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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学习方法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一、方法论●应用

1.李阳的故事

2.北外教授刘润清

3.清华国学院导师陈寅恪

 

1.李阳大学学英语的故事

“1988年开始,我就有了这种使命感。

”李阳告诉本刊记者,当时他刚刚结束了在天津汉沽一中的演讲,在小饭馆里和他的同事抓紧时间吃晚饭,19点半在礼堂里还有场面对小学生的演讲。

    1988年,在兰州大学读“大三”的李阳开始在学校里做英语演讲,他说:

“我希望能让更多的人学会这种学习英语的正确方法。

”他的大学同学赵文告诉本刊记者,当时李阳在学校贴海报,办口语班,学期一个月,学费二三十元,每星期上两次课,每次一到两小时。

“那次他组织了二三十人,赚了1400多元,在那个年代是很多的。

700多元交给学校管理部门了,李阳觉得挺冤。

不过这也让他更加自信,他找到感觉了。

    赵文和李阳中学就是校友,所在的乌鲁木齐实验中学是新疆的重点中学。

赵文回忆:

“‘大一’那年冬天,过春节我们给中学老师拜年,李阳当时哭了。

同去拜年的有北大、清华的同学,他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特别失落。

因为我们同学普遍都特别强,他那时的成绩属于比较差的,上了大学之后也找不到自我,非常自卑。

”李阳生于1969年,而他的同学都是1967年或1968年出生的,“但他素质特别好,说话、考虑问题都比较成熟。

他上中学的时候话不多,想明白了才开口,不了解他的人会认为他说话莫名其妙。

有时候我们中午去食堂吃饭,路上大家有说有笑,他在旁边走,突然说一句跟大家说的有点关系但又关系不大的话,那样子半是跟别人讲,半是自言自语”。

    在妹妹李宁看来,高中时期是哥哥李阳的叛逆期。

她告诉本刊记者:

“他以前非常不自信,总觉得别人的眼光都在杀他。

他小时候觉得自己长得不好看,小学时候为了治鼻炎做电疗,很胆怯不敢说疼,硬是把脸给烫伤了,为了遮脸,他一直留长发。

他上高中旷课、打架,要请家长,最后考上了兰州大学,我妈已经觉得不错了。

    李阳当时高考成绩不高,为了进兰州大学,选择分数相对较低的力学系,但他对理科始终不感兴趣。

赵文说:

“整个‘大一’,他都处于休眠状态。

旷课,不然来了也是趴着,一下课背着书包就走了。

‘大一’第一学期考数学分析,开考不到20分钟他就交卷了。

这是两个小时的考试,他最后考了27分。

我心想,20分钟能考27分,也不错了。

在大学期间,他至少有七八门课不及格,不过他也不在乎。

    从“大二”开始,李阳的人生开始逆转。

“当时我有一个多星期没见他,问他干嘛去了,他说他在刻苦学习英语,一天学16个小时,还买了好多原版的磁带,从背《新概念》开始,‘大三’又开始背《大学英语》,里面好多文章都是从美国的《读者文摘》里面选出来的,讲的都是生活、情感的细节,背完这些,汉语表达的意思也可以用英语来表达了。

