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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索具安全管控标准

XX剧场索具安全管控标准

 

本标准已经XX演艺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小组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请各部门/人员遵照执行。

 

文件编号:

HXP032

管理部门:

演出技术部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分发号:

 

XX演艺有限公司

XX剧场索具安全管控标准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吊具索具采购、自制、使用、检验、报废的安全管理程序。

减少起吊、索具的损伤,防止起吊索具、吊具在使用中出现断裂,预防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起重作业安全。

2范围

适用于XX演艺有限公司区域使用的所有吊带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

 

3预防与治理原则

坚持“早发现、早整改”的原则,应在排练或演出之前完成检测工作,规避排练或演出过程中索具设施发生异常导致伤人的安全风险。

4职责

岗位/部门

职责

4.1成本部

4.1.1负责本公司吊具索具采购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4.1.2组织相关单位对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资质的认定审查

4.2演出技术部

4.2.1 参与对外购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资质的认定审查

4.2.2 负责本公司自制吊具索具质量控制工作

4.2.3 负责外购吊具索具入库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4.2.4 负责对外购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资格的认定、审批

4.2.5 负责本公司在用吊具索具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2.6组织对外供特殊吊具索具的试用、认定工作

4.2.7 负责落实本单位吊具索具安全管理职责,对吊具索具使用安全负责

4.2.8 负责对本单位在用吊具索具的日常管理工作

4.2.9 负责对本单位使用吊具索具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及要求

序号

事项

标准

责任人

责任

部门

测试人员岗位

5.1

采购

5.1.1吊具索具采购实行准入制度,凡是进入我公司《合格供方名册》吊具索具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生产资质、生产业绩、相关类型的产品同批次经地市级以上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质检报告,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5.1.2外购置的吊具、索具必须是专业厂按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检验、具有合格证和维护、保养说明书的产品。

在产品明显处必须有不易磨损的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生产厂名等标志

徐有培

成本部

5.2

索具入场质量合格证明检查

5.2.1购买前现主要以德贡指定供应商、品牌、规格型号来执行

5.2.2索具到货后由技术部负责验收;主要依合同、进口报关单、装箱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据书面验收报告

5.2.3索具领用安装前核对索具型号、品牌、规格目测整体与构件的质量完好性

索具经理

技术部索具组

索具副经理

5.3

自制

5.3.1自制吊具索具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国家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并经公司技术副总-文化集团演艺管理部审核批准

5.3.2自制吊具索具的生产制造过程必须接受技术质量部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并经公司技术副总-文化集团演艺管理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索具经理

技术副总

技术副总

技术部索具组

总经办

演艺管理部

索具副经理

 

5.4

使用、维护与报废

5.4.1合成纤维吊装带

5.4.1.1严禁超载使用

5.4.1.2两根吊装带作业时,将两根吊装带直接挂入双钩内。

吊装带各挂在双钩对称受力中心位置;四根吊装带使用时,每两根吊装带直接挂入双钩内,注意钩内吊装带不能产生重叠和互相挤压,吊装带要对称于钩受力中心

5.4.1.3吊装带使用时,将吊装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

4.3.1.4在吊装作业时,吊装带不允许交叉、扭转,不允许打结、打拧,应采用正确的吊装带专用连接件来连接

5.4.1.5当遇到负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时,必须采取护套、护角等方法来保护吊带,以延长吊装带的使用寿命。

严禁在粗糙表面使用吊带。

以免吊带被棱角割断和粗糙的表面划伤

5.4.1.6使用吊装带时,由于吊钩的弯曲部分使扁平吊装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的影响。

吊钩直径太小时,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5.4.1.7圆形吊装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倒装过程中(环眼挂于工件)应避免环眼处开裂

5.4.1.8吊装管类物体时要采取正确的吊装方式,吊装角度过大会产生安全隐患

5.4.1.9不应将物品压在吊装带上,会造成吊装带损坏,不应试图将吊装带从下面抽出了,造成危险。

应用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装带能顺利拿出

5.4.1.10吊装带不应在地面或粗糙表面拖拉

5.4.1.11使用完毕后吊装带应选择悬挂存放方法

5.4.1.12多肢吊装带同时使用过程中,不允许交叉或扭转,不允许打结、打拧

5.4.1.13多肢吊装时,应避免吊装角度(每一单肢与铅垂线的夹角)超过60°

5.4.1.14成套索具(两肢、三肢、四肢)使用过程中,严禁单根吊带索具受力,应使负载均匀分布在每条肢上

5.4.1.15合成纤维吊装带的报废标准

1)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

2)表面严重磨损,吊装带异常变形起毛,磨损达到原吊装带宽度的1/10

3)合成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发黄)、表面粗糙、合成纤维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吊装带发霉变质。

