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学士学位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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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学士学位论文

 

第一章概述

1.1安全预评价目的

1、辨识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2、对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价。

3、补充提出消除、预防或减弱装置危险性、提高装置安全运行等级的对策措施,为工程下一步的安全设施设计提供依据,以最终实现工程的本质安全化。

4、为本工程建成后生产运行及日常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1.2安全预评价依据

表1-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发文部门及文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年)第70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年)第31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年)第6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年)第60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5号

6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91号(2011年修订)

8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52号

9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9号

10

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86号(2010年修订)

11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3号

1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13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发〔2005〕40号

1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

15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1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1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

18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20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21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2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2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24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25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等五部委发改价格[2003]1874号文件)

26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等五部委发改价格[2003]1874号文件

27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国函〔2003〕128号

28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发[1998]089号

29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2号

30

安徽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

3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0〕89号

32

安徽省消防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2号)

1.3预评价的主要技术标准及规定

表1-2技术标准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标准号

1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

2

安全预评价导则

AQ8002-2007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修订版)

GB50057-94

6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

7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2008

8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

9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10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

11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176-2005

12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环发[2004]75号

13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177-2005

14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1999

15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GB7231-2003

16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92

1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19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1-2008

20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D0001-2009

2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2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1995

2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1993

24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14050—1993

25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2—1992

2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158—2006

27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8196—2003

28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1992

29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6944—2005

3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5044—1985

3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

3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33

安全色

GB2893-2008

3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3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1992

3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GB3836-2000

3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016-1998

38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19217-2003

39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GB19218-2003

40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1.2.3其它资料

1、马鞍山市益生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瑞林技术有限公司编写)

2、评价合同

3、其它资料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益生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是由马鞍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出资于2006年8月组建。

注册资金20万元,其中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出资12万元(60%)、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资8万元(40%),后于2008年7月增资2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2020万元,其中马鞍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出资1212万元,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资808万元,两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法人代表:

朱晓庆,公司地址:

湖东中路16号。

2008年8月马鞍山市政府批准同意马鞍山市益生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国有资本出资方代表,由公司负责马鞍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2.2建设项目介绍

2.2.1立项背景

危险废物具有有毒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等危险特性,对人类和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由于危险废物的危害性以及伴随其越境转移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198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其污染控制问题列为全球重大环境问题之一。

我国制定的《中国21世纪议程》和《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也都把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处置列入了重要工作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号文),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04]16号文),基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及要求,为规范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从根本上改变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现状,在马鞍山市建设马鞍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马鞍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在2008年已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的批准。

服务范围为处理马鞍山市、芜湖市、滁州市、宣城市的工业危险废物和马鞍山市辖区内的医疗废物,其废物种类包括医疗废物、废药品、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精(蒸)馏残渣、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含铬废物、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铅废物、含酚废物、废酸、废碱、含镍废物、石棉废物等。

2.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现状调查分析马鞍山市、芜湖市、滁州市和宣城市规划及经济发展趋势,考虑目前的经济环境承受能力,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总体规划的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5.77×104t/a,内容包括焚烧处理、等离子处理、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稳定化/固化、安全填埋、废物暂存、污水处理及配套的辅助生产和生活管理设施。

一期工程原生危险废物处理量为26525.91t/a,设计处理规模25700t/a,实际处理能力为32800t/a,内容包括:

物/化处理车间、焚烧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安全填埋场、废物暂存库、等离子处理车间、污水处理,收集运输、计量和试验化验及配套的辅助生产和生活管理设施。

项目建设处理规模和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及数量见表2-1和表2-2。

表2-1项目建设处理规模表(单位:

t/a)

序号

处置功能

一期工程处理规模

后期新增处理规模

规划总规模

年工作时间(天)

备注

生产管理区

1

综合利用

10000

10000

300

2

物化处理

6400

6600

13000

330

一期处置规模不包括厂区废水6600t/a,实际处理能力13000t/a。

3

焚烧

6600

10000

16600

330

4

稳定化/固化

9500

5000

14500

300

一期处置规模不包括厂区物化及废水处理污泥500t/a,实际处理能力10000t/a。

5

直接填埋

100

400

500

300

6

等离子处理

3100

310

合计

25700

32000

57700

填埋库区

14100

300

表2-2本工程处理的危险废物类别和数量表(单位:

t/a)

