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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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我矿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应对风险与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使应急准备与应急管理有章可循,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为以下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以往的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以及本矿风险评价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6)、《选矿安全规程》;
7)、《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8)、《爆破安全规程》;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0)、《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甸金矿本矿及外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适用于冒顶片帮、中毒与窒息、爆炸、火灾、透水、尾矿库溃坝、触电、自然灾害、地表塌陷、突然停电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为进一步的突出对我矿重大风险的安全管理,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将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分别进行了编制。
金矿应急预案体系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律基础和保障系统组成。
我矿的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在安环科,功能部门包括生技科、地测科、机电设备科、供应科、人力资源、保卫科、总务科、财务科、车队、信息管理科、仓储科等部门。
1.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职责明确,统一指挥;信息畅通,行动迅速;保障投入,科学防治。
2、危险性分析
2.1金矿概况
金矿位于XX处,为中
(二)型股份制企业,隶属于XX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主要生产活动是金矿石开采和选矿,目前采选规模达到了4000吨/日,最终产品为金精矿,现在岗职工806人,外包施工队人员165人。
采矿方法为无底柱崩落法与充填法。
选矿工艺主要包括:
破碎、筛分、磨浮、脱水及尾矿管理,现有一座四等尾矿库,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事故风险。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常见的重大安全事故对我矿的重大风险进行分析:
1、冒顶片帮事故:
分布在各矿井采掘作业面,主要有因矿岩破碎、节理构造较多、地压较大、爆破冲击等原因引发矿岩冒落造成的安全事故。
2、炮烟中毒事故:
分布在各矿井采掘作业面,主要有因主通风系统不完善、独头掘进局部通风方式不规范、通风系统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超标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炮击事故:
分布在各矿井采掘作业面,主要有因爆破物品管理不规范、进入无警戒的爆破区、带盲炮作业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
4、触电事故:
分布在全矿所有用电的场所,主要有因机电设备安全装置有缺陷或不齐全、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
5、尾矿库溃坝事故:
在我矿尾矿坝,主要有因干滩长度不够、库区水位(浸润线)超高、排洪设施有缺陷或管理不善、坝体边坡角不符合要求等引发的溃坝事故。
6、火灾事故:
井下火灾主要分布在井下仓库及井下动力电缆,地面火灾事故主要分布在仓库、油库等地点。
井下火灾主要有因电缆超负荷、电缆接头处淋水、漏电断路器处线夹接头不实及外部明火等引发电缆及仓库起火
地面火灾主要有因部分易燃易爆物质存放地点通风不畅、自燃、或外部明火引发的火灾。
7、突(透)水事故:
我矿采矿车间七号矿井西侧分别有水库及露天民采坑各一个,分别座落于我矿七号矿井+95米水平开采巷道的正上方,其中露天民采区已用尾沙进行了回填。
其中水库汛期时的水量为24.5万立方米,非汛期为16.7万立方米,露天民采坑存有尾沙量为21.7万立方米,这两处为我矿发生突(透)水(沙)事故的防范重点。
根据矿床水文地质条件,矿体分布地段矿井充水的主要因素是断裂上下盘的弱含水带中的构造裂隙水。
由于补给条件差,故易于疏干。
但是,当次级构造破碎带与含水裂隙相沟通并被坑道揭露后,则涌水量会增大,给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矿井实际涌水量为4500方/日,且由于我矿开采深度较大,周边无较大采空区,所以综合前期的安全管理来看,井下工作面发生大规模的突(透)水的可能性较小。
地表水情况,矿区地貌形态为丘陵河谷平原,地势东南低,西北高,最高点为矿区西南部的围子山,标高273.6米。
地形切割强烈,沟谷较发育。
本区河流为芝下河和罗家河,芝下河发源于莱西市围子山北坡,流经矿区南部,汇水面积30平方千米,对矿床充水有一定影响。
各矿井井口均位于当地历史最高水位1米以上,所以地表水不会直接进入井下,所以矿井受地表水害的影响较小。
8、提升系统人员坠落事故:
我矿在现在用提升系统为9条,其中6条提升系统为前期建设的提升系统,井筒为裸井,没有采取全面的支护措施,且部分井筒为木质罐道,在前期的运行过程中,部分井筒出现不稳固的围岩及罐道木破损等现象,生产车间及时组织进行了排除。
提升系统管理不善,极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所以提升系统的管理一直为我矿安全管理的重点。
9、超标粉尘引发的职业病:
主要分布在井下采掘作业面、卸载站等地点,主要是因为通风系统、除尘设施运行不规范、个人劳保配带不齐全造成的职业病。
10、自然灾害:
由于我矿周边地势起伏不大,且井下-350米水平以上采空区均进行了回填,所以地表发生大面积的滑坡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只是针对暴风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制定了预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
应急指挥部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的企业内部领导机构,矿长领导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矿部相关领导按业务分工和在应急机构中担任的职务,各自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办事机构:
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立在安环科,发生事故时转设在控制中心,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归口管理矿部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本矿的应急体系建设,履行值守应急职责,综合协调信息发布、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专业应急救援小组:
专业应急救小组由矿部相关单位领导及员工组成,按照职责划分,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附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指挥部:
本矿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
矿长副总指挥:
安全矿长
指挥部成员:
党委书记、生产矿长、机电设备矿长、经营矿长、安环科科长、机电设备科科长、供应科科长、生技科科长、地测科科长、保卫科科长、总务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信息科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车队队长、仓储科科长、办公室主任
3.2.2应急救援队:
发生紧急事故时,迅速在事故现场周边安全地带设立现场指挥部,由矿长任总指挥,负责全矿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与调度,矿长不在时,由安全生产矿长担任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现场的指挥.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全矿所有救援力量与物资必须服从总体调派。
全矿所有部门均有职责参加应急救援,根据各自的职能特点与应急需要,公司成立了八个专业应急救援队。
3.2.3职责:
1、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人员、物资等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的有关工作;
(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停止;
(6)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事故信息的上报;
(8)接受政府的指令与调动;
(9)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与修订;
安环科科长:
负责引领救援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协助现场总指挥,做好现场救援,负责事故现场有害物质的监测工作,与应急指挥部进行联络通报情况,清点、核实人数,;
人力资源科科长:
(1)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急救知识培训。
(2)接到应急信息后,医务人员携带必须的抢救器械,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对伤员实施现场急救并迅速送往医院,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伤员救治情况,
(3)负责应急结束后卫生防疫工作;
(4)负责应急抢救药品、器材采购、储备工作,负责救护车内医疗设备的检查、管理工作,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供应科、仓储中心负责人:
负责事故应急物资、材料、设备的供应和调度。
保卫科科长:
(1)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与外部救援队伍沟通、协作救援,抢救受伤人员使其尽快脱离危险区域;
(2)负责维持秩序、设立警戒;
(3)负责应急器械的检查、维护、保养、更新,使其始终保持完好状态,熟悉作业现场安全通道和逃生路线;
总务科科长:
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生技科、地测科长:
负责提供现场救援所需图纸资料协助总指挥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财务科科长:
负责提供所需资金,与保险机构联系并配合工作。
车队队长:
服从调度确保应急所需车辆按时间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车辆完好、油料充足。
2、应急管理(救援)办公室的职责:
(1)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决定;
(2)负责组织本矿的应急救援小组,落实应急人员;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检查各应急小组的器材配备情况,是否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确保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5)检查应急物资的准备情况;
(6)负责组织员工的应急救援教育与应急救援演练;
(7)负责外部相关部门应急救援的协调及信息交流工作;
(8)建立并管理应急救援的相关资料;
(9)应急救援办公室应备有如下资料:
a)危险物质数据库;
b)救援物资数据库;
c)消防系统与附近水源;
d)重大危险源示意图;
e)关键岗位人员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f)本矿职工花名册;
g)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的相关法规、标准、手册;
h)上级相关部门及应急服务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包括招远矿山救护大队、龙口救护大队、人民医院、中医院、消防队、招金矿业、招金集团、安监局)
3、各专业救援队伍职责:
(1)消防救援组职责:
a)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形正确配带个人劳保用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迅速切断事故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b)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迅速抵达事故现场,抢救事故受伤及受困人员脱离危险区域;
c)现场指导抢救人员,同时使用消防装置进行灭火;
d)负责应急器材及灭火器材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e)有针对性开展现场救援及灭火演习;
(2)安全警戒与现场治安组职责:
a)发生事故后,治安队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立禁区,布置岗哨,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行禁区;
b)接到通知后,维护好矿区交通秩序,及时引导外部救援力量进入事故现场;
(3)医疗救护组职责:
a)备足急用器材及药品,并能随时取用;
b)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对伤员展开急救,并对重伤员及时转院抢救;
c)当本矿应急能力无法满足要求时,及时向其它医疗单位申请援助;
(4)物资供应组职责:
接到通知后,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及时购进、供应各种救援物资。
(5)通讯联络组职责:
a)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恢复现场的通讯联络;
b)保证现场指挥部的外线通讯畅通;
c)迅速将指挥部下发的各项指令下发,同时负责指挥部与各应急队伍间的通讯与联络;
(6)监测组职责:
负责事故发展情况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并对事故泄漏物的流向进行监测,并报告指挥部.
