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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作文之网络暴力的危害作文

网络暴力的危害作文

【篇一:

网络语言作文】

整治网络暴力,归还一片净土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低俗语言渐渐成为哗众取宠的工具。

目前,互联网上papi酱因爆粗口爆红,同时也因此被勒令整改。

义愤填膺者有之,拍手称快者亦之。

我认为这件事做得对,整治网络暴力,还我们一片净土。

这次监管是一次良性互动。

何为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不仅仅指在网络上爆粗口辱骂他人,更深层次地是对他人产生的影响。

近年来,网络语言上广播电视节目,进教科书,入词典,热点频发,引起社会热议;同时大批网络用语的普及化和日常化,也让人猝不及防。

网络暴力是网络低俗用语让人被动接受,日常化和普及化。

这一“被动”不就是“强加于民”的暴力行为吗?

因此网络暴力也指网络上的低俗用语,爆粗口的不文明现象。

产生网络暴力缘从何来?

网络暴力的出现原是一些人为哗众取宠,争当“网红”而吸引大众眼球的方式。

我们所说的并不是像谩骂古力娜扎的网络暴力,而是让小朋友“朗朗上口”的低俗语言。

究其本质,原是部分人素质低下而又贪得虚名被重视。

那么现代人为何素质低下?

这要从经济体制改革谈起,现代部分人不愿辛勤工作而又想坐享其成,故在家开始了网红直播,搞笑视频,电台播音等工作。

目的就是争得大众嘘头,得到关注,从而赚钱。

而不知这样做却毒害人心。

如何整治网络暴力?

整治网络暴力的重任不仅在监管局,更在于我们大家。

网络由大众联手建成,也要靠大众维持。

乔布斯说过:

“维持网络靠大家!

”我们可以不去理会那些低俗视频,用爆粗口语言发的贴更不必跟,亦不可人云亦云。

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自己在做什么,做之前想一想会不会给别人带来不好的影响。

我相信监管局好大众推行双管齐下,我们网络净土的归还之日,便指日可待了!

倘若我们每个人意志坚定,共同抵制网络暴力,这场革命必定成功。

就如同古代李白执剑出长安,苏东坡漂泊入海南,吴敬梓一身落魄修儒林,曹雪芹满腔哀思寄红楼?

?

如同现代基督山伯爵的仇恨,安娜的卧轨,保尔的追求,海伦的奋斗!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整治网络暴力,还我们一片净土吧!

主持人papi酱的勒令整改,不仅是一次良性的互动,同时也带来了整治网络语言的良机。

让低俗网络用语撤退

日前某系列视频因含爆粗口内容而被勒令整改一事引发热议,这本是一个整治网络语言的良机,可又有人拿“网络文化的特色”说事,加以抵制。

试问,所谓的“网络语言特色”就是允许低俗,恶趣味和口水战吗?

就是允许随心所欲的吐槽和消极颓废的人生观吗?

现今的网络语言,确是到了需要规范的地步了。

规范网络语言是扭转衰颓风气的关键。

孔子曾以风喻君子,以草喻众人,指出草随风而动。

在科技与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语言无疑就是一股强有力的风,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导向和人生观。

在各种观念充斥混杂的网络文化中,规范出健康,积极的网络文化显得尤为重要。

而规范网络文化的第一步便是规范网络用语,摒弃那些低俗、消极的糟粕。

规范网络语言是思想自由的真正标志。

喜欢在网络上随心所欲的人总爱以伏尔泰的“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维护你说话的权利”,作为自己有权利爆粗口、喷人的借口。

但伏尔泰的话是对同样尊重别人思想的人而言的。

用低俗的语言掩盖自己的无知,逞一时之快,无

视相关人感受,这样的人,不值得尊重,更不配提自由。

只要规范了网络语言,每个人才真正拥有表达自己观念的自由,大家在网上心平气和地文明地探讨,而不用担心某些喷子或非主流为吸睛而已出格的言论抨击别人。

规范网络语言更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现如今完成其传承与嬗变的重要媒介和载体便是互联网,我们怎能容许某些低俗网络用语从中作梗?

传承并非守旧,一些崇尚革新的人误以为低俗的网络用语便是一种创新。

其实大谬不然,创新并不意味着胡来,只有规范了网络用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能在当代得以推陈出新,发扬光大!

