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年处级干届满调整和聘任工作实施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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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年处级干届满调整和聘任工作实施实施方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年处级干部届满调整和聘任工作实施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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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08年处级干部届满调整和聘任工作

实施方案

2005年7月以来调整和聘任的处职干部已经到届。

为了进一步深化校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素质优良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党委决定对届满的处职干部进行调整和聘任。

依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提倡干部换岗交流原则;

7.重视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原则;

8.坚持精简高效,与职员制改革相适应原则。

二、调整和聘任的范围

除任期未满的选任制干部外(上述干部若本人提出竞聘其它岗位,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其现任的处级领导岗位将重新选拔人选),其他在岗的处级实职干部都在调整和聘任范围内。

三、干部任期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职干部实行任期制。

聘任制干部每届任期三年,选任制干部每届任期四年,其中新提拔的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2008年8月底之前试用期未满的新任处职干部在本次重新聘任中继任原岗位的,试用期可连续计算,调整到其它处级岗位的,试用期按新岗位确定。

四、任职条件

参加本次调整和聘任的干部应当符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条基本条件。

同时,必须将主要精力用于管理工作,不允许在外兼职。

五、任职资格

1.学历和职称

新任正处职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新任副处职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处职干部在同一级不同岗位间调整不受此限制。

发展规划处处长、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图书馆馆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以及各学院院长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教授技术职称。

2.年龄

新任处职干部年龄不超过50岁。

3.工作经历

由副处级升任正处级的干部,一般应在副处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由科级升任副处级的干部,一般应在科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不作此要求)。

4.身体健康。

5.党群系统和党政共管部门领导岗位的干部应是中共党员。

六、换岗交流

提倡学院与机关、学院之间、机关之间的干部换岗交流,对主动向外部门(单位)应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或正职与副职加起来任职满8年)的机关处职干部必须换岗交流。

思想政治教研室、体育部、附中、医院、离退休工作处、处级非领导职务实职干部及学院(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除外)的领导干部可不作换岗交流年限要求。

七、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和说明

1.因机构、岗位撤并和调整,需要变动岗位而任期未满的处职干部,也需参加竞聘。

在竞聘中,将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2.截至2008年8月31日男年满58岁、女年满54岁的现任处职干部不再担任处级实职干部,改任同级别的调研员。

鼓励处职干部提前退居二线。

现任处职干部(包括选任制和聘任制)如在退居二线前不能工作三分之一届的不再担任领导职务(选任制4年一届,聘任制3年一届),提前改为同级调研员;不能工作满半届的,经个人申请、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改任同级调研员。

上述干部在男年满58岁、女年满54岁前待遇不变。

3.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条件要求的管理岗位的,学校对其按照管理岗位进行考核和管理,本人要将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去(每周用于管理工作的时间不能少于80%的工作时间)。

4.在本次调整聘任中低聘、落聘的处职干部按照《关于处级干部退休、退居二线、低聘、落聘后有关待遇等问题的规定》(校党字〔2003〕2号)办理。

八、实施步骤

本次处职干部调整和聘任工作总体上采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方式,分层次、分阶段进行。

1.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

(1)对机关各职能部门、工会、团委、各直属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的处职干部分层次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一是由学校党政领导、校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教代会代表、处级干部、高级职称人员、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党委委员进行测评和推荐。

二是由所在部门(单位)的职工进行测评和推荐。

(2)对各学院处职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为学院全体教职工。

凡民主测评结果中不称职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者,不再安排处级职务。

2.分层次进行调整和聘任

(1)正处级岗位调整和聘任

A、学校公布本次拟调整和聘任的正处级岗位、报名条件及资格。

B、现任正处职干部报名。

报名人员在组织部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也可从组织部网站或学校校园网主页下载),每位报名人员可依次填写两个工作岗位,并表明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安排。

C、确定继续留任原岗位的正处职干部的初步任职方案。

组织部将上述干部个人报名情况提请党委常委会研究,党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测评和推荐结果,可不经答辩、确定上述干部的初步任职方案。

D、除拟继续留任的正处职干部外,其余公布的正处级岗位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人选。

公布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正处级岗位,并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在组织部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也可从组织部网站或学校校园网主页下载),每位报名人员可依次填写两个工作岗位,并表明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安排。

