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制冷系统巡查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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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制冷系统巡查规定
一、目的与范围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氨制冷系统安全有效进行;及时发现设备设施性能的改变,氨制冷系统的事故隐患,特制订本规定。
范围:
公司内氨制冷系统。
(制冷机房、物流冷库)
二、职责
2.1动力设备部是负责氨制冷系统巡查规定编制的职能部门;是制冷系统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监督安全巡察的具体实施部门。
2.2人力资源部负责本规定的培训及人力资源配置的部门。
2.3使用部门是氨制冷系统巡查规定具体实施的配合部门。
巡查人员要求
经专业培训具有压力容器及氨制冷上岗证或从事氨制冷系统操作三年以上人员。
当天值班人员,由班长指派。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3.1巡检周期及时间
3.1.1巡检每两小时一次,需有详细记录文件。
3.1.2生产线启停、生产不稳定、气候异常或开停车等特殊情况时,应当现场查看或增加巡检次数,以确保安全生产。
3.1.3巡回检查的时间运行人员为整点巡检。
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巡检,误差不得超过30分钟。
3.1.4如遇到抢修任务及参加会议无法抽时间巡检的,应在记录表中注明,说明原因。
3.2巡检次序及路线
3.2.1按规定巡检路线、巡检点进行巡检,并在规定的地方挂巡检牌。
3.2.2巡检路线及频率
机房、机房屋顶蒸发冷。
(每两小时巡检一次)
冷菜车间、烘焙车间。
(每两小时巡检一次)
冷库-冷库夹层、大车间夹层、更衣区夹层(每天巡检不少于两次)
3.3巡检内容
3.3.1设备各部门连接紧固情况:
地脚螺栓及连接螺丝是否松动,设备是否稳固。
3.3.2设备润滑情况:
设备是否缺油,目测油质情况。
3.3.3设备的密封性:
检查机、泵、管路、阀门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油压表指示是否有变化。
3.3.4设备的温度、气味:
检查设备的温度是否正常,气味是否有异常情况。
3.3.5设备的声音:
听设备运转的声音是否正常。
3.3.6设备的振动:
检查设备的振动是否有异常现象。
3.3.7设备的服饰情况。
:
检查设备是否被腐蚀,腐蚀程度如何。
3.3.8设备仪表参数:
检查设备管网仪表参数是否正常。
3.3.9设备的配电:
观察电压电流是否有异常,检查配电线路有无烧焦迹象。
3.3.10设备的可靠性:
检查各设备、容器、管路、阀门等,控制元器件是否稳定、可靠、(包括:
视液镜、液位传感器、压力传感器、供液电磁阀、液位浮球阀、冷风机等)。
3.3.11蒸发器结霜情况:
检查各个工艺冷库、速冻设备的蒸发器,查看结霜程度。
3.3.12设备卫生:
查看设备卫生是否整洁。
3.4巡检方法
3.4.1“听、摸、看、闻、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难以判断及处理的问题,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3.4.2巡检人员根据个人情况灵活掌握,应做到耐心细致、全面周到,不漏掉任何一项内容。
3.4.3巡检人员巡检到某一部门时,应同该使用部门运行现场人员沟通,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5巡检处理
3.5.1巡检人员应随身携带适量的工具(如:
电筒、活扳手、防毒面具等),遇到简单又方便处理的故障应立即处理。
3.5.2不方便处理的,一律上报由动力设备部组织材料和人员力量处理。
3.5.3处理故障时需要停机将会影响局部或全局生产的,应向上级领导汇报批准后实施。
3.5.4对巡检发现的问题,无论是否处理妥善,都要详细做好《巡检记录》并对下一班班长口头告知,接班人员作为重点巡查内容。
3.5.5巡查时发现使用部门有违规操作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现场职责纠正并报告本部门领导。
3.6巡查质量及考核
3.6.1巡查记录字体清晰、内容分明、不得涂改,不得漏报、瞒报、作假。
3.6.2巡查质量、内容纳入每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