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472841 上传时间:2023-02-13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9.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docx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docx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

税务师事务所岗位职责

税务师事务所工作总结2012年,在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xxx所全所同志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着力落实上级年初提出的2012年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从两个突破入手,通过建立学习型基层组织、精神文明创建、税务工作的重组,全所同志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创新进取,圆满完成了2012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其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打牢思想基础一年来,我们所坚持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和总局、市局的相关文件的学习,组织所里人员对一年来召开的业务工作会上的指导精神,并组织全所同志到业务开展好的所学习取经,通过不间断的学习实践活动,使全所同志认识到了自身的差距,明确了自身努力的方向,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加强队伍建设,实现所里人员的最佳配置2012年,我们所以精神文明创建为平台,从改善税务工作服务环境入手,努力实现传统税务服务工作状态的转变。

xx所坚持公告纳税人的权利,公告纳税服务承诺等,使xx所的各项工作透明度大为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大为提高。

廉政建设方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把廉政建设的工作贯穿到税收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经常征求社会各界对xx所及其人员的意见、要求。

通过教育学习、健全制度、全面监督,全所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所风所貌和队伍建设进步明显,()社会反映良好,为税收工作起到了较好的保障着用。

二、业务重组、使工作流程更趋合理性根据所里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所里定岗、定责,重新整合业务流程,设置了咨询和培训综合工作岗位,从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筹划、税务顾问、咨询服务等等,面对面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同时,所内建立了重点税务业务工作手册,多次开会分析研究,鼓励大家面对困难,增强信心。

从两个突破上下工夫,加强内部行政管理,各

施其职,各尽其责,坚持考核,以高度的热情和责任心,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提高纳税人的自觉申报准确率,并建立重点税源的联系制度,把管理融入服务,在服务中严格管理,xx所提前xx月实现了全年任务,为全年税收任务的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使整个事务所管理工作职责明确,衔接协调,流程更趋合理,受到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2013年,xx所需要进行认真的总结,从制度、办法、管理、学习、等各方面都必须进行完善,在完善的基础上巩固成果使全所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有较大提高。

特提出如下工作措施和安排:

1、继续坚持创建学习型基层组织活动,以人为本,坚持每周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人生观、世界观理论的学习,提高认识,使大家爱岗敬业,与时俱进,不断进取。

2、继续推进税务服务工作改革,使服务更加优良,使管理更加到位,围绕高效服务这个中心,使所里管理业务流程不断完善,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3、继续加强对税务部门的沟通,掌握更多更加丰富的税务信息,落实计划工作的要求。

4、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树立良好形象,争创最佳文明单位,使队伍建设上台阶。

5、坚持各项管理制度,考核到人,考核到位,保证各项改革、办法、职责的落实,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篇2: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

附件: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合法权益,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体股东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

[地名][字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事务所住所:

[所在地全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五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内),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股东会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六条事务所经税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在省、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

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接受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监督。

事务所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注册税务师行业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具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起人条件的执业注册税务师,才有资格担任法定代表人。

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事务所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所长)担任。

第八条事务所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事务所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条事务所成立后,应申请成为注册税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经营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事务所经营宗旨:

以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作用,以税法及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为准绳,恪守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遵循自愿委托,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事务所经营目标:

发展成为知识密集、高智能、具有较高执业水平、提供优质服务的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三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

税务行政等部门规定的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及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涉税服务。

第三章股东出资

第十四条发起设立本事务所的股东为:

第十五条事务所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事务所可约定单个股东出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第十六条事务所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事务所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事务所盖章。

事务所存续期间,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七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报备;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同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应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报备。

第四章股东及其股权转让与加入、退出第十八条事务所的股东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资格条件。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执业注册或执业备案;

(二)专职执业条件。

在所在事务所专职执业,与本所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且不在其他税务师事务所兼职、取得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三)执业经历条件。

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或执业备案资格后,在事务所专职独立从事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

(四)职业道德条件。

成为股东前三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成为股东前一年内没有因为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而被税务机关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消税务师事务所的决定;

(五)年龄条件。

已成立的事务所股东年龄在70周岁以下,新成立事务所股东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其他条件。

各事务所可根据自身要求约定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股东之间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

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

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其他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购买股东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股权转让作出其他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二十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此期间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吸收新股东须经股东会同意。

入股必须签订书面入股协议,入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或在入股协议书上确定,经修改本章程后即成为事务所新股东,并遵守新的章程。

第二十二条新股东应同时具备本章程第十八条约定的股东应当具备的条件。

各股东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新股东加入,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所长)应向其告知原事务所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的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以决定新股东的出资额及其出资比例。

事务所可约定新股东的出资额及方式。

第二十四条新股东依照入股协议及新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如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相关的特殊约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指发起设立时)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3年内,不得退出事务所或转让股权。

第二十六条在章程约定的事务所存续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股:

(退出时间在退股协议中确定)。

(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二)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事务所的特定事由[如:

];

(三)同其他股东在事务所管理及股东权益分配上存在严重分歧。

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出股权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