早年间,教育界曾有过一场“鲁迅文章大撤退”。

现在也到了低俗网络用语撤退的时候了。

鲁迅的文章只是不适合当下,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还是发挥过不可磨灭的功绩,其尚且退出了舞台,那么百害而无一利的低俗网络用语,又有什么理由继续存在下去?

【篇二:

网络利大于弊】

网络利大于弊的辩论赛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也很高兴能在此与大家进行中学生上网利弊问题的探讨。

我方观点是:

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网络的出现及发展,成为21世纪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工具,它已经越来越贴近我们的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中学生的学习。

掌握一定量的电脑知识和学会利用网络,是我们中学生全面发展的必备条件。

虽然上网对正处于初中时期的我们有一定的影响,但毕竟好处远远大于坏处。

首先,网络能极大地拓展当今中学生受教育的空间。

因为网络是一个全球信息共享的平台,它就像一个聚宝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金山”,谁勤于在这座金山上耕耘劳作,谁就会有所得。

网络的最大特点就是:

交流速度快,自由度强。

在网上浏览世界,认识世界,了解世界最新的新闻消息、科技动态,可以极大地开阔我们中学生的视野。

网络还能给我们的学习、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和乐趣。

我们中学生不仅可以从中最快地查找学习资料,可以学会更多课堂外的知识,并灵活运用课内知识,促进思维的发展,提高自己的创造力。

我们还可以超越时空和经济的制约,在网上接受名校的教育,有什么问题,你也尽可以随时通过网络得到老师的指导。

而且互联网上的交互式学习、丰富的三维图形展示、语言解说等多媒体内容,使得学习变得轻松、有趣,这可是任何教科书都不可能具备的哦!

其次,网络能更好地促进中学生的人际交往。

网络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虚拟的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里,每一名成员都可以超越时空的制约,十分方便地与相识或不相识的朋友进行联系和交流,讨论共同

感兴趣的话题。

现在的中学生以独生子女居多,在家中常有孤独感。

从心理上说,他们是最渴望能与人交往的。

而现实生活中的交往,可能会给他们带来许多压力(特别是性格内向的人),只有网络才能给予他们一个新的交往空间。

网络相对宽松、平等的交往环境,能使中学生交流、交友的自由化得以顺利实现。

再次,网络还可以便利中学生的日常生活。

比如,网上购物,坐在家里就能买到东西,既免去了许多劳顿之苦,又可以节省中学生的许多黄金时间。

尤其是网上书店,不仅图书价格便宜,而且图书种类齐全。

网上买书,可以避免诸如在普通书店找不到书之类的许多麻烦;有时还可能让你在无意间接触到许多原来并不知晓的名著。

总之,网络有着许许多多的、我们并不完全知晓的好处。

正因如此,所以邓小平爷爷说:

“计算机的普及要从娃娃抓起”。

试想,如果我们不能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这种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那么,今日的莘莘学子——我们,将如何成为未来社会的栋梁?

让我们相信吧:

我们今天所付出的一点一滴的努力,终将会聚沙成塔,终将涓涓细流汇为大海!

诚然,我们不否认,网络是有一些弊端的。

但它和网络带给我们的好处相比,那仅仅只能算是沧海之一粟而已。

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

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正方二辩攻辩词: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

大家好!

对方辩友举出了种种例子来证明网络对我们中学生的危害。

但是,我要说,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网络的确存在着一些弊端,但我们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之下、在老师的正确引导和家长的监督下,我相信我们必能以一种正确的心态来应用网络这种工具。

如果上网不好的话,那么当初为什么要发明网络呢?

//

我方一辩说得好,网络带给人类的好处可谓数不胜数,网络的出现是现代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的标志。

现代意义上的文盲不再是指那些不识字的人,而是不懂电脑、脱离信息时代的人。

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人们就曾经幻想着要足不出户,就晓天下事。

如今信息高速已将此幻想变为了现实。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中学生,我们难道还能只读圣贤书,而不闻天下事吗?

//

既然对方辩友觉得上网不好,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有哪一位没有上过网?

既然要坚持自己的观点,就要带头啊!

如果对方辩友也上过网的话,那你们为什么要上网呢?

//

如果我们只因为它一点小小的瑕疵而扼杀它,那我们岂不是丢了很多现在必不可少的东西了?

对方辩友,你们不会说,你们身上就不存在任何缺点吧?

如果就因为你们有一些小毛病,家长和老师就拒你们于门外吗?

