闭卷考试。
5、考生只准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及无文件储存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任何书本、纸张和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6、试卷上按考场负责人在考前宣布的规定位置和方式书写准考证号,考卷其它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试卷作废。
7、正式开考后迟到10分钟者,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可允许离开考场,但不得在考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8、参赛选手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指挥。
选手应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传递纸条,偷看他人试卷以及进行其它作弊行为。
违反者取消比赛资格。
9、考试过程中有事可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负责处理。
监考人员对涉及到考题的问题不得有任何解释和暗示行为。
10、考场中除指定的监考人员外,其它人员(如官员、新闻记者等)应经组委会特许并佩戴标志方可进入。
11、考试时间到一律交卷(应连通草稿纸一起上交),否则试卷作废。
12、考试结束,由监考人员将试卷交保密员,在考场立即密封试卷号码后移交理论评分人员判卷。
四、实际操作比赛规则
1、赛场纪律
(1)参赛选手必须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按“操作比赛项目及评分标准”、“操作比赛规则”进行实际操作。
在操作比赛中违反规则者,监考人员必须予以制止,对劝阻不听者,监考应立即向裁判长回报,对选手做出处理。
(2)监考人员及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只能进行有关工作方面的必要联系,不得进行任何提示性交谈。
其它允许进入赛场的人员,一律不准与参赛选手交谈。
任何在赛场的人员,不准干扰参赛选手的正常操作。
发现营私舞弊者,立即停止工作,取消其监考资格和解除职务,并将情况通知其所在单位作出处理。
(3)赛场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和相互讨论。
比赛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监考人员反映,得到监考人员同意方可暂停比赛,否则时间照计。
(4)除当场次的参赛选手及指定分则该场次的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外,有关领导及新闻宣传报导人员应在组委会负责人陪同下进入赛场。
进入赛场人员均须佩戴规定的标志,并遵守赛场纪律,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赛场。
2、实际操作比赛
(1)选手在正式比赛前15分钟凭比赛抽签号(场次、工位)到工位检查确认试件和焊接材料。
以发令信号为准,开赛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选手试电流只能在专门发给的试板上进行,不准在夹具上试电流,否则按违反考场规则处理。
(3)两项操作比赛同场进行,正式焊接铃声响起方可开焊。
(4)试件在组对过程中如不慎装废,由选手自己修复,不得调换。
(5)试件组对要求见比赛项目及要求。
(6)试件施焊过程中(包括焊缝层间清理)均应在焊接支架上进行,不得再变换位置和方向。
如遇清理焊缝使试件移位,应在监考人员监督下恢复原位。
试件未焊完不准取下(不包括最后表面清理)。
不得在试件上作任何标记(包括电弧划伤),否则,该单项按0分处理。
(7)施焊过程中,若试件焊废不予补发,但允许选手在比赛时间内自行手工修复,焊缝的正、反表面不准修复补焊。
若经修复焊缝的正、反表面则该焊接项目0分。
(8)由于停电影响操作时,选手有权提出,经裁判长核实情况,若确定该试件的质量已受影响,可调换正在施焊的这一试件,时间另计。
(9)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上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10)焊条按比赛规定发放,参赛选手必须按各项目指定的焊条规格进行施焊。
若发现违反规定者,则该项目为0分。
(11)比赛完毕,选手应认真清理试件表面的焊渣、飞溅,但不能破坏试件焊缝的原始成形。
(12)保密员在接到试件后,当选手面用统一规格的薄铁板将密码钢印号封闭,其封闭点焊处应在统一规定的部位。
(13)保密员在薄铁板封号的试件上再进行编号(明码)后交裁判组进行评分。
全部评分完毕后,在组委会裁判长主持下启封焊件钢印号,核对钢印编号,评定最终成绩。
(14)焊件的拍片,检验均需在工作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
运送试件由保密员负责。
3、裁判员须知
(1)设裁判长一名,副裁判长两名(协助裁判长工作)。
(2)凡直接参加比赛监督、试件检查评分的人员均为裁判员。
(3)裁判长负责比赛的总体管理工作,裁判员在裁判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裁判长负责。
(4)裁判评分中出现问题,由裁判长提交组委会办公室研究裁决。
(5)裁判员按比赛规则、评分标准对其所裁判的内容给予评分并与本组组长共同在评分表专栏处签名以示负责,然后将评分结果交裁判长。
(6)裁判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各组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评分情况。
在组委会未公布比赛成绩前,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评分情况。
(7)担任各项评分工作的裁判,不得进入比赛场地观看考试情况。
4、监考员须知
(1)核对选手准考证,检查试件号、工位号等。
(2)检查试件点固焊的位置、数量、长度及装配要求,检查试件固定在夹具上的位置、高度、有关尺寸及试件钢号位置。
(3)开考信号发出后,进行试件组对及试电流等准备工作;第二次信号发出后,选手方可进行施焊比赛;结束信号一发出,监考员准确记录选手试件完成时间。
(4)在施焊过程中,应监督选手是否按规定的焊条规格及应用范围进行施焊。
(5)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6)选手在操作过程中不得串位,不准接受任何的协助和参谋。
如发现类似情况,监考人员应立即制止,但监考人员不得干预选手的正常操作。
(7)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不得串位,并认真坐好监考记录。
选手在操作过程中有违反比赛规则的情况应予以制止,并如实记录备案,供评分参考。
(8)选手焊好的试件交给监考员后,监考员应认真全面检查并详细写好监考记录表(如焊缝表面是否有修理、补焊、记号等),监考员和选手共同签字后,共同将试件送到保密室。
(9)比赛结束,选手各自清理工位后方可离开。
(10)在比赛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如突然发病等),监考员应立即向裁判长反映,以便及时作出处理。
5、保密守则
(1)试件入库、封号、重新编号,由保密员负责执行。
(2)保密员按规程独立执行比赛各项保密任务的工作不受任何人干扰。
(3)所有参赛的工作人员,用各负其责,不得相互打听、传递操作比赛、理论考试的情况。
(4)试件钢印密码封条应在裁判长主持下当众启封并进行评分汇总,评定成绩,然后上报组委会。
(5)选手比赛成绩及名次由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在此之前,任何参与或接触此项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泄露。
(6)全体参赛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凡有违反者,由组委会严肃处理。
五、比赛工作流程
试件
按抽签场次及工位号进入考场并检查组对试件
材料保管
监考小组
抽签
保密组
理论组
裁判组
裁判长
密封试卷
评卷
启封成绩汇总
审定评判结果
确定批准成绩名次
组委会办公室
理论试卷命题
监印试卷
理论考试
理论组
保密组
监考
裁判员
评分
裁判组
焊条
焊条
焊丝
保护气体
焊条烘干
按场次领取焊条
材料保管
焊培中心协助
外观检查
射线探伤
密封号码
焊接比赛
操作比赛
成绩汇总
封号
裁判员
评分
保密员
监考
主题词:
劳动保障职业技能竞赛通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6月25日印发
(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