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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安全规程.doc

烧结球团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烧结球团生产过程工伤事故的发生,逐步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88)冶安环字第366号《烧结球团安全规程》具体规定,结合烧结球团生产工艺的特点(除存在通常的机械、电气、运输、起重等方面的危险因素外,还存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热源、尘毒等方面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治钢铁(集团)公司新、旧区烧结球团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长治钢铁(集团)公司新、旧区烧结厂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生产和设备检修。

三、引用文件

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57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389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7321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GB9087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784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16912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50030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YBJ52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四、安全管理

(一)安全设施管理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应有《职业安全健康篇》,阐述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的内容。

安全设计应贯穿于各专业设计之中。

3、建设项目施工应按设计进行。

变更安全设施,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方可进行隐蔽。

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建设单位。

4、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5、不得擅自拆除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

(二)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班助长对本厂、本车间、本工段、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烧结厂总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负责。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5、建立健全厂房、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扫制度。

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

6、建立健全火灾、爆炸、触电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须的器材与设施,定期演练。

7、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安全培训教育

1、厂长、副厂长应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2、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加强业务技术培训。

职工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新工人进厂,应首先接受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熟练工人带领工作,直到熟悉本工程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和脱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应事先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外来参观或学习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应由专人带领。

3、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均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上述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厂总工或生产副厂长批准执行;相关生产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四)事故处理

1、发生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时,厂长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发生伤亡事故,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

3、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五)安全通道及安全标志

1、应根据设计规定的安全标志设置要求和实际生产情况,在厂房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有关建筑物适当部位,设置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标志。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3-《安全色》和GB2894-《安全标志》的规定。

2、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得位于起重机械运行频繁的地段或靠近铁路。

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3、皮带机、链板机需要跨越的部位应设置过桥,烧结面积50M2以上的烧结机应设置中间过桥。

(六)建、构筑物要求

1、各种建、构筑物的建设,应符合土建规范的各项规定;各种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应留有满足生产、检修需要的安全距离;移动车辆与建、构筑物之间,应有0.8m以上的安全距离。

2、易受高温辐射的建、构筑物,均应设置通风降温设施。

3、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车间应设置消防水系统与消防通道。

防火设施的设置,应遵守GBJ16等消防法规、标准的规定;

4、铺设电缆、易发生爆炸危险等不允许渗水的坑、槽、沟,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

5、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

6、密闭的深坑、池、沟,应考虑设置换气设施,便以维修。

7、电缆隧道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并应根据需要设置自动灭火装置;长度超过7m的电缆隧道,应设置通风气孔。

(七)辅助设施

1一般规定

1.1烧结工业蒸汽集汽包、压缩空气集气包、氮气储气罐、汽化冷却汽包以及软水密闭循环冷却的膨胀罐等,其设计、制度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

1.2所有人孔及距地面2m以上的常用运转设备和需要操作的阀门,均应设置固定式平台。

采用钢平台时,应符合GB4053.4的规定。

平台、通道、走梯、走台等,均应安设栏杆和足够照明。

栏杆的设置,应遵守GB4053.3的规定。

钢直梯和钢斜梯的设置,应遵守GB4053.1~4053.2的规定。

通道、斜梯的宽度不宜小于0.8m,直梯宽度不宜小于0.6m。

常用的斜梯,倾角应小于45°;不常用的斜梯,倾角宜小于55°。

 1.3天桥、通道和斜梯踏板以及各层平台,应用防滑钢板或格栅板制作,钢板应有防积水措施。

 1.4楼梯、通道的出入口,应避开公路、铁路和起重机运行频繁的地段;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1.5厂区各类横穿道路的架空管道及通廊,应标明其种类及下部标高,其与路面之间的净空调试应符合YBJ52的规定。

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及供电(滑)线,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必要时还应有声光信号。

1.6油库及油泵室的设置,应遵守GBJ16的规定。

油库及油泵室应有防火设施。

油质应定期检验并作好记录。

油库周围,不应安装、修造电气设备。

油库区应设避雷装置。

五、原燃材料贮备系统管理

应设有下列安全设施:

——工作照明、低压强光照明和事故照明;

——防扬尘装置,防通风装置;

——车辆运行的警告标志;

——原料标识;

——防灼伤设施及振捣设施;

——明显的安全标志及信号装置;

——移动式检修活动平台;

