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梳理评估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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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梳理评估工作方案》
《人员梳理、评估工作方案》
为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管理每位员工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推此方案,决定对现有员工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和评估。
二、方法步骤
第一步。
测评。
每位员工都填写一份《员工情况测评表》,对能力、执行力、岗位关键度等10项内容进行测评。
第二步。
谈话。
由各品牌组织有关人员对部门负责人和每位员工进行一次谈话沟通,重点了解工作状况、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各种情况。
二、梳理。
分两个方面。
一、人员现状梳理。
通过测评、评估将现有人员分为优秀、良好、一般、淘汰几种情况,以便于今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1、优秀。
工作态度好,工作业绩突出,积极突出,具有发展培养潜力的员工,可作为公司领导骨干重点培养。
2、良好。
工作态度较好,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能力业务技能有待提升,可作为重点工作岗位重点培养。
3、一般。
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完成工作能力都属于一般情况,该类员工既无发展潜力,也没有提升的空间,暂时留用此岗位有待于观察。
4、淘汰。
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都不能胜任,对于这类人员予以辞退。
二、岗位结构梳理
根据厂家要求、公司编制、实际需求等情况对目前岗位结构进行一次梳理,提出需增人员,、异动岗位、富裕调剂人员方案。
第二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规定梳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规定梳理
作者:
陕西书宝律师事务所姚永奇律师
一、法律规章
xx.12.1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事部(已撤销)人核培发[xx]153号xx.07.06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xx]35号
xx.08.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释[xx]13号
xx.04.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法函[xx]30号
xx.08.1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已撤销)人事部令第9号
xx.08.2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此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争议处理依据及法律适用散见于一些部门规章等,往往不够明确。
本《条例》的制定是中央政府首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门立法,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赋予了本《条例》优先适用权,即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例》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条例》优先适用。
二、重点内容:
1、内部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第四条)
相较于《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规章制度民主程序及公示程序的严格要求,《条例》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作出了不同的要求——“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2、岗位制度(第
五、
六、七条)
国家。
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事业单位。
拟订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3、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制度(第三十二条至三十六条)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挂钩工资增长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工时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社会保险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国家规定,除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xx]59号)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享有加班工资、产假等权利。
本条明确将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对一直饱受争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差距等问题加以改善。
但条例出台后转入社保的具体操作和时间等细节问题仍有待明确。
4、考核制度(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考核内容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周期及结果平时
年度(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聘期(合格、不合格等)考核作用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工时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其中,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的结果作为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仅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作为聘用合同解除的依据
三、聘用续聘制度
1.聘用(第十二条、十三条)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本条突破了《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但结合《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本条例规定的情形应优先适用《条例》。
12个月的试用期仅限于“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且《条例》并未限于在事业单位初次就业,其他情形下,即使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也不能根据本条操作。
除本条规定的特殊情形,聘用制人员的试用期应按照《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xx]35号)中的规定执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无固定期限(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xx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xx]35号)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订立条件为,“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xx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xx年的人员”。
《条例》作出了新的规定,应以此为准。
3.续聘(第二十二条)
续订聘用合同应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以及聘期考核的考核结果作为依据。
四、解聘制度
1.旷工解聘(第十五条)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累计旷工1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定,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条例》作出了新的规定,应以此为准,各单位应注意调整相关内部规定。
2.辞职(第十七条)
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例外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中规定,除法定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本《条例》对受聘人员的辞职作出了新的规定,应以此为准。
另有约定”的范围仍不明确,仅限于提前通知的期限还是可对辞职条件另行约定,仍有待立法司法进一步明确。
3.考核不合格解聘(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本条规定位的“考核”必须是年度考核,不包括平时考核和聘期考核。
除工作人员不同意调岗的情形之外,必须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才能通过此条解雇。
4.开除解聘(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工资、解聘、调岗等与劳动争议性质相同的争议同劳动争议考核结果、奖励、处分等争议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条例》将“行政类”争议与“合同类”争议规定了不同的争议处理制度,但是根据《条例》规定,“行政类”处理结果同时可能对“合同”产生影响,如考核结果影响到工资、调岗、解聘,开除处分直接导致解聘。
在此情况下,劳动仲裁及法院如何处理,是否需要对“行政类”行为进行审理将对裁审结果产生直接影响。
法规原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篇:
资产评估项目评估工作方案“×××××××××资产评估项目”
评估工作方案
我所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
一、应当履行的评估程序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包括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所需的收集的资料及配合工作等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通常,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先行签订,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以及评估收费等内容。
当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包括项目整体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其中,整体计划应当包括组织和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内容,具体实施计划应该包括项目调查方面的安排等。
(四)现场调查。
安排对口熟悉的评估师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无论项目大小,均必须履行现场调查程序,评估人员必须到现场搜集资料、勘查实物资产、审核财务资料及实物资产运行情况,必要时,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协助工作。
(五)收集评估资料。
主要是搜集有关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评估对象的权属、资产存在状况、资产使用及运行状况以及市场询价等方面的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根据搜集的资料及现场勘查的情况,按照资产评估的技术规则进行方法适用性的评价和判断,选择评估方法并选
取合适的参数,估算委估对象的价值。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由项目的现场负责人负责编制评
估报告初稿,报告初稿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与委托方进行必要的沟
通,并按照本公司内部规定的三级复核制度进行复核并出具报告。
(八)工作底稿归档。
按照有关档案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底稿归
档。
上述程序中,如需删减或增加,应该报经内部审核。
二、评估工作的基本步骤
整个评估工作一般分为四个步骤来进行:
第一
步,前期洽谈与准备:
进行项目的前期洽谈,在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后,考察自身的业务承接能力,当决定承接后,对评估对象的情况组织内部人员根据初步搜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准备对于评估项目涉及到的行业信息等进行网络搜集与整理,考虑本公司内部评估师擅长情况进行安排。
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和其他资产组合的评估项目还需要考虑安排相关的审计机构协作问题。
第二步,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应当亲自到现场勘查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搜集相关财务资料、权属证明资料、实物资产的运行资料,并与委托方相关专业人员一起讨论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案或办法以及其他非实物资产存在性的问题,比如采取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所有现场调查的资料都应该及时整理和归纳并编制相应的分析意见以备后期审核和评定估算。
在现在调查阶段最为重要的是明确是否存在收到限制的情况,如果存在某种程度的限制,必须及时报告并
与委托方沟通,从而明确评估报告的类型。
第三步,市场询价、评估方法的选择及评定估算。
现场调查结束后,如果属于综合性的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应该分别不同的分工由项目组成员先整理好各自负责调查的资料后,召开总结分析会,由局部信息上升为全面的和整体的信息,在上述基础上,首先从方法的适用性方面进行分析和明确,其次是对参数的选择及其适用性进行分析和明确,第三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适用性进行再次的决策和做出最终的选择,第四是对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的资产进行价格查询并在“货比三家”的思路下确定重置价值(成本法)等,第五是在上述基础上按照资产价值估算的计算办法进行计算,得出评估价值。
第四步:
形成报告初稿、履行沟通及内部复核程序,出具评估报告。
报告初稿由项目负责人统筹编制,完成后与委托方进行沟通,如果沟通中出现重大争议的,应该及时报公司负责人审核并协调。
内部的复核采取三级复核制度,即现场负责人复核,重点是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不重不漏等;项目负责人复核,重点是方法选择的恰当性、资料来源的合规性、参数确定的合理性等;公司负责人复核,重点是项目限制性及其解决,项目不确定所可能导致的风险等。
三、项目基本情况的初步明确
1、评估目的。
委托方确定的该项目评估目的为。
根据洽谈,项目具体情况为,经过协商最后明确该项目的评估目的为„„„„„„„.。
2、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
的及资料搜集等方面分析,并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本项目的价值类型确定为:
。
3、评估对象及范围:
根据本所与委托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本次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评估对象包括,具体为:
详见统计表。
4、评估搜集资料内容:
本次评估所要搜集的资料主要包括:
(详细说明并附入“所需提供或搜集的资料清单”)
5、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详细说明前期调查或准备过程中搜集到的信息情况,以便让所有参与该项目的评估人员对项目总体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四、评估项目组成员安排及进度安排
1、项目组及评估对象人员评估对象名称
2、计划进度分准备、现场、汇总和报告四个阶段进行,现场阶段每组安排见上表,原则上现场天内完成。
总体上,评估时间安排是: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各阶段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自年月日至月日。
主要是了解企业情况、编制评估计划、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准备评估初步资料等。
(2)现场阶段月日-月日完成现场调查,上述现场阶段均包括现场勘查、资料搜集、调
查询问、整理工作底稿和撰写调查说明等所需时间。
(3)汇总与交换意见阶段自年月日至月日。
现场负责人将所搜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出具相关的说明,部分资料必须与委托方及其负责人的交换意见,有关资料及报告初稿均应由委托方相关的人员签章。
现场负责人应
该对各自负责的内容进行总结并连同底稿交至项目负责人处汇总。
(4)报告阶段自年月日至月日,评估报告初稿待复核,月日出具报告。
五、评估中的一些其他要求
1、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秘密的原则;
2、严格按计划进度完成评估任务,如果需要调整,必须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
3、在进行财务资料审计中,注意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考核指标、合同、协议、章程等,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包括重要合同、经济责任书、以前年度审计或评估等;
4、评估中的相关问题应履行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应由各评估小组负责人与客户接洽或交换意见,对较大的事项处理应通过现场负责人向分管管理层负责人汇报,不得在现场议及相关评估结果或评估意见。
5、各评估小组成员应在评估进×
项
年月日×××资产目评估有限公场前了解相关法规或要求。
六、费用预算司组
第四篇:
人力资源梳理方案往期资料:
组织:
公司组织架构,上下级公司关系,上级公司人力资源体系人员联系及组织架构
公司人员配置设计,下级公司组织架构,人员配置
人力资源规划:
人员需求规划、组织架构调整,运营计划,人力资源成本预算,人力资源合作单位(猎头,招聘网站,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外包机构,派遣单位,保险机构,体检单位,招聘与配置:
往期简历库,储备人员简历,现有人员简历,盘点评估情况。
各部门人员设置及配置培训与开发:
培训方案及联系方式
薪酬福利。
所有员工工资福利情况,公司成立以来所有人员工资表,外聘人员工资表,派遣人员工资表,兼职人员工资表。
公司所有福利待遇条件,享受福利的标准。
绩效管理:
往期所有绩效打分资料,绩效访谈记录,绩效反馈记录等
员工关系。
所有员工的员工关系,员工合同,员工协议等,员工社保,公积金情况,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合同,合作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劳动纠纷、案件的所有资料
其他。
人力资源各类方案报表,统计数据,资料材料,合同文本,计划规划,工作方案等等。
第五篇:
资产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工作方案
本公司根据《资产评估法》、《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和资产评估各项准则、指南及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评估服务工作方案。
一、委托方基本情况
二、服务工作目的
本机构遵循独立、公正、公平的原则,为委托方实现经济行为目的所涉及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所提供服务。
本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三、服务依据