股东违反本章程规定擅自退出股权,因此给事务所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额赔偿。

第二十七条当发生下列特定情形之一时,股东丧失事务所股东资格,所持股权不得继承,其股权应当无条件转让,特定情形发生之日为丧失股东资格的时间,股权转让时间则依股权转让协议确定。

(一)股东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股东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股东离开事务所,不再是事务所员工;

(四)股东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事务所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五)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第十八条第

(一)、

(二)、(三)款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

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二十八条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被除名的股东的表决权不计算在内)的股东书面同意,【篇3:

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1、有3名以上发起人(取得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备案且参与出资、具有3年以上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中介服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

2、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备案;3、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以上(货币资金);4、无非执业注册税务师或所外其他人员出资;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现场审核);6、事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1、有2名以上合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参与出资、具有3年以上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中介服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2、有8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3、经营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以上(货币资金);4、无非执业注册税务师或所外其他人员出资;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6、由一名合伙人担任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基本条件

一、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依法设立并执业2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二)执业注册税务师(不含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税务师)10人以上;?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以上;?

(四)上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00万元以上,上年末净资产和职业风险金总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五)最近2年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

二、事务所设立的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负责人,负责人是事务所的股东;?

(二)执业注册税务师3人以上;?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四)有事务所提供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营运资金;?

(五)有规范的分所名称。

分所名称采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分所所在行政区划名+分所”(工商注册为“分公司”)的形式。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需呈报的资料

1、《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或《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表》;

3、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4、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书(原件);5、出资证明及验资报告(原件);

6、《税务师事务所发起人登记表》,并报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备案及复印件;

7、《税务师事务所出资人登记表》,并报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备案及复印件;

8、《拟任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登记表》,并报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备案及复印件;

9、《其他注册税务师登记表》,并报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备案及复印件;

10、《其他从业人员登记表》,并报送身份证复印件

11、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有效证明,租赁合同原件;

12、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人事管理、财务制度、业务档案等制度);

13、退休、离职、辞职的原公职人员需提供有效文件(证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

14、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备案的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咨询服务的经历证明;与会计师事务所解除原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15、其他有关材料。

新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呈报程序

湖北省国税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网页里“税务师事务所设立”栏目

“新所呈报”中进行网上申请

县级或直接审批的市级税务机关到事务所进行实地查验

县、市、省三级注税主管部门网上预审

网上预审通过后,事务所自行下载打印纸质申报资料

县、市、省三级注税主管部门逐级

审核纸质申报资料

网上公示

省局下发批文

税务师事务所岗位职责

1、税务师事务所经理岗位职责

1、接待客户,回答客户关于代理记账、及税务方面的咨询,并针对客户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公司的财务记账人员进行培训,并指导财务人员工作。

3、对公司下属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进行管理。

4、组织税务师事务所人员完成代理记账业务并开拓市场。

2、税务师事务所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助理经理、经理等高级别同事完成税务代理、税务鉴证、税务顾问、税务筹划、内控建设、国际税收等方面的税务专业服务;

2、在高级别同事的指导下,搜集工作所需的各类法规;

3、完成涉税鉴证工作中的凭证抽查、资料收集、数据计算等工作;

4、完成工作底稿的编制、整理和归档工作,使其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5、最新税务相关法规的搜集和学习。

6、完成高级别同事交办的其它工作。

3、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带领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全面税务专业服务;

2、知道如何布置工作、准备工作、开展工作、总结工作;

3、带队完成涉税鉴证、健康检查等涉税服务;

4、提出服务方案的设计、意见和建议,撰写咨询报告;

5、培养和指导低级别同事完成工作,帮助低级别同事业务进步;6、保持和发展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

7、就公司的内部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4、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负责为外部客户提供财税方面的规划和指导意见。

1、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根据客户企业需求提供财税咨询服务;

2、独立负责或指导队员撰写企业财税方面的报告与方案;

3、独立或带团做好客户财税顾问咨询执行工作;

4、负责对客户进行专业财税方面指导,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分析报告。

5、税务师事务所市场拓展专员岗位职责

1、对税务师事务所行业有一定了解;

2、能与新客户进行初步洽谈,有一定新客户开发能力;

3、对市场营销工作有系统性了解,能规范的开展市场营销工作;

4、能在压力下开展新客户开发工作,工作主动积极;

5、立志于在税务师事务所长期工作下去;

6、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团队协调能力;

7、爱岗敬业,有工作责任心。

岗位说明书系列

编号:

FS-ZD-04017

税务师助理岗位职责

TaxAccountantAistantDuties

说明:

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加入我们,选择税务师工作岗位。

您需要具备财务、税收、法律、投融资、并购、重组等基础专业知识并拥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简单重事税务咨询、筹划、顾问工作,善于学习,可塑力强,善于交流沟通、可出差,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我们将提供大量的高端客户服务实践使您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大幅度提升。