废物编号

废物类别

来源行业

处理方式

数量

HW01

医院临床废物

马鞍山辖区内各医疗机构

焚烧

1000

HW02

医药废物

医药

焚烧

10.18

HW03

废药物、药品

医药

焚烧

11.20

HW04

农药废物

化工

焚烧

111.85

HW06

有机溶剂废物

化工

焚烧

59.56

HW09

废乳化液

机械

物化处理

2191.75

HW11

精(蒸)馏残渣

化工、石化

焚烧

2568.28

HW12

染料涂料废物

化工、机械

焚烧

2020.55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

化工、机械

焚烧

11.45

HW16

感光材料废物

轻工

稳定化固化/填埋

80.63

HW17

表面处理废物

机械

稳定化固化/填埋

3551.24

HW21

含铬废物

化工、机械、器械

稳定化固化/填埋

52.40

HW22

含铜废物

化工、冶金

稳定化固化/填埋

1634.00

HW23

含锌废物

加工、冶金

稳定化固化/填埋

1638.30

HW29

含汞废物

化工

稳定化固化/填埋

20.85

HW31

含铅废物

化工、轻工、机械

稳定化固化/填埋

1961.09

HW33

无机氰化物废物

化工

焚烧

28.12

HW34

废酸

化工、机械、电子

物化处理

3555.98

HW35

废碱

石化、轻工、机械

物化处理

527.55

HW36

石棉废物

冶金

直接填埋

100.00

HW39

含酚废物

化工

焚烧

1906.00

HW41

废卤化有机溶剂

化工

焚烧

0.31

HW42

废有机溶剂

化工、机械、轻工

焚烧

0.69

HW45

含有机卤化物废物

化工

焚烧

51.20

HW46

含镍废物

化工

稳定化固化/填埋

332.73

HW18

焚烧飞灰

化工

等离子

2750

HW10

含多氯联苯废物

化工、冶金

等离子

350

小计

26525.91

2.2,3建设规划

1、生产区建设规划

工程先期建设物/化处理、焚烧、稳定化/固化、鉴别(化验)、废物暂存、废水处理,以及配套的维修、废物计量、洗车、给排水、供配电、停车场等公用、辅助设施。

车间配置和设备选择留有一定空间和灵活性。

后期工程建设综合利用设施,同时对先期建设工程的预留能力进行填平补齐或增加作业班次和时间,只有个别种类的废物需新增生产线。

初始处理处置规模为2.91×104t/a,最终处理处置能力可达到6.11×104t/a。

2、填埋库区建设内容

安全填埋场起始堆填标高51.00m,主坝顶标高61.00m,最终堆填标高71.00m,总库容26.0×104m3,起始年填埋量14100t/a,服务年限为25年。

为尽快启用安全填埋场,并顺利地排出未与填埋废物接触的雨水,尽量减少渗沥液产生量,将填埋场依次分为一、二区,这样也可以分区建设,减少前期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具体操作如下:

将一区作为启动区,建设主坝、防渗设施以及到一区的道路,二区设施暂不建设。

一区总库容10.0×104m3,服务年限10年;一区服务末期建设二区,二区总库容16.0×104m3,服务年限15年。

3、管理区建设内容

管理区主要由综合办公楼和生活辅助楼组成,项目行政办公机构设在综合办公楼内,另外考虑到倒班职工的住宿及员工用餐方便,在管理区设置了生活辅助楼,包括值班宿舍和职工食堂。

2.2.4一期工程设计方案

1、总体工艺方案

经处理处置中心废物经鉴定后,适宜焚烧的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送至焚烧车间进行焚烧处理,适宜物/化处理的废物送至物/化处理车间进行无害化处理,暂时不能处理或需积累到一定量后才处理的废物暂时存储于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灰渣、含重金属污泥等送稳定化/固化车间处理,石棉类废物及其他经检验达到安全填埋场入场标准的危险废物直接进入安全填埋场填埋处置。

稳定化/固化按危险废物性质可分别采取有机螯合剂、硫代硫酸钠稳定化、水泥稳定化/固化、粉煤灰(石灰)稳定化/固化等方法处理废物,经稳定化/固化处理后的固化体用汽车运至安全填埋场作业区进行养护、填埋。