酸碱烧伤。

热溶化或烧焦、表面多出疏松、腐蚀

5.4.2卸扣

5.4.2.1作业前,检查所用卸扣型号是否匹配,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5.4.2.2禁止使用螺栓或金属棒代替销轴

5.4.2.3起吊过程中不允许有较大的冲击与碰撞

5.4.2.4销轴在承吊孔中应转动灵活,不允许有卡阻现象

5.4.2.5卸扣本体不得承受横向弯矩作业即承载力应在本体平面内

5.4.2.6在本体平面内承载力存在不同角度时,卸扣的最大工作载荷也有所调整

5.4.2.7以卸扣承载的两腿索具间的最大夹角不得大于120°

5.4.2.8卸扣要正确的支撑着载荷,即作用力要沿着卸扣的中心线的轴线上,避免弯曲,不稳定的载荷,更不可以过载

5.4.2.9避免卸扣的偏心载荷

5.4.2.10卸扣在与钢丝绳索具配套作用捆绑索具使用时,卸扣的横销部分应与钢丝绳索具的索眼进行连接,以免在索具提升时,钢丝绳与卸扣发生摩擦,造成横销与扣体脱离

5.4.2.11根据使用的频率、工况条件恶劣程度应确定合理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周期不应低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5.4.2.12卸扣的报废标准

1)卸扣本体及销轴的任何一处,用肉眼观测时如有裂纹

2)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有裂纹

3)卸扣本体有明显变形、销轴有变形不能转动

4)卸扣本体及销轴的任何一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名义尺寸10%

5)卸扣本体及销轴有大面积的腐蚀或锈蚀

5.4.3吊钩

5.4.3.1使用吊钩时,应将索具端部件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直接挂入吊钩钩尖部位。

4.3.3.2当吊钩出现裂纹和变形时,严禁采用焊接和加热弯曲的方法修理吊钩

5.4.3.3当将两个吊索放入吊钩时,从垂直平面至吊索拉开的角度不能大于45°,且两个吊索之间的夹角不允许超过90°

5.4.3.4对于钩部的磨损已经超过极限的吊钩不得使用

5.4.3.5吊钩使用时,不允许吊钩用于侧载荷、背载荷和尖部载荷

5.4.3.6吊钩应有防脱钩的保险装置

5.4.3.7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1)吊钩体锈蚀或磨损量大于名义尺寸的10%

2)肉眼看出吊钩有裂纹、裂痕或经探伤检查有裂纹等缺陷

3)带保修卡的吊钩,保修卡松动失去作用

4)吊钩开口尺寸增大,或钩尖对钩体平面弯曲10°以上,或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钓具损坏、弯曲、钩尖磨损,引起吊钩保修卡不能正常工作

5.4.4钢丝绳

钢丝绳宜选用GB/T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规定的无油镀锌钢丝绳,钢丝绳必须有试验报告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单点吊机、载人飞行器等设备的钢丝绳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2。

钢丝绳强度一般不低于1570MPa,不宜高于1970MPa

5.4.4.1使用前必须检查绳索是否有损坏

5.4.4.2钢丝绳不得有急剧的曲折、环圈、跳丝或砸扁等缺陷

5.4.4.3钢丝绳末端结成绳套时,最少用三个卡子,若用编结法时,其编结部分长度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但最短不少于300mm

5.4.4.4钢丝绳严禁用打结的方法连接,卷扬用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5.4.4.5使用中如发现出油现象(新绳例外)即表明钢丝绳变形很大、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查处理

5.4.4.6钢丝绳应经常保持清洁,一般每年浸油一次,油料用钢丝绳油或汽机油等(油温不得超过80℃)

5.4.4.7用钢丝绳捆绑时,遇有尖锐棱角物件时应垫好,保持吊物平衡,炽热金属不能捆

5.4.4.8各分肢与铅垂线的夹角不得大于60°(即对应分肢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

起重载荷应遵守下列二表的规定,严禁超载

5.4.4.9钢丝绳检查报废标准:

1)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报废

2)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3)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4)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5)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6)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7)钢丝绳发生扭结、弯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指标时必须报废

8)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捻距内达到表3的规定数则应报废

9)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应将表3报废断丝数按表4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5.4.4.10钢丝绳绳端连接的安全要求

1)用绳卡连接时,应满足表5的要求,同时保证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

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2)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小于300mm,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3)用楔块、楔套连接时,楔套应用钢材制造,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4)用锥形套连接时,连接强度应达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5)用铝合金套液压法连接时,应以可靠的工艺方法使铝合金与钢丝绳紧密牢固地结合,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6)对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

使用其它方法接长钢丝绳时,必须保证接头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90%

7)吊挂捆绑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n=6,吊挂捆绑用钢丝绳报废的断丝数与条目“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相同,钢丝绳直径的确定按捆绑吊挂时所承受的实际最大静拉力计算

5.4.4.11钢丝绳的维护

1)钢丝绳应防止损伤、腐蚀、或其它物理条件、化学条件造成的性能降低

2)钢丝绳开卷时,应防止打结或扭曲

3)钢丝绳切断时,应有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

4)安装钢丝绳时,不应在不洁净的地方拖拉,也不应绕在其它物体上,应防止划、磨、碾压和过度弯曲

5)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所用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且不影响外观检查。

润滑时应特别注意不易看到和不易接近的部位。

如平衡滑轮处的钢丝绳

6)领取钢丝绳时,必须检查该钢丝绳的合格证,以保证机械性能、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7)对日常使用的钢丝绳每天都应进行检查,包括对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处的检查,并作出安全判断

5.4.5链条

链条宜选用GB/T20947-2007《起重用短环链T级(T、DAT和DT型)高精度葫芦链》规定的链条。

链条的安全系数应大于等于10

5.4.5.1起重载荷不得超过吊链的极限工作载荷,且使用前对所用吊链做目测检查,并根据起重载荷核对其极限工作载荷,符合后方可投用

5.4.5.2吊链各分肢与铅垂线的夹角不得大于60°(即对应分肢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吊链所承受的载荷随其分肢与铅垂线的夹角的增大而增大,夹角超过限定值,将导致吊链局部过载;(夹角超过限定值时可通过吊梁吊重物或采取提高吊点之类的方法解决)

5.4.5.3采用穿套式结索法吊装,绳套的自然夹角一般为120°。

严禁重物吊起后以任何方式(如敲击等)改变吊链捆绑状态。

以外力强行改变绳套状态,会使绳套夹角大于120°,将造成吊链局部过载

5.4.5.4起重机械吊钩的吊点要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倾覆

5.4.5.5为防止吊重在吊运中产生倾覆或滑动,栓挂点应在吊重重心上方,或使吊链分肢与水平线的夹角α大于吊重重心与栓挂连线与水平线相交的夹角β;多肢吊链吊重时,为保证吊运的稳定和平衡,各分肢与铅垂线的夹角不小于15°,即对应分肢夹角不小于30°

5.4.5.6多肢吊链吊挂重物时,对重物的加紧力随吊链分肢间夹角的增大而增大,当重物强度和韧性较低而不能承受过大的夹紧力时,应尽量减小吊链分肢间夹角,避免过大的加紧力对被吊物造成破坏

5.4.5.7吊装辅具组件的级别不得低于圆环链级别

5.4.5.8链环之间禁止扭转、扭曲、打结(,相邻链环活动应灵活

5.4.5.9链条之间禁止采用非正规联接件联接

5.4.5.10重物应挂在吊钩钩槽的最底部,切不可挂在钩尖处;一般情况下,起吊重物时,钩口应向外

5.4.5.11承载圆环链禁止直接挂在起重机械吊钩的钩尖上或缠绕在吊钩上

5.4.5.12起吊重物时升、降、停要缓慢平稳,注意被吊物重心平衡,避免冲击载荷,不得长时间将重物悬挂在吊链上

5.4.5.13圆环链环绕被吊物时,棱角处需加衬垫,以防圆环链及被吊物损坏

5.4.5.14采用吊篮式结索法吊挂重物时,在被吊物过大或易对圆环链造成损伤的情况下,可以由同规格的圆环链分上、下两部分组合使用,既可方便圆环链捆绑重物的操作,又可对易损的下部进行随时更换,降低更新成本