这些教材他一买就是三本,一本用来边撕边背,一本用来记笔记,一本用来收藏。

”赵文说,李阳把文章背得熟练,就很轻松地运用到对话里面。

“他到每一个宿舍去,也不说汉语了,说得别人都听不懂,他要刻意显摆,如果不炫耀也激发不出他的积极性。

”“虽然他成绩不好,但我们系的老师都很喜欢他,因为他英语口语特别好,代表系里去参加演讲比赛,给我们系争了不少荣誉。

有一次得第一名的是英语系,他得了第二,他回来说自己其实发挥得比英语系好,是外教偏袒英语系。

”英语让李阳在校园里获得了极大的知名度。

“元旦的时候他拿着一摞明信片,有的没署名,但一看字体就是女生。

他还跟我说,经常有女生邀请他去女生宿舍,他一进去满宿舍的人就把他团团围住了。

”赵文说。

    获得极大自信的李阳,性格也变得明朗起来。

赵文说,有一次上课时,坐在第一排的李阳看到计算机老师没有给大家批改作业,他趁老师不注意,偷偷把作业本拿下来,开始批作业。

“他用红笔在本上写,以后不准再抄别人的作业,或者画了一个又一个叉。

下课发了作业后,同学以为是老师的评语,要去理论,他赶紧站起来说,是我改的。

”有一次期末考试结束后,老师让学委去抄成绩,李阳拿了张空白的花名册,“给不喜欢的同学打低分,给喜欢的同学打高分,然后拿到宿舍里开始宣布。

大家都以为是真的,好多人开始大叫。

结果学委回来后大家才知道那都是李阳编的”。

    每到假期,李阳的变化也让李宁印象深刻。

“他英语学好之后,剪了短发,还微微烫了一下,看着比以前帅多了。

第二年暑假,他带着外教到家来了,我爸我妈都特别骄傲。

每次我爸带着我和我哥上街,看见外国人,就让我哥上去和人家对对话。

    李阳的爸爸妈妈都是大学生,支援新疆建设,在新疆广电系统工作。

李宁说,她的父母都是工作狂,越到节假日越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们有三百天在外面,把我们放在家里,或者放在朋友家。

我们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从来都没有挑食的坏毛病。

我们家人对情感都表达得很少,父母在一起几十年,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

但如果我说今天我想吃红烧肉,妈妈一定会记得,晚上肯定会有这道菜。

我哥4岁之后才回到父母身边,当时父母还在一个地方发射台工作,要骑车一个小时才能到最近的村里。

我们家是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爸妈对我们要求很严,教什么都只教一遍,写不好要撕本。

我们虽然也会挨打,但从来没有皮开肉绽地打过,也没有用过棍子。

”在同学赵文看来,李阳的父母“对他简直太好了”。

“上大学的时候,他爸给他写信都在10页以上,全都是让他好好学习。

我们那时每月生活费是60元,他爸每月给他100元,是我们班最多的。

放假坐火车回家,别人都是坐硬座,他爸给他买卧铺。

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他爸问我什么时候走,让我和李阳做个伴,直接就买了卧铺给我。

”李阳的变化着实让他的爸妈高兴。

赵文说:

“过年时去他家玩,从他爸看他的眼神就能看出他爸对他有多好,他爸让我和李阳用英语对话,我不好意思说。

后来他爸还说,看我们李阳,多不错。

”“大四”的时候他也试着去广州电视台应聘,电视台对他的评价是:

英语特别好,但汉语表达不清晰。

大学毕业之后,李阳进入西北电子设备研究所当翻译。

两年之后,他还是凭着自己的能力应聘到广东人民广播电台英文台工作。

李宁说:

“我们家本来都在广电系统工作,我哥在电台还是有编制的岗位,我爸我妈也特别自豪。

    又过了两年,既当主持人又当记者的李阳觉得这份工作远远不能满足自己事业的欲望,他选择了辞职,在广州办起了疯狂英语工作室。

他的父母借来10万元,帮他买了套房子作为公司的办公室。

 

2.从学生到老师——漫长的学习道路

 

刘润清

 

1939年生于河北省。

现任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英语教育家许国璋先生的弟子。

 

我在中学学的是俄语,1960年报考北外的俄语系。

但报到时却得知我被分到了英语系。

我的同班同学都学过英语,至少知道800个英语单词,发音也没有太大问题。

唯独我这个农村孩子一个英语单词也不知道,一切都要从头学起。

更可笑的是,别人说yes时,我会不自觉地说出俄语“是”的音/da/别人说no时,我会说/niet/。

发英语的几个元音时,我也遇到很多困难,经常在班上引起哄堂大笑。

好在我在班上年纪最大,脸皮最厚,又是团干部,因此无论别人怎么笑,我也没太在乎。

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位好老师。

夏祖火奎老师,不仅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又有真诚热情的工作态度;他经常鼓励我这个最落后的学生。