2、物/化处理工艺方案

按物理和化学性质、处理方法相近的废物归类的原则,将物/化处理车间的废物分成废乳化液及含油废水、废酸碱及重金属废水两大类。

废乳化和含油废水液采用破乳及高效油水分离技术;废酸碱和重金属废水主要采用中和等相应的去除重金属离子的工艺。

3、危险废物焚烧工艺方案

采用回转窑焚烧工艺处理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工业危险废物,焚烧烟气处理采用干法和湿法组合工艺,即净化系统由余热锅炉、急冷塔、消石灰和活性炭加入装置、布袋除尘器、湿式洗涤塔、引风机、烟囱、烟气在线检测装置等组成,完成烟气的冷却、脱酸、吸附二噁英和除尘。

4、稳定化/固化工艺方案

根据废物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有机螯合剂或硫脲、硫代硫酸钠稳定化和水泥稳定化/固化、石灰(粉煤灰)稳定化/固化等方法处理,经稳定化/固化处理后的固化体直接由自卸车送至安全填埋场作业区进行养护、压实和覆盖。

5、安全填埋方案

为尽快启用安全填埋场,并顺利地排出未与填埋废物接触的雨水,尽量减少渗沥液产生量,将填埋场依次分为一、二区,这样也可以分区建设,减少前期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具体操作如下:

将一区作为启动区,建设主坝、防渗设施以及到一区的道路,二区设施暂不建设。

一区总库容10.0×104m3,服务年限10年;一区服务末期建设二区,二区总库容16.0×104m3,服务年限15年。

(1)防渗处理

按现行标准要求,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0.6m厚粘土(k<10-7cm/s)基层+两层厚度分别为2mm和1.0mmHDPE膜的组合防渗层。

(2)清污分流方案

①清水排出

填埋区截洪沟:

设置环库截洪沟,拦截填埋区边界至分水岭约0.2km2所汇集的雨水。

衬垫锚固沟:

利用尚未被填埋体覆盖的防渗垫层锚固沟排出上部径流。

溢洪涵管:

在分区坝里侧未填埋废物处设置涵管排出清水。

覆盖:

采用1mmHDPE薄膜作日常覆盖防雨和防尘,并用搭接和沙袋压盖。

在衬垫底部设有地下水收集盲管,排出地下涌水。

②渗沥液收集

场底和平台采用由DN400mmHDPE多孔管和反滤材料组成的盲沟导排渗沥液,并配有清洗设备,定期(3~4个月)清洗。

③调节池

位于主坝下游,容积3000m3,用于贮存渗沥液、受污染时的地表径流、衬垫底部地下水或第一层膜破损后的渗沥液。

6、废物暂存

废物暂存采用货架式或散堆式存储,货架式分为4层,由叉车放置与取运。

7、等离子体热解系统

工程建设处置能力为10t/d的等离子体热解装置一套,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库、特性分析鉴别系统、预处理系统和等离子体热解处理系统。

主体工程与设备包括:

(1)接收及贮存系统:

包括危险废物计量、卸料、暂时贮存、输送、特性分析鉴别及预处理等设施。

(2)等离子体热解系统:

包括氮气系统、危险废物进料、热解、玻璃体排料冷却及收集等设施。

(3)尾气处理系统:

包括换热器、文丘里急冷、洗涤、吸附、布袋除尘、可燃气利用等设施。

8、废水处理

本工程废水处理方案:

物化预处理+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砂滤+活性炭过滤,处理规模按120m3/d,分两个系列建设。

生产废水、污染区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经废水调节池调节后用泵提升送至物化处理装置,根据水质处理要求加入所需的药剂(NaOH和混凝剂等),处理后进入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进行生物处理,二沉池出水经过砂滤、活性炭过滤深度处理进一步去除重金属和其它污染物,消毒池消毒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

根据出水水质和用户对水质的要求,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或绿化等,无废水外排。

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通过压滤机进行污泥脱水,脱水后的污泥送至稳定固化车间进行处理。

2.3项目选址、所在地自然条件与平面布置

2.3.1建设地点的地理位置

马鞍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厂址位于马鞍山市区东南向山镇陶村,向山生活垃圾处理场东北向丘陵地带,313省道南侧,距马鞍山市区约14km,距向山镇约4km,交通较方便。

项目总占地16.6公顷(约250亩)。

2.3.2建设地点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场区地形由1个向东开口的垄沟及其周围丘陵组成,属由残、坡积层组成的剥蚀丘岗地貌。

