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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简报

2012年第6期

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2012年5月17日

河北省肃宁县“以奖促建”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河南省济源市实施“1675”工程总体谋划现代农业建设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努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河北省肃宁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以奖促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在“十二五”期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河北省肃宁县积极研究制定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支持发展设施蔬菜、养殖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促进金融机构服务农业生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招商引资和建设万亩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的奖励政策。

具体如下:

一、支持设施蔬菜发展奖励办法

对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生产先进乡镇以及当年新上的蔬菜加工、高端销售、市场建设等相关产业化项目进行奖励。

(一)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新建集中成片园区、春秋棚或日光温室在单位面积内达到相应指标的予以奖励。

1.奖励标准。

新增春秋棚蔬菜园区面积达到100亩(含)-200亩(不含)的,奖励5万元;200亩(含)-300亩(不含)的,奖励15万元;300亩(含)-500亩(不含)的,奖励30万元;500亩以上(含)的奖励60万元(小拱棚参照春秋棚奖励标准执行)。

新增日光温室蔬菜面积50亩(含)-100亩(不含)的,奖励5万元;100亩(含)-200亩(不含)的,奖励15万元;200亩(含)-300亩(不含)的,奖励30万元;300亩(含)-500亩(不含)的,奖励60万元;500亩以上(含)的奖励100万元。

复合型蔬菜园区分类计算。

2.指标要求。

即园区内单位面积应达到的棚室数量。

春秋棚实种面积以1亩一个为标准,每100亩不得少于55个,单棚超过1亩的按1亩一个为标准折算;温室实种面积以1亩一个为标准,每100亩不得少于40个,单栋温室超过1亩的,按1亩一个的标准折算;小拱棚韭菜实种面积应达到占地的70%以上。

3.资金用途。

奖金主要用于改善园区(专业合作社)生产条件和为棚室加入农业保险予以补贴。

(二)蔬菜生产先进乡镇。

对制定了设施蔬菜发展规划和支持设施蔬菜发展的优惠政策,并完成所分配的设施蔬菜发展任务,在当年新增设施蔬菜面积、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新上蔬菜深加工龙头企业综合评比全县前三名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

1.奖励标准。

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

2.奖金用途。

40%用于奖励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副职;其余奖励其他乡村两级有功人员。

(三)对当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经济实体投资建设或引进的蔬菜加工、市场建设、高端销售等相关产业化项目,完善延伸产业链条,带动提升全县设施蔬菜发展水平发挥较大作用的,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重点奖励。

二、支持养殖业发展奖励办法

对当年在肃宁县行政区域内新增具有一定规模养殖场区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当年参与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并达到标准化示范场要求的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

(一)新建养殖场(区)的养殖专业合作社。

1.新建貂、貉、狐养殖场(区)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其新建养殖场(区)占地面积50亩以上、存栏数达到养殖场(区)容纳量(按300只/亩计算)70%以上的,奖励3万元。

2.新建獭兔养殖场(区)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其新建养殖场(区)基础母兔存栏1000只以上,年出栏3万只以上的,奖励3万元。

3.新建生猪养殖场(区)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其新建养殖场(区)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育肥猪1万头以上的,奖励3万元。

4.新建蛋鸡养殖场(区)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其新建养殖场(区)蛋鸡存栏5万只以上的,奖励3万元。

5.新建肉鸭、肉鸡养殖场(区)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其新建养殖场(区)存栏3万只以上的,奖励3万元。

(二)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

当年参与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达到标准化示范场要求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奖励3万元。

(三)奖金用途。

奖励资金用于改善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区)的生产条件,完善防疫设施。

三、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奖励办法

主要对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民政部门注册的农村专业协会进行奖励。

(一)奖励内容。

1.合作社(协会)发展奖励。

上年度被评为县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3万元奖励;被评为市级合作示范社的,给予8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合作示范社的,给予10万元奖励;被评为国家级合作示范社的,给予15万元奖励。

上年度前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社,仍保持原级别的示范社,分别奖励6万元和4万元。

上年度前被评为市级、县级示范社,未升级的示范社不予奖励。

2.专业技术奖励。

上年度产品通过省级知识产权审定的,奖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5万元;获得国家专利或通过国家级知识产权审定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奖励8万元。

3.产品认证奖励。

上年度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分别奖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万元、3万元、5万元。

