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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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云南省公安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

单位

完成时限

1

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围绕2019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全力建设“数字云南”、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扩大高水平开放、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厅政治部协助做好解读发布及备案工作

全年工作

2

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认真做好省公安厅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

3

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4

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对以省人民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采取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可能引发的各种舆情风险,制定相应处置预案和整改措施。

对可能出现的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及时形成舆情分析报告,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认真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

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厅政治部协助做好解读发布及备案工作

全年工作

5

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公安网安等部门重点加强重大突发事件的网上发端源头及诉求观点的溯源梳理,以协助相关主体责任部门增强回应的针对性

厅政治部、网安总队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6

对金融安全、脱贫攻坚、食品药品、社会治安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厅治安总队、经侦总队、警务保障部等厅直单位分别负责落实,厅政治部、网安总队协助落实

7

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积极组织参加例行的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办公厅规定,对参与每月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省直部门实行政务公开年度综合考评加分奖励)

厅政治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8

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健全完善新闻宣传、公安(网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厅政治部牵头,网安总队配合,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9

加强网民留言办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适时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制度

厅警令部、政治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10

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开展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聚焦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要素,综合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厅政治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11

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和文件起草牵头负责同志的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厅政治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12

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厅政治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13

鼓励引进第三方力量组织参与制作政策解读专题图片图表、网络问政、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简明问答手册等解读材料

厅政治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14

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各级行政单位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省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厅治安总队、经侦总队、出入境管理局、法制总队等单位负责落实

9月底

15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16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2019年我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厅警令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17

围绕公安机关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惠民实事项目等,将措施、步骤、分工、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

厅改革办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18

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19

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除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厅警令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20

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即将出台的《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厅法制总队牵头,厅直各执法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21

利用政府网站和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22

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23

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配合省扶贫办围绕脱贫攻坚目标,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等方面措施,重点做好扶贫点相关政策举措、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

厅警务保障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24

加大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力度、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湖泊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厅治安总队、交警总队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25

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按照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部署安排,及时公开公安机关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等工作信息

厅改革办牵头,厅政治部、国保总队、网安总队、经侦总队、治安总队、禁毒局、交警总队、科信处、法制总队、出入境管理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26

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将公安机关办事服务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集成式、一站式政务服务公开

27

及时公开各类证明的清理和精减情况,将公安机关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让办事服务便捷透明

28

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公警令传﹝2018﹞243号)、《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公警令传﹝2018﹞333号)要求,突出做好涉及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厅政治部、警务保障部、交警总队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29

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全面公开非涉密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整体支出和非涉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

厅警务保障部牵头,厅直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30

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全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总门户,加快“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网站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的互联互通;推动厅直单位负责开设的互联网站与“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网站整合建设

厅政治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31

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明确网站信息审核发布责任,有条件的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网站信息监测工作

厅政治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12月底前

32

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深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

全年工作

33

配合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

34

加强政府网站间的协同联动,及时处理国务院办公厅转来网民给我省有关政府网站的纠错意见,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即时转载

35

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清理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做好“政务新媒体矩阵大厅”建设

厅政治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36

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报送制度,承办单位应做好公开属性审查,法制总队应做好合法性审查,以省公安厅或报请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供《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刊登

厅公开办牵头,厅法制总队等厅直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37

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按照标准化(五级十二同)要求,及时梳理编制公开进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

厅改革办牵头,厅政治部、国保总队、网安总队、经侦总队、治安总队、禁毒局、交警总队、科信处、法制总队、出入境管理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38

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整合优化公安机关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

39

优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管理服务,开展二维码创新应用,向公众提供政务资讯、实用查询、信息地图、咨询投诉等便民服务

40

推动更多公安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县级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全年工作

41

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配合省政府办公厅清理整合全省政府热线,推动全省“12345”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

厅警令部、政治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10月底

42

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运行、业务管理的有机融合,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

厅公开办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43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厅直单位综合考评内容,分值权重不低于总分值的4%

厅考核办、公开办负责落实

11月底

44

按照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和2018年第25次厅党委会关于设立政务公开专职机构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和创新能力建设,落实政务公开职能部门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以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政府信息共享、政府数据开放、政务服务优化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

厅政治部、公开办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45

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配合省政府办公厅适时组织开展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对评估结果反馈存在的问题,切实督促整改,限期落实

厅公开办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46

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组织开展对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组织修订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行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为新条例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宣传解决,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动培训范围向厅机关领导干部覆盖

厅公开办、政治部牵头,厅治安总队、交警总队、出入境管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10月底前

47

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相关单位要履行对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针对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网站和本单位互联网网站公开专栏开设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单位名单、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信息(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云南省公民身份认证中心、云南省禁毒教育科研基地、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

厅治安总队、禁毒局、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48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抓紧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对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通过“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网站等网站集中公开

厅公开办、政治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11月底前

49

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待省公安厅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后,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省公安厅“三定”规定内容等信息,全面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厅直各单位严格落实《关于及时更新云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云公警令传﹝2017﹞511号)要求,及时动态更新信息公开目录

厅政治部、公开办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50

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云公警令传﹝2018﹞363号)要求,规范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

厅警令部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51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通知》(云公发﹝2018﹞85号),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

厅法制总队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52

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规范办理、答复流程,强化协调会商,稳妥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厅公开办、法制总队、信访处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53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

厅保密办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54

注重公开工作经验总结,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主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投稿

厅公开办牵头,厅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55

将贯彻落实本方案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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