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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作业班组的管理,建立健全施工作业班组考核评价机制,培育讲诚信、有实力的长期合作伙伴,淘汰实力弱、信誉差的不良施工作业班组,满足施工生产需要,促进项目部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作业班组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综合评定、鼓励先进”的原则,集团公司将定期对各单位考核评价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各单位外部劳务企业考核评价工作有序推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的所有外部劳务企业。

第二章考评内容及等级

第四条外部劳务企业在考核评价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直接列入不合格外部劳务企业名录:

(一)未取得集团准入证、未年审或“五证一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提供虚假资料并经查证属实的。

(二)发生安全生产一般事故中的死亡及以上事故的、发生铁路交通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的,或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的。

(三)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发生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影响投标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倒卖材料的。

(四)将承包的施工作业进行转包和再次分包的。

(五)因恶意拖欠员工工资造成上访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六)以非正当理由擅自停工、阻工、威胁项目管理人员,干扰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的。

(七)以停工要挟项目调价或补偿的。

(八)对我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

(九)违反党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有关要求的。

(十)因外部劳务企业原因而导致企业经济、声誉受损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外部劳务企业考核评价内容设置八个大项,总分100分,分别为:

①资源配置5分、②合同履约20分、③安全管理20分、④质量管理20分、⑤进度管理10分、⑥现场文明施工5分、⑦培训持证10分、⑧综合管理1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1)。

考评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取消准入资格。

第六条在考评得分合格基础上,再根据外部劳务企业注册资本、合作年限、完成分包合同额、连续三年考核得分等情况,将外部劳务企业考评等级分为A级(集团公司级)、B级(子分公司级)、C级(项目部级)三级。

第七条各等级外部劳务企业必备条件

(一)A级(集团公司级)外部劳务企业,在年度考评得分优秀基础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2.连续合作满3年及以上;

3.近三年内,年平均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

4.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5.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B级(子分公司级)外部劳务企业,在年度考评综合得分良好及以上的基础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

2.连续合作满2年及以上;

3.近三年内,年平均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

4.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5.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三)C级(项目部级)外部劳务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中铁八局集团外部劳务企业准入证》;

2.考评综合得分60分及以上;

3.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4.当年度新办证的外部劳务企业直接认定为C级。

第三章考评机构及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外部劳务企业考评小组:

分管副总经理为组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安质部、成本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监察部、审计部、工会工作部负责人为成员。

考评小组下设考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资部,主要负责外部劳务企业考核评价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

各子分公司和项目应成立对应的外部劳务企业考评小组。

各级外部劳务企业考评小组负责相应等级外部劳务企业的考评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为外部劳务企业考核评价的主责部门,其他组成部门为辅责部门。

在各级考评小组组长组织下,主责部门会同相关辅责部门进行外部劳务企业考核评价工作。

第九条A级外部劳务企业由集团公司进行考评。

由集团公司主责部门会同其他业务部门,对全集团公司外部劳务企业考核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子(分)公司上报的符合A级条件的外部劳务企业推荐资料,采取抽查等形式进行审核,并按各家外部劳务企业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筛选拟定A级外部劳务企业备选名录,经集团公司外部劳务企业考评小组核准后确定,于每年3月份在全集团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十条B级外部劳务企业由子(分)公司进行考评。

由主责部门会同其他业务部门对项目部开展外部劳务企业考核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各项目部上报的符合B级条件的外部劳务企业推荐资料,应会同其他业务部门采取复查的形式进行审核确认,年终按各家外部劳务企业考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其他情况,经公司领导审定后,确定本公司B级外部劳务企业。

同时将B级中符合A级认定条件的外部劳务企业相关资料,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于每年1月31日前推荐上报集团公司主责部门。

第十一条C级外部劳务企业由项目部进行考评。

在项目经理组织下,每季度对外部劳务企业进行考核评价,年度考评综合得分为每年4个季度的平均分,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上确定为C级外部劳务企业。

同时将C级中符合B级认定条件的外部劳务企业相关资料,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上报所属子(分)公司主责部门。

第十二条各等级外部劳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当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升级或降级处理。

第十三条各级考评机构主责部门应建立健全外部劳务企业的考核评价档案,及时将定期考评资料和日常检查(包括各部门检查和发现的问题)的各种结果录入外部劳务企业档案,留存备查。

第四章各等级外部劳务企业待遇

第十四条被评为A级的外部劳务企业,实行如下优惠政策:

(一)施工任务方面:

同一时间段在全集团范围内承接项目施工任务不超过5个;

(二)招投标选用方面: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A级外部劳务企业;

(三)劳务费用支付方面: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付A级外部劳务企业的劳务费用;

(四)信息沟通方面:

A级外部劳务企业负责人可直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反映情况;

(五)人才培养方面:

对A级外部劳务企业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审、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鉴定可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十五条被评为B级的外部劳务企业,实行如下优惠政策:

(一)施工任务方面:

同一时间段在全集团范围内承接项目施工任务不超过3个;

(二)招投标选用方面:

在无A级外部劳务企业参与投标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选用B级外部劳务企业;

(三)劳务费用支付方面:

项目未使用A外部劳务企业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支付B级外部劳务企业的劳务费用;

(四)信息沟通方面:

B级外部劳务企业负责人可直接向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反映情况;

(五)人才培养方面:

对B级外部劳务企业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审、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鉴定可给予一定指导和帮助。

第十六条被评为C级的外部劳务企业,同一时间段在全集团范围内承接项目施工任务不超过2个。

第十七条各项目部选用外部劳务企业进场前,在查验其等级情况的基础上,应重点查询该外部劳务企业在中铁八局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接任务的情况,查询出A级外部劳务企业已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揽5个任务的,不得再使用;查询出B级外部劳务企业已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揽3个任务的,不得再使用;查询C级外部劳务企业已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揽2个任务的,不得再使用。

外部劳务企业故意隐瞒承接任务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直接予以降级处理。

第十八条各子(分)公司主管部门,应在每季度初10日内在内部网上公布各家外部劳务企业在本公司范围内承揽施工任务的数量,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在每季度初15日内在OA平台上公布各家外部劳务企业在本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揽施工任务的数量,供各子(分)公司登录下载。

各项目部在选用外部劳务企业前必须先上网查询,对符合其等级待遇的外部劳务企业,方可使用。

第五章考评纪律及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各级考评机构在实施外部劳务企业考核评价工作中,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客观公正,不得主观好恶、厚此薄彼,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注意保密,不得在考评得分公布前告知外部劳务企业。

(三)保持廉洁,不得接受外部劳务企业吃请、财物。

第二十条对外部劳务企业考评和选用工作中的下列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一)对符合高等级条件的外部劳务企业故意按低等级申报、核准,或者对不符合高等级条件的外部劳务企业故意按高等级申报、核准的,给予考评小组组长处以3000元、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予以全集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对使用不符合其等级待遇的外部劳务企业,一经核实,给予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不低于总额2万/支的罚款,并予以全集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对选用A、B、C三个等级以外的外部劳务企业的,一经核实,给予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不低于总额3万/支的罚款,并予以全集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在外部劳务企业考评和选用工作中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纪法规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既往管理制度中外部劳务企业考核评价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对专业分包企业的考核评价可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

中铁八局外部劳务企业考核评价表

所属单位:

劳务企业名称:

考核时间:

(X季度/年度)表格编号:

20XX00X

一票否决事项:

外部劳务企业在考核评价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直接列入中铁八局集团公司不合格外部劳务企业名录

1.未取得集团准入证、未年审或“五证一书”提供虚假资料并经查证属实的;

2.发生安全生产一般事故中的死亡及以上事故、发生铁路交通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或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的;

3.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发生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倒卖材料的;

4.将承包的施工作业进行转包和再次分包的;

5.因恶意拖欠员工工资造成上访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6.以非正当理由擅自停工、阻工、威胁项目管理人员,干扰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的;

7.以停工要挟项目调价或补偿的;

8.对我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

9.违反党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有关要求的;

10.因外部劳务企业原因而导致企业经济、声誉受损的其他情形。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得分

扣分说明

考评人

资源配置

按照要求配足人员(未满足,扣3分)

5

 

 

 

按照要求配备满足施工生产所需要的设备和机具(未满足,扣2分)

合同履约

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扣5分

20

 

 

 

每发生一次未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扣3分

每发生一件合同违约事件,扣5分

安全管理

安全员配置满足需要(未满足。

扣5分)

20

 

 

 

安全措施周密、检查整改到位,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存在安全隐患,每通报一次扣5分;未及时整改,扣10分/次)

未出安全事故(重伤每起扣10分、发生D类事故每起扣15分、发生C类事故每起扣20分)

质量管理

质检员配置满足需要(未满足扣5分)

20

 

 

 

质量自检、互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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