4.商标创建奖励。

上年度申请获得农产品注册商标,并由全体社员共同使用,社员生产的农产品商标使用率不低于80%,给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1万元奖励。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所注册并使用的商标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的分别奖励10万元、50万元。

5.规模扩建奖励。

上年度社员人数增加50人、100人、200人以上(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人数为准),社员人均收入明显高于同等条件下未加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6万元奖励。

(二)奖励标准。

奖励资金30%用于奖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领办人和其他贡献较大人员,70%用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四、鼓励金融机构扶持设施蔬菜生产奖励办法

主要对在肃宁县开办信贷业务的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

在年度考核期限内,对当年贷款期限达到半年期以上的设施蔬菜生产贷款,累计发放总量比上年度累计发放总量的增长部分,按3%给予奖励。

奖励资金可用于充抵贷款风险及奖励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设施农业发展奖励办法

主要对肃宁县内当年一次性流转土地50亩以上发展设施农业并建成连片园区的乡镇以及土地流转工作综合评比前三名的乡镇进行奖励。

(一)奖励内容。

1.承包地经土地流转后必须用于发展设施农业。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关要求,所建设施符合国家相关土地政策的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签定农业部门统一印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并经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和县农业局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3.土地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

(二)奖励标准。

1.各乡(镇)流转土地发展设施农业,一次性流转土地50亩以上并建成连片园区的,每亩奖励400元。

2.各乡(镇)在土地流转面积、土地流转规范化程度等指标综合评比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三)奖金用途。

1.奖励资金由乡镇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主要用于规模土地流转相关费用及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等。

2.综合评比前三名的乡(镇),奖励资金的50%用于奖励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副职,其余50%用于奖励其他有功人员。

六、发展设施蔬菜招商引资奖励优惠办法

主要对引资建设规模蔬菜园区的县内外各界人士与团体(以下简称引荐人)以及引资建设蔬菜销售、储藏、市场及深加工项目的引荐人进行奖励。

(一)引进种植园区建设项目。

引进种植面积在100亩-500亩以内的春秋棚园区建设项目,给予引荐人每亩50元的奖励,种植面积在500亩(含)以上的,给予引荐人每亩100元的奖励;引进种植面积在50亩-300亩以内的日光温室园区建设项目,给予引荐人每亩100元的奖励,种植面积在300亩(含)以上的,给予引荐人每亩150元的奖励。

对引进小拱棚种植园区建设项目,给予引荐人的奖励参照春秋棚奖励标准执行。

(二)引进市场建设、蔬菜储藏等项目。

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市场建设、蔬菜储藏等项目,给予引荐人项目建设实际到位资金总额1%的奖励。

投资固定资产2000万元(含)以上建设蔬菜加工项目的企业,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奖励引荐人,同时入驻企业享受县其他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三)入驻万亩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的蔬菜销售、储藏、市场及深加工项目。

鼓励各类企业及投资人入驻万亩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发展蔬菜销售、储藏、市场及深加工项目。

园区外其他乡镇引进的在万亩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蔬菜园区项目,按新发展面积计入该乡镇年度蔬菜发展任务。

七、扶持万亩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建设奖励办法

(一)建设目标。

力争用5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将万亩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打造成肃宁县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蔬菜生产核心区域,成为环京津标准高、规模大、现代化、产业聚集、功能完善的设施蔬菜产供销基地。

(二)建设区域。

万亩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位于肃献路两侧(东至绿苑蔬菜示范园区,西至沐禾蔬菜园区,南至西辛庄等村,北至百道口等村),规划面积2.5万亩,涉及万里、窝北、师素3个镇19个村。

以水库为中心,在周边区域建设设施农业观光区,扶持政策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政策扶持。

对示范区内发展设施蔬菜的园区及农户,在享受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基础上,均按上浮50%的标准予以奖励。

(肃宁县人民政府供稿)

 

河南省济源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实施“1675”工程总体谋划现代农业建设

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率先在中原地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济源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根据《济源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规划》,提出实施“1675工程”,即立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一”条主线,围绕全省“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现代农业多元化发展综合示范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示范区、全省农业结构调整与农民增收样板区、豫西北与晋东南区域性现代农业加工物流中心和南太行、沿黄重要的农业生态保护屏障“六”大目标定位,强力实施基础工程强化、产业集群发展、空间梯度推进、食品安全保障、品牌经营提升、生态保护可持续和高端农业支撑“七”大战略,加大科技支撑、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产业化经营、农业农村改革、组织领导“五”项工作,全面促进济源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外延拓展和内涵提升。