我们是发展中的公司,当您具备条件时,您也可以成为我们的合伙人。

请输入您的公司名字

FonshionDesignCo.,Ltd

第1页/共1页

所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所全面工作。

对经济任务、市场管理、市场服务、市场卫生、设施维护、党风廉政、职工计生、信访、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贯彻落实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负责所的工作计划制订及工作总结的撰写。

五、负责所职工及商户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六、负责所对市场行业的规划布局,有计划地对商铺、摊位及台位等设施进行公开招商招标。

七、负责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队伍建设工作。

八、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对所长负责,协助所长处理各项事务。

二、经常向所长汇报分管工作。

三、积极提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分管行业、地段或商铺招标招租方案拟订工作。

五、负责分管行业、地段或商铺的市场卫生、秩序、安全、收费及设施维护工作。

六、负责分管班(组)职工的思想教育、劳动纪律、党风廉政、工作安排、目标任务分解等工作。

七、负责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票证员敢为职责

一、保管经手的各种票据、收费资料。

二、负责租赁合同的登记、整理、保管及报送工作。

三、建立收费、保证金、办公费及资产台账、及时、准确地记录。

四、负责填开各类收费票据及其核销手续。

五、负责按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填报各类报表。

六、定期和不定期对市场收费进行稽核监督,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股、稽查股及市场管理股报告。

七、负责办理退市场设施保证金工作,组织验收市场设施并出具验收书面报告。

八、承办中心、管理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规定,向上级提出市场发展和建设方面的建议。

二、落实和抓好责任区域的管理工作,实行清洁卫生、市场秩序、安全生产、市场收费及设施维护分片负责制。

三、负责责任区域商户联系及经营信息收集工作。

四、负责责任区域经营商户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经营户合法文明经商。

五、负责调研市场各行业经营情况,对市场摊位布局、招商及招标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负责所长及分管副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人员岗位职责

一、稽查人员受中心与双重管理,对中心负责,可随时调阅了解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文书、经营情况、统计台账及报表、考勤记录、决策事项等相关情况。

二、稽查人员必须坚守稽查原则,对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三、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不准弄虚作假、歪曲事实、隐瞒不报,不准利用职权违法乱纪。

四、稽查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认真调查取证,并与被稽查单位或个人核对取证事项。

六、稽查人员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稽查情况,对需整改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需处罚问题下达处罚通知书,限期执行。

七、稽查的内容包括对所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对市场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及收费,对所劳动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

八、做好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沙琅市场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中心市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管好市场,服务社会”目标,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物业的管理

(一)我中心市场物业包括所管辖的集贸市场房地产和市场生产经营设施等,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破坏。

(二)市场商铺台位统一由各物业所管理,要积极引导、教育经营者服从管理,配合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管理工作,爱护市场及周围的环境。

(三)维护和完善市场设施的建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后的商铺台位只准用作经营,不准改作他用,不能随意改变原有结构,破坏商铺台位外貌,如需改变结构,由经营者向所提出申请,由市场管理股和规划股同意后才能改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改动者(经营者)负责。

(四)市场内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物业所要引导,教育经营者做好治安和防火工作,服从管理,出现事故时,经营者之间要互相照应,共同维护市场的治安和安全。

二、市场经营的管理

(一)市场商铺台位的租赁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物有所值”的原则,充分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实现最好效益。

(二)各物业所市场商铺、固定台(摊)位的定费标准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批备案,商铺、固定台(摊)位价格调整变动由市场管理股审核,报中心班子审批。

公开招租和公开投标方案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核,中心班子审批。

各物业所改变市场设施、调整行业结构或增减行业台(摊)位,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批后,再送市场开发股审核,经批准才能动工。

(三)各物业所必须约束经营者遵守法规和市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约定的地点或区域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管理所应当与经营者签定合同,就摆卖规范、交易商品种类、水电使用、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作出约定。

(四)各商户要保持市场的清洁卫生,不准随处抛丢垃圾,不准在商铺台位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准在市场内乱拉电线或绳索晾晒物品,不准在市场内堆放危险物品。

停放车辆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市场物业管理所监督管理

(一)物业所必须定期检查、督促、处理市场内的治安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更新市场设施,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和防护措施。

(二)物业所要经常检查本单位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本单位的收费和管理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三)物业所要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漏洞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物业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市场管理公约,并教育经营者严格遵守。

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经营者,应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处理:

1、不按规定缴纳市场设施租赁费的,按漏交额加倍收费。

2、不按市场规定乱卖的,按应缴摊位费加倍收费后,再安排到适当的位置上摆卖。

3、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经劝阻不改正、或拒不服从市场物业管理所管理的,取消其进场经营资格。

4、不遵守卫生、防火规定及进行危害市场人财物安全行为的,取消进场经营资格,造成损失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五)物业所对下列事项实行公开:

1、市场管理人员姓名、职务、职责;

2、市场管理制度;

3摊位及其他设施的安排、租赁费价格;

4、举报电话号码;

5、市场经营者违规行为处理结果。

四、市场设施的租赁必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