//

遭受黑客、病毒侵扰的,都是因为我们对这些问题了解得太少,甚至没有了解。

就像用兵之道,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不管是黑客,还是病毒,我们都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来加以防止的,只要我们经常上网查阅有关这方面的知识,我们一定会慢慢地掌握好这方面的知识

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外出做生意或旅游,甚至在上学路上,抑或只呆在家里,不是也会遇上盗窃案的吗?

对方辩友,你们说,难道我们会因为有这些恶性事件的存在,就不干任何事情了吗?

即使你真的如此做了,难道就能避免所有这些恶果的出现了吗?

答辩2:

答辩3:

遭受网上欺诈的人,难道自己就没有错误吗?

俗话说:

“自己不小心,莫怪扒手没良心!

”在网络这个平台上,没有掌握好上网技术、没有看清骗局的“不小心”以及被贪欲所迷惑而迷失了自我的“不小心”,都是受骗者自取其辱的结果。

试想,这样“不小心”的人,他在现实生活中就能完全免于受骗上当了吗?

二、(对于色情暴力和仇恨的不良信息的抵御也与防止网上欺骗的方法一样。

除了以法律手段来惩处那些传播不良信息的作恶分子之外,还要靠使用者自己“小心”。

如果有些使用者自己管不住自己的“心”,自己主动往虎穴里钻,那是上帝也救不了他的。

三、(关于形形色色的信息污染和垃圾)

不少中学生,因为无法处理过量的信息而患上“信息焦虑”等精神病。

对此如

何解释?

答辩1:

这些容易患上“信息焦虑”的中学生处理不了“过量”的信息,是因为他们对网络知识掌握得还不够多、不够精,为什么更多的中学生都没有患上这种精神疾病呢?

如果他们能更熟练地掌握各种网络知识,那就能避免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了。

正像一个不会烧饭的人,偶尔烧一两次饭,就有可能出现诸如被火烫、被刀切的恶果,甚至还会引起煤气瓶爆炸等重大事故呢。

你们能说不是这样吗?

四、(关于电脑游戏)

你们口口声声说上网是为了查资料,那么你们在网上用来查资料的时间究竟占总时间的百分之几呢?

你们上网究竟是为了干什么?

难道仅仅是查资料,从来没有去bbs上灌水、去泡泡堂玩过吗?

对方辩友说上网可以查资料,但是中学生上网就是查资料吗?

同时对方把“上网”等同于“网上教育”这不明摆着偷换命题吗?

那么你对许多中学生网上聊天、搜寻色情信息,作如何解释呢?

这就是所谓的“教育”吗?

答辩1:

诚然,我们上网并不一定是去查一些资料,但是难道游戏就没有好处了吗?

据我所知,有不少电脑游戏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玩游戏的成功,不仅让我们产生一种成就感,还能让我们懂得要不断求新的道理。

不知对方辩友是否玩过一款名为《牧场物语》的游戏,在这款游戏里,你需要自己经营一个牧场。

这样从小培养我们的责任感,难道有弊处吗?

答辩2:

我们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对方,我们上网大多在查资料,有时也玩玩游戏。

但请对方辩友明确今天的辩题,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上网利大还是弊大,而不是玩游

【篇三:

暴力叙事】

暴力叙事:

消费的符号化能指

廖述务

[iii]。

值得一提的是,在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当中,暴力被赋予了全新的涵义:

它是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之一。

正如恩格斯所言,暴力是每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索雷尔热切地为暴力声辩——“今天,我毫不犹豫地说,如果不为暴力进行声辩,社会主义就不能继续生存”[iv]。

不过,我们这里要谈论的是一种特殊的“暴力”形式,即暴力作为能指符号(暴力叙事),在消费社会是如何以一种身体美学实践的形式被消费与被体验的。

可以说,这是“暴力”在消费语境中最主要的存在方式。

南帆就指出:

“通常情况下,社会文明已经有效地制止了无缘无故的暴力行为。

因此,人们的攻击能量只能在指定的狭小区域予以排泄”。

这时,“叙事作品无宁说是产生种种接纳暴

力的合适语境”。

这当中影像符号最为活跃,它所营造的血腥场景,使得人们与暴力近在咫尺[v]。

尽管波德里亚将“暴力”界定为一个近乎无边的理论范畴,但在实际的批评操作中,他还是更加关注作为消费的“暴力美学”:

“作为封闭(verborgenheit)的日常生活,没有世界的幻影,没有参与世界的不在场证明,是令人难以忍受的。

它需要这种超越所产生的一些形象和符号。

我们已经发现,它的宁静需要永久性的被消费暴力来维系。

这就是它自身的猥亵之处。

”[vi]

《现实一种》,到《把穷人统统打昏》、《亮剑》、《檀香刑》,文学中的暴力一浪高过一浪。

这里头的部分文本,其暴力叙事并非情节与故事结构所必须,甚至是一种施虐/享虐式的炫目能指。

比如《檀香刑》,就是展览与赏读暴力景观的代表。

波德里亚的看法明显不同。

他将这种享读(宣泄)的欲望镶嵌到了消费社会的整体结构当中。

在他看来,人们普遍沉迷于所谓的“富庶革命”,把丰盛社会被当成惬意的神话,认为经济的发达将开启理想的社会。

但事实并非如此。

所有的不安与骚动都警示这些乐观主义者:

只要我们稍稍承认丰盛本身只是(或者至少也是)一种新型的约束机制,就能立即理解与这种(多多少少无意识的)新的社会约束相对应的只能是一种新型的对自由的要求。

既然如此,“对‘消费社会’的排拒,就以暴力及侵蚀形式(对物质及文化财富‘盲目’破坏)或非暴力及消极形式(拒绝进行生产和消费投资)来表现了”[xiii]。

显然,如果“富庶”、“丰盛”果真意味着自由,那么上述“暴力”对抗就是不可思议的。

丰盛同时是束缚,种种暴力之存在也是合乎逻辑的。

也就是说,消费社会往往只是满足欲望积极性的一面,而对于欲望所有的消极性常忽略不计。

这种拒绝和忽略使得暴力(消极的欲望形式)无法找到出路,于是凝固为一种巨大的隐忧。

为防止和克服这种隐忧可能带来的后果,社会发挥了两个方面的作用:

一方面,“试图用不断增多的关切要求如角色、功能、无数的集体服务等来消化这种忧虑”。

另一方面,“社会可以尝试——而且它系统地这么做了——对这种忧虑进行回收使之成为消费的重新推进器,或把这种负罪感和这种暴力回收成商品、成为可消费的财富、或成为区分的文化符号”。

于是,“‘对文明的不适’也被和其他东西一起拿来消费了,它被重新社会化成为一种文化镶边和集体愉悦,而这只能令人更加深刻地陷入忧虑,因为这种文化消费变体等价于一种新的审查并重新导入了这一程式”[xiv]。

可见,对于暴力的消费源自一个当代文明的悖论:

消费社会所产生

的文明“暴力”无法通过自身的循环机制有效地消化,只能将其转化为一种可以消遣、消费的东西。

这种消费又进一步加剧了“文明的不适”。

这种暴力消费的悖论体现在个体身上,则可能转化为一种不道德的消费行为。

因为这种消费品是社会畸形的产物,我们参与其中只能成为“不自由”的合谋者。

这让我们想起马里内蒂的疯狂言论:

“?

?

战争是美的,因为它借助防毒面具、引起恐怖的扩音器、喷火器和小型坦克,建立起了人对所控制的机器的操纵。

战争是美的,因为它实现了人们的梦寐以求,使人类的躯体带上了金属的光泽。

战争是美的,因为它使机关枪火焰周围充实了一片茂盛的草地。

战争是美的,因为它把步枪的射击、密集的炮火和炮火间歇,以及芬芳的香味和腐烂的气味组合成了一首交响曲。

战争是美的,因为它创造了新建筑风格,例如,它创造了大型坦克的建筑风格、呈几何状的飞行编队的建筑风格以及来自燃烧着的村庄的烟气螺旋形的建筑风格和其他许许多多风格?

?