其中,“七大战略”主要内容是:

一、实施基础工程强化战略,夯实农业发展物质基础

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口粮田建设力度,全面配套路、水、林、电等设施,加快植保、农技、水利等项目整合,积极推广土壤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肥力提升技术,2012年,完成3个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

改善水产养殖条件。

壮大水产养殖规模,积极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与开发,加快渔业基础设施提升;健全水产良种体系,积极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加强渔港和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实现生态安全高效养殖;积极发展鲟鱼、大鲵等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改造提升水产加工能力。

加快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农业服务能力建设。

积极推广电子信息、物联网、3G等技术,全年完成2个以上农业信息化试点,逐步实现科学监测、专家咨询、自动控制与一体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

在信息化技术的基础上,加快有害生物预警站、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大田生产环境监测及自动化控制等项目的争取和建设,全面提高农业服务能力。

二、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战略,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

产业集群是大量与农业经营者的市场行为联系密切的行业或企业,以及相关的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通过横向纵向的集聚,从而造就某一区域现代农业巨大的竞争优势。

2012年,重点规划建设以梨林镇农副产品加工园为核心的东部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北部高效果蔬产业集群和西部山区中药材产业集群。

三、实施空间梯度推进战略,加快各类园区建设

实施农业空间梯度推进战略的重点是加大各类园区建设,在园区数量增加的基础上,由点到线,最终形成面,从而推进整个区域的发展。

2012年,要立足于“一城、一廊、两带、四区”的农业功能划分,引导各类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市场经营主体,通过“扶持、规范、推进、覆盖”的办法,集中力量建设一大批农业园区,争取粮食、园艺、水产、烟草、冬凌草“五大优势产业”各类园区数量突破100个,每个镇办要打造1—2个亮点园区,在全市形成大办园区的良好氛围。

同时积极发展园区的生产示范、加工、信息服务、物流等功能,加快形成农业园区“点、线、面”梯次结构。

四、实施食品安全保障战略,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

一是加快优质农产品认定认证步伐,鼓励农户和企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工作,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筹建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高标准完成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继续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三是抓好农产品安全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探索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入市登记备案工作,及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确保结案率达100%。

五、实施品牌经营提升战略,积极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

一是积极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登记。

深入挖掘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地理资源优势,重点培育“黄河鲤鱼”、“王屋山浓香型烟叶”、“玉奥蔬菜”、“卢仝茶”等农产品品牌,进一步扩大“济源冬凌草”、“寺郎腰大葱”地理标志产品品牌。

二是努力塑造王屋山区域品牌。

依托“愚公移山”、“济水之源”、“小浪底”、“卢仝故居”等地理历史文化内涵,通过系列包装、扩大宣传、品牌维护等途径,打造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影响广泛的济源农产品区域品牌。

三是实现品牌效益。

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积极注册商标,加强区域内现有农业品牌的整合,壮大规模、扩大影响、抢占市场,以品牌战略推进效益提升。

六、实施生态保护可持续战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一是以渠马线生态观光农业产业带为重点,立足我市区位优势和丰富的旅游资源,积极引进投资主体,重点建设一批农业特色鲜明、乡土文化浓郁、田园风光优美的生态农业观光园,着力开发多功能、体验型、创意型的休闲观光农业项目。

二是以沼气建设为纽带,把养殖业和种植业有机融合,大力推行“猪-沼-菜(林、果)等循环农业模式”,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和空间,实现多层利用、多次增值。

三是大力推进农业节能减排,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能和循环农业技术,降低农业成本,实现综合效益。

七、实施高端农业支撑战略,全面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特别是抓好种业科技创新,依托济源是全国最大的十字花科蔬菜制种基地和全省杂交小麦育种基地的优势,加快建设高科技种业产业园,引进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形成高科技研发、转化、培训、推广一体化体系,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

二是建设高科技农业项目,规避用地多、能耗高农业项目,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科技、特优品种,积极发展立体种植、基质液栽培、高层温室等模式,展示最新农业科技成果,实现少占地多增效的目标。

