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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解读

文件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渝外经贸发〔2016〕122号

 

重庆市外经贸委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茧丝绸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茧丝绸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茧丝绸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有效提升我市茧丝绸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茧丝绸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茧协办函〔2016〕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茧丝绸产业发展实际,现将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支持茧丝绸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支持茧丝绸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创新;支持新产品研发、品牌建设;支持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二、支持方向

2016年度重点支持茧丝绸科技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以下领域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

(一)蚕桑基地建设。

重点支持标准化桑园建设、设备更新、病虫害防治、新型蚕桑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多元化经营示范推广等。

(二)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

重点支持桑、蚕新品种选育、产业化示范推广;丝绸企业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茧丝绸技术创新研究及应用等。

(三)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

重点支持高效、节能烘茧机、缫丝机、织绸机等设施设备改造、研发及推广,丝绸生产加工污水处理,锅炉煤烟脱硫、粉尘治理,废物回收利用及高效节能设备等。

(四)丝绸印染后整理加工升级。

(五)丝绸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

重点支持丝绸企业品牌建设、注册、宣传、销售及推广等;支持企业及中介组织建设电子商务等丝绸营销平台;组织丝绸企业参加知名展会、商务贸易洽谈,拓展国内外市场。

三、支持对象

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茧丝绸科技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四、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内容

试验研究、设备技术购置、设施改造、示范推广及服务、资料、软件、信息、咨询等相关费用。

(二)支持标准

蚕桑基地建设项目、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项目、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项目、丝绸印染后整理加工升级项目、丝绸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项目,给予不超过支持内容所需资金的70%支持,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资金项目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

(二)按照上述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已开展相关业务。

(三)当地政府重视,且项目符合我市产业规划和产业提升要求,对行业发展具有示范意义。

(四)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五)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六)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六、项目管理

(一)组织管理

专项资金项目由市外经贸委和市财政局牵头,项目单位实施。

区县茧丝绸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负责本区域项目申报和监管,并对项目真实性进行核查。

(二)项目申报

8月31日以前,项目单位向所在区县茧丝绸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再由区县茧丝绸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联合向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申报。

(详见附件1)

(三)项目评审

各区县茧丝绸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论证,形成推荐意见,择优立项,并进行公示。

(四)项目计划下达

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计划。

(五)资金拨付

资金拨付分两次进行,下达项目计划时,拨付拟资助资金的70%,余下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六)检查验收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向市外经贸委报送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

(详见附件2)

项目完成后,按以下程序组织验收:

(详见附件3)

1.申请验收经当地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同意后,项目单位向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

2.财务审计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格后,项目单位形成自评意见;

3.现场检查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查看项目现场,形成验收意见。

七、监督管理

(一)各区县茧丝绸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加强协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资金使用项目执行的监督检查、追踪问效,共同做好资金监管。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滞留、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弄虚作假的单位通报批评,5年内不再安排项目。

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再给予资金支持,同时追回不符合使用方向的已拨付资金。

附件:

1.项目申报内容及格式

   2.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表

3.项目验收内容及格式

重庆市外经贸委重庆市财政局

    2016年8月23日

  (市外经贸委联系人:

王鹏、王陶然,联系电话:

89018258、 89018144;市财政局联系人:

柘秋月,联系电话:

67575320) 

附件1

项目申报内容及格式

一、申请文件(当地茧丝绸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联合行文);

二、项目建议书(格式附后);

三、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计划下达后报送,格式附后);

四、项目单位资质证明;

五、项目承诺书;

六、证明符合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A4纸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XXXXXXXX

项目申报材料

(1号黑体)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主管单位:

 

年月日

(2号黑体)

 

XXXXXXXX

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协作单位(盖章):

主管单位:

 

年月日

 

项目基本情况表

申报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申请扶持金额(万元)

项目类别

□蚕桑基地建设□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

□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丝绸印染后整理加工升级

□丝绸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

项目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单位性质

□茧丝绸科技研发及管理机构□茧丝绸企业

□茧丝绸社会团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其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及邮箱

项目概述(包括项目建设条件、主要建设内容、资金筹措和发展目标等)

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一、项目法人情况。

包括项目法人的所有制性质及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

二、项目基础。

包括已具备的条件和能力,以及技术支撑情况。

三、项目建设方案。

包括项目的规模,建设的地址和主要建设内容,采用的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设备选型及主要参数指标,建设周期和进度安排,建设的组织方式,管理等。

四、项目投资。

包括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市级资助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

六、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

包括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七、需要提供的附件(如适用)。

(一)土地使用证明。

(二)资金证明。

(三)项目法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

(四)承诺书。

项目单位对填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的有效文件。

 

XXXXXXXX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协作单位(盖章):

主管单位:

 

年月日

 

《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

二、项目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方案

四、项目进度计划

五、项目资金使用预算

六、项目组织管理

 

附件2

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表

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公章)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计划实施时间

年月—年月

预期目标

 

项目所属领域

□蚕桑基地建设

□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

□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

□丝绸印染后整理加工升级

□丝绸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

备注: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

 

专项资金支持(万元)

 

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情况说明:

1.资金落实情况

2.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3.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有关建议

 

附件3

项目验收内容及格式

一、项目验收请示文件(经当地茧丝绸主管部门签章同意);

二、项目验收总结(对应项目申报材料撰写,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与效果、项目单位基本信息、开户银行与账号),并对所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表(附后);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费用明细表(经会计师事务所签章,与审计报告对应,注明具体费用名称、金额、发票号、发票上开票时间、发票上付款单位、发票上开票单位);

五、大额发票复印件(金额较大的3-5张);

六、其它有关证明资料(软课题项目需相关专家的书面认证;研发性、推广性项目需要相关专家对预期目标完成的书面认证;产业化项目需要相关专家对主要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的书面认证)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片、证明报告等材料;

七、专家组验收意见。

验收采取书面验收、材料审核与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结合自评验收意见,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表以及财务审核情况提出综合性验收意见。

以上材料(经验收后)使用A4纸用绿色硬壳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文件批复总投资(万元)

实际完成投资(万元)

自筹资金投入(万元)

备注

 

重庆市茧丝绸产业发展资助

(XXXX)项目

(1号黑体)

 

 

(1号黑体)

 

项目单位:

 重庆市XXXXXX

二○年 月 日

(2号黑体)

 

 重庆市外经贸委办公室2016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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