老师和同学的帮助,给了我极大的信心,因此我从来没有被困难吓倒过。

我把周末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

对着镜子练发音,一练就是几个小时,有时嗓子都练哑了。

当时全班只有一个大型录音机,要听大家都听,不听谁也别听;死沉死沉的,也不可能搬到宿舍去。

录音上只有精读课文和生词,除此之处,就再也没有任何其他听力材料了。

我还经常在黑板上练拼写,写满一黑板,就擦掉又写。

单单这发音和拼法就不知道花去了我多少时间。

我的语法还算好,当时没有什么专门的语法课,精读课文中出现什么语法现象,老师就顺便讲一下。

但总的来说,在第一学年,我一直是班上的最后一名。

到一年级结束的时候,我才算入了门。

   

二年级仍以精读课为主,它既是英语输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口、笔语练习的主要场所。

这时,还开了泛读课,让我们读最简单的英语小故事。

从二年级起,老师还要求我们用英英词典。

我记得第一次拿到AdvancedLearners'Dictionary时,查了一两个词,心里就十分激动:

我可以用英文解释英文了!

初用英英词典时,当然也遇到不少困难。

为了查一个词,不知道要查多少其他词。

有时查来查去,就忘了最初是要查哪一个词了。

但是,英英词典使我们看到英汉词典中解释的局限性和误导性。

从根本上说,查完英汉词典和汉英词典,并不能够真正学会使用一个词。

只有查一部好的英英词典,才能真正搞清一个词的确切含义和用法。

随着词汇量的扩大,使用英语词典的兴致也越来越高。

有时,查上瘾来,会查上个把小时,忘记了正在读的文章。

那里,我们都把AdvancedLearners'Dictionary上标的25个句型背得滚瓜烂熟。

总之,查英英词典本身就是在学地道的英文。

 

 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精读课的作用是最大的,一切基础知识都来自于精读课。

此外,给我留下较深印象的是那些简易读物。

这些小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并让我眼界大开,因为里面有一种全新的文化。

与此同时,我还惊叹于其中的简单、地道的英文所包含的极强的表达力。

那时,我的词汇量极其有限,但这些小书带我进入了一个又一个美妙的童话世界。

一年之内,我读了近百本简易读物。

是这些书使我感受到英语的语言之美,让我体验到地道英语的味道,并逐渐培养了我对英语的一种“直感”(tocultivateafeelforthelanguage 。

这时候,我对英语的成语、习惯用法、动词搭配、漂亮的语句等,已变得十分敏感。

遇到这些内容,注意力会突然集中,并将它们立刻背下来或抄在笔记本上。

对于好的句子或段落,我会反复读,强行记,甚至一字不漏地背下来。

在课堂上或作文中用上几个背过的句子或短语,在同学面前“显摆”两句,都感觉非常享受。

因为看了大量的课外读物,到二年级时,我已经丢掉了“落后”的帽子,开始名列前茅了。

 

三年级的经历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很深。

首先,精读课文的人文味越来越浓了。

这些课文不仅是语言的示范,同时也是很好的文学熏陶和人文教育的材料。

哲理越来越多,语言越来越美,有讲头,有读头。

其次,这时我开始读原版英文小说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读原著才是英语教育的开始。

原著中的语言不再是为照顾学习者的水平和语法的需要而改编,而是作者深刻、细腻的思想感情的自然流露。

而且,大部分原著都出于语言大师之手。

更重要的是,原著保留了原汁原味的西方社会背景、风俗习惯、法律制度、宗教信仰、伦理道德、人情事理、自强精神,以及如何开玩笑,如何带来幽默效果等。

原著把读者带入一个全新的世界。

当时,老师告诉我们,不读上几十本原著,英文是学不到家的。

原著既保留了语言的原貌,又保留了文化的原形。

再有,就是三年级开设了正式的写作课。

在此之前,我以为说英语最难,因为没有足够的思考时间。

后来,我又感到,听英语最难(如听英语广播),因为你不能控制对方讲话速度。

等到开始学习写作,我才意识到,一个人英语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其书面英语的水平如何。

最初,我以为重要的话写下来就是作文。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错误的理解。

书面英语是最讲究、最严谨、需要经过反复推敲的语言。

语言之美,多体现在书面语上。

讲话不能像背书;同样,写作也不能像讲话。

记得有一次我写到:

“NowI’mgoingtosaysomethingabout....”,老师上来就是一个大红道:

“ToochattyThisisnotwriting”;当我连续使用同一个结构时,老师又批上“Varyyourstructureplease.”;如果一个词在相邻的句子中同时出现,老师会划出该词,并批上“Badstyle”的字样。

老师改过几次作文之后,我悟出一些写作之道。

可以说,我现在对书面英语的认识,以及我现在的英文写作水平,在很大程度上都受益于三年级的写作课,是写作课为我打下了扎实的基本功。

 

四年级时,学校开设了一个高级翻译班,欲称尖子班,入选的有吴一安、秦秀白、姜恩柱、王英凡、唐闻生、我等九个人(但不知为什么,这个班办了不到一年就解散了)。

这个班的初衷是要把这些人培养成高级外交翻译。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两件事,一是让伊莎白把我们的语音语调重新纠正了一遍。

她先让我们听一家英国出版公司出版的录音带,有诗歌、剧本,也有小说。

都是百分之百的RP,典型的英国上层社会的发音,漂亮极了。

然后,她让我们模仿一些段落。

最后,她还让我们设想是在人民大会堂宣读一个领导人的发言。

她说我们底气不足,声音不稳,一拉长声就走调。

她要求我们两个人相隔50米对着讲,每天早晨至少练半个小时。

虽然没有当上大翻译,我的朗读水平却大大提高了,能把一个故事读出感情、读出抑扬顿挫、轻重缓急,这些都是那一年长的出息。

第二件事,是学了不少外交文件和人民日报社论的翻译。

我们当时把BeijingReview那时叫PekingReview 看了个遍,把当时的重要文件、社论、评论员文章(国际的)都拿来进行英汉对照阅读。

学了很多中国文化和思想的固定译法,包括“三面红旗”、“大跃进”、“人民公社”、“以粮为纲”等。

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读惯了英文小学原著的人刚接触BeijingReview可真是不舒服,总感到有一种语言与文化的不相匹配:

英语不是为这种中国式的表达而造的。

后来就慢慢习惯了,而且也认识到,要想向世界介绍中国,这种英语是我们的唯一选择。

尽管有人常批评ChinaDaily和BeijingReview的英文有很浓的中文味,但是这种英文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为接受。

而且,像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英语一样,已经成为英语的一种变体。

语言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

百分之百的翻译是不可能的,但总可以找到解释原文的方法。

有点中国味的英文保留了一些乡土气息,这也是好事。

像“三自一包”、“三反五反”、“五讲四美”、“三个代表”等短语,只能先直译过去,再加个长长的脚注。

但是,应该说明的是,刚开始学英文时,不要拿BeijingReview做课文,而一定要拿本族人写的地道的英文做课文。

把英文底子打好之后,再读BeijingReview,就不会影响你对英语的直感了。

 

对五年级的印象不太深了,但也有两件事值得一提,只是时间的先后顺序记不太清了。

一是我们学了翻译,特别是汉译英。

教我们是薄冰和钟述孔两位老师,他们都很有水平,上课也非常有趣。

这门课使我认识到,英文不学到家,翻译是谈不上的。

与此同时,我还意识到,汉语文字看似已懂,实则不然。

例如,汉语的小句,在英语中要降格为从句,才能真正体现原文中两句话之间的关系,并保证译文准确、可读。

翻译远不是词与词、结构与结构的一一对应;要比这复杂得多。

没有对汉语的透彻理解,没有足够的英语造诣,是做不了翻译的。

比如遇到“摇羽毛扇的人”(指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若直译为“thepersonwhowavesagoose-featherfan”,那就是败笔,因为外国人根本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但如果加上“mastermind”,就清楚多了(见《汉英词典》1183页,外研社)。

但有时这个典故也用作贬义,指在幕后操纵或出坏点子的人,这时,可译为“apersonwhopullsthestrings-thestringpuller.”不过,上述例子仍属于翻译中浅层的、局部的问题。

更深层的问题是,除了具有高超的驾驭两种语言的能力之外,译者的阅历和文化底蕴与作者不能相去太远。

要想翻译《红楼梦》,如果不了解曹雪芹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和社会矛盾,不洞悉其中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译文最多也只能是貌合神离。

 