——料仓机械疏通装置或振捣装置。

1散状原料

包括:

铁料场、燃料场、返矿、除尘灰及成品存储场地

一般规定:

——堆放的原材料场地应足够大,能满足各种原材料堆垛;

——各种原材料不得混放,应按种类、规格、产地分别堆放整齐,并保持干燥;

——设立原燃材料标识牌,便于贮存管理;

——燃料堆放周围应避开高温及易燃易爆物质,必要时,应搭建场篷避免高温直射,引起火灾;

——原料存储场地应设置洒水装置、消防装置及污水排泄装置,排水沟、池应设有盖板;

——运输通道畅通、宽敞,视线明亮,安全标志牌清晰、完好;

——各种洒水、清扫、防护装置应合理定置,摆放有序,防护照明设施应保持充足、完好;

——应设防风设施与防扬尘设施,避免原料消耗和扬尘污染;

——热返矿、热成品、热除尘灰场地应加强管理,严禁洒水,喷雾,防止灼伤、溅伤。

2贮(供)料系统

贮(供)料系统包括:

贮(供)料仓、贮(供)料槽、破碎机、石灰消配

一般作业活动包括:

查收原料、开、停机作业、生石灰消配、燃料破碎、故障处理

2.1贮、(供)料仓

一般规定:

——熟练掌握贮(供)料仓设备操作规程及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章操作;

——堆料高度应保证抓斗吊车有足够的安全运行空间,抓斗处于上限位置时,其下沿距料面的高度不应小于0.5m;

——两种原材料堆放之间应设置有挡矿墙和隔墙;

——贮料仓粘料时,应使用机械疏通料斗装置或振捣装置,无防护措施条件下,严禁人工捅捣物料仓;

——设立原燃材料标识,便于贮存管理;

——厂房工作照明应保持足够的充足、完好,应设置应急事故照明;

——相关的铁道应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有关道口应锁闭并设置路挡;

——严禁湿、潮料进入料仓;

——料斗、中间仓、焦粉仓、矿粉仓及称量斗等的侧壁和衬板,应有不小于50°的倾角,以保证正常漏料。

衬板应定期检查、更换。

焦粉仓下部的温度,宜在0℃以上;

——粘料严重时必须停机处理,作业人员进入料仓必须指定专人监护,梯子要摆放牢固,必须系安全带,坚持高挂低用,清理积料时必须是从上往下清理,坚决不允许先清理下面积料,防止造成塌方;

——成品供料仓应设有密闭装置和除尘设施,并时常检查,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遇异常故障(包括料仓棚料、异块堵仓、高空作业、粉灰结块、设备异常等)处理,应严密制定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在未采取安全防护之前,严禁冒进作业。

2.2贮(供)料槽

包括:

、矿槽、移动式卸料小车、梭式布料小车

一般作业活动:

开、停设备、疏通粘料、故障处理、清扫卫生

2.2.1矿槽

一般规定:

——熟练掌握矿槽设备操作规程及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章操作;

——贮料槽粘料时,应使用机械疏通料斗装置或振捣装置,无防护措施条件下,严禁人工捅捣物料仓;

——设立原燃材料标识,便于贮存管理;

——厂房或工作场所的照明设施应保持充足、完好,应设置应急事故照明;

——矿槽出现棚料时,在采取防护措施之前,严禁进入矿槽处理,处理期间,应正确佩戴安全带,专人负责监控;

——严禁湿、潮料进入热返矿槽及贮料槽;

——矿槽、料斗及称量斗等的侧壁和衬板,应有不小于50°的倾角,以保证正常漏料。

衬板应定期检查、更换。

焦粉仓下部的温度,宜在0℃以上;

——矿槽、焦槽上面应设有孔网不大于300mm×300mm的格筛。

如特殊情况需移动仓篦,要有监护人及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作业完毕要及时恢复,格筛损坏应立即修复,并时常保持完好;

——移动式活动平台应时常检查,并保持完好无损;

——贮料槽应设有观察窗,其位置应充分考虑方便操作,完后随时关闭;

——冬季生产蒸汽较大视线差,防护照明应保持充足;

——上下工序期间,应严格执行联系呼应确认制,确信无误后,方可启动;

安全操作要点:

——捅溜槽时,身体应站在侧面,溜槽高度应以人身高2/3来基准,并正确使用劳动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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