(7)技术组职责:
a)负责事故预案的评审及修订;
b)掌握本矿重大风险的分布位置及相应的监控措施;
c)对事故的危害范围作出评估,为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d)及时提供救援的各种技术资料,协助指挥部作出救援方案.
(8)抢修泄漏清除组:
a)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及设备,对现场的交通、供电、排水进行抢修;
b)对现场的泄漏物进行清理;
(8)抢修泄露清除组:
负责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对现场道路、泄露物进行清除。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针对我矿的主要危险源,我矿制定了控制措施进行控制,主要风险(事故隐患)分布及控制措施如下:
4.1.1不稳固的矿岩:
分布在各矿井采掘作业面,目前通过日常检查进行监控,控制措施为运行控制和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4.1.2超标的有毒有害气体:
分布在各矿井采掘作业面,目前通过日常检查、仪器检测进行监控,控制措施为运行控制和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4.1.3爆破冲击:
分布在各矿井采掘作业面,目前通过日常检查进行监控,控制措施为运行控制和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4.1.4保护装置不齐全及人员违章操作的带电体:
分布在全矿所有用电的场所,目前通过日常检查进行监控,控制措施为运行控制和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4.1.5超标粉尘:
分布在各矿井采掘作业面及选厂破碎工段,目前通过日常检查和仪器检测进行监控,控制措施为运行控制和个体防护。
4.1.6提升系统事故:
分布在各矿井竖井提升系统、采场三井及竖井建设,目前通过日常检查进行监控,控制措施为运行控制和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4.1.7尾矿库溃坝:
分布在选矿厂尾矿库,目前通过日常检查和仪器检测进行监控,控制措施为运行控制、制定管理方案及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4.1.8作业面透水:
分布在七号矿井地表水库、七号西侧露天民采坑及各矿井采掘作业面,目前通过日常检查进行监控,控制措施为运行控制和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4.1.9井下起火:
分布在各矿井作业面运输巷道,目前通过日常检查进行监控,控制措施为运行控制和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4.1.10自然及地质灾害:
主要为大风、暴雨雪等自然灾害及地震、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控制措施为运行控制和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的级别:
根据我矿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底到高划分为黄色预警与红色预警两个级别:
黄色预警: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a)当上级单位发布大风、大雪、大雨等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时;
b)为本地区发生较大矿山突出事故时;
红色预警: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a)当上级单位发布大风、大雪、大雨等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时;
b)为本地区发生重大矿山突出事故时;
4.2.2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级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到的范围、应采取的措施及发布机关,途径可通过内部网络及电话通知。
4.2.3预警发布与解除:
黄色预警:
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安环科)负责报请矿安委会审批进行发布或解除;
红色预警:
由矿安委会报请股份公司审批进行分布或解除;
4.2.4预警行动:
黄色预警响应:
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汇报,矿部事故应急指挥部与各单位通讯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各单位管理人员、安全员上岗到位,尽快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
红色预警响应:
有关人员高度重视重大危险源及自然灾害,带班矿长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值班与检查密度,必要时停止相关作业。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各级人员按照有关《夏甸金矿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制度》进行逐级上报事故情况,造成人员死亡的,矿长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上报上级部门。
4.3.1信息上报:
发生事故或灾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
(1)事故发生的部门、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必要时附事故现场简图。
4.3.2 信息接收:
应急救援中心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负责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4.3.3信息传递:
发生各种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矿长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1小时内上报股份公司。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1.1应急救援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
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我矿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则发出“预警”警报,安排事故单位启动车间专项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单位(部门)难以控制,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下达启动我矿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5.1.2综合预案的响应级别: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与影响范围,非煤矿山事故分为一般突发性事故(Ⅳ级)与较大突发性事故(Ⅲ级),因而有两种响应级别。
一般性矿山突发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矿山突发事故:
a)造成3人以下(不含)人员死亡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含)10人以下(不含)重伤的事故;
c)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性矿山突发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矿山突出事故(Ⅲ级):
a)造成3人以上(含)10人以下(不含)死亡;
b)造成10人以上(含)50人以下(不含)重伤的事故;
c)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5.2响应程序
5.2.1发生一般矿山突发事故的响应(Ⅳ级):
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响应:
a)本矿应急指挥部负责在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b)启动应急预案,向相关部门下发相应的指令;
c)密切关注事故动态,随时掌握事故处理情况;
d)将事故处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2)招远市政府响应:
a)本矿起动预案,申请外部援助,扩大应急;
b)本矿应急指挥部负责在事故现场进行临时的应急指挥工作,政府的有关人员与专家到位后,由政府及相关专家成立正式的现场指挥部,全权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及救援;
c)及时将掌握的信息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d)协助作好事故的应急保障工作;
e)作好上级相关部门交待的相关工作。
5.2.2发生较大矿山突发事故的响应((Ⅲ级)):
招远市政府响应:
f)本矿起动预案,申请外部援助,扩大应急;
g)招远市政府接报后,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由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与专家成立现场指挥部,全权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及救援.