第二个印象是我们在五年级学了不少《毛泽东选集》的英译文章。

这时1965年,全国正在酝酿“文化大革命”。

教学上开始强调“政治挂帅”,《毛选》的英文版进入了课堂。

客观地说,《毛选》英译本是我国几十位翻译家,花了多年的时间,经过反复推敲而打造出来的一部精品。

裘克安、庄绎传老师都参加过此书的翻译,并给我们讲过翻译过程中的酸甜苦辣。

现在,没有人再拿英译《毛选》当课本了,或者有人始终看不起这样的翻译。

但是,我要说,我们从英译《毛选》中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

它帮助我们体验翻译过程,认识翻译技巧,感受文化异同。

举几个有趣的例子吧。

当时我们每天背诵的一句毛主席语录是:

“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

”乍一看,这句话简直没办法译成英文。

等我读了英译文才知道,原来自己根本就没读懂原文。

“阶级斗争”一词,我一直把它当作名词词组来看待,所以没法翻译。

而英译文为:

“Classesstrugglesomeclassestriumphothersareeliminated.Suchishistorysuchisthehistoryofcivilizationforthousandsofyears.”译得妙极了。

有些中国俗语译成英文也相当困难,要想译得准确、地道,必须要下一番工夫。

有一条毛主席语录说,“凡事应该动脑筋想一想。

俗语说:

‘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就是说多想出智慧。

”英文是“Weshouldalwaysuseourbrainsandthinkeverythingovercarefully.Acommonsayinggoes‘Knityourbrowsandyouwillhituponastratagem.’Inotherwordsmuchthinkingyieldswisdom.”注意,第一句加了主语“We”,注意“hituponastratagem”译得好,还有“yield”也用得恰到好处。

这些用词,只有英语语言造诣极深的人才想得出来。

另一条语录是“马克思主义者看问题,不仅要看部分,而且要看全体。

一个蛤蟆坐在井里说:

‘天有一个井大,’这是不对的,因为天不止一个井大。

”英语译文时:

“InapproachingaproblemaMarxistshouldseethewholeaswellastheparts.Afroginawellsays,'Theskyisnobiggerthanthemouthofthewell.‘Thatisuntrue,fortheskyisnotjustthesizeofthemouthofthewell.’注意,这里的“nobiggerthan”用得好,“themouth”加得准确,将“坐”字漏掉,处理得好,“thesize”又巧妙地避免了重复。

 

回忆起来,在北外学习期间,我遇到了好老师、好教材和合适的教法。

那时,虽然我们没有“快译通”、“文曲星”等“现代武器”,也没有现在这么多英文书籍,甚至连像样的课本都没有,都是些油印的篇子,但我们学的是地道的英语,有大量的听、说、读、写、译的练习。

老师讲的英文非常漂亮,作业改得细致到家,也没有这样、那样的考试。

真庆幸,那时“托福”式的考试还没有问世,我们没有靠打钩钩学英文,没有在选择题上浪费任何时间。

 