最低标高约49m,周边山丘的标高在100~120m之间。

地貌属低山丘陵地貌。

2、地质及水文情况

厂址所在区域地层出露威白垩纪下统大王山组三段,上部为杂色安山质凝灰岩、凝灰质粉砂岩,下部威灰白、灰紫色安山质凝灰岩、夹安山质砾灰岩等;下覆白垩纪大王山二段、一段。

区域基岩多处出露,东部威安山岩,北西部威石英安山玢岩、石英钠长斑岩。

第四系覆盖层较薄,主要为粉质粘土,含砂、砾。

根据可行性研究勘察报告,场区①层粉质粘土的渗透系数0.85~1.43×10-6cm/s,其渗透性很弱,属隔水层。

下伏基岩主要为凝灰岩及凝灰质安山岩类,该类岩石普遍具有较强的高岭土化,虽其前部风化裂隙发育,但裂隙多呈闭合状,对水的渗透性能弱;深部岩石半坚硬~坚硬、完整,裂隙不发育,其渗透性差,弱富水性。

场地第四系其内部含有少量孔隙水,在钻孔中形成水位。

该孔隙水在场区范围形成不了统一的潜水水位。

据2007年1月26日水位观测资料:

SK1孔水位埋藏深度为0.50m,SK3孔水位埋藏深度为5.00m,ZK1孔水位埋藏深度为0.8m,其水位监测资料也反应出场区基岩风化裂隙水与区域基岩裂隙地下水没有联系。

3、气候特征

项目所在地位于北亚热带,属季风型亚热带气候,季风显著,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冬夏长,春秋短,雨量集中,冬夏温差大,气流随季节的变化而发生明显的变化。

马鞍山市年平均日照时数2109.9小时,最多年达2378.6小时(1996年),最少年达1800.2小时(1985)。

多年年平均气温15.9℃,正常年份的年平均气温约在15.8±0.5℃的范围内,春秋季短,冬夏季长,冬夏温差较显著。

年平均降雨量1004.2mm,最大降雨量1522.2mm,最小降雨量460.4mm(1978年),最大日降雨量254.6mm(1969年)。

降水季节性强,时空分布不均。

每年6月下旬至7月下旬,都会出现一段降水量大、降水日数多的梅雨天气,入梅最早在6月、7月,出梅最迟在7月22日,梅雨期间,一方面降水强度大,另一方面长江水位骤降,这一时间是马鞍山市防汛抗洪排涝的关键时期。

年平均气压1013.3hba。

最高气压1042.8hbar(1965年12月17日),最低气压991.6hbar(1971年2月17日),最大绝对湿度41mm,最小绝对湿度0.50mm,平均相对湿度77%。

无霜期240天,初霜日期一般在11月上旬,终霜日期一般在3月下旬。

冬季盛行偏北的冬季风,夏季盛行东南风,春秋两季多偏东风,全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年平均风速为2.38m/s。

4、地震基本烈度

根据区域资料,本区地震基本烈度为六度,属弱地震活动区。

2.3.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

2.3.3.1总体布置方案

本工程拟建场地由两个区组成,分别为填埋区和生产管理区。

其中,填埋区位于本场址的西南侧,由周围岗地包围组成。

填埋区西高东低,东边布置有渗沥液调节池和雨水收集池。

填埋场通过生产管理区北大门道路衔接,道路竖向标高在57.0m~71m之间。

整个填埋场地占地面积为7.6公顷。

生产管理区位于本场址的东北侧,东西长约329.6m,南北宽约183m,占地面积为8.5公顷。

场地标高在50~75m之间。

场地北侧与313省道衔接,保证物料运输线路的通畅及其短捷。

本工程拟建场地总占地面积分三块面积即为填埋区场地占地面积、生产管理区场地占地面积和厂外道路占地面积共计16.6公顷。

2.3.3.2总平面布置

根据现有情况及处理危险废物生产工艺特点将生产管理区分为生产区、生产辅助设施区和管理区三个功能区。

其中生产区位于该区中部,布置在较高的台地上。

生产区西侧留有空地用作远期发展综合利用车间作场地;在生产区东部和焚烧车间分别设置变电间,满足生产车间的用电负荷;焚烧车间西边布置油罐区以便于耗油量多的焚烧车间的用油。

生产辅助设施区和管理区布置在厂区北侧。

厂外道路从313省道接入生产管理区,设计了人流和物流两个入口,将物流和人流分隔。

厂区西侧为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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