(一)法规类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xx年7月2日发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xx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xx年);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xx年8月25日);
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xx年12月31日);
7.《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xx]274号);
8.《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9.《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xx]941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xx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xx年8月30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xx年3月16日通过)。
1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xx]64号)
15.《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xx]71号);
(二)准则类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xx)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xx)20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xx]230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xx]189号);
5.《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xx]189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xx]189号);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xx]189号);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xx]217号)
9.《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xx]217号);
10.《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xx]227号);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xx]230号);
12.《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xx]18号);
1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xx]248号);
14.《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xx]244号);
15.《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xx);
1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xx);
17.《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xx);
18.《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三)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四)评估目的涉及的经济行为依据
(五)其他依据
四、工作方式方法
整个评估过程中必须履行下列评估程序。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和记录下列基本事项,形成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
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2.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价值类型。
5.评估基准日。
6.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7.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
8.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9.委托方与资产评估师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业务分析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对胜任能力、独立性、业务风险等进行初步判断,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由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具有决定权的人员决定是否承接评估业务。
(三)签订业务约定书(或委托合同)
本单位在决定承接评估业务后,项目负责人应遵守《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等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撰写业务约定书,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后签订。
评估项目执行过程中,当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负责人应当与委托方及时协商相关内容,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后,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四)项目分析
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基本情况,进行项目分析,主要包括:
1.进一步了解项目涉及企业情况、资产特点及分布情况,对于特殊行业和特殊资产应初步确定评估方法,有针对性的确定资产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和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2.进一步了解项目背景和整体时间安排,消除项目整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评估工作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的不利影响,与委托方初步协商评估计划。
3.与其他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确分工和信息交换方式。
(五)编制评估计划
1.项目负责人编制评估计划,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
2.评估计划的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
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评估业务实施全过程。
3.评估计划通常包括。
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容,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确定评估计划的繁简程度。
4.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评估计划向其汇报。
5.评估计划制定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进行必要调整。
(六)现场前期准备
1.项目组进驻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向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出评估的工作要求和具体计划,通常包括:
评估所需第一批资料清单,评估计划的时间进度、现场评估配合工作内容、评估人员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现场评估工作条件。
2.对于被评估资产所处地域分散或类别复杂、被评估单位数量较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基于项目顺利开展的原则,在必要时,对被评估单位进行统一的评估培训。
(1)评估培训内容通常包括。
培训的时间地点及对象,第一批资产评估资料清单及解答人员联系方式,评估计划的时间进度、现场评估配合工作内容、评估人员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现场评估工作条件。
(2)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评估培训内容向其汇报。
3.对于被评估资产所处地域分散或类别复杂、被评估单位数量较多的项目,在项目组进驻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特点,派专人指导被评估单位提供资料,落实被评估单位配合人员及联系方式,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适当的现场调查。
1.要求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2.要求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3.应当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并对其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
4.在执行现场调查时无法或者不宜对评估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等有关内容进行逐项调查的,可以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
项目负责人应制定相应的调查方案,明确分类原则、调查对象、工作步骤等内容。
5.评估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或者调整现场调查工作。
6.当评估人员现场调查遇有障碍无法履行程序时,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进行协商,提出问题内容和解决意见,保证现场调查程序的适当履行。
7.项目负责人应将现场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
8.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