5.4.5.15不要试图从重物下强行拉出吊链,或让重物在吊链上滚动

5.4.5.16卸载后空载提升的吊链和多肢承载吊链的空载分肢,下端部应反挂到起重机吊钩上或上端部的配件上

5.4.5.17吊链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扔碰和在地上拖拽;要防止从高处坠落,以免造成吊链变形、表面和内部损伤

5.4.5.18起重吊装圆环链不得堆压存放在地上,应悬挂或码放在货架上。

所有吊具存放要清洁。

干燥后涂防锈油。

存放地点要通风、干燥、无腐蚀气体

5.4.5.19吊链的报废标准

链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链条出现裂纹

b)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到原长度的5%)

1)吊链允许的磨损值超过圆环链棒料直径或辅具厚度的10%

2)从主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主环扭曲超过10°

3)吊链的任何部位出现裂纹、弯曲或扭曲现象、环铰间有卡死或僵涩滞阻等现象且不能排除时

4)链条和单环的永久性伸长均不得超过原长的5%;

5)上、下端部配件变形、损伤

6)圆环链个别环伸长,或个别部位出现明显磨损

7)在链环或辅具上出现裂纹、切口、受热变色、过度腐蚀、链环弯曲或变形以及其它缺陷

5.4.6滚子链和板式链

5.4.6.1用于升降牵引和升降驱动的链条,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0

5.4.6.2用于水平牵引和水平驱动的链条,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6

5.4.6.3当水平传动或链传动中心距不能调节时,应配有张紧装置

5.4.7滑轮组件

5.4.7.1滑轮的节圆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

滑轮组件的侧板厚度不小于4.5mm

5.4.7.2用于摩擦驱动的驱动滑轮,其节圆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40倍。

用于人力驱动的手动驱动滑轮及平衡重系统的滑轮,其节圆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

5.4.7.3当滑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裂纹或轮缘破损

b)轮槽不均匀磨损达到3mm

c)轮槽壁厚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

d)轮槽底部磨损超过钢丝绳直径的50%

e)其他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5.3.8卷筒组件

5.3.8.1单层卷绕卷筒的节圆直径应不小于系统中最大钢丝绳直径的20倍

5.3.8.2钢丝绳绕进或绕出卷筒时,钢丝绳的偏角不得大于3°,如大于3°应配排绳机构

5.3.8.3卷筒的安全圈不得少于2圈

5.3.8.4钢丝绳应有防跳槽装置

索具经理

技术部索具组

索具副经理

5.5

索具机械部分检查标准

5.5.1绳子系统应被移入和移出进行目视检查是否存在过度摩擦、切口,擦伤,烧伤等问题

5.5.2吊具条应检查焊缝和整体是否存在破坏裂缝

5.5.3所有的刺,嚼环,扣,carabineers,伸,和旋转,应检查其充满运动和锁定操作

5.5.41吨配重块,应检查打滑或周围的吊环螺栓开裂

索具经理

技术部索具组

索具维护员

5.6

绳索检查标准

5.6.1检查绳索是否有足够的张力及整体稳定性

5.6.2检查绳索是否存在裂纹或断裂现象,如有应及时注意和录音

5.6.3Autobelay织带检查割伤,擦伤,烧伤等,设备应进行适当的功能进行测试

索具经理

技术部索具组

索具维护员

5.7

吊装设备检查标准

5.7.1应检查整体清洁以及是否存在焊接裂纹

5.7.2电机应检查上下运动(凹凸检查)和负载与每个电机负荷水平是否相当

索具经理

技术部索具组

索具维护员

5.8

中国同心绳检查标准

应检查整体清洁和适当的张力。

螺丝扣要么被滑鼠标记,并检查自己有没有松动

索具经理

技术部索具组

索具维护员

5.9

坠落防护检查标准

5.9.1空中飞人表演时演员的身体状况由索具员及舞台监督进行评估

5.9.2当出现自动系统因供电或设备故障暂停工作的,救援系统随时准备救援

5.9.3对演员进行安全带的使用说明及穿戴培训

5.9.4对安全带、衣架及牛角进行日常检查,发现是否存在破损、裂纹等现象

5.9.5索具员对进入警戒区域的演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并陪护演员从警戒区安全下降

索具经理

技术部索具组

索具员

6附则

6.1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每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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