”[xv]。

本雅明对此毫不留情地予以讥讽——人类的“自我异化达到了这样的地步,以致人们把自我否定作为第一流的审美享受去体验”[xvi]。

马里内蒂眼中的战争美学,就是以毁灭人类自身(“自我否定”)的方式来获取这种非人道的审美愉悦的。

如果说在过去,对于战争的美学“赞颂”只是少数极端分子的行径,那么在今天,在音像符码的介入下,这种“赞颂”已经演化为一种不可规避的普遍趋势。

端坐在电视机前的观众如极端分子一样为高科技杀人的干脆利落所震撼,并感奋不已。

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在影视中都已成为人们享读的对象,进而添加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伊拉克战争的结果之一——绞杀萨达姆的酷刑——亦被拍成录像在网络上广为流传。

人们满怀好奇、乐此不疲地欣赏着一代枭雄暴死的“美景”。

至于绞刑架后面隐藏着怎样的阴谋,是大部分观赏者无暇亦无心考虑的。

极刑在前现代具有明显的惩戒作用,即通过“展示”的方式达到杀鸡儆猴的震慑效果。

它凭借这样的效能,成为历代统治者维护集权政治的一贯做法。

但在网络视频中,“展示”经由音像符码这一中介,俨然成了好莱坞式的战争片,除了感官的刺激,就不再留存什么了。

符号的介入使得我们在文化交流中获得的不是现实,而是对现实所产生的眩晕。

也就是说,我们处于幻影当中,是不在场的,安全与自足感也因此油然而生。

我们身处宁静而无聊的日常当中,因此“喜欢事件与暴力,条件是只要后者充当它的同室战友。

夸张一点地说,就是在越南战争图像前感到轻松的电视观众。

电视图像宛如一扇面向房间的反向窗口,世界残酷的外在性在这个房间里变得亲切、热烈,邪恶般的热烈”[xvii]。

在文学中,类似的转变也在发生。

“革命献祭”曾是宏大叙事中一个关键环节,众多小说围绕这一核心来展开革命抑或启蒙的思想宣谕。

在鲁迅的小说《药》里,为革命献祭的革命者“瑜”在“菜市口”接受砍头的酷刑。

民众以“看”的方式,热忱高涨地参与了这次暴力行动。

更有人向刽子手购买革命者的献血以医

治病入膏肓的患者。

这里头,暴力叙事沉重开启的是一种启蒙的维度:

蒙昧的民众是怎样将“革命”当成另类药品予以处置的。

可见,鲁迅的“暴力叙事”是另一种“药品”,它意在医治麻痹、愚昧的民众心灵。

在红色经典《红岩》中,江姐的“革命献祭”则高扬了一种革命理想主义:

革命者高贵的灵魂,完全能够有效抵御痛彻骨髓的酷刑所带来的威胁。

在新历史主义叙事那里,革命与启蒙双双受到了嘲讽。

莫言无疑是国内最为出色的新历史主义作家之一。

他的《檀香刑》将暴力张扬到了极致。

有意思的是,这里面暴力的承担者也是为“革命献祭”的革命者。

末代王朝的最后一个刽子手(“天下第一刽子手”)赵甲以精湛的技艺“完美”地杀戮了两位革命斗士:

一位是刺杀袁世凯的义士钱雄飞;一位是反抗德国殖民者的拳民领袖孙丙。

莫言对每次杀戮都花了数万字的篇幅,极尽铺张渲染之能事。

这里,莫言与读者都无意中扮演了鲁迅笔下的看客,兴致盎然地咂摸与观摩了这一暴力的“美景”。

有批评者对这一“壮举”甚为欢欣——“这酷刑戏剧终究是一种国家与人民合谋的节目,人民不仅是演剧的观众和拥有者,更是它的主权拥有者。

人民需要一个这样的颂扬暴力的仪典,犹如需要一场古老的人肉祭来满足灵魂的需要。

在这种仪式上,牺牲者(祭品),祭司(法官与刽子手)和观众(人民)结成了神圣同盟。

人民目击着暴力在酷刑的进程中被实施,赞叹着鲜血、人肉的碎片、受刑者的痛号、姗姗来迟的死亡和照亮茫茫黑夜的火

焰”[xviii]。

所谓的“照亮茫茫黑夜”,其实并无所指,更像一种失去意义的、纯粹的消费暴力能指的狂欢。

莫言说,他意在挑战中产阶级软的、绵的狂欢[xix]。

而实在的情形却是,他自己返身又陷入了一种粗粝的、血腥的暴力狂欢。

[ii]〔法〕鲍德里亚:

《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刚译,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74页。

[iii]汪献平:

《暴力电影:

表达与意义》,北京: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页。

[v]南帆:

《身体的叙事》,《天涯》2000年第6期。

[vi]〔法〕鲍德里亚:

《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刚译,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页。

[vii]海力洪:

《暴力叙事的合法性》,《南方文坛》2005年第3期。

[viii]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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