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重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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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重点.ppt

主讲人:

如何避免执业违规,一、深刻认识律师违规危害,对律师违规的危害性要有正确全面的认识,这样才会在主观上重视这个问题,时刻注意不要违反律师的执业规范。

一般来讲,律师违规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经济利益会受到损失。

律师作为从事法律服务的主体,除法律援助案件外,收取代理费用获得经济利益,是律师工作的主要目的之一。

有些律师为了自己能得到更多的代理费,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规定,收取当事人代理费时,不开具发票。

当事人在案件代理完毕时,以此为由要求处罚律师。

违规律师为了避免处罚,往往以退费为条件来换取当事人的撤诉。

律师做了工作却分文未得。

第二,律师的诚信受到危害。

依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细则第10条的规定,对于公开谴责的处分决定,纪处委应当在处分决定生效后,会在北京律师或指定的公众媒体上刊登公开谴责的处分决定书,同时将公开谴责的处分决定书发至本会的全体会员。

因此律师一旦受到行业纪律处分,其违纪行为将为社会所公知,其诚信将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李某某案件律师受罚,周翠丽为李某某二审辩护律师,李在珂是被告人魏某的律师,雷海军未代理该案,但在微博和博客中发表相关不当言论。

今年1月13日和29日,律协分别对该7名律师作出了处理决定。

7人中,只有周翠丽律师提出复查申请。

根据调查结果,周翠丽公开发布受害人有关妇科检查材料,泄露了当事人隐私,也不当披露了案情。

其公开发布的鉴定结论、监控视频、警方照片等,均属案件证据范围。

周翠丽将案件证据公开发布,且对案件证据、其他辩护人的意见进行分析、评价等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不公开审理的诉讼制度,且构成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中“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的违规行为。

第三,律师的业务开展受到影响。

目前对于一些涉及国有企业的法律服务项目,当事人往往采取招标的形式。

在指定投标条件时,往往要求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协会出具的律师事务所未受过行业纪律处分的证明。

有些律师事务所就是因为此前受到过律师协会的行业纪律处分,从而丧失了投标竞争法律业务的资格,损失惨重。

第四,律师遭受刑事处罚。

这个危害是最严重的。

律师因为违规情节严重而被判处刑事处罚的,确有先例。

例如,有的律师以影响案件的审理为目的,向审判人员馈赠钱物,不但违反了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律师协会也给予其终身取消会员资格的最重的行业纪律处分。

因为违规而终身不能从事律师执业,教训惨重。

真实案例,一、原北京市青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广礼(原执业证号:

11101199810725293)因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北京市律师协会处分处分依据: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原北京市青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广礼(曾用名:

田广里),于2012年8月6日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2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田广礼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12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决定给予田广礼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处分决定:

给予田广礼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处分时间:

2013年1月11日,二、原北京市青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维(原执业证号:

11101201010389070)因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北京市律师协会处分处分依据: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原北京市青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维,于2012年8月6日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在法定上诉期内,王维未提出上诉。

2012年12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决定给予王维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处分决定:

给予王维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处分时间:

2013年1月11日,三、原北京市汉周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海洲(原执业证号:

11101200410657550)因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北京市律师协会处分处分依据: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原北京市汉周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海洲,于2012年12月17日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法定上诉期内,黄海洲未提起上诉。

2013年2月4日,北京市司法局决定给予黄海洲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处分决定:

给予黄海洲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处分时间:

2013年2月28日,二、认真澄清律师违规误区,从律师违规行为的原因分析,有相当一部分律师违规并非故意,而是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误区。

这些误区不澄清的话,违规在所难免。

误区一,只有我的客户可以投诉我。

陷入此误区的律师认为,只要我的当事人对我满意不投诉我,即使有违规行为也无所谓。

除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外,诉讼相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其他政府机关均有权投诉违规的律师。

从相关统计来看,投诉代理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执业的,恰恰大部分是诉讼相对方当事人,并且这些投诉基本上是成立的。

误区二,只要有当事人的豁免,就可以从事利益冲突的代理。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六)其他与本条第