h)及时将掌握的信息报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i)协助作好事故的应急保障工作;
j)作好上级相关部门交待的相关工作。
5.2.3应急启动
5.2.3.1应急救援中心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到应急救援中心集中,通知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待命或按总指挥命令行动.
5.2.3.2总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应急指挥中心,听取事故简要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在事故现场周边安全区域成立现场指挥部,各救援队分头开始行动。
5.2.3.3应急系统启动后,应急救援办公室移至控制中心,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同时负责外部的相关信息的沟通。
5.2.4救援行动
5.2.4.1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部门)负责人或知情人员要立即向现场指挥人员详细汇报事故情况。
5.2.4.2迅速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现场一切抢救事宜统一由现场指挥部指挥。
5.2.4.3技术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现场指挥部进行事故初始评估,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5.2.4.4各专业救援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和总指挥的命令进行现场的应急工作,当扩大应急时,本矿应急救援队伍按现场指挥部的要求进行应急行动;
5.2.4.5在执行救人优先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人员搜索与救援、工程抢险、警戒与交通管制、泄漏物的控制、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现场监测等工作。
5.2.4.6各专业应急救援组在进行救援过程中,必须由对救援环境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价,首先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5.2.5扩大应急
5.2.3.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各专业应急救援队要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5.2.3.2由总指挥决定向上级机关求助,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扩大应急响应。
5.2.3.3必要时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5.3应急结束
5.3.1抢险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5.3.2抢救结束后,总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部门),应急指挥部组织进行应急总结评审。
5.3.3矿长按国家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上报救援情况。
6、信息发布
6.1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并以矿安委会名义实施信息发布。
6.2信息发布要遵循及时、主动、客观、准确、规范原则进行,并严格审查、发布程序。
7、后期处置
7.1由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治疗、安置、补偿和工伤鉴别,尽快清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财务科负责征用物资和劳务补偿等事项,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7.2矿安委会应全程开展勘察、取证和分析等工作,并应在应急状态解除后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主要行动,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同时,应对救援过程和应急分队的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后,及时对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修订和完善。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信息科要制定我矿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8.1.2应急总指挥部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讯工具,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8.1.3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公布应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在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到各单位(部门)。
8.2应急队伍保障
8.2.1消防救援队要加强应急器材的检查,强化应急训练和演习,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出色地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抢救任务。
8.2.2医疗救护队要制定应急医疗保障措施,保证我矿在各种应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的救治各种受伤人员。
8.2.3安全警戒与现场治安队要制定治安管制措施,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管制,维持治安秩序。
8.2.4指挥部制定详细的救援预案,对重特大事故抢救抢险过程进行监督,把好安全关。
8.2.5各单位(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单位(部门)或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6车队要加强应急车辆的检查与维护,保证及时出车。
8.2.7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3.1物资供应队要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措施,保证我矿在各种事故应急抢险中有充足的物资.
8.3.2各单位(部门)的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不得随意挪用。
8.3.3各单位(部门)在接到援救电话后,要迅速召集本单位(部门)有关人员,按总指挥部要求将所需要的物资、设备等,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8.4经费保障
8.4.1安环科要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财务科要建立专项应急帐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8.4.2财务科必须要保证在我矿发生事故时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必须要保证我矿能够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8.5其他保障
8.5.1汽车队必须确保应急车辆完好,并确保一名驾驶员24小时内有人值班。
8.5.2地测科、信息管理科、机电设备科、生技科要按照GB16423-2006标准要求,对本专业的各种图纸资料及时补充完善,确保在救援情况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