尽管我们当时的学制是五年,毕业时也觉得学了不少英文,但一开始教书却发现,大学期间只是打了个基础。

教过几年书之后,才懂得什么叫教学相长。

越教越感到自己的不足,与其说是在教学生,不如说是在教自己。

首先,在备课时,我通过大量查词典,搞清了许多词的词义和用法。

备课时,我比学生查的词多得多,有些词是先查英英词典,再查英汉词典;有些是先查汉英词典,再查英英词典。

查词典的过程中,我还常常被其中的有意思的信息所吸引,有时在一个词上花上半个小时,甚至一个小时,记下很多与备课任务无关的短语或搭配,而且还感觉乐在其中。

接着,我就借助词典,参考教案,转述(paraphrase)课文上的难句。

一课下来,自己要编写几十句漂亮的句子,再背下来,以便在课堂上使用。

这种备课方式一直持续了很多年,我的口、笔语能力大大提高,英文也越来越讲究了。

刚教书时,由于我是教研室里最年轻的,因此室里的“小差使”一般由我来承担,结果又使我受到很好的锻炼。

例如,二年级教学组决定每周给学生广播两次英语新闻,我就接受了这个任务。

为了这15分钟的广播,我要找5~6条新闻,写出7~8页的英文,请刘承沛老师修改,最后才能播出。

刘承沛老师拿过笔来唰唰就改。

不一会儿,我写的东西就变得面目全非。

他下笔之快,用词之准,文体之潇洒,实在让我佩服。

他的批改,是对我这份“兼职”的最好的回报。

再比如,三年级时的翻译练习答案没有人做,又是我做。

做完后,由钟述孔或薄冰老师修改,然后再打出来发给每位老师。

同上个例子中的情形一样,每次我写的东西都被改得满篇是红,有时真叫我无地自容,但是我从中学到的东西和悟出的道理却让我受益终生。

还有,教书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的知识储备。

我什么课都教过,精读、泛读、口语、听力、写作、翻译、报刊阅读。

每一种课都需要了解一定的知识背景,才能讲得深,学生才不至于浮在表面。

为此,我经常帮助学生了解一篇文章的深层意义、社会意义、文体意义,在这个基础上去欣赏文字的美与力量。

这似乎是北外的传统。

老师教我的方法(或使我受益最多的方法)又被我用来教我的学生。

在我的课堂上,不仅有语言信息,更充满了百科信息和智慧火花。

课上得引人入胜,师生双方在课堂教学中的生命质量(教育家叶澜先生语)都得到提升。

为了达到这样的效果,我经常查英文百科全书、英国文学指南、美国文学指南、历史和文化书籍等。

有一次,为了讲几篇有关中东的报刊文章,我把中东战争史查了个遍。

学生听得异常兴奋,无意中就吸收了很多信息和语言知识。

为了把历史讲解得更生动、精彩,我随后还阅读了《邱吉尔战争回忆录》、《艾登回忆录》、《第三帝国的兴亡》等书,这批书从另一方面开阔了我的视野。

这些书都是关于当代的重要历史事件的,史料翔实,风格大气,语言堪称精品。

特别是邱吉尔的书,气势宏伟,场面壮观,思想深刻,充满智慧。

他的语言使我对语言的力量与神奇感到惊讶。

这样教过几年书之后我才认识到,教外语决不单纯是外语知识的传授,而是要与文化知识、社会背景等紧密结合。

因为语言是载体,文化知识是内涵,没有内涵的语言教学必定是苍白、枯燥的、不受欢迎的。

 

 年近不惑,我又有幸读了北外的硕士研究生,这是文革之后的第一批研究生,我们当时师从许国璋、王佐良等先生,学的是英语语言文学。

撇开英国文学、美国文学和普通语言学的专业知识不说,仅就英语学习而言,那几年是我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等到研究生毕业,我才算比较成熟了。

许老他们每周给我们上一节课,我们盼一星期才能见他们50分钟。

可是这50分钟却是莫大的享受。

他们那种博古通今的气派,让学生们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们的治学严谨与大师风范,又让学生们心生敬畏。

当时,同学中流传的一句话是:

“theirknowledgemakeyousufferfromthepainofinferiority.”我们都记得许老有一次给我们批作业,有几个人得的是从上到下的大红叉,被说成一页纸全是狗屁不通。

我们读书,常常不记作者,许老对此大为恼火。

有一次,我好不容易记着刚读过的《语法》这本书是Palmer写的,不曾想许老却问:

“哪一个Palmer?

有两个Palmer!

”我只能对自己的无知摇头叹息。

我与王公谈起莎士比亚的剧本,他问:

“哪个社出的?

”我得意地回答:

“剑桥大学出版社。

”他接着问:

“哪年的版本?

”我又被问住了。

最后,他告诉我,“读莎士比亚,版本很重要。

”在有过多次这样的羞愧难当的经历后,我才慢慢懂得书的作者、出版年月、出版社、版本的重要性。

许老能够背诵莎士比亚剧中的一些对话。

王佐良先生可以一首接一首地背诵英语诗。

当我们对此表示惊奇时,许老说,“这算什么?

我们在英国上学时,老师们没有一个是念稿子的。

引到什么剧本,第几场、第几幕都是背出来的。

”他还告诉我们,钱钟书等几位著名学者聚会时,几个人围着桌子坐下,一个人喊道:

“好了,现在开始背TheMerchantofVenice中的theTrial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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