E、资格审查。

组织部牵头,成立由组织部、人事处、纪监部门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F、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正处级岗位按照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相应程序确定人选。

答辩组组成原则与程序由党委常委会确定。

具体成员由组织部按党委常委会决定的原则与程序确定。

答辩、民主测评后,由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人选,组织部对拟提拔的干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G、党委常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参考干部所填志愿对干部进行平级调任。

H、确定拟任人选。

在个人报名、民主测评、民主推荐、部分岗位演讲答辩、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由党委常委会最后确定全部正处级岗位拟任人选。

I、征求意见。

确定拟任人选后,由校领导分别与拟任干部谈话,征求干部意见。

干部应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一般情况下,若没有正当理由而拒不接受组织安排的,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由党委常委会在备用人选中重新确定拟任人选。

J、公示。

征求意见后,将全体拟任(聘)正处级岗位的干部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3天。

K、任职。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发文公布任职决定。

L、办理交接手续。

处职干部应在任职宣布后两周内办理完相关的交接手续。

由组织部会同纪监部门对干部离任和换岗交接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2)副处级岗位调整和聘任

副处职干部调整和聘任的步骤与正处职干部基本相同。

九、时间安排(见日程表)

十、组织领导

本次处职干部调整和聘任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重大问题由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学校设调整和聘任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蒋舜浩同志担任。

成立以纪委书记靳雅静同志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对处级干部调整和聘任工作进行监督。

十一、几点要求

1.干部调整和聘任工作是推进我校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改善我校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广大干部和群众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学校党委顺利搞好这项工作。

2.处职干部要严格遵守干部调整和聘任工作纪律,顾全大局,在调整和聘任过程中坚守岗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正常运转,确保本次干部调整和聘任工作在稳定的环境中顺利进行。

3.参与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干部、群众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每一位干部,不以个人好恶取人,认真负责地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协助党委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处级干部届满调整和聘任工作日程表

时间

地点

日程安排

9月8日

(周一)

下午2:

30

大礼堂

召开处级干部届满调整和聘任工作动员大会。

会后,与会人员对机关各职能部门、工会、团委、各直属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的处职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9月9日

(周二)晚8:

00

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调整和聘任的正处级岗位及提前退居二线干部名单等。

9月9日~11日

(周二~周四)

地点自定

各单位职工对本单位处职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9月10日~11日(周三~周四)

党委组织部

办公室

1.公布拟调整和聘任的正处级岗位。

2.现任正处级干部报名。

9月12日~14日

(周五~周日)

党委组织部

办公室

统计汇总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

9月15日

(周一)

提出拟调整和聘任正处级干部人选初步方案,并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

9月16日~17日

(周二~周三)

党委组织部

办公室

1.公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正处级岗位。

2.个人报名。

9月17日

(周三)晚7:

30

党委组织部

办公室

资格审查。

9月18日~19日

(周四~周五)

民主测评。

9月20日~21日

(周六~周日)

待定

1.演讲答辩。

2.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人选。

9月22日~24日

(周一~周三)

组织考察。

9月25日

(周四)

党委常委会确定拟任人选,并征求干部意见。

9月25日~27日

(周四~周六)

任职前公示。

时间

地点

日程安排

9月28日

(周日)

公布正处职干部任职决定,并进行新任干部任职谈话。

10月6日~7日

(周一~周二)

1.公布副处级干部调整和聘任岗位。

2.现任副处级干部个人报名。

10月8日

(周三)

提出拟调整和聘任副处级干部初步方案,并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

10月9日~10日(周四~周五)

党委组织部

办公室

1.公布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副处级岗位。

2.个人报名。

10月10日

(周五)晚8:

00

党委组织部

办公室

资格审查。

10月13日~14日

(周一~周二)

民主测评。

10月15日~16日

(周三~周四)

待定

演讲答辩。

10月17日

(周五)

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10月20日~22日

(周一~周三)

组织考察。

10月23日~24日

(周四~周五)

党委常委会确定拟任人选,并征求干部本人意见。

10月25日~27日

(周六~周一)

任职前公示。

10月28日

(周二)

公布任职决定和进行任职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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