三是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高端农业,通过种植环境整治,推广绿色、有机种植模式,加大申报力度,注重品牌包装,形成一大批高端农产品品牌,推进全市整体农业生产上水平。

(济源市农业局供稿)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努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蒲江县以茶叶、水果为主导产业,已形成集中连片的茶园16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29.6%。

近年来,该县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形成了一整套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一、健全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

一是强化标准制订,健全标准体系。

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蒲江县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茶叶种植技术规程》、《蒲江县出口猕猴桃质量安全示范区茶叶种植技术规程》、《无公害柑桔栽培技术规程》等19个农业地方标准及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形成了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二是发挥龙头作用,推进标准化生产。

蒲江县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用,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标准+农户”、订单农业、产销合作等模式,大力提升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

目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户面达9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户面达80%以上。

二、严把两个关口,保障源头安全

一是不断提升投入品准入门槛。

蒲江县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和主要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标准的规定,全面提高投入品准入标准,实时修订和发布《蒲江县绿色食品生产禁(限)用投入品名录》、《蒲江县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品种名录》,相继对90种农药、6种肥料、83种兽药作出了禁止使用规定,对4种农药、36种兽药作出了限制使用的规定。

二是严把投入品“经营关”。

蒲江县建立健全了生产有备案、经营有许可、销售有登记、举报有渠道、执法有主体、违法有惩处,制度健全、协调配合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机制。

整合销售网络,鼓励和扶持4家大型农资经营企业在全县范围实行农资连锁经营,在出口茶叶、猕猴桃质量安全示范区建立5个农资配送中心,实现优质、合格、放心农业投人品的全覆盖。

加强监督执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

三是严把投入品“使用关”。

加强农技人员、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农业生产监督指导,对农户农资购买、使用、农事活动进行全面记录、监控,有效规范农业生产行为。

在茶叶主产区域探索实施了茶园托管,通过企业与农户签订生产、销售协议,实现产销“直挂”,农户按照企业要求实行标准化生产,企业优价收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农产品;同时,鼓励农户发展专合组织,进一步提高统一经营层次,实现对投入品使用的有效监管。

去年,主要农产品如茶叶、猕猴桃、生猪等通过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地区安全检测,实现出口1215万美元。

三、狠抓品牌创建,发展优质产品

大力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品牌化战略,积极探索“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的发展模式,以品牌占领市场。

一是推进“三品一标”认证。

全县有“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及专合组织28家,认证产品65个,认证种植基地13万亩、认证生猪20.2万头、认证跑山鸡33万只,认证范围覆盖茶叶、水果、蔬菜、畜牧等产业。

“蒲江雀舌”、“蒲江猕猴桃”分别成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二是构建区域品牌体系。

在“三品一标”认证的基础上,狠抓“品牌培育、品牌申报、品牌拓展、品牌保护”四个关键环节,多形式引导企业注册商标,多角度培育企业创建品牌,多层面强化品牌保护,有步骤地实施品牌梯度培育。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四川省著名商标8件、成都市著名商标11件。

三是提升品牌公信力。

全县23家省市级龙头企业中8家通过ISO9000、HACCP、GAP、GMP等质量体系认证、1家建有省级研发中心、4家质检机构通过计量认证。

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同步”,突出抓好认定产地的投入品使用和获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建立“三品一标”的质量档案、监管档案和“三品一标”使用监管制度。

加大品牌推介,成功举办中国采茶节、国际猕猴桃高峰论坛暨中国园艺学会猕猴桃分会第四届研讨会、成都猕猴桃北京推介会,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四、建立检测网络,把好基地准出关

一是政企联动建网络,严把产品检测关。

按照县级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产品生产重点乡镇建站,龙头企业建速测点的检测网络建设原则,县政府建起了农产品检测中心为龙头、片区农业综合服务站检测室为基础,龙头企业、规模专合社速测点为补充的检测网络,为安全农产品生产提供了检测保障。

2011年,农业部、省、市先后对蒲江县农(畜)产品进行例行抽样和监督抽样417个批次,检测合格率达100%。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严把基地准出关。

制定了农产品检测设备购置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了《蒲江县生产记录档案》、《产地准出证明》,建立了生产者安全责任制度、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质量信誉制度、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

对农产品种植、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成都市农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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