(一)至第(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第五十二条委托人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以示豁免的,承办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对各自委托人的案件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披露给相对人的承办律师。

但是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四十九至五十条规定内容属于绝对禁止的行为,即使有相关委托人的书面同意豁免,如果律师从事了下述行为,仍然构成违规。

第四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

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并作出是否接受委托决定。

第四十九条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二)律师办理诉讼或者非诉讼业务,其近亲属是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三)曾经亲自处理或者审理过某一事项或者案件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成为律师后又办理该事项或者案件的;(四)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六)在非诉讼业务中,除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外,同一律师事务所(七)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八)其他与本条第

(一)至第(七)项情形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为应当主动回避且不得办理的利益冲突情形。

真实案例,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确有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而受到北京市律师协会处分投诉人:

缪某某投诉时间:

2011年8月违规违纪行为:

华泰所对本所律师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的违规行为未进行审查及有效的监督,且华泰所在上述违规行为发生之前五年内曾多次受到过本会的行业纪律处分。

处分依据: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处分决定:

给予华泰所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处分时间:

2013年3月22日,三、切实避免律师违规行为,第一、熟悉律师执业规则。

律师只有熟悉掌握了执业规则,才会按执业规则的要求去做,避免从事执业规则禁止的行为。

真实案例,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雷海军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确有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而受到北京市律师协会处分调查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立案时间:

2013年11月28日违规违纪行为:

贬损同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处分依据: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四项、第二十八项处分决定:

给予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雷海军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处分时间:

2014年1月13日,第二、注意自我保护,妥善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在执业过程中要有充分的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律师执业规范去做。

一般来讲,要注意以下几点:

1、需要当事人亲自签署的文件,例如起诉状以及涉及权利处分的文件等一定要让当事人亲自签署,千万不要越俎代庖。

律师做代理工作不要怕麻烦,事先的小麻烦,可避免事后的大麻烦。

2、充分全面的风险告知。

律师在接受案件当事人委托前,对于所委托的案件事实要有全面的了解,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案件的风险做出基本的评估,然后向当事人做出风险告知。

在向当事人进行案件代理说明时,一定要实事求是,避免做不切实际的宣传,使当事人对律师的作用期望值过高,避免在案件出现对当事人不利的情形时,与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反差过大,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进而以律师虚假承诺工作不尽职为由投诉律师。

真实案例,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确有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而受到北京市律师协会处分调查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立案时间:

2013年11月28日违规违纪行为:

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处分依据: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项、第二十八项、第十七条第二项处分决定:

给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处分时间:

2014年1月29日,3、与当事人及时进行沟通,尤其是在案件进展不顺利时。

要使当事人对案件的进展情况有及时的了解,对案件中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形,有一定的思想准备,并配合律师尽量化解不利的因素。

律师代理工作中,切忌对当事人报喜不报忧,甚至隐瞒一些事实,最终在案件结果出现时造成自己的被动。

4、律师在代理工作中,要时刻清楚代理人的角色,不要参与到当事人的具体纠纷中去。

例如在公司的股权纠纷中,有些律师与当事人一起抢夺公司公章及财务文件,在庭审中与对方当事人互相谩骂乃至拳脚相加。

这种情形下,律师的行为无疑构成了违规,并有损律师的行业形象。

5、律师工作要严谨规范。

律师出具法律文件,例如代表客户向对方发的律师函,措辞要注意严谨,避免用“不法之徒、无赖”等一些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辞,就事论事,体现出法律职业人士的专业素质。

6、律师工作要尽职,认真仔细。

例如在合同、遗嘱见证等法律业务中,对于所见证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律师一定要仔细审查,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所掌握的事实审慎发表见证意见。

防止因律师见证过的法律文件在未来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中被司法或仲裁部门认定无效而引起对律师的投诉或远远大于律师费的巨额索赔。

例如在一起投诉律师工作不尽职的案件中,因律师遗嘱见证瑕疵,律师事务所虽然只收了3500元的律师费,法院却判决律师事务所赔偿客户25万元的损失。

练一练,案情甲(男)乙(女)由父母包办,不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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